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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有沒有歸屬權只有使用權對嗎

發布時間: 2020-12-29 10:52:30

A. 沒有土地使用權可以辦房產證嗎,法律怎樣規定的

一、沒有土地使用權可以辦房產證嗎
沒有土地使用權的房子不能辦房產證。
二、相關法律規定
我國的城市土地是國有的,土地只能辦《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而沒有所有權證,房產證是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是證明房屋產權的,你買房以後,拿到《房屋所有權證》再到土地局辦《土地使用權證》證明你擁有房屋所佔地方的土地的使用權利。
土地證有使用年限和土地獲得方式。
土地使用權是對土地所享有的權利,房屋產權是對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擁有的權利。
但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權是合二為一的。1、首先房主的「房產證」——您要看明,房主拿的是《房產所有權證》,還是《使用權證》,使用權證代表房主對房屋只有使用權,產權在銀行,使用權的房屋房主沒有權利出售,私下交易屬違法。
2.購買房屋必須辦理過戶,只辦理公證的話,從房產局和法律的角度來說,此處房屋的產權還是屬於原房主的,您沒有此處房屋的產權。
3.辦理過戶,只按照產權證上所標明的面積為准,如此處房屋房主只是擁有使用權的話,您需要到銀行(也就是產權單位)辦理房改,就是從銀行的手裡直接購買,面積問題咨詢銀行。
三、土地使用權使用處理
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自用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的,其相關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企業外購房屋建築物所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權以及建築物的價值的,一般應當對實際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相對比例)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確實無法在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B. 房產證上的土地共有使用權包含土地使用權嗎

土地證跟著房產證走,房產證是共有,那麼土地證也是共有的。
房產證:版
房產證(Premises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權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製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C. 土地使用權歸屬可以提起所有權確認之訴嗎

不行,土地權屬是一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提起使用權確認訴訟版。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權十六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D. 只有土地使用權無所有權,被徵用該如何處理

你好,土地個人是沒有所有權的,只有村委或者國家才有該土地的所有權。我們只是租國家的土地過日子,所以只有使用前,被徵用也是按照該土地的剩餘年限賠償

E.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屬於什麼性質,2者之間有區別嗎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這兩個權利都是物權中的概念。他們的具體區別主要表現在兩者本質不同、兩者特點不同、兩者包含內容不同,詳細如下:

1、兩者本質不同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而土地所有權是國家或農民集體依法對歸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絕對性的權利。

2、兩者特點不同

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一般來說,土地所有權屬於財產所有權的范疇。但是土地所有權相對於一般財產所有權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主體的特定性、交易的禁止性、權屬的穩定性、權能的分離性。

3、兩者包含內容不同

土地所有權內容包括對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權能,同時對土地所有者及其代錶行使權利有三條重要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5)土地有沒有歸屬權只有使用權對嗎擴展閱讀:

土地所有權里土地所有者及其代錶行使權利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義務;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違反其與土地使用者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土地所有權禁止交易。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出讓方式有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F. 你只有土地使用權,沒有買賣權 使的意思

根據《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自法實施條例》
第二條: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既然土地歸國家所有,就代表國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權,而國家的公民享有的是使用權。

G. 不動產證只有房屋所有權,沒有土地使用權嗎

土地歸國家集體所有…你只有房屋的使用權

H. 關於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問題:為什麼這樣劃分

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劃分有其特定的意義和作用,因為存在需要,所以劃分。
所有權是關回於物的財答產歸屬的體現,即解決的是物由誰人擁有的問題,所有權的權能,即所有權行事方式,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項,而這四項權利是即既可以分離行使,又可以合並行使,這樣說可能比較容易理解,即所有權的表現方式之一是使用(權),他們之間的區分跟有期無期並沒有必然的聯系,他們的區分是由於生活處理民事關系的需要。舉例說明:我買了一件衣服,即我對這衣服擁有了所有權,即我可以占、穿著這件衣服,也可以通過出租衣服而獲利,更可以專賣它或者扔掉它,這都是所有人的權利,但是,如果衣服被朋友借去穿了,那麼這時我們讓渡的就只是衣服的使用權,就是衣服穿著的使用價值,而不能說轉讓了衣服的所有權吧?衣服屬於你的,那麼所有權就是你的,你朋友得到的是使用權,這就是區分二者的根本需要和現實基礎所在。

I. 有土地使用權沒有開發資質

由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代建(代為開發建設)就可以!

答案來自:網路房產交流團,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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