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犯罪的種類
1. 知識產權受侵害有哪些對策
近年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情況日趨嚴重。就我國當前知識產專權保護現狀而言,已屬經基本建立起了一套民事、行政、刑事並行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但相對於知識產權的行政和民事保護,刑事保護明顯缺乏力度。不可否認,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刑事打擊是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最後防線。本文通過對本市檢察機關辦理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實證調研,歸納了辦理此類案件時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並就如何有效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提出建議。
2. 知識產權犯罪容易引發哪些伴生犯罪
知識產權犯罪有:
知識產權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知識產權法的規定,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者假冒享有知識產權的智力成果或經營性標識,情節嚴重的行為。
知識產權犯罪的同類客體是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國家為了開發、保護和利用知識產權而建立的各種規章制度的總稱,其核心內容是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筆者強調知識產權犯罪的同類客體是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基於以下考慮:
第一,從世界范圍看,並非所有的知識產權犯罪都侵犯作為私權的知識產權。例如,英國專利法第一百零九條關於偽造專利記錄的犯罪,美國專利法第二百九十二條有關虛假標記犯罪中的冒充專利犯罪,就沒有對作為私權的專利權構成侵犯。但這種行為會損害國家專利管理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動搖社會公眾對專利的信賴,從而侵犯了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第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必然侵犯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保護知識產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實質上也是對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權威性的一種挑戰。
第三,我國《刑法》將侵犯知識產權罪置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而不是置於侵犯財產罪中。這表明立法者更加強調從市場經濟管理制度的層面認識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問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市場經濟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從市場經濟管理制度的層面認識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並不意味著降低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水平。這是因為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實質上也是對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侵犯,大部分嚴重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已經被規定為犯罪。
科易專利站為您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3. 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案件來源有哪些
從中國知識產權刑事保護論壇上了解到,當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呈現出七大特點:
一、案件總量上升,涉案金額增大。2002年至2004年上半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數量比前些年有所下降,但個案造成的損失卻越來越大。
二、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最為突出。1998年至200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此類案件近5000起,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立案總數的80%,涉案金額超過12億元,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案總額的64%。其中通過假冒馳名商標獲取暴利成為一個顯著特點。
三、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增長較快。有些企業人員將自己掌握的原單位商業秘密提供給新單位;有些企業不惜以重金收買有關人員,將他人商業秘密據為己有;甚至還有不法分子以應聘方式竊取核心商業秘密後,另起爐灶。1998年至200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侵犯商業秘密案超過500起,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立案總數的9%,涉案金額6億元,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案總額的32%。
四、部分地區犯罪情況較為嚴重。從全國范圍來看,東部沿海地區比中西部地區情況嚴重;從局部地區來看,也是經濟發達地區比經濟欠發達地區嚴重。
關鍵詞:廣州知識產權調查,深圳知識產權調查,佛山知識產權調查保護,中山知識產權調查保護,珠海知識產權調查保護
五、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及面廣,專業化、科技化趨勢日漸明顯。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涉及面廣,並正在向電信、技術市場、人才市場、電子商務等新興經濟領域滲透。現已出現利用網路侵犯商業秘密、侵犯新型科技產品、假冒液晶屏、仿冒激光全息標志等智能化、科技化水平較高的案例,表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正在向專業化明顯、科技含量高的犯罪形態發展。
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隱蔽、狡猾。作案很少是在「小作坊」中進行,而是成員等級分明、分工明確並形成「產、供、銷」一條龍,化整為零、流動生產、遙控指揮、組織嚴密、裝備精良,反偵查意識越來越強。
七、跨國(境)犯罪突出。一些境外不法分子通過向境內不法分子下定單或者自己在內地開辦工廠的方式,生產假冒商品後,再運送至境外銷售。
4. 微信里都有哪些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具體點
比如仿冒名牌在微信朋友圈銷售等,都屬於知識產權犯罪。
5. 侵犯知識產權罪的基本概念
中國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過去僅分散見於《商標法》、《專利法》以及全國人大頒布的《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 和《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 中,並沒有將其認定為獨立的犯罪類別。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案,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將"侵犯知識產權罪"作為一個獨立的犯罪類別規定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從而對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第一次以刑法基本法的形式作出了規定,加大了對於此類犯罪的懲罰力度。修訂後的《刑法》對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大體上可以分為四類:
資料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
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
內容
侵犯知識產權罪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製造或者銷售非法製造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假冒專利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知識產權是人類創造性勞動的智力成果,包括專利權 、商標權、著作權等。
犯罪
包括: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以及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6. 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有哪些
