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美術作品就有著作權嗎
『壹』 購買他人的美術作品是不是就取得了該作品的著作權呢
我國復《著作權法》第18條明確規定:「制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由此可見,美術作品原件的所有權轉移的時候,其著作權並不會隨之轉移,例如美術作品原件的所有權因為繼承、贈與或者買賣等情況而轉移的時候,著作權並未隨之轉移到所有人身上,該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仍然由原作者享有,但是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貳』 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該如何認定
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該如何認定?如果有人侵犯了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或著作權人的人身權,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我們來了解一下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該如何認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該如何認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案件大致分為兩類第一類:侵權案件可較直接的通過對證據的認定加以解決。第二類:需要對雙方的作品進行對比來認定被控侵權人是否有剽竊行為的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案件進行論述。接下來小編結合自己在司法審判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在研究和借鑒國外版權保護制度的同時,也注意符合中國的國情和社會價值觀。提出自己解決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認定的方法。大致如下:第一步,確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人的權利有效存在;第二步,確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人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其中包括對思想與表達、獨創性、整體與部分等問題的認定;第三步,確定被控侵權人的行為,包括對權利人作品的接觸、剽竊的認定、合理使用等問題;第四步,侵權的最後認定和對侵權責任的確認,包括對停止侵權和賠償數額的認識等。
『叄』 盜用原創美術作品是侵犯哪種知識產權
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該發條規定了美術作品的著作權收到法律保護。
《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該發條規定了盜用美術作品等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違法法律規定。
另外,《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了著作權的例外行為,在前述法條規定的范疇內使用美術作品的,不被視為侵權行為。
『肆』 繪畫作品如何登記版權
只要是自己原創的作品,都可以登記版權,因此現在很多人也會給自己的繪畫作品登記版權。在第一次登記版權的時候,由於不懂的關系也會遇到許多的麻煩,比如有些人壓根就不知道如何為繪畫作品登記版權的問題。繪畫作品如何登記版權(一)申請主體:根據《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和專有權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請作品登記。(二)作品登記的重要意義:著作權登記工作是為貫徹著作權法的實施,適應著作權人和有關權利人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這些工作在明確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權利人可將已登記的事項作為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時,登記證書可作為證據使用。(三)美術作品著作權登記提交的文件:1、填寫作品登記申請書、作品登記表、權利保證書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復印件、作品說明書(說明創作構思、作品主要特點及內容等)各一份;2、申請人身份證明;3、合作作品申請登記的,還應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合作作者是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合作創作合同或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4、委託創作作品申請登記的,著作權人還應提交著作權人及創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著作權人或創作者是單位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委託創作合同或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5、職務作品申請登記的,應提交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著作權人或專有使用權人的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權歸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6、美術作品或攝影作品申請登記的,申請人除按上述情況提交有關材料外,還需提交作品照片兩張(不大於3r,可電腦列印),一張貼在作品登記申請書左下方空白處,並在上面蓋騎縫章,另一張隨材料提交。著權登記工作是為貫徹著作權法的實施,適應著作權人和有關權利人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這些工作在明確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等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權利人可將已登記的事項作為擁有權利的初步證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時,登記證書可作為證據使用。
『伍』 美術作品著作權有哪些權利
美術作品著作權包括美術作品人身權和美術作品財產權: 1、美術作品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具體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2、美術作品財產權又稱經濟權利,包括: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陸』 美術作品著作權的歸屬問題
關於美術作品,它涉及到兩類權利,一類是美術原件所有人對美術作品原件的所有權,即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美術作品原件的權利;另一類是美術作品的創作人對於美術作品的著作權。這是兩類不同的權利,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畫家將畫出售給甲,甲只享有該畫的所有權,但不享有該畫的著作權。
值得考慮的是,購畫人如欲實現其經濟利權利,希望展覽此畫,就會與創作人的著作權發生沖突。同時,創作人要展覽作品原件,也不得不求助於原件持有人。為了解決這一矛盾,我國《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美術等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這說明,即使創作人想要展覽美術作品原件,也應取得原件所有人的許可。
以上就是有關美術作品著作權包括什麼以及美術作品著作權歸誰所有的具體情況,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美術作品著作權的內容、權利在一些法律條文中有所體現,通過通讀法律可以得知,但是有關權利歸屬與誰還是需要藉助一些專業知識進行判斷的,尤其是在進行作品交易的時候,更容易出現一些侵權事件,所以,我們建議您可以咨詢有關的專業機構,像重慶的話麥積不錯,可以聽一下他們的指導建議,避免一些潛在的陷阱。
