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有限表達
時間限制。對軟體著作權規定了一定的保護期。
表達方式的限制。軟體開發者開發的專軟體,由於可供屬選用的表達方式有限而與已經存在的軟體相似的,不構成對已經存在軟體著作權的侵犯。
保護范圍的限制。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等都不屬於軟體保護范圍。
合理使用。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體的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的限制。
㈡ 著作權法關於思想和表達是怎樣區分的
思想是虛擬的,不存在的,而表達是要有表現形式的,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事物。著作權法只保護有形的作品,不保護思想。
㈢ 如何理解著作權法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是思想
作品中的思想是被表達,而不是創造。這意味著思想是先行存在的,專公共的,抽象的。但任屬何思想要被傳播,都需要語言和符號來進行。那麼語言符號的特定排列,結構,即形式。形式是作者所選擇的,是具有智力勞動包含其中的,包括邏輯關系,論證方式,語法結構,用字用詞,是一種具體化。
那麼,勾股定律是思想,誰都可以用,但勾股定律的證明方式有好多種,而每種具體的證明方法是有著作權的。
但是對僅具有唯一表達形式的思想則不予保護,因為此時思想與形式同質化了。
綜上,思想和表達形式是抽象和具體的關系,在實務中根本找不到明晰界線,原告主張侵權作品表達形式雷同,被告認為雷同的是思想。。。。往往是使用作品近似度來判斷。
思想無法創造,只能被表達或者發現。創造的永遠只是形式,就好像工業技術只能創造產品,卻不能生產科學原理
㈣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著作權有什麼規定嗎
不是你寫的每一個字,著作權法都保護
核心定理:著作權法不保護思想,保護的是表達。
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但並非作品中的任何要素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著作權法保護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本身。
若被訴侵權作品與權利人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應當是表達構成實質性相似。
什麼是表達?
表達不僅指文字、色彩、線條等符號的最終形式,當作品的內容被用於體現作者的思想、情感時,內容也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但創意、素材或公有領域的信息、創作形式、必要場景和唯一或有限表達則被排除在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之外。
劇本和小說均屬於文學作品,文學作品中思想與表達界限的劃分較為復雜。文學作品的表達既不能僅僅局限為對白台詞、修辭造句,也不能將文學作品中的主題、題材、普通人物關系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文學作品的表達,不僅表現為文字性的表達,也包括文字所表述的故事內容,但人物設置及其相互的關系,以及由具體事件的發生、發展和先後順序等構成的情節,只有具體到一定程度,即文學作品的情節選擇、結構安排、情節推進設計反映出作者獨特的選擇、判斷、取捨,才能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案例-瓊瑤《梅花烙》與於正《宮鎖連城》的判決
瓊瑤方面,上訴時概括了於正抄襲的21個主要情節。最終法院判決確認了其中的9個主要情節,存在實質性相似,並認定劇本《宮鎖連城》作品涉案情節與原告作品劇本《梅花烙》及小說《梅花烙》的整體情節具有創作來源關系,構成對劇本《梅花烙》及小說《梅花烙》改編的事實。用通俗的話來說,抄襲情況屬實,於正方面需向瓊瑤方面賠償500萬並公開道歉。
情節1——偷龍轉鳳,是法院認定為抄襲的情節之一。讓我們以此為例,來探索著作權法中思想和表達的界限。
(1)偷龍轉鳳,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偷龍轉鳳」這一標題時,屬於思想
(2)如果該情節概括到了「福晉無子,側房施壓,為保住地位偷龍轉鳳」,仍然屬於思想
★(3)但對於原審判決所認定的包含時間、地點、人物、事件起因、經過、結果等細節的情節,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且不屬於唯一或有限表達以及公知領域的素材。
陳喆(瓊瑤本名)對於情節1中的設計足夠具體,可以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具體是福晉連生三女無子,王爺納側福晉地位受到威脅後,計劃偷龍轉鳳,生產當日又產一女,計劃實施,棄女肩頭帶有印記,成為日後相認的憑據,該情節設計實現了男女主人公身份的調換,為男女主人公長大後的相識進行了鋪墊,同時該情節也是整個故事情節發展脈絡的起因,上述細節的設計已經體現了獨創性的選擇、安排。
(4)雖然與余征抽象概括的第4、5層級相比,原審判決中對於情節的認定未概括某些細節,如如眉挑釁映月、將軍親臨佛堂施壓等,但並未影響該情節屬於表達的判斷。
什麼是公知素材?
