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案例版權

案例版權

發布時間: 2020-12-29 14:40:15

① 關於侵犯著作權的一個案例

先從排除法的角度來說:作者對其作品享有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其中,改編權便是作者著作財產權的一種,第三人若想改編作品,須經作者的同意並支付報酬,否則便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因此,電視台肯定侵犯了作者的改編權和支付報酬權,排除B和C,改編權屬於著作權的一種,侵犯了改編權當然就侵犯了著作權,因此排除B,所以選A。
為什麼沒有侵犯作者的發表權呢?發表是指將作品以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大量的向不特定的人公布,該電視台雖然將該作品改編成題為《乾柴烈火》的情景喜劇已具備向不特定的人群公布這項條件,但是電視台發表的只是經過改編後的作品,並不是原作品的形式,因此沒有侵犯作者對其作品的發表權。

② 著作權案例

1、是。甲的題字元合著作權的客體的全部三個構成要件。即作品必須是一種智力創作成果、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作品必須具有可復制性。
2、乙構成侵權。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美術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美術作品包括繪畫、書法、雕塑、建築等作品。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歸原件所有人享有。
旅行社不構成侵權,因其不知乙未獲得甲的授權,屬於善意取得。

③ 著作權案例分析

《著作權法》第13條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專享有。本案中,屬《生物遺傳學》一書是周某和石某共同創作,周某和石某一樣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權法》第19條規定: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作者死亡後,某著作權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增人保護。根據上述規定,周某對《生物遺傳學》一書的財產權由其繼承人按繼承法規定繼承,其人身權由其繼承人保護。石某僅享其作為合作作者所應享有的著作權的人身權和部分財產權。所以,周某子女的起訴理由是合法的。

④ 問個關於著作權的案例問題。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財產權可以轉讓,人身權不得轉讓。人身權包括:一)發表權二)署名權三)修改權四)保護作品完整權

甲將自己的畫作贈與乙,視為對著作財產權的轉讓,故乙是否侵權取決於乙在出版《甲某畫冊》時是否侵犯了甲的著作人格權。

根據您的描述,乙未經甲的同意,擅自將甲的畫作公之於眾,侵犯了甲的發表權,故構成侵權。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⑤ 著作權案例分析

不屬侵權,所有權與著作權是相互分離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專國著作權法》第屬十八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著作權人行使修改權不能對抗原作所有者的所有權。在原畫上進行修改無疑對原作所有者的權利有所損害,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是毫無限制的,行使時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

著作權宗旨是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這種表達形式一旦物化所產生的所有權,該所有權與著作權產生了分離,兩種權利的沖突在所難免。美術作品所有權與著作權的沖突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根據民法基本的原則可以推導出行使著作權不能損害他人所有權的結論,我們知道,任何權利的行使都不是沒有界限的,著作權人應在界限內保護自己的權利。

⑥ 著作權案例分析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九條規定:「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因此,周某的繼承人是可以繼承相關全權利的。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後,其對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周某去世後,其子女提出繼承其著作權權利,石某不能拿獨享該書的稿酬,周某子女的起訴是合理的。

⑦ 關於侵犯著作權的案例分析

1、李某說法不合法。根據《著作權法》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版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權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故李某抗辯理由不成立。 2、李某侵犯張某著作權。適用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剽竊他人作品的」侵權情形(李某未經張某許可,原封未動照搬其作品,用於商業活動)。 3、李某的商標專用權有效期為200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09日止享有商標專用權(李某勝訴); 商標被撤銷、不保留申請記錄,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李某敗訴,商標被商評委撤銷)。

⑧ 著作權案例分析

《著作權法》第13條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內同享有。本案中,《容生物遺傳學》一書是周某和石某共同創作,周某和石某一樣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權法》第19條規定: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作者死亡後,某著作權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增人保護。根據上述規定,周某對《生物遺傳學》一書的財產權由其繼承人按繼承法規定繼承,其人身權由其繼承人保護。石某僅享其作為合作作者所應享有的著作權的人身權和部分財產權。所以,周某子女的起訴理由是合法的。

⑨ 關於著作權的案例

臨摹作品是有著作權的,臨摹與復制只是像,但是在著作權法上有很大區別,復制是明確沒有著作權的。對臨摹作品的認定首先需要一定的范圍,要區分是臨摹呢還是復制,臨摹作品是以前人已有之作品為藍本而作,還多少包含一點臨摹作者自身的精神和風格,當中有一定的再創造或者演繹的成分。

回到問題上,原告對「臨摹」的作品只要達到臨摹的標准,就有著作權,但是行使該著作權的同時不應該侵犯之前被復製作品的著作權。

⑩ 關於著作權的案例

不侵權。
1.繪畫,書法,雕塑等美術作品的原件所有權轉移,不視為作品內著作權的容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品原件的購買人可以對美術作品欣賞,展覽或再出售,但不得從事修改復制等侵犯作品版權的行為。證明了所有者的權利
2.修改權是指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的權利。作品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觀點公之於眾後會直接影響社會公眾對作者人格的尊重,修改一般是指對作品內容的修改。本案中畫的內容為國畫,而且作者是覺得筆峰不夠,怕影響自己的聲譽,並不會給自己的人格造成影響,在內容確定的情況下並不影響作者的人格。再著張某對該作品有所有權,展覽權並不違法,也沒有實際上侵犯作者的張某的修改權,所以本人意見不侵權。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