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意見
A. 對知識產權培訓有何建議或意見建議
得看不同的對象,安排不同的培訓課程
例如:如果要對公司高級管理層安排知識產權培訓,回得著重在知識產權的戰答略及運營、知識產權的價值、知識產權的商業化操作這塊,如果是對公司的中級管理層,得著重在知識產權的整體管理與維護這塊,如果是對公司的基層研發人員,得著重在知識產權的挖掘及技術交底書的撰寫,如果是對公司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崗位,則著重在知識產權的流程管理、及與研發單位的有效溝通。
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崗位職能,得根據他們的崗位設計符合他們的知識產權培訓課程,才能收到效益,否則讓公司高管上一堆知識產權申請流程的細節,對高管來說一點幫助也沒有.....
B. 對目前我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管理有何建議和意見
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服務水平的建議:
1、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市委、市政府加大知識產權的投入力度,引導企業開 展自主知識產權建設,不斷增強企業競爭力;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根據形勢發展,制定 全市知識產權管理、獎勵的政策法規,進一步規范知識產權市場管理;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 根據聯席會議章程,各司其職、各負其職,在知識產權宣傳、維權和執法行動中形成合力; 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充分發揮全市知識產權公益服務機構的職能,做好各類維權、統計、培 訓、咨詢工作,實現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管理職能的有效延伸;市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進一步確定工作重點,避免相互之間的惡性競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優勢互補、各有側 重,向企業提供各類知識產權服務。
2、加強知識產權服務的公益職能,提高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大科技體 制改革力度,轉變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職能,變有償服務為公益服務,以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為主體,集中精力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工作四個一工程,實現市知識產權管理職能的有效延伸。
C. 2017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高層論壇提出了哪些建議
4月20日,據媒體報道,以"創新時代:知識產權保護"為主題的2017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高層論壇在京拉開帷幕。
事實上,近年來,我國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創新發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撐,知識產權保護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D. 如果有人採納了你的意見卻不在作品上標明靈感的來源那這算侵犯了知識產權嗎
在網路知道上回答問題,相當於給網路打工,知識產權歸網路所有。
E.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內容
為解決近年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一、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管轄問題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必要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權產品製造地、儲存地、運輸地、銷售地,傳播侵權作品、銷售侵權產品的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接入地、網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權作品上傳者所在地,權利人受到實際侵害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對有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公安機關對管轄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需要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對於不同犯罪嫌疑人、犯罪團伙跨地區實施的涉及同一批侵權產品的製造、儲存、運輸、銷售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符合並案處理要求的,有關公安機關可以一並立案偵查,需要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行政執法部門收集、調取證據的效力問題
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收集、調取、製作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檢驗報告、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審查,人民法院庭審質證確認,可以作為刑事證據使用。
行政執法部門製作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調查筆錄,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作為刑事證據使用的,應當依法重新收集、製作。
三、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抽樣取證問題和委託鑒定問題
公安機關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時,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抽樣取證,或者商請同級行政執法部門、有關檢驗機構協助抽樣取證。法律、法規對抽樣機構或者抽樣方法有規定的,應當委託規定的機構並按照規定方法抽取樣品。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時,對於需要鑒定的事項,應當委託國家認可的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對鑒定結論進行審查,聽取權利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鑒定結論的意見,可以要求鑒定機構作出相應說明。
四、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自訴案件的證據收集問題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自訴案件,對於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的證據,在提起自訴時能夠提供有關線索,申請人民法院調取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調取。
五、關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同一種商品」的認定問題
名稱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認定為「同一種商品」。「名稱」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在商標注冊工作中對商品使用的名稱,通常即《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中規定的商品名稱。「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關公眾一般認為是同一種事物的商品。
認定「同一種商品」,應當在權利人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為人實際生產銷售的商品之間進行比較。
六、關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認定問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認定為「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一)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字母大小寫或者文字橫豎排列,與注冊商標之間僅有細微差別的;
(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字母、數字等之間的間距,不影響體現注冊商標顯著特徵的;
(三)改變注冊商標顏色的;
(四)其他與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七、關於尚未附著或者尚未全部附著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侵權產品價值是否計入非法經營數額的問題
在計算製造、儲存、運輸和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侵權產品價值時,對於已經製作完成但尚未附著(含加貼)或者尚未全部附著(含加貼)假冒注冊商標標識的產品,如果有確實、充分證據證明該產品將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其價值計入非法經營數額。
八、關於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銷售或者部分銷售情形的定罪量刑問題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部分銷售,已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與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十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五萬元、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處罰。
銷售金額和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達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罰。
九、關於銷售他人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犯罪案件中尚未銷售或者部分銷售情形的定罪問題
銷售他人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尚未銷售他人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六萬件以上的;
(二)尚未銷售他人偽造、擅自製造的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三萬件以上的;
(三)部分銷售他人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已銷售標識數量不滿二萬件,但與尚未銷售標識數量合計在六萬件以上的;
(四)部分銷售他人偽造、擅自製造的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已銷售標識數量不滿一萬件,但與尚未銷售標識數量合計在三萬件以上的。
