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版權費
A. 網路直播唱歌需要付音樂版權費么
理論上是需要的,沒有版權授權,其實已經侵權了,但是現在還沒有那麼嚴格~
B. 綜藝節目上唱別人的歌需要購買版權費嗎
不以盈利為目的應該不需要。
C. 歌手翻唱歌曲是否需要購買版權
無論是在專輯里還是演唱會上演唱都要付版權費,在專輯里演唱涉及到作者的復制權,在演唱會上演唱涉及到作者的表演權,另外說明一下,只要向作者付費就可以了,作者是權利人,公司不是歌曲的權利人
D. ktv要收版權費 唱誰的歌就要付款給誰嗎
不是這個意思
你誤會了 唱歌給版權費並不是給歌手本人
你知道KTV都是以MTV的形式出現的 才方便了很多人
版費就是要付給製作公司
比如 我買了周傑倫 一首歌曲的版權 我就把這首歌曲做成MTV放到KTV ,你要給我錢 我就靠這首歌曲賺錢了
呵呵 你知道 一首歌曲的版權多貴 大牌明星的歌曲都接近天文數字,一般都是製作公司買的
就是這個問題
E. 我參加選秀唱歌我本人需要給版權費嗎
不會要版權的,只是唱沒有涉及到版權
F. 中國好聲音歌手唱歌需要版權嗎
要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因此,在唱歌類節目中,選手們演唱歌曲,需要向歌曲著作權人支付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在中國,有音著協幫助會員管理他們作品的版權,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在這種情況下使用音著協會員的作品時,只要向音著協交納費用即可。
(6)唱歌版權費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組織章程》第八條關於協會的業務范圍:
1、為集體管理的目的進行音樂作品的登記和有關信息的收集;
2、就本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的使用與使用者簽訂合同;
3、就本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發放許可證;
4、就本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的使用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
5、向音樂著作權人分配報酬;
6、為集體管理的目的與音樂作品的使用者協商使用費的標准;
7、對侵犯本協會管理的音樂著作權的行為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處罰或提起法律訴訟及仲裁等;
8、促進中國大陸地區音樂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以外受到保護以及外國(地區)音樂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受到保護,並為此目的與外國(地區)同類機構簽訂相互代理協議;
9、發展與音樂作品使用者合作關系,促進音樂著作權保護水平的不斷提高,並積極向國家立法機關和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建議;
10、增進音樂著作權人對著作權保護的了解,為音樂著作權人提供有關的咨詢和法律服務;
11、促進音樂創作條件的改善並為此目的開展與音樂著作權人有關的獎勵和福利項目;
12、開展其他與協會宗旨一致的活動。
上述活動,均以協會的名義進行。
G. 參加歌唱比賽要交歌曲的版權費么
不用交版權費。
你這是在表演詞曲作者的作品,只要是免費回的,就不侵權。這個免費是指:你沒答有向聽眾收費,也沒有雇傭人來唱(因為是你自己唱,呵呵)。如果是組委會花錢請你唱,那就不一樣了,不過那也是組委會侵權,與你無關。
請參考《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H. 歌手商演需付版權費嗎王菲開演唱會唱的歌需要向她以前的唱片公司付一定的版權費嗎
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員、演出單位)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因此,歌手商演需付版權費。如果演唱的歌著作權屬於以前的唱片公司,就需要付給唱片版權費;如果不屬於,就不費給版權費。如果歌手離開原來所在的唱片公司,與唱片公司已無任何勞務關系或其他經濟關系,那麼該歌手以後在商演中賺的錢不用給唱片公司。
I. 酒吧歌手在酒吧唱歌,會涉及歌曲版權費的問題嗎
一般原唱不會追究你的,又不是在什麼大型公共場合
J. 唱歌有版權費用嗎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其中
(九)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歌手們唱歌並未收取費用,所以是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