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亞知識產權
A. SJ世博事件
韓國人在這個世界上最怕誰呢?是他們的另一半--北朝鮮!北朝鮮在韓國人的眼中是無法控制的一條瘋狗,北朝鮮有核武器,北朝鮮正在挨餓,如果那邊的人們餓瘋了,也許他們會發動戰爭,這是韓國人的思想和他們最擔心和害怕的。所以盡管心中討厭美軍,美軍在他們的國土上幹了那麼多不好的事,但在自己的軍備能力不強的情況下,還是願意美軍留下來。自己打不過北朝鮮,唯一的辦法是留住美軍,用美國來牽制對方。所以有了韓國痛哭流涕挽留美軍的場面,如喪考妣的悲痛之下是對戰爭的恐懼和自己生活的擔憂,他們才不考慮國家的臉面呢!
韓國人不買外國產的汽車是么?韓國70%人買國產車,那餘下的30%買外國車的人是什麼人呢?都是有錢人,恰恰是這個社會的有錢人。所以不買外國車不是因為愛國,而是因為還沒有這個經濟能力。 韓國人不買日本貨是嗎? 那麼每年韓國對日本的巨額貿易逆差是怎麼產生的? 2005年韓國對日本的貿易逆差是200多億美元! 日本的服裝/化妝品/電器/是韓國人的最愛.
韓國特別愛國,人人願意為國家服務是么?可有很多人為了逃避兵役服務要拋棄國籍,不做韓國人了。而這是什麼人呢?他們正是官員 律師 教授等上層社會家庭的孩子。人們譴責他們也不是為了愛國,而是人們感到了不平等。 說韓國人愛國,不如說韓國人更愛自己,他們是愛國,但並不比我們中國人更愛國。
不要高看了韓國.中國人的心胸/豁達/智能/品位/博大, 韓國人永遠也學不到. 所以無論歷史還是將來,韓國永遠只能夠跟在中國的後面做小學生. 以韓國的狹隘特性,韓國永遠也只能是一個三流的小國寡民。
韓國人喜歡誇耀他們比中國早20年舉辦奧運會。
但是,事實不是這樣簡單,韓國是1982年獲得1988年的漢城奧運會主辦權。當時因為舉辦奧運會是一個虧本買賣,只有日本的名古屋和漢城參與申辦,因為日本國民反對,名古屋後來也退出,漢城輕而易舉獲得主辦權。
因為1984年洛山磯奧運會一舉賺錢,主辦奧運會變的炙手可熱。
1993年因為悉尼賄賂和不正當競爭,中國僅僅以2票告負。
2001年,中國擊敗強大的巴黎、多倫多,大阪,以絕對優勢勝利。
與當年的漢城的輕而易舉不可同日而語。 我們要看到自己國家的進步,不要總是抱怨自己的國家。回首看看20多年前的中國是什麼樣子,因為文革錯誤,國民經濟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落後愚昧。短短 20年來今天的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國家在積極進步,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取得今天的成就是非常不容易的。 國家的發展需要時間,中國現在正處於經濟起飛的階段,再有20年的和平建設,中國將成為繁榮富強的偉大國家。
B. 知識產權的概念 要求詳細 08年4-9日13點30分前回答 我會追分的
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概括的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在科學技術和文學藝術等領域內,主要基於腦力勞動創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廣義概念上的知識產權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一切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品名稱和標志,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一切權利。
狹義概念上的知識產權只包括版權、專利權、商標權、名稱標記權、制止不正當競爭,而不包括科學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2、知識產權的特徵
知識產權的特徵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過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
(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的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C. 上海東亞元一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上海東亞元一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2018-03-01在上海市楊浦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內資或控股),注冊地容址位於上海市楊浦區國泰路127弄1號三層(集中登記地)。
上海東亞元一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10110MA1G8MN03Y,企業法人董梅,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上海東亞元一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知識產權代理,商標代理,翻譯服務,計算機系統集成,計算機軟硬體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商務咨詢,企業管理及咨詢。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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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天貓電子詞典類目負責人、文化用品負責人、天貓負責人、知識產權負責人分別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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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我國知識產權貿易的現狀與發展