十、關於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以營利為目的」的認定問題
除銷售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營利為目的」:
(一)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費廣告、捆綁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
(二)通過信息網路傳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傳的侵權作品,在網站或者網頁上提供刊登收費廣告服務,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
(三)以會員制方式通過信息網路傳播他人作品,收取會員注冊費或者其他費用的;
(四)其他利用他人作品牟利的情形。
十一、關於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認定問題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一般應當依據著作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著作權認證機構出具的涉案作品版權認證文書,或者證明出版者、復制發行者偽造、塗改授權許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權許可范圍的證據,結合其他證據綜合予以認定。
在涉案作品種類眾多且權利人分散的案件中,上述證據確實難以一一取得,但有證據證明涉案復製品系非法出版、復制發行的,且出版者、復制發行者不能提供獲得著作權人許可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可以認定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是,有證據證明權利人放棄權利、涉案作品的著作權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或者著作權保護期限已經屆滿的除外。
十二、關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發行」的認定及相關問題
「發行」,包括總發行、批發、零售、通過信息網路傳播以及出租、展銷等活動。
非法出版、復制、發行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權構成犯罪的,按照侵犯著作權罪定罪處罰,不認定為非法經營罪等其他犯罪。
十三、關於通過信息網路傳播侵權作品行為的定罪處罰標准問題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他人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美術、攝影、錄像作品、錄音錄像製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傳播他人作品的數量合計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三)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
(四)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注冊會員達到一千人以上的;
(五)數額或者數量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標准,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准一半以上的;
(六)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額或者數量達到前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准五倍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十四、關於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累計計算數額問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罰的,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或者銷售金額累計計算。
二年內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未經行政處理,累計數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追訴期限,適用刑法的有關規定,不受前述二年的限制。
十五、關於為他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提供原材料、機械設備等行為的定性問題
明知他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而為其提供生產、製造侵權產品的主要原材料、輔助材料、半成品、包裝材料、機械設備、標簽標識、生產技術、配方等幫助,或者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代收費、費用結算等服務的,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共犯論處。
十六、關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競合的處理問題
行為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依照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與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中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F. 什麼是專利有效性意見
積特知識產權:什麼是專利有效性意見?
有效性意見是對專利權利要求的法律評估,以及根據表明顯而易見性或其他問題的證據而使專利或特定專利權利要求無效的可能性。
有效性意見可以幫助您確定競爭對手的專利是否可能對您強制執行,或者您的專利是否可能對其他人強制執行。
G.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在保護什麼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
打造國際知產爭端解決「優選地」
「努力將中國法院打造成當事人信賴的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陶凱元表示,《意見》的出台是推動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
陶凱元認為,要想成為「優選地」,依靠的是高水平的審判質效。《意見》以審判體系現代化、審判能力現代化為兩大抓手,積極構建知識產權專門化審判體系,努力造就政治堅定、顧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術並具有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審判隊伍。他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為例表示,該院目前有30%的案件為涉外案件,其中就有許多為雙方當事人均涉外,「這從一個側面說明境外的當事人、權利人比以往更加願意選擇到中國,尤其是到知識產權法院進行訴訟。」
據介紹,最 高人 民 法 院也通過各種對話平 台,積極參與和引導國際知識產權治理規則創設和修訂,推動構建更加公平公正開放透明的國際規則。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擴大,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的負責任大國形象進一步提升。
H.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總政治部保衛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切實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重要問題,請及時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I.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介紹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印發《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版法律若干問題的權意見》的通知。為解決近年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依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J. 專利答復oa是什麼意思
oa答復就是國家知識產權審查意見書的答復,專利申請提交後,在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過程中,由於專利申請文件不符合專利法或專利法實施細則的相關條款,審查員會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需對審查員指出的缺陷或問題陳述oa意見或對申請文件進行相應修改,指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被視為撤回。
在專利申請審查過程中,申請人可能會多次收到oa審查意見通知書,對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將直接影響到專利申請的過程及結果,如果經多次陳述意見或修改後,缺陷或問題仍然存在,則專利申請將被駁回。因此專利oa答復是非常重要的,為了使得專順利地完成oa答復,專利人需要想盡一切可行性的方法。
專利遇到oa答復莫過於是自己的專利不符合專利的三性特徵,或者是專利有他人針對專利人提出的相關異議,但是不管怎樣專利人一旦遇到專利審查意見是時候就要好好的做好oa答復,假如沒有做好oa答復將直接影響專利申請的成功,或者說,直接導致專利撤回,申請不通過。
(10)知識產權意見擴展閱讀
專利審查的內容主要有:
1、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的發明定義,即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即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況;
3、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即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屬於不能授予專利權的范圍;
4、是否具有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條四款所規定的實用性;
5、說明書是否按照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開了請求保護的主題;
6、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專利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的新穎性與創造性;
7、權利要求書是否按照專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規定,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保護的范圍,獨立權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個解決技術問題的完整的技術方案;
8、申請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和實施細則第五十一條的規定;
9、分案申請是否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10、權利要求書是否沒有單一性;
11、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還需要審查申請文件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