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作品一個著作權
1. 舉例一個合作作品著作權的名稱,作者.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申請表一套
1、作品名稱、作品類別(文字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
3、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託、職務、其他)。
4、作者情況、著作權人情況。
5、申請者簽章。
6、表格內容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端正清晰,不得塗改。
7、封面由版權保護中心填寫。
(二)申請者身份證明
1、個人申請者:身份證復印件。
2、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委託書(委託代理者申請登記);
(3)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作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5)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6)作者對版權歸屬的說明書或協議的復印件。
(三)權利保證書
1、個人申請者:必須有本人簽字。
2、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必須有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四)作品自願登記申請書
1、申請作品的完成時間、由誰完成的。
2、作品的名稱。
3、提出作品登記自願申請。
4、簽章:個人申請者:由本人簽字即可;
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五)作品自願登記說明書
1、內容簡介(作品主題、中心內容,簡述作品的主要特徵、特點)。
2、創作過程(作者身份、具體過程、申請目的、作品使用范圍)。
3、簽章:個人申請者:由本人簽字即可;
法人單位與非法人單位申請者: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六)提供作品樣本
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美術作品的圖片至少從六個方面的角度來反映作品的特點;攝影作品提供照片2張;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視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影視作品提供VCD等。
2. 一般作品著作權登記都包含哪些
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各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
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 戲劇、 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作品。
哪些作品不能申請登記?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
3. 寫書的多個作者的著作權問題
將來這本書的著作權是如何界定的?
《著作權法》第十三條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根據以上法律規定,
2.即使作者把他放上去,我能否獲得全部的著作權?
任何一部合作作品的著作權都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著作權利的分配和行使,完全可以由參與合作作者來協議確定的。
在沒有協議,或者協議尚未約定的權利情況下,該作品的著作權是由參與合作作者來共同行使的。
值得注意的是,可分割作品的修改權是由參加創作的人分別進行行使的。如果出現許可他人使用而獲得的報酬的情況,合作人可以按協議來進行分配,沒有協議或者協議不成的,則需按同等份額分配。
所謂「對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指的是合作作者對著作權的行使,前提條件是需要全體合作作者協商一致的,出現任何一種未經協商一致的情況,各個合作作者是沒有權力單獨行使合作作品著作權的,其原因是合作作品的著作權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任何一個合作作者都是不能濫用自己的權利的,或無正當理由阻止其他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權。
對此,《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對著作權的行使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3.這本書我將來是要自費去出版的,因書本銷售帶來的經濟效益和他是否有關系?
有關系,自費出版帶來的經濟效益根據著作權分配。
可分割作品的修改權是由參加創作的人分別進行行使的。如果出現許可他人使用而獲得的報酬的情況,合作人可以按協議來進行分配,沒有協議或者協議不成的,則需按同等份額分配。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對著作權的行使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著作權法》第二十八條使用作品的付酬標准可以由當事人約定,也可以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當事人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付酬標准支付報酬。
4.如何做到沒關系?
可與當事人訂立單獨的授權合同,合同可以以著作權中的發行權等權利轉讓為內容。此外,合作作品的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無法轉讓的。
5.將來出版第二版,第三版,修改的權利我希望全部拿到。
之後的著作權如果無其他人參與,且內容為獨創的,著作權自當歸著作者所有。
請問以上權利我是否有可能獲得?如何能做到我可以合法的要到全部的利以及主要的名?
著作權屬於民事領域的權利,主要以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為依據,國家僅僅是作為協調保護的角色而存在的。
4. 一部作品可以有多個著作權人嗎
可以。因為存在合作創作的情況。詳細可以看著作權法第九條「著作權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等相關條款。
5. 《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種類有哪些
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內,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容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6. 有關著作權的一個問題
外國的著作權一樣受中國法律的保護,這是屬於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2. 著作權有合理使用,如果該游戲是僅用於自己學習研究之用,並且有把歌曲的作者姓名標明的話,那麼就不是違法行為,相反,如果不是合理使用,則屬於違法行為。
合理使用參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3. 在中國起訴的話,當然是適用中國的法律制裁啦,如果在外國起訴的話,
7. 著作權和出版權是一個概念嗎有什麼區別
版權與著作權有什麼區別
在我國,版權就是著作權,沒有區別。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既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出版社等等。
版權是作者在自然法上的財產權(所有權)還是社會作為讓步而由法律授予作者的有限的法定壟斷權(調整權)?對這一問題做出正確回答的前提是確定版權的理念:
版權是為了保護作者的權利而設立還是為了知識的進步和公眾的福祉而確立?當然版權法律同時擁有這兩種功能,但是那一項是它的基本理念呢?當作者權利和公眾的福祉發生矛盾的時候誰是第一位的呢?
版權的主要目的是以知識的進步促進公眾的福祉,為了鼓勵新作品的復制和在公眾中的傳播,版權通過賦予作者復制和分發的專有權以激勵創作者的創作活動。為了促進公眾的福祉的目的,作者的這些權利有很多的限制,這些限制主要是通過合理使用制度體現來。版權調整的權利涉及到三個利益群體——作者、發行者和使用者。版權法作為支持知識進步的基礎既要考慮給與創造者和傳播者報酬也要重視支付這些報酬的使用者的合理的權利。從18世紀早期英國開始制定版權法開始,版權一直是為了試圖平衡創作者(和他們的出版者)的權利與使用者的權利的產物,現在是將來也是。三個利益群體都在使用版權作品,使用的目的不同,作者用來穿作新的作品,發行人在市場上分發作品,消費者在家中、學校和辦公室使用作品,作者進行創造性的使用,發行者進行商業使用,消費者進行可能涉及也可不涉及商業問題的個人使用。對版權資料的創造性使用和私人使用會與發行人和企業主控制商業使用的目的發生沖突,這使得平衡各種
競爭利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使事情更復雜的是,不同團體的成員在不同的時間會有不同的立場。例如,一個作者會希望可以自由的引用他人的作品,卻不希望別人引用自己的作品而自己得不到補償;一個出版商會希望可以出版他人的一本書的一部分,但卻不願給與別人這種優惠;只有消費者的立場是不變的:他們希望可以自由的使用這些資料。
8. 哪些作品可以申請著作權
作品版權是實行自願登記的,因此只要符合著作權法規定,在著作權法保護范圍內的作品都可以登記。按照作品版權登記分類,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作品、戲劇作品、曲藝作品、舞蹈作品、雜技作品、美術作品、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類似電影作品、圖形作品、模型作品、網路游戲、匯編作品、廣播電視節目、錄音製品、錄像製品、表演作品等等都可以進行版權登記。在深圳可以直接找深圳市版權協會(有網站)辦理。你要是在北京就好了,因為如果你還有北京的身份證,再准備好相關的材料,到位於——朝內大街的「北京版權保護中心」,就可以免費辦理。這里不收登記費。
9. 什麼是作品著作權登記
我國著作權法第復三條規定的各制類作品均可申請登記。
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 戲劇、 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作品。
哪些作品不能申請登記?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2)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3)時事新聞;
(4)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過保護期限的作品。
10. 一個作品的版權一般是怎麼規定的
第一節 著作權人及其權利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這些是著作權法里對著作權(即版權)的說明。
如果要登記劇本/小說著作權,可以去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登記大廳。這是傳統線下路徑。現在有線上方式。通過版權保護中心與雲萊塢合作的線上平台--「版權保護」,目前線上申請時間在10分鍾左右,審核時間為7-10個工作日。無需再跑到登記大廳,也沒有登記費和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