近10年來,我國高技術產業的國際地位明顯提升,培育出一批新興產業。2007年,我國高技術製造業規模已居世界第二,高新技術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接近20%。值得注意的是,高新技術產業雖然為我國社會科技發展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其本身也受到了知識產權問題的困繞。
首先,我國高新技術的產權意識比較薄弱,與發展水平不相符,知識產權保護不利,限制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第二,知識產權的作用得不到最大的發揮,不利於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第三,知識產權保護不利,限制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造成市場缺乏公平有序的的原則,使我們的發展受到制約。
第四,人才管理機制和隊伍建設不到位,妨礙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國外企業一般設有知識產權部門,並且開展卓有成效的工作,而我國不少高新技術產業不僅沒有設置相關部門,也沒有專門的人才。
第五,不熟悉知識產權國際規則,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屢遭國外的打壓。面對知識產權訴訟,我國企業往往缺乏應對的訴訟和應急機制。
目前,我國高技術領域的大部分知識產權仍然為跨國公司所壟斷。舉一些簡單的例子,就能夠看出我們與知識產權強國的差距。我國出口DVD大約一台40美元,可是要交專利使用費21美元;我國的葯品90%仍離不開國外的專利;我國的數控機床70%都是國外專利;我國汽車90%都是合資企業或者是國外品牌。
上世紀80~90年代期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進行了長達八年的談判,最終發達國家達成於其有利的協議,紛紛要求發展中國家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發達國家又進一步推出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並把它作為維持其世界經濟霸國的支柱。他們利用知識產權這樣的武器對發展中國家進行打壓。在世界最大的電子展覽國——德國,最近幾年就屢屢發生以「保護知識產權」為名,在展會上查抄東亞電子企業的事件。
對此,近日前來參加 「知識產權國際論壇」的美國知識產權法律專家就為中國企業「支招兒」,稱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應進行戰略性管理,增強主動性與防禦性。
針對中國企業在國內及國外所面對的諸多知識產權問題,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寧玲稱,中國企業在進行戰略性知識產權管理時,需以更嚴密主動的方式創造、擴大和使用知識產權資產,使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從「被動」走向「主動」。
「更進一步,企業還可建立知識產權戰略委員會,實施進攻性策略,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效用。」王寧玲說,如果在國外發現有企業侵犯自己的知識產權,中國企業可主動對其提起起訴。
評論:源於美國華爾街的金融風暴已經席捲全球,雖然目前人們普遍認為這次金融危機尚不足以對各國實體經濟造成巨大的破壞,但悲觀的情緒已經蔓延開來。有專家預測,歐美等發達國家為了提振本國經濟,可能採取措施限制進口,轉而擴大出口。海關數據已經顯示,2008年以來我國對歐美市場的出口量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降。而未來,知識產權、碳排放和環保條件很可能取代貿易救濟和關稅等,成為發達國家阻礙進口的新的貿易壁壘。中國企業要想平安度過這次全球性的危機,就必須充分認識到戰略性知識產權管理(特別是針對高新技術的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性。這樣不僅能保護中國自主研發的產品,還有助於提升中國產品在國際上的品牌價值和形象。
F. 為什麼發展中國家容易產生知識產權糾紛
(一)發展中國家的不利情形
「發展中國家的困難在於它們是「後來者」,在它們到來時,這個世界已經被「先行者」劃分完畢。」
1.競爭調節機制的不完備