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有哪些?網路的出現,為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提供了新的空間和技術條件。與現實世界相比較,虛擬世界裡的知識產權犯罪呈現出不同的特點,以致於無法運用傳統的刑法理論來分析這類行為。那麼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有哪些?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有哪些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一、犯罪對象的無形性知識產權具有無形性的獨特性質,它決定了知識產權犯罪人侵害的不是具有物理形狀的知識產權產品,而是這些產品所內含的知識產權,包括經濟權利和人身權利。但現實生活中,人們對盜竊計算機軟體行為的理解往往是被盜者仍然擁有那個軟體,而且其用途不曾受損,被盜者未受到直接的損害。甚至,犯罪人可以直接購買合法的原版軟體進行復制、銷售。因此,這些瘋狂的知識產權盜竊、假冒行為給人們心理上帶來的沖擊遠沒有一般的侵犯財產犯罪那樣強烈,但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的現狀已經把個人、社會和國家因此而遭受的巨大損失昭然若揭。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二、犯罪目的的非營利性在傳統法律中,對構成犯罪的侵犯版權的行為認定上,除主觀上有故意外,還需以營利為目的。我國新《刑法》的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製品罪中都強調了以營利為目的的主觀要件。美國1976年修改的版權法規定以獲取商業優勢或私人營利為目的的侵犯版權行為,可以構成版權犯罪。以上介紹關於網路知識產權犯罪特徵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內容,可以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
7. 什麼是知識產權犯罪,知識產權犯罪的特徵有哪些
知識產權犯罪的概念是研究該類罪的邏輯起點和基礎,對於劃定知識產權犯罪的研究范圍、把握本類犯罪的本質和特徵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在我國刑法學界,對於知識產權犯罪的定義眾說紛紜,但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一)知識產權犯罪,是指我國刑法所規定的,故意侵犯知識產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二)知識產權犯罪,是指行為人以營利或其他非法利益為目的,違反知識產權管理法規,故意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銷售金額、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三)知識產權犯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法的規定,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制度和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四)知識產權犯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情節嚴重,依照刑法應負刑事責任的行為。
(五)知識產權犯罪,是指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違反知識產權管理法規,故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銷售金額或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六)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行為人違反知識產權法的規定,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知識產權犯罪的特徵有哪些
知識產權犯罪是指行為人違反知識產權法的規定,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者假冒享有知識產權的智力成果或經營性標識,情節嚴重的行為。
知識產權犯罪的同類客體是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國家為了開發、保護和利用知識產權而建立的各種規章制度的總稱,其核心內容是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筆者強調知識產權犯罪的同類客體是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基於以下考慮:
第一,從世界范圍看,並非所有的知識產權犯罪都侵犯作為私權的知識產權。例如,英國專利法第一百零九條關於偽造專利記錄的犯罪,美國專利法第二百九十二條有關虛假標記犯罪中的冒充專利犯罪,就沒有對作為私權的專利權構成侵犯。但這種行為會損害國家專利管理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動搖社會公眾對專利的信賴,從而侵犯了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第二,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必然侵犯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保護知識產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實質上也是對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權威性的一種挑戰。
第三,我國《刑法》將侵犯知識產權罪置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而不是置於侵犯財產罪中。這表明立法者更加強調從市場經濟管理制度的層面認識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問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是市場經濟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從市場經濟管理制度的層面認識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並不意味著降低知識產權的刑法保護水平。這是因為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實質上也是對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侵犯,大部分嚴重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已經被規定為犯罪。
8. 微信里有知識產權犯罪的么,舉幾個
在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進程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至關重要。2015年,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我國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通過「優勢互補、有機銜接」,不斷加大保護力度,出現一批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值此2016年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之際,本報對2015年度知識產權領域的重大案例進行梳理回顧,以期為創新主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參考,為激發創新主體的創業創新活力作出貢獻。
江蘇衛視《非誠勿擾》 被判商標侵權
2016年1月,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更名為《緣來非誠勿擾》,這都源於一起商標侵權糾紛案。
2009年,金阿歡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非誠勿擾」商標。2010年9月,金阿歡的「非誠勿擾」商標被正式核准注冊,注冊號為7199523號,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5類的交友服務和婚姻介紹所等。
江蘇衛視於2010年初推出大型婚戀交友類節目《非誠勿擾》,憑借精良的節目製作和全新的婚戀交友模式,迅速得到觀眾廣泛認可,屢屢創下省級衛視的收視紀錄。
金阿歡以侵犯商標權為由,將江蘇衛視訴至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南山法院一審駁回了金阿歡的起訴。
金阿歡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定,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節目,從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判定,均是提供徵婚、相親、交友的服務,與金阿歡擁有的第7199523號「非誠勿擾」商標核定的服務項目相同。法院認為,金阿歡的「非誠勿擾」商標已投入商業使用,但由於江蘇衛視的知名度及節目的宣傳,使得公眾造成反向混淆。同時,江蘇衛視通過播出《非誠勿擾》,收取大量廣告費用,足以證明其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商業使用,構成商標侵權。最終,深圳中院判令江蘇衛視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
