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伐自己所有權的林木
發布時間: 2021-01-02 09:15:59
❶ 承包的土地上原來就有的林木所有權歸自己嗎
1、自你簽定的承包合同生效時起,你才對這塊地有承包權。
2、在你承包之前就遙有的樹木,本不應該歸你所有。應歸原土地 的所有人或此樹種植人所有。除非你們的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歸你所有,樹的所有權才是你的。
3、在承包合同沒有明確所有權的情況下,正當途徑你應與發包方協商處理這些樹。如果你自行處理發生糾紛時,應由發包方證明這些樹是在你承包前就有的,有證據可能讓你賠償樹被砍伐的損失;發包方沒有證據證明時,樹就歸你。
4、另外,提醒一句:不是房前屋後的零星樹木,採伐前一定要先辦理採伐許可證。
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濫伐自己所有權的林木其林木應如何處理的問題的批復
狀態:有效 發布日期:1993-07-24 生效日期: 1993-07-24發布部門: 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文號: 法復專<1993>5號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屬關於宋允煥濫伐的林木如何處理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你院的第二種意見,即:屬於個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國家森林資源的一部分。被告人濫伐屬於自己所有權的林木,構成濫伐林木罪的,其行為已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破壞了國家的森林資源,所濫伐的林木即不再是個人的合法財產,而應當作為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財物,依照刑法第 六十條的規定予以追繳。
此復。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