上述有關知識產權對美國和其它發達國家產生的影響的問題對發展中國家也同樣重要。更重要的區別是,發展中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因為「失誤」要付出的代價很可能遠比發達國家大,因為大多發達國家都具備完善的競爭調節機制,可以保證任何壟斷權利不會過度影響公共利益。例如在美國和歐盟,這些制度尤其強硬和完善,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卻遠非如此,後者極易受到不良知識產權制度的損害。我們認為,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學習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來改進自己的知識產權制度,使之適於其具體的法律制度和經濟形勢。
2.本土技術能力的欠缺
發展中國家由於不存在人文和技術方面的前提條件,知識產權對其發明的激勵作用微乎其微。知識產權無利於激勵研究和施惠窮人,因為即使研發生產了專利產品,窮人也根本買不起。他們還認為,知識產許可權制了發展中國家對科技的模仿學習機會,使外國企業可以通過獲取專利保護將本國企業逐出國內市場,並用進口產品佔領國內市場。更有甚者,知識產權增加了基本的醫療和農業投入成本,對貧困人口和農民造成的影響尤其嚴重。
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與它們之前的發達國家一樣,本土技術能力的發展已經被證明是經濟增長和貧窮減少的一個關鍵決定因素。這種能力決定了這些國家對外國技術的吸收和應用水平。許多研究已經得出結論,決定技術轉讓成功的最明顯的單項因素就是本土技術能力是否能早日涌現。
(二)知識產權制度對發展中國家產生的不利影響
發展中國家不但會受到來自內部知識產權制度的直接影響,而且會受到發達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的間接影響。
1.知識產權制度對網路資源的保護的問題
數字時代對網際網路數據資料使用權的限制就在影響著全球。例如:發展中國家的科學家通過網際網路有很多機會獲得以往由於資源限制而不能使用印刷媒體得到的資料,但他們擔心,旨在防止普遍盜版行為的編密碼技術(或稱「數字權利管理)會使他們通過網際網路使用這些資料比現在通過印刷媒體還難,他們可能會被拒絕使用一些受保護的數據,或者沒有足夠的辦法獲取這些數據。
對於印刷媒介來說,著作權法有有關「公平使用」的條款,而且該媒介的性質也允許多方使用,使用者可以正式從圖書館借閱,也可以從別人那裡借讀,還可以在書店瀏覽(買不買都行)。而對於網際網路上的資料,由於技術上允許編制密碼或採取其它拒絕別人使用甚至瀏覽的手段,使用者就不得不付出相關的費用。
盡管網際網路迄今為止的「本意」是自由使用,但越來越多載有有價值材料的網站卻正在採取收費使用的做法,或以其它的方式限制別人的使用。更有甚者,美國的《數字千年版權法案》(dmca)和歐洲的《資料庫指令》(database directive)的某些條款已遠遠脫離《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要求,使著作權保護的天平嚴重向數據採集的投資者和創作者傾斜。
2.涉及基本人權的農業與醫療
知識產權制度可以促進有關重大疾病或新型農作物的研究——這些研究對發展中國家十分重要,但卻只有發達國家在搞;但同時也可以阻礙這些研究,因為發達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可以通過強力促進主要對其有利的某些類型的研究,
而將知識資源從攸關全球的問題研究上轉移開。按照發達國家的慣例,源自發展中國家的知識或遺傳資源可以在沒有事先安排分享該資源商業化利益的情況下獲取專利。有時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的出口就因這種知識產權保護而受到限制。
(三)發展中國家的被動局面
1.被迫提供「保護」
有不少持續性的壓力要求發展中國家根據發達國家的標准,在其政權制度內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
烏拉圭回合就《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談判僅為一個例證。發展中國家之所以接受《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原因不是採取知識產權保護是其當務之急,部分原因是它們認為,包括發達國家減少貿易保護在內的一攬子計劃可以使它們受益。現在這些發展中國家大多認為分發達國家並未兌現其為放開農業及紡織品市場和減少關稅做出的承諾,而且它們卻要承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帶來的負擔。去年的多哈回合談判就世界貿易組織的新發展達成的協議認為,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協議應更清晰、更有意義。
2.游戲的「輸家」
發展中國家總體上都是技術的凈進口國,這些技術大部分由發達國家提供,全球絕大多數的專利都屬於發達國家的組織。為評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全球影響,已經建立了計量經濟學的模型(例如,知識產權保護最低標准全球化)。世界銀行的最新評估認為,大多發達國家將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主要受益人,該協議提高了他們專利的價值,其中美國預計年受益額將達到190億美元,而發展中國家和一些發達國家卻是純粹的輸家,其中最大的輸家是韓國(每年將損失150億美元)。
這些數字是在許多有爭議的假定的基礎上產生的,沒有太大的具體意義,但確實可以說,在全球范圍內推行專利制度對專利權所有者將相當有益,這些專利權所有者主要在發達國家,而這種受益是建立在受保護技術和產品的使用者的損失之上的,這些使用者主要在發展中國家。2001年,美國的版稅和(主要與知識產權交易有關的)酬金的凈盈餘已從1991年的140億美元增長到220億余美元。世界銀行提供的數字表明,發展中國家1999年由於版稅和許可證費而產生的赤字是75億美元。
