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保護手段
我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六條規定本條例對軟體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B. 互聯網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手段都有哪些
互聯網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手段,互聯網著作權的保護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法律上也出台了一些相關法律手段和措施來保護互聯網著作權的合法權益。那麼互聯網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手段都有哪些?互聯網千變萬化互聯網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通過法律手段來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一方面,要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既要對現有著作權法等進行修改完善,又要制定新的法律來規范作品網上傳輸行為;既可以通過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又可以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我國先後出台了《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修改了著作權法,最高人民法院也作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為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作品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另一方面,要加強網路執法,提升法律地位,維護法律權威。加強對網路傳播和經營活動中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採取審查准人制度,實施跟蹤監督,制止侵權行為的發生。同時,要依法規范網路主體的責、權、利,確保涉網各方的利益平衡與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網路空間中,作品權利人、網路服務商、傳統媒體、網路用戶都是網路主體。正如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一樣,有權利的人也容易濫用權利。著作權人要求擁有作品的絕對專有權,而權利的相對性又不能容許它無限擴大。法律在保護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正當的財產權利及其基於這種權利帶來的財產性利益的同時,也要為權利的行使設置邊界,為權利人的行為劃定籬笆,調節網路主體之間的利益矛盾,保證網路作品得到合理使用。
C. 軟體著作權可以保護軟體的思想、演算法和技術方案嗎
軟體著作權保護的范圍是程序及其技術文檔的表達,即保護語句序列或指令序列的表達以及有關軟體的文字說明表達,而不延及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D. 點子或想法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聽到有的人說:這是我想出來的,我有版權。到底這個版想法或點子權是否有版權?這一問題涉及的是:著作權法到底保護什麼?是思想內容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點子或想法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在著作權領域,著作權法只保護思想和情感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和情感本身。這是各國普遍接受的基本理論。也就是說,作品所表達的思想、程序、操作方法或數學概念本身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存在於人們腦海之中的點子或想法,由於沒有以某種形式表達出來,不能受著作權法保護;即使點子或想法已經通過某種形式如文字、圖畫等形式表達出來,但是由於其本身屬於思想內容的范疇,同樣不能享有著作權。當然,如果這個想法或點子在工業上或商業上有價值,可以通過專利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保護。例如:甲研究的葯方對防治禽流感非常有效,那麼,甲可以就此申請發明專利。獲得專利後,他人未經甲同意不能使用該葯方。如果甲不申請專利,也可以將葯方作為商業秘密對待,採取保密措施防止葯方外泄。
E. 著作權被侵犯的處理方法!
著作權被侵犯的處理方法!著作權被侵犯的處理方法! 版權保護在現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著作權侵權這樣的情況網路上經常發生,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已經損壞了所有者的利益。如果這樣的情況一直存在,那麼對社會的發展也是不好的。所以需要維護財產人的權利。當著作權被侵權時我們有以下的一些處理辦法。版權保護1、自行協商如果雙方能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後和解,則既可以使著作權人迅速有效地實現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使侵權人避免聲譽的損害。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調解指雙方當事人在第三人的協助下協商解決糾紛調解人的范圍十分廣泛,雙方可以選擇著作權行政管理機關、人民調解委員會、律師等雙方信任的機關或者個人來主持調解。但調解必須建立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願意進行調解,則不可以強行調解。調解的目的在於促成雙方達成一致協議,但調解協議沒有法律執行力,只要一方反悔,則調解協議就失去效力。調解不是解決著作權糾紛的必經程序,當事人願意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或調解後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3、仲裁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往往僅限於合同糾紛,而且提請仲裁必須有書面協議或書面的仲裁條款。當事人之間有效的仲裁協議是排除法院的管轄權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著作權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促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會受理。仲裁作出的裁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當事人雙方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並依據該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F. 計算機軟體版權保護期限是多久著作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
下面八戒知識抄產權小編詳細為襲大家介紹下關於計算機軟體版權保護期限是多久?著作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著作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計算機軟體版權保護期限是多久?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軟體首次發表之後50年,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軟體著作權保護條件是什麼?1、必須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物體(如磁帶、膠片等)上。2、著作權法規所保護的是作品中構思的表現,至於作品中的構思本身則不是該法規的保護對象,對軟體的著作權保護不能擴大到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概念、發現、原理、演算法、處理過程和運行方法。著作權的保護方式有哪些?第一種,在我國,著作權保護也是對軟體進行法律保護的主要途徑。但是,著作權法僅保護該軟體本身的表現形式,而不能擴大到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概念、方法、原理、演算法、處理過程和運行方法等。第二種,《專利法》可以有效地保護計算機程序所體現的設計者的創意。但軟體本身不能單獨申請專利,而只能是從屬於某一個發明的組成部分。
G. 點子或想法受著作權法保護嗎
按實際情況,點子和想法不屬於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相關法律規定《內中華人民共容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H. 法律關於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的方法
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的設定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軟體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軟體著作權保護期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的保護方式也是嚴格遵循法律的。下面由小編為您整理法律關於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的規定。法律關於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的規定根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知識延伸:軟體著作權是不是必須登記?軟體著作權即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並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是指著作權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並發出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我們查詢相關的法規,對照新舊法規,可以看到了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1、登記是軟體著作權獲得行政和法律保護的前提根據1991頒布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體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該規定很沒有道理,沒有登記的軟體就不受行政保護,甚至被侵權了,向法院提起訴訟都不可以。雖然不明說軟體一定要登記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實際上就將沒有登記的軟體置之法律保護之外,可以認為軟體著作權登記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個條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該解釋第三條規定:……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提起訴訟的,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無論其軟體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均應予以受理。如果軟體被侵權了,即使沒有登記,我們還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的。這個條例現在已經被2002年頒布的新條例給廢止了,該規定已經失去了法律效力。2、軟體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自願根據2002年頒布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的是可以,可見軟體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自願。3、軟體著作權登記與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系大家最關心的還是軟體著作權問題,軟體如果不登記可以取得著作權嗎?這個疑問在《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中有明確的解答,該條例第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
I. 著作權保護體現在哪裡有哪些方法
我們國家對於著作權的保護是很重視的,但這並不是口說無憑的,你可以通過了解著作權保護體現在哪裡,得知這一結論是如何得出的,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結論從哪裡體現出來吧。版權保護的重要性體現在哪些方面版權保護,又稱著作權,最終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版權法的實質是一種控製作品使用的機制。中國網際網路版權保護的關鍵是在促進網路發展和保護著作權人利益間尋求平衡,當務之急是盡快完善這方面的立法。版權,又稱著作權,包含以下人身權和財產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在我國,著作權是從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的,人身權利中除了發表權外沒有期限限制,發表權一經行使即窮竭,如果在作者死後50年內不發表,就不再保護。財產權利的保護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如果作品創作完成後50年未發表的,不再保護;另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視為作者的作品以及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和攝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護期都是作品首次發表之日起50年,創作完成50年內不發表就不再保護。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限為25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25年的12月31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續展25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50年。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保護著作權的方法有哪些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