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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任性

發布時間: 2020-12-31 21:43:41

『壹』 哪裡可以下載高清美圖的網站

微博這個軟體裡面搜索高清美圖也是非常多的,QQ瀏覽器和網路裡面都有很多高清美圖,看都看不完。非常的清晰,而且還很好看。

『貳』 騰訊有錢了什麼都買版權都買斷,真他媽的是有錢任性。

CCTV5屬於國家企業的!襲 不管籃球誰買斷,足球誰買斷,CCTV5都有權力要求播出。當然也要付出一定的費用。 NBA是騰訊買斷的,騰訊不想讓別的中國站買,別的中國站就買不成。 如果央視CCTV5要買,騰訊就只能商討價格 了。 所以CCTV5 是可以播的。 記著採納哦

『叄』 現在好多音樂播放器動漫音樂都因為版權問題下架了,有沒有資源較全的音樂播放器

同道中人啊,但是我在探尋一番幾個軟體後悲哀的發現,都有各自不同的不足。

酷狗,蝦米,酷我,QQ,多米我都用過,各自都有不足。酷狗,酷我在下就不說了,個人對他倆的評價實在不高。蝦米應該算是挺良心的了,每天還會有推薦歌曲,我從推薦歌曲中找到了很多喜歡的動漫音樂,但是蝦米也挺重視版權的,就拿手機上的APP來說,近一些的王冠的一部分(不是全部)歌曲是版權問題不能聽的,遠一些的灌籃高手的一些歌曲也是沒的。相比而言,倒是QQ上我卻能搜到很多音樂(或許人有錢就是任性這我就不得而知了),最後一個多米是比較冷門的軟體,我用過一段時間,動漫音樂真的挺多的(甚至有一些很冷門的都有),但是的確這個軟體做的比不上前幾個,下載速度也是要看資源的,我有時找到一首結果發現資源有毒那心情真的很復雜。。。
這些只是我個人用過的一些軟體,我和提問者一樣在尋找這樣的播放器呢,只是沒有完美的吧。終歸是要自己用過才知道的,我的回答你就看看就行。

『肆』 網易和QQ音樂誰更好版權多

當網易雲音樂的用戶知道你在用QQ音樂時,有很大概率會露出含蓄的鄙夷:「什麼鬼,趕緊卸載了吧,聽歌竟然還要收費!」

其實他們不知道,正是QQ音樂採取會員收費制度,才能逐漸引導付費音樂市場的正常化,才能真正保護到原創歌手的權益,生產更多優質的原創歌曲。

這就像十幾年前的盜版游戲橫行,許多玩家已經習慣了免費索取一切,根本不會花錢去買正版游戲,甚至會罵那些買正版的人腦子進水了。
曲投投音樂,讓音樂更有價值
這直接導致國外的游戲廠商不會考慮中國市場,也不會推出中文版本;國內的游戲廠商同樣賺不了錢,紛紛倒閉,或者轉型為劣質的網游來撈錢,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每個用戶的口味都不一樣,有喜歡網易雲音樂的社區氛圍,就有人喜歡QQ音樂的專業性;有喜歡酷狗音樂的情懷,就有人喜歡酷我音樂的無損音質。

每個音樂App都有它的優劣,作為一個真正愛好音樂的人,是能分清聽歌和聽故事的區別。

畢竟在網易雲音樂沒出現之前,我們不是一樣開著QQ音樂和酷狗音樂,依靠它們度過一個個漫長的黑夜嗎?

『伍』 平時孩子喜歡看的這個動畫片搜索不出來,提示因版權原因已下線,這種情況下小孩哭鬧為什麼被家長打一頓

不是因為哭鬧不給解決問題!是因為家長也解決不了!孩子還很任性所以打孩子!

『陸』 大石音樂版權的代表作品

大石擁有並代理的中外音樂版權超過50萬首,部分代表作品如下: 1992 孟庭葦—你究竟有幾個好妹版妹 1993 張信哲—權愛如潮水
張學友—等你等到我心痛
郭峰&陳潔儀—心會跟愛一起走 1998 任賢齊—對面的女孩看過來 1999 張學友—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劉德華—回家真好 2000 庾澄慶—情非得已 2001 張惠妹—記得 2002 阿杜—他一定很愛你
蕭亞軒—你是我心中一句驚嘆 2004 林俊傑—江南 2005 林俊傑—一千年以後
徐若瑄—愛笑的眼睛 2006 林俊傑—曹操
S.H.E—一眼萬年 2007 林俊傑&金莎—發現愛
S.H.E—怎麼辦
潘瑋柏—路太彎 2008 飛輪海&Hebe—只對你有感覺
林俊傑—小酒窩
By2—不夠成熟 2009 林俊傑—背對背擁抱 2010 田馥甄—love 2011 許嵩—想像之中
戚薇--如果愛忘了 2012 胡歌—一吻天荒
楊丞琳--忘了
王心凌--任性情人
李煒--唯一的選擇