(四)發展中國家的應對措施的成功範例
東亞國家或地區。它們使用知識產權的弱化形式以適應其發展階段的特定環境,他們認為取消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可以鼓勵(藉助復制和效仿的)技術轉讓和科技學習。
在台灣和韓國經濟快速成長的關鍵階段——1960年至1980年的轉型階段,雙方都強調效仿和翻版的重要性,視之為發展本土經濟革新能力的重要手段。韓國1961年就通過了專利法,但該法保護范圍並不包括食品、化學葯品和醫葯品,而且專利保護期限只有12年。只是到了20世紀80年代,特別是美國依據其《1974年貿易法案》(1974 trade act)301條款進行起訴後,韓國的專利法才有所修改,盡管還是沒有達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標准。台灣的情況與此類似。
G. 四大名著版權被日本注冊,是怎麼回事
集體失語:當「四大名著」被日企搶注之後 新華網浙江頻道 采寫:張道生 文/圖:呂律 日本游戲公司申請注冊的《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將於4月14日通過國家商標局的初審公告期。實際上早在此之前,包括《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在內的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 與日本企業瘋狂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的動漫企業面對日企的搶注風潮,似乎一夜之間集體患上了「失語症」。直到最近,浙江省的多家游戲、動漫企業才聯合起來,打響「四大名著」商標保衛戰。這是為什麼呢? 日本游戲企業搶注「四大名著」 《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作為我國古典四大名著,同時也是世界文學的瑰寶。在中國,四大名著已經逐漸超越文學的范圍,成為人們為人處事、經 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世治國,甚至是感情生活的另一種「教科書」。 隨著文學譯介工作的推進,四大名著在世界范圍內的影響力日益擴大,這一點在東亞國家尤其明顯。隨之而來的是,一些外國企業從聲名日顯的四大名著中發現了潛在的商機。特別是一些日本的游戲企業,頻頻申請注冊與四大名著相關的商標。 記者從中國商標網查詢到,早在2004年3月2日,日本的巨摩株式會社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第9類(計算機游戲程序;可以從全球通訊網路上下載的計算機游戲程序;與電視機連用的計算機視頻游戲機等)「水滸傳」和「西遊記」商標,並通過了初審。今年1月,國家商標局發布了商標注冊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為止。 進一步的查詢後記者發現:日本光榮株式會社在2002年12月19日申請《三國志戰記》後,2003年又申請了《真三國無雙》商標,2004年3月2日又相繼申請《三國志---馳騁沙場》、《三國志戰記》、《三國志網路》、《三國志無雙》等8個系列商標,還申請了《孔明傳》等商標。巨摩公司除了申請《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外,還申請了《三國志麻將》、《巨摩三國志麻將》等商標。 據記者統計,日本游戲企業申請注冊的四大名著相關游戲商標數量達到數十個。除《紅樓夢》以外,其他三大名著都已有相關商標被日本企業申請注冊。 日企行為引發民間熱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對於中國來說究竟是福是禍,在民間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一些人士認為,古典四大名著在中國具有崇高的文學地位和文化價值,也讓海內外的文化界感受到了中國傳統精神的魅力和沖擊,是國人引以為豪的美好事物,被當作商用開發將對中國傳統文化產生不良影響。 動漫、游戲正在成為年輕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精明的商人馬上嗅到了其中的商機。圖為某動漫商店外駐足觀賞的年輕人。浙江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生吳明告訴記者說:"將表達中國人民美好文化傳統的四大名著的名稱作任何商業使用,都將使中國人在感情上難以接受,畢竟世界上不是每一樣事物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 「古典四大名著的名稱作為商標使用在游戲等產品上,還將會使國人,尤其是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產生認知上的錯誤。」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隨著知識接受方式的不斷改變,尤其是網路時代的到來,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大量地從網路上獲取信息,網路已成為他們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從國內外現有游戲開發過程來看,出於游戲本身的設計要求,勢必會更改原作中的某些情節、或臆造某些故事、或刪減某些內容,甚至不排除增加、誇大其中的兇殺、暴力等方面的內容。通過將四大名著名稱作為游戲商標使用,極有可能使廣大青少年在尚未閱讀四大名著的情況下,先入為主地接受游戲中所設計或構造的情節。