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陷阱百科
㈠ 各大百科的內容,有版權嗎
秒懂網路本身並不是用戶能編輯的,即便你想弄到秒懂網路,也是辦不緝閥光合叱骨癸攤含揩到的
秒懂網路都是網路官方製作的
㈡ 360百科 百度百科 裡面的東西有版權嗎,可以隨便用嗎
個人不是用於商業用途是可以用的
比如自己放在空間里,寫文章什麼的
如果你是商業用途,最好和他們先聯系一下
㈢ 關於百度百科的版權問題。
多給點分,到法律版問問,祝你好運!
㈣ 百度百科的版權問題
有些時候在google中甚至都可以搜索到含有XX網路,自由的網路全書,〔編輯〕...的網路內容,你說合法不?
㈤ 百科中版權問題需要注意些什麼
版權包括的內容很多,一般國家的版權法,把版權分為楮神 權利和經濟權利,而出版權僅僅是經濟權利中的一種權利。
所謂精神權利,主要指作者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 發表作品;保護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因觀點改 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 雄位損失〉等權利。這些權利,作者終身享有;作者死亡後,由作者的合法繼承人或新聞出版署保護其不受侵犯。
所謂經濟權利,是指作者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復制、播 放、表演、展覽、攝制影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因他 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它與傳播作品的技術手段密切相關,傳播技術越發展,作者的經濟權利就越多。早期的版抆 概念,作者僅僅擁有印刷和銷®作品的權利。目前,作者經濟權 利的概念要廣泛得多,一般包括:出版權、復制權、表演權、播放權、攝制影片權、發行權、展覽權、翻譯與改編權等。出版權即以圖書、報刊等印刷品或唱片、錄音帶、錄像帶等音像製品的 形式出版的權利。復制權即使用臨寒、照相、錄音錄像、雕塑、 雕刻、印刷等方法復製作品的權利。表演權即公開朗誦、演出、演奏作品的權利。播放權即通過無線電或有線電設備廣播作品的權利。攝制影片權即將作品攝製成影片並上映的權利。發行權即公開發行作品的本冊或副本的權利。展覽權即公開陳列或展覽作品的權利。翻譯與改編作品的權利又合稱演繹權這些權利的有效期限為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後30年,依照有關繼承的法律繼承。
版權保護的只是思想的表現形式,而不是思想本身。沒有創造性的或已經屬於人類共同財當的作品,如簡單的標語、口號、 表冊、表格、日歷,各種科學定體、公式、已公開的數據,超過版權保護期限的作品,報刊、電台、電視台發表的新聞消息,國 家的法令、政策文件,法院判決書等,不受版權保護。
版權所有者向外國人轉讓上或許可外國人以出版、復制、播 放、表演、展覽、攝制影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其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時,必須簽訂合同並經省級出版事業管理機構或國務院主管部委批准,報新聞出版署備案。
為了國家的利益,新聞出版署可將某些怍品的版權收歸國有並延長其有效期限。
㈥ 百度百科將來會不會有版權問題就是別人能不能把百度百科復制下來然後出版或者加上自己的廣告。
我建議你先看一下網路的版權聲明(鏈接度娘吃掉了,網路幫助里有)
如果你讀得不太懂,裡面的話我可以翻譯給你聽:
第一:用戶在網路上發表或者轉載的所有內容版權都歸原作者所有。如果用戶是原作者,即內容是原創的,那麼版權就歸用戶,這時就要聯系這位用戶。如果用戶是轉載者,那麼就要看內容的出處,找找有沒有原作者的版權聲明。
1.如果原作者聲明版權所有,那麼不僅這位用戶的轉載是侵犯版權,在基礎上復制出版同樣也是侵犯版權。
2.而如果原作者以 」知識共享」協議或 GFDL 協議發表的話,那就看具體的協議,比如貼上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協議的內容可以隨意傳播和修改,出版、廣告也都沒有問題,只需署上原作者的姓名、並且標明以同樣的協議發表就可以了,而貼上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的內容同樣可以傳播和修改,不過只能用於非商業的性質而已。
3.如果原作者聲明放棄版權,釋放給公有領域,那你愛怎麼做怎麼做。
4.如果原作者沒寫版權聲明,你按最上面鏈接里的第七條做就行了,裡面有寫,我就不羅嗦了。
第二:現在用戶轉載內容普遍不會標示出處,更不要說一同加上原作者的版權聲明了,客觀造成很多內容來源不清,如果你一搜網上抄得到處都有,根本就找不到原作者,那你就隨便用吧,不過最好還是簡單處理處理。如果指向很明確,比如新聞稿的話,那你還是要問下原作者。此外,我建議你可以在找到需要的內容之後用自己的話改寫它,這樣可以避開版權問題,因為版權保護的是知識的表述方式,而不是知識本身。
第三:一樓所說是錯誤的,版權不屬網路所有,但網路不傻,」用戶同意網路在全世界范圍內具有免費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和完全再許可的權利和許可「這一段基本上就和版權所有沒有差別了,有一點更好,那就是一旦網路使用的這些內容出了版權問題,責任全部在用戶,和網路沒有毛線的關系~
㈦ 360百科 百度百科 裡面的東西有版權嗎
"我的意思是我一本書,裡面有的東西用了網路和360網路的東西,只註明引自網路專網路和360網路,這樣,可以嗎"
對於這個屬問題的話相對比較簡單,其實不用糾結於是否存在版權,在存在版權的情況下,在一本書裡面引用網路和360網路,並註明出處,這是一種合理使用的情況,並不需要版權人同意,也無需支付報酬。
至於到底是否存在版權呢?這個確實需要看具體情況,要看具體的內容是否存在版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這就是個判斷的過程,若具有獨創性一般認為享有版權,但是這還是不會影響你的合理使用,請放心。
㈧ 引用百度百科詞條內容用於商業算侵權嗎
網路是網路公司推出的一部內容開放、自由的網路網路全書。網路強調用專戶的參與和奉獻精屬神,充分調動互聯網用戶的力量,匯聚上億用戶的頭腦智慧,積極進行交流和分享。從不同的層次上滿足了用戶對信息的需求。
把網路詞條內容,引用於商業,是否屬於侵權,要看具體情況的。一般情況下,引用進度網路中屬於解釋形的字條是不違法的。
但是,如果引用了屬於受法律保護和內容,則是屬於違法的。例如,未經本人同意,在商品說明中加入了網路里的劉德華字條中的內容,無論有沒有註明內容來源於網路某詞條,都屬於違法侵權的。
㈨ 各大百科的詞條,有版權嗎
首先不是同一個東西;
其次區別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針對的對象不同,回企業網路是答針對企業來說的,個體工商戶還不能做的,網路一般的網路是都可以做的;
許可權不同:企業網路只有那個企業所綁定的網路賬號有唯一編輯許可權,其他人都不能編輯修改;普通網路,只有達到一定等級和要求都說有權編輯的,除了特殊的鎖定的專業詞條;
樣式不同:企業網路以展現企業形象為主,普通網路主要是宣傳知識;
待遇不同:企業網路專屬顧問維護,後期更多特權開放;普通網路是沒有的;
是否收費:企業網路是要收費的,一年3000多,普通網路無需收費;
㈩ 百度百科的著作權歸屬問題
著作權通常歸作品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有,但是還是存在以下幾種特殊回情況一、改編、翻譯、注釋、答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著作權歸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二、兩人共同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合作創作人共同享有;三、合作創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單獨享有著作權;四、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五、電影作品和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人享有;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造的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單獨行使著作權;七、職務作品,除應歸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權歸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