『柒』 買了版權就能任性改編嗎

這個具體還是要看版權的出售方和購買方是如何協議的,若出售方將版權永久出售給購買方,那麼購買方可享受對該版權內容的所有權;若只是一段時間內出售,則會涉及到許多問題,我們不妨來看看《鬼吹燈》在這方面的處理方式:
因認為電影《九層妖塔》對原著《鬼吹燈之精絕古城》進行歪曲、篡改,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改動范圍,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保護作品完整權。《鬼吹燈》作者張牧野向法院起訴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九層妖塔》導演陸川,索賠100萬元人民幣。1月7日,據報道,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之中。
原告張牧野在起訴書中稱,張牧野筆名為天下霸唱,創作了《鬼吹燈》系列文字作品。小說以盜墓為題材,講述的是幾名「摸金校尉」利用祖傳的風水方術知識到處探險尋寶的故事。小說內容考究,運用了大量的文學史詩、豐富的民間傳說,包含了對地理、風水、異域風情的介紹等,具有極高的文學價值,引發了「盜墓文學」熱。《鬼吹燈》系列小說自2006年2月發表以來吸引了數千萬的讀者,多次印刷,銷量過千萬冊。基於《鬼吹燈》系列小說的好評和龐大的讀者基礎,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和陸川將《鬼吹燈之精絕古城》改編拍攝成電影,並於2015年9月23日以《九層妖塔》之名在全國各大院線放映。
然而,電影播出後,張牧野認為《九層妖塔》的故事情節、人物設置、故事背景均與原著相差甚遠,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的改動范圍,社會評價極低,構成對原著的歪曲和篡改,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在人物設置、故事情節等方面與原告著作差別巨大,對原著進行了歪曲、篡改,侵犯了原告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為此,張牧野將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及陸川訴至西城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向張牧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張牧野損失100萬元人民幣。
為了版權費或者署名權,小說作者、編劇起訴片方的事倒是經常發生,不過像這次因為改編太離譜而把片方和導演告上法庭,還算是改編影視劇的第一次。真金白銀買了小說版權,卻被告改得太多。這說法成立嗎?
律師:即使沒違約也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
針對這起案件,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原著和改編方的責任歸屬,就看合同中是否註明原著作者保有審查權,如果有這一點,那《九層妖塔》的片方就很被動。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姍在看過媒體報道的案情後說,天下霸唱保護作品完整權的理由,足夠支撐其提起訴訟。「如果說合同中註明作者有最終的審查權,那這起違約事實是成立的。而且電影方是違約又侵權,侵犯了作者的人身權,因為保護作品完整權就是屬於人身權之一。」同時,吳姍稱,即使合同不註明擁有最終劇本審查,天下霸唱同樣可以以侵權來告。
如果侵權告成功,天下霸唱有權利解除小說版權,也就是說續集有可能拍不了。吳姍說:「因為具體案情不知道,不過如果侵權告贏,理論上來說,就是超出了合同范圍,侵害了作者的權益。這個比較復雜,要看他們合同是否分開簽,簽了多少,但天下霸唱的確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的效力。」
(據《法制日報》、《華西都市報》)