據了解,江蘇衛視已針對該案提起再審申請。
點評
由於「非誠勿擾」電視節目的高收視率,該案的判決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該案的審理結果,反映出法院在認定是否構成商標侵權時,對於同類商品(服務)的認定不應機械地按照《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別表》來判定,而更應當考慮二者的內容和性質等,客觀判定兩者服務類別是否相同或相似。
9.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嚴重和特別嚴重怎麼區分
侵犯知識產權罪是指違反知識產權保護法規,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版其知識產權,侵權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行為。中國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過去僅分散見於《商標法》、《專利法》以及全國人大頒布的《關於懲治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補充規定》[1] 和《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2] 中,並沒有將其認定為獨立的犯罪類別。
10. 我國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司法解釋如何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1次會議、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4〕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04年11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1次會議、2004年11月1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為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第二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條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偽造、擅自製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偽造、擅自製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一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偽造、擅自製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十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偽造、擅自製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五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第四條假冒他人專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專利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五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一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五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第六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的行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侵權復製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七條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之一,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損失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八條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等行為。
第九條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銷售金額」,是指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後所得和應得的全部違法收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銷售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被塗改、調換或者覆蓋的;
(二)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受到過行政處罰或者承擔過民事責任、又銷售同一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偽造、塗改商標注冊人授權文件或者知道該文件被偽造、塗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情形。
第十條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的「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一)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專利號的;
(二)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
(三)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專利技術的;
(四)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的。
第十一條以刊登收費廣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情形,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以營利為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是指沒有得到著作權人授權或者偽造、塗改著作權人授權許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權許可范圍的情形。
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行為,應當視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復制發行」。
第十二條本解釋所稱「非法經營數額」,是指行為人在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過程中,製造、儲存、運輸、銷售侵權產品的價值。已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實際銷售的價格計算。製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侵權產品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其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
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罰的,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或者銷售金額累計計算。
本解釋第三條所規定的「件」,是指標有完整商標圖樣的一份標識。
第十三條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實行數罪並罰。
第十四條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犯罪,又銷售該侵權復製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以侵犯著作權罪定罪處罰。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犯罪,又銷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權復製品,構成犯罪的,應當實行數罪並罰。
第十五條單位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行為,按照本解釋規定的相應個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的三倍定罪量刑。
第十六條明知他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儲存、代理進出口等便利條件、幫助的,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共犯論處。
第十七條以前發布的有關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自本解釋施行後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