『柒』 美術作品著作權歸屬原則是怎樣的
美術作品著作權歸屬原則,美術作品完成後,人們應該完成著作權的登記備案版,拿到產權權證書。如果創作人對美術作品有歸屬爭議的,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那麼美術作品著作權歸屬原則是怎樣的?美術作品著作權歸屬原則美術作品著作權歸屬原則:1、合作作品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2、匯編作品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3、委託作品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4、視聽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捌』 怎麼認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
美術作品抄,因為其蘊含襲的價值可以很高,所以容易通過被復制遭到侵權。那麼,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怎麼認定呢?美術作品著作權實踐中,美術作品著作權侵權可以按以下認定:第一步,確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人的權利有效存在;第二步,確定美術作品著作權人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其中包括對思想與表達、獨創性、整體與部分等問題的認定;第三步,確定被控侵權人的行為,包括對權利人作品的接觸、剽竊的認定、合理使用等問題;第四步,侵權的最後認定和對侵權責任的確認,包括對停止侵權和賠償數額的認識等。
『玖』 臨摹他人繪畫作品,並且出版,侵犯著作權嗎
如何保護原創者的合法權益
來小鵬:在權利產生階段,雖然我國的著作權採用自動取得的原則,即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但為更好地維護原創者的合法權益,建議原創者向有關部門進行著作權登記。這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並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
在權利保護階段,原創者對於侵犯其私權利的行為,既可以採取自力救濟,即與侵權人私下和解的方式,也可以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通過公力救濟,即採取法律途徑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張偉君:著作權法保護美術作品原創者的合法權利,禁止對美術作品的非法復制以及臨摹。特別是要禁止那些賣假畫(贗品)以及抄襲剽竊原作的行為。但是,對於為了個人學習繪畫需要的臨摹,只要不公開發表和銷售,則屬於合理使用的范圍。那些在合理借鑒基礎上創作新作品的行為,也不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
祝斌:一旦遭受侵權,原創者要注意收集證據,根據侵權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維權策略,合理預算索賠額,並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侵權情況,提供線索,以有力地打擊大規模侵權行為。同時,行業協會要承擔公益性維權責任。
臨摹是否對原作者構成侵權
張偉君:臨摹畫不管是對原畫的精確復制還是對原畫的有所改變(但兩幅畫在視覺感受上沒有明顯區別),如果未經原畫作者授權,都可能構成侵權,出版機構也要承擔侵權責任。但是,我們要區分臨摹(復制)和借鑒原畫的創意或風格而自己重新創作之間的區別。模仿或借鑒原畫的一些創意或者風格而重新創作出一幅在視覺感受上不同於原畫的新作品,這應該屬於合理借鑒的范疇,不應該被認為是侵權。事實上,相同題材的美術作品在畫面構圖上雷同的情形也是很常見的,不能一概認為這種情形就是侵權。
來小鵬:在我國著作權法中,臨摹不完全等同於復制。臨摹作品是對原作品的復制還是演繹,宜由司法部門根據臨摹作品的具體情況進行個案認定。如果臨摹作品為無獨創性的復製品,由於復製品上未表明原作品的作者身份,則該行為實質上涉嫌構成對原作品的剽竊,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可能會成為著作權侵權行為。而當臨摹作品有獨創性時,臨摹作品為自原畫作上產生的新作品,是原畫的演繹作品,臨摹人對該作品也享有著作權。但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演繹作品的作者在行使其演繹作品的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該臨摹作品的作者在行使其著作權時如出版發行該臨摹作品,未獲得原著作權人的許可,且未標明原著作權人的身份,即侵犯了原作品著作權人的演繹權與署名權,可能會成為著作權侵權行為。
侵權行為人的著作權侵權行為與出版社的出版行為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被看作是共同侵權行為。只有著作權侵權行為,沒有出版行為,難以構成實質侵權;而沒有剽竊等侵權行為,就根本沒有出版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定:出版者對其出版行為的授權、稿件來源和署名、所編輯出版物的內容等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的,依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出版者盡了合理注意義務,著作權人也無證據證明出版者應當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權的,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出版者承擔停止侵權、返還其侵權所得利潤的民事責任。
傅鋼:對於臨摹作品是否涉嫌侵權,還是應該遵循認定著作權侵權的公式:接觸+實質性相似。在此事件中,無論夏俊峰的兒子對幾米的作品是「臨」還是「摹」,肯定都是以幾米的作品作為前提的,侵權判斷中的「接觸」肯定是成立的。從網上公開的部分畫作來看,筆者認為的確與幾米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因此在其畫作公開出版的情況下認定侵權成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也有網友認為,夏健強的作品與幾米的作品還是有不小的差別的,有自己獨立的個性,因此不構成侵權。這是對著作權侵權的誤讀。事實上「獨創性」是勞動成果構成作品的條件,但與判斷這種勞動成果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權並無直接關系。一種勞動成果完全可以既構成演繹作品,也侵犯他人著作權。在被控侵權作品與原告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的情況下,被控侵權的成果是否具有獨創性,不影響對侵權的認定,隻影響對所侵犯的專有權利的判斷:如果被控侵權作品有獨創性,應認定侵犯改編權等演繹權;如果被控侵權作品無獨創性,應認定侵犯復制權。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除了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之外,臨摹他人作品一般會對原作者構成侵權。當然,這也要排除那種臨摹水平過低導致的後作與原作差別「十萬八千里」或者僅僅解決了其創意而另行創作新作品的極端情形。
出版社在編輯、審校書稿時,有著嚴格的審查義務,如果其出版的圖書構成著作權侵權,出版社難辭其咎。實踐中幾乎所有的出版社在與作者或書商訂立的出版合同中都約定,作者或書商保證享有所出版圖書的著作權,如因圖書侵犯他人權利,出版社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這種約定僅能約束合同雙方,對提起侵權的權利人無約束力,出版社無法因此免責。
祝斌:每一個藝術家都有一個臨摹學習的過程。臨摹行為是否侵權,要看這行為是為學習等目的,還是為了盈利。其次,要看相似度。但目前,判斷是否相似還沒有量化的指標,在實踐中,一般認為兩幅作品相似度達到90%以上,可以認定為侵權。出版社出版侵權作品,必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