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知識產權的合同管理

知識產權的合同管理

發布時間: 2021-01-05 01:13:29

合同要求或者行業規范可否作為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審核准則

不可,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就是知識產權貫標,這個體系的審核是由兩家認證機構來負責審核,他們制定了完善的審核體系,只能按照他們的標准來。

❷ 簡述編寫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程序文件中人力資源控製程序的要點有哪些

1、明確知識產權工作人員的任職條件。
2、明確知識產權教育培訓的內容、計劃以及內培訓對象。容
3、人事合同中,以明確知識產權相關條款,例如:知識產權權屬、保密以及知識產權發明創造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對於重要崗位,盡量有競業限制和補償條款。
4、對於入職、離職程序中,應當增加相關知識產權的內容,例如:入職調查應當由知識產權背景的調查,對於重要崗位必要時簽署個聲明,離職前也要作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提醒,對於重要崗位必要時補充簽署競業限制協議
我個人認為,有上述內容,僅供參考。

❸ 知識產權託管合同需提供什麼樣的發票

知識產權託管是指企業將知識產權相關事務委託給一個專門的服務機構進行管理,通俗的講,就是企業給自己找一個管家。企業根據管理需求,與託管服務機構簽訂授權託管協議,託管服務機構代為管理知識產權相關業務,包括申請取得、使用、轉讓許可、質押融資、侵權保護和維權等。這樣,企業可以更全面地管理和使用自已的無形資產。
知識產權託管分為以下三類:
以知識產權託管工作發展的不同階段、服務對象和服務提供者的不同構成將知識產權託管分為小、中、大三種類型。
1、小託管:
小託管是存在個別企業與具有一定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能力的中介服務機構之間的,關於知識產權綜合委託管理服務的一種託管服務方式,業務主要局限於個別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取、管理、保護、運用方面。
其業務包括:對知識產權戰略與發展進行研究,提供專業方案;協助實施 知識產權戰略,逐步實現知識產權資本運營;協助企業開發自主知識產權,培訓企業人員;對知識產權注冊的各項事宜提供建議及注冊,協助完成日常法律事務;完善、監督、落實知識產權的各項管理制度;監測及侵權預警,調整創新方向和內容,對侵權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有效保護企業知識產權;幫助企業實施 品牌戰略,培育,協助企業實現名牌的經濟價值等等。
這種知識產權的託管服務的優勢在於,可以直接針對服務對象的實際需求,提供貼身服務;容易使企業在普通事務性層面獲得滿足。其局限在於,受企業意識水平和服務機構服務能力的限制,對企業的提升和引導有限,服務水平參差不齊,除知識產權以外的其他資源的整合運用能力不足。
2、中託管:
中託管是存在於優勢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或服務機構群與有一定知識產權工作基礎的重點企業或產業群中的一種綜合知識產權委託服務關系。
主要適用於穩步提升服務對象的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知識產權在企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幫助企業往知識產權高端運用層面扎實過渡。
3、大託管:
大託管是存在於知識產權託管服務聯盟與產業集群、區域重點產業之間的高端知識產權委託服務關系。
具體來講是由政府牽頭,綜合集群政府資源、園區 孵化器資源、社會服務資源組成知識產權託管聯盟,面向國家層面或地區重點產業集群提供綜合高端知識產權服務,用於加速提升產業群體的創造能力,應對全球知識產權風險。

專利合同備案如何辦理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專利合同備案如何辦理?需要准備哪些資料?隨著信息化和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人們獲得消息和技術的途徑日益增多。一方面方便了大家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帶來了弊端。如盜版和抄襲風盛行。為了確保自己的技術和知識不受侵害,很多人選擇進行專利申請。那麼專利合同備案如何辦理?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呢?專利合同備案如何辦理?1.專利權人、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作為讓與人,可以許可受讓人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為了切實保護專利權,規范交易行為,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十八號局長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生效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對備案審查合格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地方知識產權局將給予 備案合格通知書及備案號、備案日期,並將通知書送交當事人。2、辦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管理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工作;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廣州、武漢、沈陽、西安、石家莊五城市知識產權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專利合同的備案工作。3、辦理專利實施許可備案的期限鑒於專利權的時效性、穩定性,當事人應當在專利合同生效後3個月內到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4、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效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是辦理外匯、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等相關手續的證明文件;專利合同備案需要准備哪些資料?經過備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許可性質、范圍、時間、許可使用費的數額等,可以作為人民法院、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進行調解或確定侵權糾紛賠償數額時的參照。根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專利合同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1)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2)專利實施許可合同;(3)許可方、被許可方的身份證明(個人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企業需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事業單位需提交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許可方、被許可方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相關手續的委託書;(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關於專利合同備案如何辦理?需要准備哪些資料?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專利合同備案,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一流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一定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❺ 如何避免因知識產權管理不規范或合同約定不明引發商業秘密侵權糾紛

