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著作權網
Ⅰ 歌曲版權包括哪些
著作權包括16項,歌曲版權(也就是歌曲著作權)也與之相對應:
發表權、內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容、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放映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預防侵權方法/步驟:
音樂著作權預防侵權措施|版權的登記自願的,任何登記行為都是證實權利的初步證據。
1、選擇官方指定登記備案機構。
2、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台快速電子數據登記備案。
上傳文件范圍:文本、圖像、音頻、視頻。
Ⅱ 歌曲版權問題
1、首先,版權就是著作權,一首歌包括很多方面的著作權,如:詞作者的著作權、曲作者的著作權、演唱者的著作權等,所以一首製作完成的歌曲當然有著作權;2、電台、電視台播放歌曲時,屬於合理使用的范疇,他們無需經作者的同意就可以使用,但是要支付一定的費用;3、你所購買的唱片的費用就包含支付給作者的版權費,當然,如果你不是通過購買唱片,而是通過復制的方式,比如:錄音、網站下載等,你只是為了個人消遣使用,那麼,你也無需爭得作者同意、無需支付費用,因為,你的使用也屬於合理使用的范疇。
Ⅲ 歌曲詞曲作者版權分配比例權威的文件
就是問合作作品著作權的歸屬。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專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屬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換言之,合作創作的作品,能分割的可以分開,不能分開的,共同共有。
希望有用。
Ⅳ 原創歌曲版權怎麼算注冊
在MORP數字音樂在線注冊系統進行注冊的才算做已注冊原創版權。
版權注冊:
該系統可專對音樂的詞、曲、編曲、翻屬唱等音樂作品進行在線的版權注冊,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
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因此,傳到網上(如5SING)不算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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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注冊版權可獲得別人侵權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Ⅳ 歌曲著作權都包括哪些 哪些是可以轉讓與授權的,哪些不可以。
歌曲,分詞與曲,如果作者都是同一人,並且,轉讓了全部財產權(著作權分人權,與財產權)。那麼,可以對作品進行部分修改,但是呢,歌曲名字不可以改的。
如果想修改歌名,必須在原歌曲的基礎上,擁有創作的部分。讓人,可以清晰分別出兩個是不同的作品。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讓作者本人商議後改名。
哦,對了,修改詞曲的時候要注意一些,否則呢,可能會因名義損失,而起訴的哦。
舉個例子,誰然,權利都轉讓出去了,但是呢,對與作品的用途作者還是有權知道的。比如,一首抒情的曲子,用在了AV等作品上。而AV商擁有該作品的財產權,但是呢,作者不知道他們要將作品用在這類作品上。作者,如果感覺名譽受損傷,可以起訴的。而且,還是有效的哦。在公正的環境下,作者起訴一定會勝訴的。
Ⅵ 歌的版權屬於作詞人還是作曲人
歌曲的版權歸作詞人+作曲人(即歌曲的創作者)或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唱片公司)。
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合 等,進行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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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侵權案例
如果唱片公司或出版社使用他人創作的歌曲,卻故意不標明詞曲作者姓名的,法院會判決其構成侵權。以刀郎羅林訴廣東飛樂影視製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飛樂公司「)和貴州文化音像出版社(以下簡稱」貴州文化音像」)著作權侵權案為例。
原告刀郎訴稱,在北京國展家樂福商場銷售的名為《刀郎2002年的第一場雪卡拉OK》VCD光碟收錄了自己作詞作曲的《2002年的第一場雪》、《情人》等6首歌曲,但是盤盒封底、歌片及光碟面上均沒有署自己的名字,製作該光碟的廣東飛樂公司和貴州文化音像出版社也沒有向他支付報酬。
2005年5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雖然飛樂公司在播放的畫面上標明歌曲詞曲作者為「刀郎」,但這只能通過播放才可使人知悉涉案歌曲的詞曲作者。
該VCD盤盒封底、歌片及光碟面上均沒有標明詞曲作者姓名,消費者在購買光碟時,無法只通過光碟的包裝了解歌曲的詞曲作者。因此,飛樂公司構成對羅林的著作權和作品署名權的侵犯。
Ⅶ 關於改編歌曲的版權
1.版權(就是著作權)不必申請,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自動產生。但是著作權人專可以去備案以獲得完成之日屬的證明。
2.抄襲它人作品中有獨創性的部分的確屬於侵權,但是它人作品中也可能含有不具有獨創性的部分,借鑒此不具有獨創性的部分,不侵權。
3.只要借鑒的歌曲的著作權人認為歌曲侵犯了其權利,無論其實多麼不相似,其也完全可以起訴。但是基於成本/收益的考量,如果作品不出名,不產生很多收益,著作權人即使認為侵權,也可能放任。反之……
可以去搜一搜有關「很久很久以前」非常紅的《嘻唰唰》侵犯一首日本歌曲《B2G奔向你》的新聞,這一侵權案最後是和解結案——就是說賠了後者的著作權人索尼唱片一筆錢。
4.著作權是私權利,著作權人不想管,沒人會管。
可以去搜一搜《死了都不賣》的作者告別人侵權的新聞:還告贏了。
雖然《死了都不賣》只是把《死了都要愛》的歌詞改了幾個字而已,因為後者的著作權人沒有起訴,所以《死了都不賣》一點事都沒有。
Ⅷ 歌曲版權包括哪些
著作權包括16項,歌曲版權(也就是歌曲著作權)也與之相對應:
發表權、專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屬、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放映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預防侵權方法/步驟:
音樂著作權預防侵權措施|版權的登記自願的,任何登記行為都是證實權利的初步證據。
1、選擇官方指定登記備案機構。
2、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台快速電子數據登記備案。
Ⅸ 電影歌曲的版權歸誰
電影歌曲的版權歸歌曲創作者,如果是電影製作公司自己原創音樂,版權歸該公司所有。
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合 等,進行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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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音樂的創作分類
可以分為原創音樂和非原創音樂,這是根據影片中音樂創作的方式來劃分。由作曲家為影視作品中的某些片段專門創作的音樂我們稱之為原創音樂,由影視創作者從既存的音樂素材中所編的音樂資料我們稱之為非原創音樂。
影視音樂根據音樂介入影視作品的方式來說分為有源音樂和無源音樂,有源音樂是指畫面內出現聲源,無源音樂是指畫面內沒有聲源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