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樓土地使用權
A. 商住樓上面的住宅樓是70年產權這不沖突嗎,商住樓不是40年嗎
商住樓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根據國家土地法規定,綜合土地的使用權專年限為50年。
《中華屬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要區分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購買房屋後,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權為50年。
也就是說,商住樓上面的住宅房屋所有權為永久,但土地使用權是50年,不是70年,也不是40年。
(1)商住樓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商住樓的使用性質為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底層(或數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餘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不分建設主體,不僅開發商可以建,非開發企業、個人也可以建,沒有規定必須出售。商住樓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B. 商住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到期之後可以自主續期,只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但是具體繳納金額和繳納公式國家還未給出,了解詳情請繼續關注國家政策,希望可以對您有幫助。
C. 我房子是50年產權,50年過後怎麼辦呢
到期後需要申請並繳納土地出讓金,續租土地。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50年產權房」確切地說應該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主的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有使用權。
土地出讓是有償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並繳納土地出讓金。
(3)商住樓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5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購房者應首先確定樓盤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備基本的《土地證》、《規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五證。
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租土地。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等費用。第一百四十二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但有相反證據證明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參考資料:網路——國有土地出讓
D. 商住公寓房,土地使用權是多少年
所謂「商住公寓房」是開發商利用商業用地建設的商居房,其不是住宅,所以冠以「公寓」名義。商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沒有住宅用地那麼長,過去很多是三十年,現在一般是四十年。但也有一些所謂「公寓」是利用工業用地建設的,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是五十年。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商業用地,還是工業用地上興建的建築的性質只能是商業用房或者工業用房,其供水、供電的收費標准要比住宅高很多。所以,購買「公寓」時,應當考慮這方面的成本。
E. 城中的核心地帶商住公寓,土地使用權還剩22年,價格只是周圍均價的三分之一,這樣能不能買
當然這涉及到將後房地產價格走勢問題。。
所以不好濫出主意。目前的價專格似乎還比較公道,屬但後期是跌是漲說不準,還是自己把握吧,如果預期漲幅比較滿意,不妨購來。如果預期下跌或漲幅不在理想范圍,何妨等待觀望之。。
F. 商住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到底是多少年商業50年住宅70年但是住宅、商業是同一塊地哦
1,商住樓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謂商住樓是指商業和住宅兼而有之的建築,商住樓是在其中的住宅部分,而不是在商業部分。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6)商住樓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2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徵求意見。
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G. 商住房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商住房產權到期後可以續期,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房屋從購買之日起,就是屬於購買者了,只是,土地國有的性質決定了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開發商買地,買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謂的70年,只是說,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與房子是沒有關系的。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7)商住樓土地使用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七條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H. 土地證地類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使用許可權類型為出讓,但只有四十年,是商住樓嗎
土地證地類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使用許可權類型為出讓,但只有四十年,沒錯的,這個是商住樓。
I. 國有劃撥土地辦理房產證事宜
國有劃撥土地能辦土地證和房產證。
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與出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版在成本構成權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交出讓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區別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於標定地價的40%.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根據基準地價,按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出讓金的高低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而使用劃撥土地因沒繳納出讓金,所以沒有明確受那些因素的限定,這樣在評估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如何參照出讓土地使用權作因素調整就顯得無所適從了。因此,需要估價師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適當的估價方法和合理的調整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