(一)確定有利的管轄法院

訴訟管轄的問題往往涉及到訴訟成本、訴訟策略、以及訴訟結果的成敗,作為原告來講應當予以重視。選擇有利於自己的法院管轄可以減少人為干擾,降低訴訟成本,使訴訟得以順利進行。

(二)全面細致地收集證據

在商業秘密侵權訴訟中,原告方的證據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1. 原告權利證據,證明原告對涉案商業秘密享有權利,並可以作為原告提起侵權訴訟;

2. 被告侵權證據,證明被告實施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3. 損害賠償證據,證明由於被告的侵權行為導致原告的實際損失,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

(三)在訴訟前後,做好計算機軟體侵權證據保全工作

證據保全,是民事訴訟法上的一個概念,它是指為了防止證據的自然滅失、人為毀滅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經訴訟參加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對民事訴訟證據預先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

1、 在民事訴訟中,有權採取保全措施的只有人民法院。在軟體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原告囿於取證的困難,往往會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保全的證據大多是依靠自身力
量難以取得的證據,比如:被告處計算機硬碟中的源程序、軟體設計文檔、被告客戶名單資料、財務憑證、發票等等,這些都是原告贏得訴訟的重要證據材料。

2、還有一種證據保全工作,並非法律意義上的證據保全,而是由原告委託公證機關進行的公證保全。

雖然,我國民事訴訟法並未強制要求對證據進行公證,但經過公證的證據材料具有很高的證據效力,特別是在審理計算機軟體案件中,由於軟體的可修改性及滅失後的難以恢復性,都凸顯出公證保全證據的重大意義。

常見的公證保全主要有:對原告軟體研發資料的公證、對來往電子郵件的公證、對被告網站的公證、對購買被告軟體產品過程的公證等。

(四)正確尋找、合理確定軟體產品中的秘密點

所謂秘密點,就是軟體產品中不為公眾所知悉、被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能給權利人帶來利益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的具體內容。

軟體產品的秘密點往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尋找:

1. 需求分析階段形成的用戶意見。這些意見可以作為軟體升級或修改的重要參考,對完善軟體功能有著重要作用。

2.
軟體功能設計文檔。軟體的功能設計是為滿足用戶使用要求,而對軟體產品需要具備的各項功能進行的系統安排。這些文檔在軟體沒有公開銷售前,其內容是非公知的。

3.
系統設計中的技術方案。無論是軟體整體的結構、順序、組織的特徵,還是包含軟體具體模塊功能實現的低層設計,通常由於隱藏在程序代碼背後,屬於不為公眾所知悉的技術信息。

4.
客戶名單。客戶名單是指客戶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交易的習慣、意向、內容等構成的區別於相關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戶信息,包括匯集眾多客戶的客戶名冊,以及保持長期穩定交易關系的特定客戶。

(五)重視商業秘密侵權案件中的司法鑒定程序

軟體產品的鑒定,主要有以下兩類:

一是鑒定原告軟體產品的秘密點在某一時間節點前是否屬於非公知信息(一般稱作「非公知鑒定」);

二是被告軟體產品研發是否使用了原告所述的秘密點(一般稱作「同比鑒定」)

在司法鑒定程序,原告應當注意鑒定人員是否有應當迴避的情形,比如:鑒定人之一與被告有利害關系,足以影響公正判斷。另外,原告應當向鑒定機構提供盡可能多的鑒定材料,盡量配合鑒定人員的工作,以使鑒定得以順利進行。

(六)盡量通過和解的方式解決商業秘密侵權糾紛

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商業秘密侵權糾紛的周期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如果是涉外訴訟,周期更長。作為訴訟當事人來講,長時間的訴訟周期,對雙方都是不利的。所以,商業秘密侵權糾紛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和解。