這樣,勢必會造成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的誤讀。 相比於文化上的擔憂,來自經濟界的人士則更加擔憂一旦四大名著相關商標被日本公司注冊成功,將會使一大批國內軟體產業、動漫產業無法開發和利用這些作品。 近年來,我國的版權產業得到較大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其規模是相當小的,如果名著商標被國外游戲商注冊,國內相關游戲商和周邊產業,將面臨著侵權的危險。 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動漫、游戲業發展的最大優勢就在於我們擁有悠久的歷史文化,而這又恰恰為動漫、游戲創作提供了取之不盡的資源。如果中國的傳統文化被外國企業搶先注冊,對民族動漫、游戲業發展無疑將造成重大阻礙。」 由於國產游戲缺乏創新和知識產權意識,來自日韓等國的游戲更加受青少年喜愛。 中國動漫企業緣何失語 與一些人的擔憂不同,另一些人則認為應當更多地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鞭策國內企業盡早重視知識產權問題。當然,這樣的擔憂是不無道理的。從2006年年初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一事進入人們的視線以來,國內的動漫、游戲企業始終對這一事件沉默不語。 從一些公開媒體的報道來看,最早對日本游戲企業的搶注行為提出異議的是一些非動漫企業。溫州喜倍兒服飾有限公司3月3日曾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要求撤消日本巨摩公司注冊"水滸傳"游戲商標的申請。該公司老總在浙江博弈商標事務所看到相關公告後表示:《水滸傳》是全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它不應該成為任何企業或個人,特別是外國企業謀取商業利益的工具。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廣東、福建等地。廣東中山歐卡曼制衣貿易有限公司不久前正式委託北京紅徽國際知識產權事務所,來京將相關商標的異議申請書和爭議申請書遞交給了國家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 「要下決心把動漫產業打造成溫州打火機那樣的興盛」、「振興民族動漫業,打造動漫之都」。在發展動漫產業呼聲高漲,全國各地紛紛舉辦動漫節的情況下,國內動漫企業對 目前動漫產業高燒不退,全國各地都興辦「動漫節」,建「動漫城」。然而對於動漫遊戲知識產權的認識卻沒有跟上腳步。於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的行為悶聲不吭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對此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負責人認為,業內對此事態度冷淡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動漫遊戲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企業大多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拓展市場上,忽略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另一方面,國內的動漫企業大量還處於產業鏈的初級階段,僅限於為國外動漫企業貼牌加工,原創意識還不強,客觀上也造成許多動漫企業對日本企業的行為不聞不問。 「不要讓美國來創作我們的花木蘭,更不要將胡編亂改的三國演義賣到中國來。」香港漫畫協會會務總監郭峰呼籲說。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眼看著巨摩、光榮等日本游戲公司相繼以四大名著的名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商標,浙江省動漫、游戲產業終於坐不住了。 4月初,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動漫專業委員會聯合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杭州安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和知水仁山劇本研究中心等多家動漫、游戲企業,在溫州喜倍兒家居服飾有限公司對《水滸傳》商標注冊提出初步異議的基礎上,共同向國家商標局對這些核准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銷這些以四大名著為名稱的商標初步審定,駁回其注冊申請。 代理此案的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浙江省知識產權研究會會長李永明說:「針對日本巨摩株式會社申請在第9類《西遊記》、《水滸傳》兩個尚處於初審公告期的商標,我們將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對已通過初步審定的第41類(書籍出版;收費圖書館;廣播和電視節目製作;夜總會;健身俱樂部;翻譯;)《三國志戰記》、《真三國無雙》,第9類《三國志網路》等商標將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消對其的初步審定。」(完)
H. 軟體著作權登記後如何維護
