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罪沒收
A. 二次創作作品侵權會不會判處著作權罪,會不會判處沒收銷毀侵權品
侵犯版權的行為(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影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中國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中國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中國絡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6)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7)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8)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9)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項行為,侵權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第(12)項至第(19)項行為,侵權人除了承擔上述民事責任外,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在著作權許可使用或轉讓等合同中,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民事責任
B. 侵犯著作權被刑拘多久才能出來
侵犯著作權罪,根據刑法規定,如下處罰: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專刑或者拘屬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所謂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即獲利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以上。所謂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侵犯著作權被追究刑事責任,又犯侵犯著作權罪的;
(2)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1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C. 如何認定侵犯著作權,會怎樣進行處罰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著作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屬於民事侵權行為的范疇。我國著作權法吸取侵權責任法有關侵權行為規定的特點,並借鑒其他國家的立法通例認為認著作權侵權行為具有下述一些既不同於物權侵權行為,又有別於其他類型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特點:
1、侵權對象的特點: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多項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作為與現代社會文化、科學事業的發展休戚相關的法律,著作權法率先將對債權的侵犯規定為侵權行為,保證了債權當事人即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出版者權利的順利實現。
2、侵權行為主體的特點:在一定民事侵權行為中,由一人單獨實施的單獨侵權行為,是最常見、最普通的侵權行為。除此以外,還有一種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由於共同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共同侵權行為:在著作權侵權行為中,除了上述兩種形式以外,還存在著第三種形態,即由數個行為人分別對同一權利人進行的侵害。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原則
1、過錯原則:根據民法通則的一般規定及著作權法的具體規定,過錯是著作權侵權認定中的一項原則。
2、損害原則:侵權行為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該行為造成了損害後果。無損害後果的行為,不構成侵權行為。由於侵權行為總是與損害後果相聯系,因此一些學者將侵權行為稱為侵權損害。
3、公平原則:公平原則在民事權利保護領域已得到比較廣泛的運用。對此,有學者認為,它可以補救具體民法法規的不敷使用,在法律缺乏具體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直接根據公平觀念作出裁斷,確定當事人間權利義務和民事責任的分派。
侵權認定程序
1、對原告作品的分析。我國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著作權的產生採取自動保護原則,即作品一經創作完成,著作權即告產生。因此,與專利、商標等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認定不同,著作權侵權認定還涉及到權利的有效性問題。一部擁有有效著作權的作品必須同時具備下述條件:a、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范圍;b、具備獨創性;c、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只要有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被告當然未侵權。如果原告作品同時符合上述條件,則該作品享受著作權法保護。這樣,侵權認定可進入下一程序。
2、對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對被控侵權作品的分析,可適用以下兩個標准:一是「接觸」,即接觸前一作品的機會;二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部分實質相似。其中,後者是認定的重點。在認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實質相似」時,可借鑒上文提到的「三步分析法」,即將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不包括「思想」及已處於公有領域中的「思想的表達」)與被告作品的相應部分進行對比,判定兩者是否實質相似。
侵犯著作權的處罰有三種,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具體如下:
一、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侵權人有以上行為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二、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的情況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情況,除了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外;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
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D. 侵犯著作權如何追究非法所得及罰處
著作權受到侵犯法律有保護,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八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E. 侵犯著作權罪為何屬於刑法犯罪
(1)侵犯著作權的民事責任:凡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死四十七條列舉的侵權行為,均可給予民事制裁,適用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方式。
(2)侵犯著作權的刑事責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是違反著作權法律、法規、侵犯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以及作品傳播者依法享有的權利的情節嚴重的行為。對犯罪行為的刑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罰金。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為7年;罰金可以單處,也可與有期徒刑、拘役並處。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和二百一十八條對各種侵犯著作權行為作出了明確的量刑標准。
(3)侵犯著作權的行政處罰:著作權侵權的行政處罰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違反著作權法的某些侵權行為給予行政制裁。《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侵權行為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即沒收非法所得和罰款。行政處罰是著作權管理部門實現其管理職能的具體行政行為,也是其主動行為,自己發現後者受害人要求、他人舉報都是進行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據。著作權的行政保護除了對嚴重的侵權行為科處行政處罰以外,還有海關扣押等行政制裁措施。
F. 侵犯著作權罪屬行政拘留或是刑事拘留
兩種判斷方法:第一,如果已經立為刑事案件,就是刑事拘留;第二,看公安機關給你的《拘留證》。《拘留證》是如果寫的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涉嫌侵犯著作權罪……,那就是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