❻ 如何利用采購合同條文實現知識產權風險管理

您好,首先,企業應當有明確的知識產權管理方針和管理目標。並要知識產權管理「領導落實、機構落實、制度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企業應當建立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職責等。其次,圍繞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源管理、信息資源管理。對上述管理活動涉及的知識產權事項作出了相應的規范。再次,規范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明確規定了企業研究與開發活動、原輔材料采購、生產、銷售、對外貿易等重要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要求。以確保企業生產經營各主要環節的知識產權管理活動處於受控狀態,避免自主知識產權權利流失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以及圍繞企業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運用和保護四個重點環節。明確規定了企業在知識產權權利的創造和取得、權利管理、權利運用和權利保護四方面的規范性要求。企業應當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的有關知識產權的各類活動,應當有相應的記錄並形成檔案。特別是對企業對內、對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確要求。還需要明確規定企業應建立知識產權動態管理機制。企業應當對自身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分析,並對照管理目標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管理目標的實現。

❼ 如何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後,作為專利權質押合同的登記管理部門,中國專利局於1996年9月19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第八號令,公布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已於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作為一種擔保方式,專利權質押無疑將對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專利權質押活動的起步階段,尤其是在專利權質押合同的簽訂、登記等實際操作中,將會遇到很多具體問題,為使公眾進一步了解專利權質押合同,使之充分發揮作用,在此特作以下說明。1、專利權質押《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有五種,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形式。所謂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第七十五條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質押。"因此,可以這樣認為,專利權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專利權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專利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專利權的價款優先受償。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用以質押的專利權為質物。2、專利權質押合同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出質人與質權人及其代理人均視為質押合同當事人。作為當事人,可以單獨或共同提出專利權質押合同的登記請求。這里有以下幾點要明確:專利權質押合同為要式合同,以管理部門准予登記為生效條件,而不是象動產質押以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為條件,也不同於其他條款的權利質押的"

❽ 知識產權和著作權合同應怎樣管理

可按主體、地點、作者、申請編號等多種方式管理

❾ 如何利用采購合同條文實現知識產權風險管理

一方面,隨著知識產權意識提高,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頻發;另一方面,社會分工細化,產業鏈越拉越長,下游企業(簡稱采購商)不可避免地要采購上游企業(供應商)的產品(采購物)。
根據目前知識產權制度及現實情況,除了醫葯幾種特殊的產品,幾乎所有的產品,從材料到外形、從結構到使用、從軟體到硬體,從組裝到維護,從生產到操作,方方面面均可能涉及知識產權。因此,對於一件產品可能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據說,一件智能手機可能涉及的專利數量高達25萬項。雖然不確定該數據的准確性,但可以說明產品涉及知識產權數量之多。由於涉及知識產權數量很多,絕大多數情況下,任何一家企業都可能擁有與某一產品相關的所有知識產權,連知名手機企業蘋果公司在2015年就為了獲得769件專利許可向華為支付了許可費。在某種意義上講,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根本不可能完全避免。
由於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多種多樣,如專利侵權行為不僅包括製造,還包括使用、銷售及承諾銷售;再加上侵權證據更容易從產業鏈下游的采購商處獲得,因此,由於采購物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而產生的侵權訴訟,絕大多數都捎帶上實際侵權物的采購商作為被告之一;這種「被侵權」已經成為知識產權侵權訴訟的常態之一(雖然有些不公平,但卻符合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規定,在此不再展開論述)。
既然知識產權侵權風險不可能完全避免,且這種「被侵權」合法且多見,因此,如何在采購合同中,約定因采購物涉嫌侵權而產生的風險就成為采購合同的「必要」條款。此類條款的具體約定不僅律師水平相關,也和立場(代表誰的利益)相關;最終的合同文本還要根據采購商和供應商的談判確定,而具體的談判在很多程度上是雙方地位、實力不同而不同。