軟體著作權登記之後對企業來說是否就必然能防範侵權呢?當下,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產業發展迅猛,傳統法律保護出現的弊端已開始顯現,軟體開發行業盜版現象也屢見不鮮,除了對軟體著作權進行登記保護外,我們有必要採取其他措施加以維護。那麼軟體著作權登記後如何維護呢?軟體著作權登記後如何維護代表著科技發展新方向的軟體產業,正成為信息產業的核心,而盜版的肆虐,嚴重影響了軟體開發者的積極性,制約著軟體產業的發展。傳統的軟體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已顯力不從心,如何讓軟體產業保護硬起來,探尋新的保護模式成為當務之急。軟體產業代表著科技發展的最新方向,正逐漸成為信息產業的核心和靈魂,引領和推動全球范圍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但是,軟體產業的保護卻面臨著困難,盜版的肆虐,嚴重影響了軟體開發者的積極性,制約著軟體產業的快速發展。由此,傳統的軟體知識產權保護模式越來越顯得力不從心,探索符合時代發展潮流的保護模式已成當務之急。一、軟著遭遇侵權之困根據信息產業部的最新統計,2005年,我國軟體產業累計收入達3900億元,在電子信息產業中的比重超過1/10。軟體企業規模繼續擴大,實力不斷增強,去年收入過10億元的軟體企業有25家。同時,軟體產業結構進一步調整,軟體服務和系統集成所佔比重也逐漸上升。但是,企業規模偏小、利潤率偏低、關鍵核心技術缺乏、軟體人才結構性失調等困擾產業進一步發展的問題仍然存在。制約我國軟體產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盜版問題。眾所周知,軟體開發工作量大、投資多,而軟體復制容易且費用低廉。一項新開發出的軟體剛上市,其盜版軟體即蜂擁而至。專家認為,盜版使軟體開發者在經濟上蒙受巨大損失,導致盜版的原因不是軟體價格,而是對軟體知識產權保護的漠視。重硬輕軟,缺乏對軟體價值正確認識仍然是目前我國軟體產業發展中普遍存在的現象。由此,提高對軟體價值認識,加強對軟體知識產權保護成為解決問題的關鍵。二、軟著保護的法律軟體編寫是智力創作的過程,按照知識產權制度原理,應該將其全部智力成果納入保護范圍之中,而不應該只保護其中的一部分。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瑜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對軟體的保護主要是依靠著作權法,但更能體現智力水平和軟體價值的技術方案卻被排除在保護之外。2002年1月,我國新修訂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正式施行。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以著作權法保護為主,《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相關法規交叉和重疊保護為輔的格局,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軟體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體系。近年來,我國還加強了行政保護手段,以打擊盜版行為。2000年,國務院發布了18號文件《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這是我國軟體發展的重要政策,其中對軟體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進行了明確規定。盡管如此,軟體保護依然面臨著困難。中星微電子有限公司知識產權部經理李東亞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傳統的軟體保護模式遇到了許多困難,主要在於兩方面:一是著作權法保護的是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內容本身。實際上,軟體更重要的是軟體所體現的思想,內容本身比軟體的表達形式更為重要,而這恰恰是著作權法所不能進行保護的;二是著作權法認為程序等的反向工程是一種合理使用,而對軟體進行反向工程則實際上損害了權利人的利益,打擊了軟體開發人的積極性,抑制了軟體的創新發展。北京宏遠信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科技軟體企業,公司總經理楊立新對知識產權報記者表示,著作權只能保護軟體的源代碼,只保護軟體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軟體本身的創新思想和內容,對軟體實行著作權登記只是一種備案。也就是說,只是一種證據的提前保全而已。三、軟著保護的新趨勢著作權法保護模式下的軟體保護的弊端,可在專利法中尋求解決。楊立新建議,通過專利的形式可以提供直接的保護,可以保護軟體本身的內容和思想,這樣,對軟體進行編譯等反向工程在專利模式下則被認為是侵權行為,所以,用專利的形式來對軟體進行保護,保護的強度顯然更大,操作性更強。宏遠信通公司就將net800語音呼叫系統這項新技術申請了專利,這是一個融入了軟體程序方法的產品專利申請。據李東亞介紹,截至2005年,中星共申請了539項專利,pct申請也達到了30多項。通過申請方法專利來保護軟體占公司全部專利申請量的一半,另一半則是通過軟硬體相結合的方式來保護軟體的創新。目前,對軟體實行專利保護已經得到許多國家的認可。在美國,由於軟體產業在其經濟發展中佔有重要地位,採用專利的手段來加強對軟體的保護成為大勢所趨。在日本,以專利形式來保護軟體也逐漸被認可。日本特許廳曾公布過3種軟體專利審查標准。近年來,日本軟體專利的申請數顯著增加,富士通、日本電氣、日立、三菱、東芝、充電氣等大公司成為該國軟體專利申請的大戶。