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集體所有權
Ⅰ 如何區分國有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Ⅱ 什麼是農民集體所有權
我國農民集體所有權的實質是一定范圍的全體農民集體直接享有的所有權,是把集體意志和利益同集體成員的意志和利益有機統一的所有權。
例如:集體土地所有權: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概念和性質
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體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民集體全體成員依法對其所的有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即集體土地所有權。它是土地集體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
二、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客體和內容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
集體土地所有權由各個農民集體享有的結構:農村所有的土地呈現三級所有的結構:第一級所有是村內兩個以上農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第二級所有是村農民集體所有;第三級所有是鄉(集)農民所有。實際上,至今, 集體土地所有權仍然保留了人民公社時期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格局,只是名稱有所變化,生產小隊變為村民小組,生產大隊變為村,人民公社變為鄉。在認定所有權歸屬時,則仍基本按照1962年人民公社條例所確定的「四固定」為准。
(二)我國集體土地包括兩方面:一是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二是農村村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內容
1、由於強化對耕地及其他農用地的特殊保護,因此除非經過審批,集體所有的農用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
2、集體所有土地不能直接用於房地產開發,而必須先由國家徵用轉變為國家所有後方可出讓。
Ⅲ 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怎樣的
不知道你的戶口是哪裡的?如果你們都是城鎮戶口,你們買地造房子本身可內能存在很大的法容律問題。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並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因此,城鎮居民直接在農村買地建住房實際上是違法的,如果遇到征地拆遷之類的事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如果是買農民在宅基地上建好的房屋,在法律上對此也沒有明確的規定,這種情況一直就存在很大的爭議,所以不能說是違法,但是在法律保護上也有局限。
我不知道你們的土地證是怎麼辦出來的,是有當地人民政府蓋章的合法的土地證嗎?根據法律規定,除非是破產拍賣,這種情況一般是辦不了土地證的,所以也就沒辦法合法地過戶。
當然,如果你的戶口在山下村,那麼取得宅基地建房就都不成問題了。
至於兒子的戶口,如果父母都是城鎮居民,兒子想在農村落戶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這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分配的問題,當然如果有背後的人為因素影響的話,一切皆有可能。如果父母是農業戶口,那麼兒子就能在父母戶籍所在地落戶了。
Ⅳ 農村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屬於誰
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二條規定:「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征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4)城鎮集體所有權擴展閱讀:
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登記頒證
(1)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2)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通過承包合同網簽管理系統,建立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確權登記制度。
(4)通過流轉合同鑒證、交易鑒證等方式確認土地經營權。
(5)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辦理。
Ⅳ 什麼是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
這類集體企業大多是城市街道居委會辦的便民服務社, 其實你在小說里經常見專識到的屬,如糊火柴盒、紙盒、煤氣搬運、小馬達廠、塑料加工廠等等,這類企業一般是為了解決社區青年的就業問題, 有一部老電影叫《人生何處不風流》,他們辦的那家小服務社就是集體單位了; 還有一類是當年國家為了解決知青返城的就業壓力, 於是把企業關系掛靠在一些政府局委單位下面,如鄉鎮企業局、勞動局, 這類企業是在城區的,象勞動局下面除了它的勞動服務公司這個事業編制單位之外,還有很多軍轉軍人、技工學生安置的小企業。
Ⅵ 集體所有權的集體所有權的主體界定
對集體所有抄權主體的襲界定,應當根據集體所有制的各種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不可簡單地認為歸勞動群眾集體組織法人所有,或者集體成員所有。關於界定集體所有權的各種觀點
集中在集體所有權主體是集體組織法人、是集體社區或集體團體、是全體集體成員、是成員個人與法人共同等觀點上。這些觀點或是理論出發點不同,或是觀察角度不同,都有各自的道理,但都不可能適應集體所有權的各種情況。實際上集體所有制的形式是多樣的,集體所有權的主體形式應是多樣性的,不可能拘泥於某一種特定形式。農村社區集體所有製表現為農民集體所有權,應採取農村社區全體成員所有的形式,包括村民小組范圍全體集體成員所有權、村范圍的全體集體成員所有權、鄉范圍內的全體集體成員所有權。也就是說,農村社區集體所有權的主體分別是村民小組全體成員,村內全體集體成員,鄉內全體集體成員。城鎮社區集體所有製表現為城鎮社區集體所有權,其主體應是城鎮的社區居民的自治組織,主要是指城鎮的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各類專業集體經濟組織范圍的集體所有製表現為專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權,其主體是各類專業集體經濟組織。比如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勞動服務公司等。
Ⅶ 集體所有制企業如何劃分農村和城鎮的
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創辦的企業叫農村集體企業,鄉鎮財政支持創辦的叫城鎮企業,一般以企業工商辦執照注冊登記申報核准為參照
Ⅷ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是否構成貪污罪
非國家公人員身份不構成貪污罪主體非國家公人員身份不構成貪污罪主體
貪污版罪
根據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罪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貪污罪屬於一種嚴重的經濟犯罪,不僅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阻礙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還降低了黨政機關的工作效率,造成整個社會的信任危機。
Ⅸ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與囯有企業的區別
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與囯有企業的區別:
集體所有制企業是專指以生產資料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為基礎屬的、獨立的商品經濟組織。集體所有制企業包括城鎮和鄉村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企業。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Ⅹ 集體所有權中的「集體」具體指什麼
集體所有權,關鍵是對集體所有權的主體的界定,這在理論與實踐中,都是有一定爭議,無法一概而論。而是應當根據集體所有制的各種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不可簡單地認為歸勞動群眾集體組織法人所有,或者集體成員所有。
從不同的觀察角度出發,集體所有權主體,主要有集體組織法人、集體社區或集體團體、全體集體成員、成員個人與法人共同所有等觀點。這些觀點或是理論出發點不同,或是觀察角度不同,都有各自的道理,但都不可能適應集體所有權的各種情況。實際上集體所有制的形式是多樣的,集體所有權的主體形式應是多樣性的,不可能拘泥於某一種特定形式。
1、農村社區集體所有制,表現為農民集體所有權,應採取農村社區全體成員所有的形式,包括村民小組范圍全體集體成員所有權、村范圍的全體集體成員所有權、鄉范圍內的全體集體成員所有權。也就是說,農村社區集體所有權的主體分別是村民小組全體成員,村內全體集體成員,鄉內全體集體成員。
2、城鎮社區集體所有制,表現為城鎮社區集體所有權,其主體應是城鎮的社區居民的自治組織,主要是指城鎮的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
3、各類專業集體經濟組織,其集體所有製表現為專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權,其主體是各類專業集體經濟組織。比如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勞動服務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