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版權費
『壹』 內資公司如何從公司賬戶向國外公司付款,資金用途是支付版權費,需要付到德國。
看來是銀行的人不專業,誤導你了。樓上的說的對,其實沒那麼繁雜,可以直接去外管局咨詢。但大體程序應該是:拿著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內容引進協議+法人身份證,需要在銀行設立外匯帳戶,然後按外管局規定,就可以付款了。比較簡單。先去外管局問下所需資料和資質,然後到相應的部門辦理就可以了。另外,付款的時候要看好匯率,因為你要付的是歐元,匯率好時可以稍稍省下一小筆。呵呵~祝順利!
『貳』 歌手翻唱他人作品要支付多少版權費
歌手翻唱他人作品支付的版權費每首歌少則100元,多則3000元,以音樂會、演唱會等現場表演的收費為例,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音樂著作權使用費 = 座位數×平均票價×4%
按此公式計算,分攤至每首音樂作品時,最低使用費為:
座位數在1000(含)以下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100元的,按100元計;
座位數在1001-2000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200元的,按200元計;
座位數在2001-5000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300元的,按300元計;
座位數在5001-10000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500元的,按500元計;
座位數在10001-20000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1000元的,按1000元計;
座位數在20001-30000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1500元的,按1500元計;
座位數在30001-40000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2000元的,按2000元計;
座位數在40001-50000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2500元的,按2500元計;
座位數在50001(含)以上時,每首音樂作品收費低於3000元的,按3000元計。
(2)支付版權費擴展閱讀:
超過5分鍾的音樂作品,每5分鍾按一首音樂作品計。其中,超過部分不足5分鍾的,按5分鍾計。
不售票的演出,每首音樂作品均應按照上述標准中的最低使用費計算。
「座位數」,指演出場地可以提供給觀眾的實際座位數。
「平均票價」應依申請人演出前提供的預計出售門票的價位及其相應票數的清單計算;申請人未提供的,按各檔票價之和除以檔數計算。
『叄』 將本軟體應用於非商業用途,而不必支付軟體版權授權費用,什麼意思
每款軟體應用均有版權法保護,如果是個人使用,不是拿著軟體去賺錢,是不必向版權擁有者支付費用的。直白的說就是不可以拿著軟體去賺錢盈利。
『肆』 支付給國外的版權使用費如何入賬,怎麼樣做分錄謝謝
借:無形資產——版權
貸:應付賬款——XX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營業稅
——代扣代繳所得稅
借:應付賬款——XX
貸:銀行存款
『伍』 網易雲音樂支付版權費用了嗎
付 之前有些沒付 現在要麼補款 要麼下架
『陸』 唱片公司如何支付作者版權費
主管部門曾要求不得因徵收版權費而將負擔轉嫁給消費者,而昨日的漲價則是對主管部門政策約束力和合理性的挑戰。
受益者不抱太大信心
最終的受益者不關心此事主要原因是他們對這一行為最終能給自己帶來多大收益不抱太大的信心,對主管部門的收取方式、透明度、目的、動機都有所質疑。
收費方式不科學
第二是目前兩種收費方式既不科學,也不現實。以包房作為收費標准,最大的問題是不知道錢如何分配。比如,一首歌曲可能分屬不同權利人,一位歌手在不同時期可能分屬不同的唱片公司。流行金曲、一般性歌曲、老歌的點歌數不同,最終使得收取到的版權費無法准確分配。另一種是要建立統一版本的KTV曲庫,從而根據點歌計算使用版權費的方式被認為是不現實的。數萬首歌曲重新製作卡拉OK版本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計劃,而一些海外歌手的肖像權也未必授權給這一計劃。此外,一些新歌也會因這一計劃而無法很快進入KTV市場。
KTV收取版權使用費是件好事,但給人的感覺卻是這其中有許多問題都還沒有確定的解決方案。此外,收取這一費用的主管部門是一種服務,還是一種行業費用收繳,也就是管理者的身份,角色沒有很好的界定。如果是服務於著作權人,那麼,在新條例公布至今,很少與著作人溝通,也無法確定支付方式、支付比例,那麼,這一條例出台的利益動機就很值得懷疑了。這也就難免有「是件好事,但不知好在哪兒」這種荒誕現實主義的反映了。
『柒』 游戲開發支付的版權費可以計入開發支出嗎
如果是收到別人的版權費:
版權費用計入主營業務收入
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如果是支付給別人的版權費
版權費用計入主營業務收入
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
更多有關專業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知識或者更多服務,請登錄或者致電010-82685045
『捌』 廣告中插音樂需要向歌手支付版權費嗎
著作權法第四十二條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廣告中使用歌曲屬於復制發行行為,應當經過詞曲作者、演唱者和唱片製作者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玖』 那些店裡放的音樂都是有版權的嗎如果他們沒有支付版權費算不算侵犯著作權罪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抄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出版社等等。
『拾』 如何支付境外版權使用費
問題太籠統,您主要遇到的問題是支付方式問題,如:幣種、支付方式等,還是銀行開戶回問題,還是合同規定問答題?
不知為什麼網路知道這個系統又當掉了,不能繼續回答,所以就在這里繼續回答您:
首先要去外管局進行申請,然後去銀行申請一個企業外幣帳號,然後拿著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版權使用協議等,具體視銀行跟你要什麼證件,但無外乎這些,基本就可以匯款了。繳稅的問題銀行就告訴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