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事務所所有權轉讓
股權轉讓協抄議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丙方)
轉讓方持有的XXXXXX有限(責任)公司XX%的股權(出資額XXX萬元),經股東會討論同意分別轉讓給乙方和丙方,雙方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轉讓標的及價格:轉讓方將其持有的XXXXXX有限(責任)公司XX%的股權(出資額XXX萬元)轉讓給受讓方,轉讓價格XXXXX萬元(大寫:XXXXXX)。
二、付款時間:受讓方應於XXXXXX日前將全部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雙方以XXXXXX日清算的財產及債權債務數據為准,全部移交給受讓方。受讓方享有轉讓方的債權,清償轉讓方應承擔的債務。
四、轉讓方在XXXXXX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權益自XXXXXX日起由受讓方行使,經營後果與轉讓方無關。
五、公司的變更登記事項,由受讓方辦理,所需費用由受讓方負擔。轉讓方應積極配合,提供變更登記所需資料。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轉讓方簽字: 受讓方簽字:
XXXXXX
B. 簡述法律上會計師事務所對工作底稿的所有權。
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准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
第七十二條 業務工作底稿的所有權屬於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可自主決定允許客戶獲取業務工作底稿部分內容,或摘錄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這些信息不得損害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的有效性。對鑒證業務,披露這些信息不得損害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人員的獨立性。
C. 有沒有轉讓會計師事務所的
樓主現在收到沒有,3年了,還是自己注冊了一個
D. 會計師事務所法人資格如何轉讓
根據合夥企業法抄的規定,合夥襲企業不具有法人地位,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如果是合夥企業制的會計師事務所,適用合夥企業法,企業不具法人地位,合夥會計師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是有限公司制的會計師事務所,適用於公司法,企業具有法人地位,股東以其出資額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E. 有會計師事務所轉讓嗎
有啊,我們的所就是老闆買的,他經營不善的時候老闆會考慮出售的
F. 有需要會計師事務所的嗎合夥的現成轉讓
我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合夥制和有限責任制為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定組織形式。合夥制與有限責任制的比較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注冊會計師組成的合夥組織。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或協定,以個人財產承擔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並且,合夥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制會計師事務所是由一定數量的股東出資組成,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會計師事務所承擔責任,事務所以其全部財產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責任。合夥制與有限責任制相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出資者所負的責任不同。在合夥制形式下,當合夥制事務所發生索賠案件時,合夥人首先以事務所的合夥財產按其承擔債務的比例來清償。如果不足,則要以個人財產或家庭共有財產來清償。並且,各合夥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相比之下,有限責任制對投資人的約束力就要小得多,事務所的財產與出資者的個人財產分離,出資者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因此,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承擔的風險和責任比合夥制小得多。(二)人員結構相對穩定程度不同。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結構穩定。由於合夥人共同經營管理事務所,對公司債務負連帶責任,因此,合夥人的變動對於其他合夥人及債權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對於合夥人的變動,合夥協議要有嚴格的規定,如合夥人轉讓股份要受很多約束。這使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人員趨於穩定。相對於合夥制而言、有限責任制會計師事務所的股東轉讓股份,可以不經其他股東同意,股東變動自由,這降低了對事務所成員的約束力,也在—定程度上降低了他們的責任感。(三)規模的可塑性不同。股東人數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會計師事務所規模的大小,股東人數多。資金就多,設立公司的規模就相對大。反之亦然。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由於合夥人共同經營管理事務所,對公司債務負連帶責任。因此,合夥人之間必然是相互監督、相互信任的,新合夥人的加入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這就限制了合夥人加入。相對於合夥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依據自己的出資額承擔債務,因此對新股東的加入沒有過多的限制。股東人數的規定彈性比較大。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的可塑性強。綜上所述,合夥制在提高注冊會計師風險意識,提高職業質量方面比有限責任制優越得多,在人員構成方面,也相對比較穩定。但是,合夥制規模的可塑性比有限責任制事務所小,不利於事務所規模的擴展。
G. 會計師事務所整體轉讓後之前老闆計提的職業風險金怎麼處理麻煩各位幫幫忙,謝謝!
這個我知道!
計提時:
借 管理費用-職業風險基金
貸 職業風險基金
用時:
借:職業風險基金
貸:相關科目
希望能幫到你!
H. 審計工作的底稿所有權為什麼屬於會計師事務所客戶能否索回與其內部情況有關的工作底稿
所有權歸事抄務所是肯定的襲,審計最講究的就是留下證據,也是准則規定的。事務所索要審計資料的時候一般都會要復印件(核原件),極個別重要的資料,會要原件,但肯定會給客戶足夠的原件。至於可以索回內部情況工作底稿理論上是不可能的,事務所不會給的,但好好說可以復印給你。但是想在事務所的質量良莠不齊,遇到不怎麼樣的事務所也是可以要回的,這樣的話事務所是違背准則要求的,但是很多事務所早就無視准則了。
I. 如何理解會計師事務所為特殊普通合夥企業。
我國現行《注冊復會計師法》規制定了合夥制和有限責任制的事務所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公司的一種,與合夥制的主要區別在於兩種:(1)所有者對債務所負個人責任的程度;(2)所有者轉讓自己利益份額的自由度。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會計事務所的債務,合夥人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相對而言,有限責任會計師的事務所所負的責任就要小得多,事務所以其全部的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而事務所的出資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其他合夥人和雇員的失職行為也免負連帶責任。
與有限責任制相比,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具有以下優勢:(1)合夥制比有限責任制更能提高執業人員的風險意識。(2)合夥制能更有效地維護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