越來越多的案例和糾紛表明,國外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對軟體保護已不再限於軟體可否申請專利的討論,而是更多關注軟體專利的具體判斷標准,即專利審查的第二道門檻專利三性的問題。軟體保護之路仍需開拓,我們要跟上發展潮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王瑜認為,對軟體實行專利保護有利於建立起健康有序的軟體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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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四大名著版權被日本注冊,是怎麼回事
集體失語:當「四大名著」被日企搶注之後 新華網浙江頻道 采寫:張道生 文/圖:呂律 日本游戲公司申請注冊的《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將於4月14日通過國家商標局的初審公告期。實際上早在此之前,包括《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在內的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 與日本企業瘋狂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的動漫企業面對日企的搶注風潮,似乎一夜之間集體患上了「失語症」。直到最近,浙江省的多家游戲、動漫企業才聯合起來,打響「四大名著」商標保衛戰。這是為什麼呢? 日本游戲企業搶注「四大名著」 《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作為我國古典四大名著,同時也是世界文學的瑰寶。在中國,四大名著已經逐漸超越文學的范圍,成為人們為人處事、經 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世治國,甚至是感情生活的另一種「教科書」。 隨著文學譯介工作的推進,四大名著在世界范圍內的影響力日益擴大,這一點在東亞國家尤其明顯。隨之而來的是,一些外國企業從聲名日顯的四大名著中發現了潛在的商機。特別是一些日本的游戲企業,頻頻申請注冊與四大名著相關的商標。 記者從中國商標網查詢到,早在2004年3月2日,日本的巨摩株式會社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第9類(計算機游戲程序;可以從全球通訊網路上下載的計算機游戲程序;與電視機連用的計算機視頻游戲機等)「水滸傳」和「西遊記」商標,並通過了初審。今年1月,國家商標局發布了商標注冊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為止。 進一步的查詢後記者發現:日本光榮株式會社在2002年12月19日申請《三國志戰記》後,2003年又申請了《真三國無雙》商標,2004年3月2日又相繼申請《三國志---馳騁沙場》、《三國志戰記》、《三國志網路》、《三國志無雙》等8個系列商標,還申請了《孔明傳》等商標。巨摩公司除了申請《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外,還申請了《三國志麻將》、《巨摩三國志麻將》等商標。 據記者統計,日本游戲企業申請注冊的四大名著相關游戲商標數量達到數十個。除《紅樓夢》以外,其他三大名著都已有相關商標被日本企業申請注冊。 日企行為引發民間熱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對於中國來說究竟是福是禍,在民間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一些人士認為,古典四大名著在中國具有崇高的文學地位和文化價值,也讓海內外的文化界感受到了中國傳統精神的魅力和沖擊,是國人引以為豪的美好事物,被當作商用開發將對中國傳統文化產生不良影響。 動漫、游戲正在成為年輕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精明的商人馬上嗅到了其中的商機。圖為某動漫商店外駐足觀賞的年輕人。浙江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生吳明告訴記者說:"將表達中國人民美好文化傳統的四大名著的名稱作任何商業使用,都將使中國人在感情上難以接受,畢竟世界上不是每一樣事物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 「古典四大名著的名稱作為商標使用在游戲等產品上,還將會使國人,尤其是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產生認知上的錯誤。」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隨著知識接受方式的不斷改變,尤其是網路時代的到來,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大量地從網路上獲取信息,網路已成為他們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從國內外現有游戲開發過程來看,出於游戲本身的設計要求,勢必會更改原作中的某些情節、或臆造某些故事、或刪減某些內容,甚至不排除增加、誇大其中的兇殺、暴力等方面的內容。通過將四大名著名稱作為游戲商標使用,極有可能使廣大青少年在尚未閱讀四大名著的情況下,先入為主地接受游戲中所設計或構造的情節。