❿ 中小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模板、範本有哪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持有的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鼓勵發明創造,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專利權:主要包括新物質、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配方、新設計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權等。
(二)商標權:本企業擁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三)著作權: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本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圖、攝影、錄音、錄像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本企業提供資金或資料等為創作條件,組織人員進行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
(四)商業秘密(含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主要是不為公眾所知悉,只屬本企業擁有的經營管理、工程、設計、市場、租賃、服務信息等。
(五)其他單位委託本企業承擔的科研任務並負有保密義務的科技成果權。
(六)本企業引進的專利、商標、著作、計算機軟體等知識產權。
(七)《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賦予的權利,如商號、域名、網路地址專用權等。
第三條 企業各級領導、各部門應當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管理,增強員工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維護企業無形資產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犯。凡本企業(包括企業總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機構,下同)的員工(含企業各級領導、無固定期限的員工、合同制員工、臨時工等,下同),或來本企業實習、學習、進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員,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本企業成立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由企業董事長、總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辦、技術開發部、法務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部、客戶服務部、保密室、財務部等負責人組成,董事長為領導小組組長。知識產權領導小組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領導機構,負責對本企業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發展的策略及規定;
(二)審查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
(三)指導、檢查、監督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執行情況;
(四)規劃處理與本企業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
(五)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領導、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六條 本企業在技術開發部(或者法務部)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由分管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的副總經理兼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主任。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是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的下設機構,歸口管理知識產權工作,負責處理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草擬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有關辦法、工作規劃、計劃,組織開展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二)宣傳、普及知識產權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
(三)審查企業各部門申報的知識產權文書,管理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登記統計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識產權的狀況、權屬變更;
(五)配合政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日常及專項工作;
(六)監理涉外知識產權、進出口產品和技術合同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
(七)負責對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的專業培訓;
(八)協助調處知識產權糾紛;
(九)負責辦理、落實知識產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知識產權事務。
第七條 在技術開發部(或法務部)確定1名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八條 知識產權評估制度。
知識產權屬企業的無形資產,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對之加以評估,並在企業財務會計上反映。
在國內外科技開發、市場交易等產權變更時,必須進行知識產權評估,重大的事項須經主管領導和管理部門批准,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評估報告應當備案保存。
第九條 知識產權查新、檢索制度。
企業進行科技創新、作品創作等涉及知識產權活動前,相應部門必須進行查新以確定創新是否符合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以及能否產生真正知識產權。
(一)本企業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等研究開發和技術改造,要充分利用專利文獻制定正確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提高研究開發的起點,避免重復開發或者發生知識產權糾紛。
(二)重大科研課題在立項、結題時應當進行查新和檢索。
(三)申請專利、確定納入商業秘密保護的技術訣竅、信息等,必須進行查新和檢索。
(四)申請商標注冊、使用新商號前,必須進行相關檢索。
(五)開發新產品使用新型號、品牌前,必須進行相關的檢索。
(六)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進出口,必須查新和檢索,全面了解有關技術或產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避免重復引進等問題,向國外出口新技術新產品時必須作有關知識產權查詢工作,並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 知識產權工作備案制度。
企業對涉及知識產權的有關工作進行備案,主要包括:高新技術的科研獨立開發、合作開發、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知識產權評估;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批准文件;知識產權成果處理方案;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方案;具體的知識產權獎勵措施;知識產權會議的決議;知識產權領導小組組成成員、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成員名單;知識產權中涉密范圍人員名單;商業秘密保護范圍劃定;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知識產權保護承諾書及相關的勞動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定;知識產權的財務處理等相關資料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企業建立成果歸屬判定製度。
(一)個人知識產權活動。企業鼓勵員工在工作之餘開展個人創新和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對於個人的非職務智力成果,企業予以尊重。
(二)職務知識產權創作活動。員工的職務創作活動的智力成果,歸屬本企業,其作品、技術成果、設計、發明等申請權及權利歸屬本企業,企業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保護其創作者的署名權。
以下智力勞動成果屬於本企業:
1、為本職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2、為本企業分配指定專項工作任務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3、主要利用本企業的資金、設備、材料、資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勞動成果;
