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不能使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㈠ 商鋪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可不可能是70年
商業用地出讓年限為四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1)商鋪不能使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五條出讓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提供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六條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七條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開發、利用、經營土地。 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並根據情節可以給予警告、罰款直至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處罰。
㈡ 商鋪滿了40年後怎麼辦還可以申請幾年使用權
這個合同滿的話,具體還能不能夠再申請多幾年使用權?這次要跟商鋪的負責人商量商量啊!
㈢ 買商鋪現在都是40年產權,如果到期了怎麼辦,是不是就不屬於自己的了
到期後商鋪的所有權還是屬於你的,只是商鋪的土地使用權不屬於你。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3)商鋪不能使用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國家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㈣ 小區樓下商鋪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您好!小區樓下商鋪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不需要商鋪經營者辦理任何手續,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會在計算機系統里自動續期的。謝謝閱讀!
㈤ 商鋪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怎麼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商鋪土地使用權到期應當重新辦理用地手續,其中屬版於出讓土地的,因重新繳權納出讓金,屬於設定使用期限的劃撥用地,需要根據法定條件重新申請辦理劃撥手續或出讓手續,這種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屬於規定,應當採取協議出讓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夠劃撥土地,則需要審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於沒有設置使用權期限的劃撥土地,就不用擔心期限的問題了---以上答案由家律網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