『捌』 音樂共享版權何時開始

因為國家版權局《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轉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限定的緩沖期到期,各大數字音樂平台日前對自身平台版權不明歌曲進行了清理。不過,雖然同樣是積極擁護正版音樂版權,不同音樂平台在應對版權清理前的布局和舉措還是不盡相同,騰訊系、海洋系和網易雲音樂都選擇了抱團共享版權,阿里系則不帶任何人「玩」。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體現了雙方對音樂版權獨家化和去獨家化的不同態度,也彰顯開放與閉門單干兩種不同的心態,當然也是兩種不同發展思路的博弈。 強強聯合的QQ、酷狗,關起門來單乾的阿里 經過多次版權更迭,騰訊、海洋、阿里國內三大主流互聯網音樂平台今年的版權格局已經基本確定。其中,騰訊系的QQ音樂獨家代理了華納音樂、索尼音樂、傑威爾音樂、福茂音樂等200多家版權方的內容,擁有1500萬首歌曲版權;以酷狗音樂代表的海洋系和太合麥田、海蝶、豐華、種子音樂等海內外600家版權方達成合作,現有歌曲版權達到2000萬首;阿里則擁有滾石、華研、寰亞、BMG等公司的版權,版權歌曲數量目前無官方統計,但應該超過250萬首。 從版權公司陣容上對比,三大陣營可謂各有特色、難分高下;從數據上看,海洋系的酷狗和騰訊系的QQ音樂曲目數量遙遙領先。在國家版權局「劍網行動」的激化下,曲庫實力雄厚的QQ音樂和酷狗音樂反而選擇了相互抱團轉授權,數量上相對弱勢的阿里系卻選擇獨善其身,甚至發出「雙APP時代」的論調。結果自然可想而知,前兩者雖然清理了部分非版權歌曲,但由於占曲庫比例較小,整體影響較小。而據不少媒體報道,阿里音樂「蝦米音樂、天天動聽受到沖擊較大,曲庫幾有被清空的趨勢」,可謂是傷筋動骨。 那麼QQ音樂、酷狗音樂為什麼會選擇抱團,阿里卻寧願傷元氣也要選擇關起門來單干?其實,這源於兩種不同的發展思路。 騰訊、海洋的大布局和阿里的小算盤 早在此前和網易雲音樂達成合作的時候,騰訊相關負責人就表示,雖然和其他平台合作會造成一定程度的用戶流失,但仍希望和其他平台共同將市場做規范,形成新的生態,將整個市場做得更精細化。言外之意,版權共享對平台的影響微乎其微,產品體驗做得好,根本不用懼怕用戶流失。這種天之驕女式的灑脫和快意,無疑源於騰訊強大的社交產品體系如QQ、空間、微信的支撐,也預示了QQ音樂未來將走的社交為王、體驗為主的道路--內容並非QQ音樂最關心的最終旨歸,而只是聚合流量的一種手段。 擁有7億用戶、但沒有強大社交產品支撐的酷狗音樂敢於選擇抱團這條路,既有用戶體驗的考慮,但更多的,也是行業生態的考量。在酷狗音樂有關負責人看來,行業新趨勢應該是用戶、音樂人、音樂網路公司多方共贏的局面,作為連接音樂人和市場的互聯網音樂平台有義務倡導「去獨家化,相互授權」的共贏機制,共同建立健康的網路音樂生態圈。相互授權的模式,不僅可以避免用戶下載多個APP的困擾,提升用戶體驗,也方便每個音樂人的作品擁有更多為人所知的機會,這對平台也是一種良好的促進,進而形成一種良性生態循環。 相比較而言,阿里音樂的態度則顯得有些自我和任性。抱定關門單干理念的同時,新晉CEO宋柯甚至發出「雙APP時代」的評論,認為「兩個陣營你各選一個,基本上就能完成你的聽歌需求了。雖然有點麻煩,但下兩個APP也沒多大事兒。只是為了未來能讓大家更好地享受到音樂服務。」這段話不僅矛盾,聽起來怎麼都感覺有種當初360逼QQ用戶二選一的味道。 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你會接受阿里的這個算盤嗎?作為一個蝦米資深用戶,筆者還是挺不能接受的,近期確實有對很多歌都聽不了的蝦米棄療的打算了。在就這個問題采訪網友時,不少網友第一反應也是,「如果功能有很多不同七八個都不成問題,別說兩個。關鍵我就聽個歌,幹嘛要下這么多?」有的網友則直言:「有時間糾結站隊問題,不如把產品做得更獨特一點,別抄來抄去。」 移動互聯網時代,音樂版權是否該獨家化? 移動互聯網時代,音樂版權是否該獨家化?從互聯網音樂平台的角度來說,因為有各自利益的考量,都各說各理。但若從消費者角度和行業角度看呢? 移動互聯網時代消費者APP使用習慣和PC時代不同,PC時代有「瀏覽器+搜索引擎」的組合就可以包打天下,而移動互聯網時代,一個APP幾乎就等同於一個生態圈,退出一個音樂APP再轉去另一個APP的時間、習慣和社交成本都太高。用戶渴望的,往往是「一站到底」、包打天下,讓用戶做「選擇題」的做法,既矯情又不明智。 有自己的發展思路無可厚非,但開放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在音樂行業已經步入正版化發展階段的情況下,致力於打破平台與平台的藩籬,以開放的姿態擁抱版權合作,給用戶更多選擇權,才是大勢所趨。產品體驗的優化和創新,最終還是要回歸到用戶的需求本源,如果一項創新要建立在用戶忍耐各種不便的基礎上,本身就是對提升產品用戶體驗初衷的背離,也是對移動互聯網開放精神的背離,即使承諾再美,無疑也會令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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