4、來本企業學習、進修、實習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在本企業學習或工作期間完成、除另有協議外的智力勞動成果;
5、離開本企業1年內所完成的,與其在本企業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本企業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智力勞動成果。
企業員工的個人智力勞動成果,不屬於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在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注冊或者授權前,需要確認為其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的,應向本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書面說明,經審查後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出具《個人智力勞動成果確認書》。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檔案集中管理制度。
企業的知識產權依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集中統一管理。
(一)項目檔案管理。在所有的研究課題(包括本企業自行研究、委託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標項目的研究課題),從立項起到結題止,知識產權辦公室應對項目全程跟蹤,掌握科研、開發等工作的每一階段進程。在每一階段進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後,研究人員須將全部試驗報告,數據手稿、圖紙、聲像等相關原始技術資料收集整理,交項目負責人歸檔。在項目結題前,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研究項目完成後的10個工作日內向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提交全部各種載體的完整資料,按照要求完成歸檔手續後方可結題。如文件資料沒有歸檔,或歸檔不完備,管理部門有權不予驗收,項目承擔者不因項目未驗收而解除相應的責任。
前款所述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計劃任務書、技術合同書、實驗記錄、實驗報告、圖紙、聲像製品、論文、手稿原始資料等。
(二)知識產權分類管理。對於商標、專利、著作權、商號、商業秘密以及其他知識產權,實行分類動態日常跟蹤管理。
(三)涉及知識產權的相關檔案材料,集中統一管理、保管,並嚴格執行科技檔案借閱制度。原件嚴格控制,需要相應復印件或物品的,經主管領導審批,由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核登記備案後方可借出。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保密、知識產權保護承諾制度。
(一)企業劃定科技開發區域、商業秘密保護區域,未經許可,非科研人員和因工作需要必須接觸到相應資料、物品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劃定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帶領無關人員進入該場所或為無關人員進入該涉密場所提供便利。
(二)產品開發和職務智力成果活動期間,應當嚴格保守企業商業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傳遞商業秘密信息和與職務智力勞動相關的信息。
(三)企業確定的商業秘密,在其文件資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確的警示標志標示出企業商業秘密的符號及密級、保密期限。相關的文件資料限於涉密人員接觸;參加涉密的會議,採取到會辦理簽到手續、會後資料交還等保密措施。
(四)在勞動合同中,加上保密條款和競業禁止條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工作之便或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將單位的知識產權擅自發表、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也不得利用在本單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資料為同行業的其他競爭者服務或提供便利。
(五)員工在進入本企業工作時,須簽訂《遵守<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辦法>承諾書》。無論任何原因離開該本企業前,須將從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試驗設備、產品、計算機軟體、科技成果、作品、設計成果,所掌握的商業秘密及客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通訊方式等)全部交回,並有責任保護本企業的知識產權,不得擅自復制、發表、泄露、使用、許可或轉讓。
(六)建立參觀訪問控制、陪同制度。參觀訪問者一律佩戴有專門標志的胸章,並按照指定路線和范圍在專人陪同下,有組織地進行參觀訪問。
(七)提交的新產品在國內外參加展覽會,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時,須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備。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合同制度。
(一)與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合作研究或合作開發時,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中必須訂有保護知識產權的條款。
(二)訂立技術合同(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必須經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審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其他部門或個人無權簽署。
(三)同國內外單位或個人進行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許可證貿易時,需簽訂實施許可合同,並根據許可的許可權范圍、時間、地域等因素綜合確定許可使用費。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企業各部門、各級領導應充分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堅決制止、杜絕由不正當行為造成的知識產權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規定和結合本企業實際,發揮知識產權在企業競爭中的作用。
(一) 企業積極進行知識產權登記、備案、申請確權工作。對於不宜採取上述措施但有商業價值的智力勞動成果,應先作為商業秘密予以保護,在確定知識產權保護方式前,不發表成果論文,也不得以委託鑒定、展覽、廣告、試銷、贈送產品等任何方式向社會公開。
(二) 嚴防商標、專利、域名、商號被他人搶注。
(三) 各部門積極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日常跟蹤商標、專利、商號及其他知識產權的登記注冊、授權情況,發現可能對本企業知識產權有沖突的情形,應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採取積極措施,運用法律規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異議或啟動相應的程序解決。
(四) 任何機構和個人,發現侵權或者侵權的可能,應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在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指導下解決問題。
(五)企業聘請知識產權法律專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幫助。
第十六條 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宣傳制度。
本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宣傳、保護基金,用於每年的知識產權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員工制定培訓、宣傳計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工作。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七條 智力勞動成果的完成人員,有在相關成果文件上註明自己是該成果完成人的權利和獲得相應榮譽、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專利權被授予後,專利權持有單位要按照專利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發給發明人或設計人獎金。
專利技術及其他技術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要按照專利法、技術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發給發明人、設計人酬金或提成。
第十九條 任何人不得採用不正當手段擅自將本企業所有的知識產權泄漏、使用、許可或轉讓。
第二十條 違反本規定,泄漏本企業的商業秘密,或者擅自轉讓、變相轉讓以及擅自許可使用本企業知識產權,或造成本企業知識產權流失和損失的,本企業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給本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要求其進行相應的賠償,侵權行為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