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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屬於著作權人行使

發布時間: 2020-12-29 13:46:57

軟體著作權人的權利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人,是指依法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軟體著作權屬於軟體開發者,即實際組織開發、直接進行開發,並對開發完成的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獨立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自然人。
如無相反證據,在軟體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開發者。
軟體著作權人的權利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人依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九條規定,享有下列權利:一、發表權。
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
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在軟體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
即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四、復制權。
即將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五、發行權。
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復制的權利;六、出租權。
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體的權利,但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除外;七、信息網路傳播權。
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八、翻譯權。
即將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九、許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權,並收取報酬的權利;十、部分或全部轉讓軟體著作權並獲取報酬的權利;十一、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㈡ 著作權的限制包括哪些

您好,著作權的限制包括三種情況:一是對權利行使范圍的限制;二是對著作權行使期限的限制;三是著作權的地域限制。
關於權利行使范圍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指由法律規定,他人可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也不支付報酬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世界各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的條件不同,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情況:
①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以個人使用為目的而使用)
②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作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③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④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⑤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⑥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⑦國家機關為了立法、司法、執法的目的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⑧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⑨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收費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⑩對設置或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不管屬於上述何種情況,使用者都必須說明作品的來源及作者的姓名,並且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一般講,除博物館、檔案館、圖書館、紀念館、美術館使用外,已發表的作品才存在合理使用,沒有發表的作品不存在合理使用。
(2)使用許可
使用許可是指不需經作者同意,只需支付報酬即可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行為。這種著作許可權制方法,通常包括法定許可和強制許可兩方面內容。
① 法定許可法定許可指在著作權法規定的條件下,可以不需經著作權人同意,但事後必須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而使用作品的行為,即許可的付費使用。法定許可的條件是:使用人使用享有著作權作品時應支付報酬,也應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和出處。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作品,不適用法定許可。法律規定法定許可目的是為了教育與科研,或為了公共利益。它是一種著作權的使用范圍雖已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界限,但仍舊被法律所允許的使用方式。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二十三條所規定的報刊轉載權、廣播電視組織製作廣播電視節目等,即為法定許可。
② 強制許可強制許可是指當著作權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履行權利時,在國家有關管理部門依法一次性指定授權下,特定申請使用作品的人可不經著作權人同意,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但必須支付合理的報酬。強制許可是著作權管理部門向特定的申請人發出的,而法定許可則是明確規定在法律中的。法定許可適用於全社會,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而強制許可的適用范圍和成立的條件隨著國家的不同而不同。我國《著作權法》中沒有強制許可的規定。

㈢ 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人在行使其著作權時是否應徵得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及/或向其支付報酬

應當取得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如有幫助,請採納!

㈣ 著作權的行使方式

著作權的行使方式包括許可使用、轉讓和繼承。‍
著作權行使是指作者和作者以外的著作權人依法對作品的各種利用。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可由作者自己使用,也可由作者以外的人使用。除了通過繼承、贈與方式取得著作權使用作品之外,作者以外的人對作品的使用包括四種情形:(1)他人通過許可合同,被許可使用作品;(2)他人通過著作權轉讓合同,取得著作權而使用作品;(3)他人根據法律規定,依法定許可使用他人作品;(4)他人通過合理使用的方式,使用他人作品。影視製作者在製作影視作品過程中,經常需要使用他人作品。影視作品完成後,也需要他人使用才能獲得預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㈤ 改編作品著作權歸誰,行使改編作品著作權時注意什麼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㈥ 著作權應當如何行使

著作權行使是指作者和作者以外的著作權人依法對作品的各種利用。
根據《版著作權法》的規權定,著作權可由作者自己使用,也可由作者以外的人使用。除了通過繼承、贈與方式取得著作權使用作品之外,作者以外的人對作品的使用包括四種情形:
(1)他人通過許可合同,被許可使用作品;
(2)他人通過著作權轉讓合同,取得著作權而使用作品;
(3)他人根據法律規定,依法定許可使用他人作品;
(4)他人通過合理使用的方式,使用他人作品。影視製作者在製作影視作品過程中,經常需要使用他人作品。影視作品完成後,也需要他人使用才能獲得預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㈦ 著作權人享有的復制權可通過什麼方式行使

  1. 復制權是來以印刷、復印、錄音錄像源、翻版等方式將作品製成一份或多份的權利。可以分為傳統的手抄、雕刻等方式的手工復制,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等方式機械復制。

  2. 復制權從積極方面來講,著作權人有權復制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從消極方面講,著作權人的復制權可以通過禁止他人復制其作品的方式體現。

㈧ 著作權中的發表權可以多次使用嗎

一、什麼是發表權
發表權,又稱公表權,屬於著作人身權,指作者享有將作品公之於世的權利。發表權的內容,包括發表作品與不發表作品兩方面的權利。
發表作品權,含何時發表、何地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作品。出版、公演、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都是發表的形式。不發表作品權,指作者對其作品享有不公開的權利。
二、發表權可以多次使用嗎
發表權,又稱公開發表權,指的是著作權人有權選擇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公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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