這樣,勢必會造成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的誤讀。 相比於文化上的擔憂,來自經濟界的人士則更加擔憂一旦四大名著相關商標被日本公司注冊成功,將會使一大批國內軟體產業、動漫產業無法開發和利用這些作品。 近年來,我國的版權產業得到較大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其規模是相當小的,如果名著商標被國外游戲商注冊,國內相關游戲商和周邊產業,將面臨著侵權的危險。 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動漫、游戲業發展的最大優勢就在於我們擁有悠久的歷史文化,而這又恰恰為動漫、游戲創作提供了取之不盡的資源。如果中國的傳統文化被外國企業搶先注冊,對民族動漫、游戲業發展無疑將造成重大阻礙。」 由於國產游戲缺乏創新和知識產權意識,來自日韓等國的游戲更加受青少年喜愛。 中國動漫企業緣何失語 與一些人的擔憂不同,另一些人則認為應當更多地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鞭策國內企業盡早重視知識產權問題。當然,這樣的擔憂是不無道理的。從2006年年初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一事進入人們的視線以來,國內的動漫、游戲企業始終對這一事件沉默不語。 從一些公開媒體的報道來看,最早對日本游戲企業的搶注行為提出異議的是一些非動漫企業。溫州喜倍兒服飾有限公司3月3日曾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要求撤消日本巨摩公司注冊"水滸傳"游戲商標的申請。該公司老總在浙江博弈商標事務所看到相關公告後表示:《水滸傳》是全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它不應該成為任何企業或個人,特別是外國企業謀取商業利益的工具。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廣東、福建等地。廣東中山歐卡曼制衣貿易有限公司不久前正式委託北京紅徽國際知識產權事務所,來京將相關商標的異議申請書和爭議申請書遞交給了國家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 「要下決心把動漫產業打造成溫州打火機那樣的興盛」、「振興民族動漫業,打造動漫之都」。在發展動漫產業呼聲高漲,全國各地紛紛舉辦動漫節的情況下,國內動漫企業對 目前動漫產業高燒不退,全國各地都興辦「動漫節」,建「動漫城」。然而對於動漫遊戲知識產權的認識卻沒有跟上腳步。於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的行為悶聲不吭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對此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負責人認為,業內對此事態度冷淡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動漫遊戲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企業大多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拓展市場上,忽略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另一方面,國內的動漫企業大量還處於產業鏈的初級階段,僅限於為國外動漫企業貼牌加工,原創意識還不強,客觀上也造成許多動漫企業對日本企業的行為不聞不問。 「不要讓美國來創作我們的花木蘭,更不要將胡編亂改的三國演義賣到中國來。」香港漫畫協會會務總監郭峰呼籲說。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眼看著巨摩、光榮等日本游戲公司相繼以四大名著的名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商標,浙江省動漫、游戲產業終於坐不住了。 4月初,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動漫專業委員會聯合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杭州安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和知水仁山劇本研究中心等多家動漫、游戲企業,在溫州喜倍兒家居服飾有限公司對《水滸傳》商標注冊提出初步異議的基礎上,共同向國家商標局對這些核准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銷這些以四大名著為名稱的商標初步審定,駁回其注冊申請。 代理此案的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浙江省知識產權研究會會長李永明說:「針對日本巨摩株式會社申請在第9類《西遊記》、《水滸傳》兩個尚處於初審公告期的商標,我們將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對已通過初步審定的第41類(書籍出版;收費圖書館;廣播和電視節目製作;夜總會;健身俱樂部;翻譯;)《三國志戰記》、《真三國無雙》,第9類《三國志網路》等商標將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消對其的初步審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