在法院判決中,有3個情節被判為公知素材,相關情節安排不具有獨創性,不在著作權保護范圍內。分別為情節6「棄女失神,養親勸慰」、情節14「納妾」、情節17「福晉詢問棄女過往,誓要保護女兒」。
對於其他作者來說,也有啟發意義,值得探索一二。這些情節內容來看,基本基於社會現實、歷史風俗和人之常情。沒有獨創的表達,不在著作權保護范圍內。
上訴成功的重要關鍵
a.人物關系對比圖
b. 相似情節比對表
c.情節排布與推演過程(如果基本排布及推演過程一致,部分情節順序差異如果不引起作品涉案情節內在邏輯和情節推演的根本變化,則仍然是實質相似的)
d.不尋常的細節設計同一性 (原被告作品均提及福晉此前連生三女,但後續並未對該三女的命運做出後續安排和交代。)
e. 受眾對兩個作品相似性的感知 (在案件中,某網站的觀眾調查也被法院列作參考。有極高比例的觀眾認為宮鎖連城與梅花烙高度相似。)
這些都是在侵權認定中衡量的關鍵因素,作者們在維權時可以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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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軟體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
(1)時間限制。對軟體著作權規定了一定的保護期。軟體著作權的限制專有哪些(2)表達方式的限制。軟屬件開發者開發的軟體,由於可供選用的表達方式有限而與已經存在的軟體相似的,不構成對已經存在軟體著作權的侵犯。(3)保護范圍的限制。開發軟體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等都不屬於軟體保護范圍。(4)合理使用。為了學習和研究軟體內的設計思想和原理,通過安裝、顯示、傳輸或者存儲軟體的方式使用軟體的,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5)軟體的合法復製品所有人的限制。
㈥ 著作權的解釋
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種,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著作權,又稱為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總稱。著作財產權是無體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慧所產生之權利,故屬智慧財產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著作權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在中國實行自願登記原則。
《著作權法》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因為在保障著作財產權此類專屬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尚須兼顧人類文明之累積與知識及資訊之傳播,從而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㈦ "在著作權領域,著作權法只保護思想和情感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和情感本身。"這句話什麼意思
按照著作權法的原理和傳統以及各國一般的著作權立法和實踐,作品獨創專性要求,僅限於作屬品的表達,而不及於作品的思想內容,此即各國廣泛接受的思想和表達二分法原則,也是確定著作權保護范圍的一項基本原則。 換言之,即著作權的保護只涉及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本身。這一原則的確立是著作權制度發展中的重要成果之一。思想和表達區分的重要意義在於解決了作品獨創性的外延,從而為限定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奠定了基礎。因此,著作權法中所指的作品,其內涵較之於語言學中的作品要窄的多,僅指不同形式的對思想的表達。 思想與表達二分法體現了著作權法律制度對作者利益和其他創作人以及公共利益之間的一種平衡,其宗旨在於降低創作成本,形成一種合理的創作激勵機制,從而促進文學藝術和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 教材上就有關於這樣的表達。
㈧ 著作權法下作品的思想與表達的聯系與區別
思想是虛擬的,不存在的,而表達是要有表現形式的,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事物。著作權法只保護有形的作品,不保護思想。山東省版權服務中心
㈨ 如何判斷著作權中的獨創性
你好,
首先,獨立創作和適當借鑒的程度。一般來說,在創作作品過程中,很難擯棄前人的創作,開天闢地的提出新觀點和新思想。而借鑒他人創作成果,並在已有成績之上吸收、消化、提升是符合社會科技文化發展的趨勢。也就是說,獨創不是絕對的,在獨創和抄襲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而程度是劃分兩者之間界限的標准。不同作者就同一題材、思想內容創作的相同作品,可有復數的著作權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作者吸取他人作品中主題、靈感及構思的自由,是作品創作的需要。但是,對於「借用」程度的判斷,實踐中還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其次,區分思想和表達的界限。按照著作權法的傳統理論以及各國一般的著作權法和實踐,作品獨創性要求僅限於作品的表達,而不及於作品的思想內容。區分思想和表達的界限,解決了作品獨創性的外延問題。我國著作權法雖未確立思想和表達的區分,但在我國的著作權學界,著作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本身已經成為通說。
第三,表達方式是否唯一。唯一表達即有限表達,又稱為思想與表達的結合,是指對於思想只有有限的幾種表達方式。「惟一表達」情況下,作者就思想的創作空間是相當狹窄的,創作很難具有獨創性,並且其他人如果要表達同樣的思想,也只能使用與作者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表達形式。如果一個智力成果在表現形式上是唯一的,那麼無論他是否具有獨創性都將被排除於著作權保護的范圍。判斷原告主張的權利是否為唯一表達,也是判定被告是否侵權具有關鍵性的作品和意義。
第四,素材是否為公有領域。著作權法覆蓋的「著作權世界」分為作者與其它著作權人、受到保護的表達以及以「原始資料」為核心的公有領域。公有領域涉及到公眾的權利,在公有領域中公眾權利幾乎不能被賦予私人財產權。著作權保護的真正領域是被私人所佔有的領域,不被保護的領域是公有領域。如,客觀事實是客觀存在的,不是任何人獨立創作的結果,因此其屬於公有領域,不能作為著作權給予專有。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