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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地使用權置換會計處理

發布時間: 2021-01-06 09:38:37

1. 誰會寫土地使用權置換的申請報告啊急....

項目申請報告:

1、項目申請報告由來: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

總結:

企業投資項目:
核准制:重大項目、限制類項目(《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
備案制: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2、項目申請報告撰寫機構

項目申請報告撰寫機構通常為具有工程咨詢資質的相關單位。
具體單位可以到中國工程咨詢網 www.cnaec.com.cn

3、標准文本

2007年5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布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的通知。通知中規定「2007年9月1日以後報送我委的項目申請報告,原則上均應按本通知的要求進行編寫」這個應該是對項目申請報告的標准要求了。

發改委相關鏈接: http://www.ndrc.gov.cn/gdzctz/tzfg/t20070608_140340.htm

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
第一章 申報單位及項目概況
第二章 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分析
第三章 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
第四章 節能方案分析
第五章 建設用地、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分析
第六章 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
第七章 經濟影響分析
第八章 社會影響分析

中國工程咨詢網:www.cnaec.com.cn

2. 因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權置換其他土地有關土地增值稅減免

國家徵用收回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條例第八條(二)項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

3. 土地置換何以「換」出個非法轉讓

□遲磊

閱讀提示:一學院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將自己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與一公司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進行置換。由於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是被法律法規嚴格限制的,這起置換便構成了非法轉讓土地行為。

[案情]

某市中心區A宗地,使用權由甲學院以劃撥方式取得。位於市郊與A宗地面積相近的B宗地,使用權為乙公司以出讓方式取得。

在乙的提議下,甲乙達成協議,乙以B宗地附加若干資金為條件,與甲交換A宗地。交換後,甲於B地建設了新校區,乙將A宗地分割後分別轉讓給丙、丁公司開發商業服務項目,整個交易乙獲利逾千萬。

[分析]

對於本案的處理,一種意見認為,甲與乙的交易屬於土地置換,乙與丙、丁之間屬於合法轉讓,A宗地的使用權從甲轉移至丙、丁的整個過程都是自願、等價和有償的,所欠缺的僅僅是辦理變更登記,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應按照第八十二條規定由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

另一種意見認為,甲、乙、丙、丁之間土地權利的轉讓是非法的,構成了非法轉讓土地違法行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追究相對人的法律責任。

本案的焦點在於,甲所享有A宗地的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無償取得的,而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是被法律法規嚴格限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按照上述規定,甲學院不具備第一項規定的條件,沒有履行第四項規定的義務,並且沒有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所以無權轉讓A宗地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轉讓是非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也對劃撥土地使用權房地產轉讓作了類似的規定,雖然具體內容不同,但原則都是要有關部門批准,要補繳出讓金。由於轉讓的非法性導致了轉讓的無效,因此乙並未取得A宗地的合法權利,這一前提決定了後續的乙和丙、丁之間轉讓行為的違法性——乙將不享有權利的A宗地轉讓給丙、丁,當然是不合法的。

置換是轉讓的一種特殊形式。一般意義上的轉讓即買賣,出讓方交付物或權利,受讓方支付價款。而在置換中,一方在交付物或權利時,從另一方受領的不是價款,而是另一物或權利,表現為物或權利的交換,這種形式上的差別不能改變轉讓的本質,適用相關的法律調整當無異議。

全面來看這一非法轉讓行為,乙在當中扮演了類似政府的角色——將A宗地收回後再行出讓,而甲在B地辦學與在A地並無實質區別,且獲得了相當可觀的改善教學條件的資金,丙、丁從乙處獲得黃金地段的價格也明顯低於政府出讓的價格,各方都有利可圖,促成了這一非法交易。各方所獲利益之和,正是A宗地由於用途發生改變而使土地使用權增加的價值,而這一價值正是國家流失的土地資產。

關於對非法轉讓土地行為的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拆除或沒收非法轉讓土地上的建築物沒有疑義,但對違法所得的認定爭議也比較大。對違法所得不但要沒收,而且罰款的數額也依據其確定。

筆者認為,違法所得即違法者通過違法行為獲得的收益,應為「凈利潤」,即違法活動的全部所得扣除違法行為的成本。本案中,甲的非法所得應是從乙處獲得的資金和B宗地使用權的折價減去其原在A地的房產的折價;乙的非法所得是從丙、丁處得到的價款減去B宗地使用權的折價和給付甲的資金;丙、丁的非法所得是A宗地作為商服用地的市場價格減去其向乙支付的價款。

需要強調的是,乙作為整個違法活動的策劃者,應從重處罰。

4. 土地置換房轉賣需要那些稅

國稅函[2007]645號規定,土地使用者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無論其是否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權屬證書,無論其在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過程中是否與對方當事人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屬證書變更登記手續,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土地的權利,且有合同等證據表明其實質轉讓、抵押或置換了土地並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對方當事人應當依照稅法規定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等相關稅收。
(1)房地產公司置換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稅計稅依據的批復》(財稅[2007]162號)的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的,應按照轉讓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2)房地產公司置換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3)置換土地的出讓方應繳納營業稅。置換土地的出讓方,屬於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應繳納5%營業稅,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如果置換的土地是購置或受讓的,依據財稅[2003]16號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4)置換土地的出讓方應繳納土地增值稅。依照稅法置換土地的出讓方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並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
(5)置換土地的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依照稅法規定,置換外購土地以置換土地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5. 關於土地使用權和地面附屬物置換的問題

這個你們有沒有和開發商簽訂什麼協議,協議上是否說明此事。如果只是口頭協議,那就很不好吧。

6.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在城市改造中如何置換

任何土地的所有權都不是歸個人所有,像你說的是歸國家或是集體所有。集體土地經合法審批後才能轉為國有土地,這樣才能上市交易,這里指的交易是指交易土地的使用權。

對於如何置換,因為城市的土地都是分級的,每一級的土地基準價不一樣,要看集體的土地轉換成幾級國有土地了。集體的土地一般都是在城市與農村交界地帶或是離城市較遠的地區,所以一般不會轉換成級別比較高的土地,所以得到的補償也不會太高。

7. 政府規劃地塊內的土地置換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及營業稅

不收營業稅和增值稅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免徵土地增值稅:

所稱的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法規免徵上地增值稅。

符合上述免稅法規的單位和個人,須向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免稅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

依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取得的補償款,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免予徵收營業稅、土地增值稅。

副標題:是的,不收。

(7)政府土地使用權置換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四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需要拆遷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並辦理證據保全。

第十五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8. 政策性搬遷採取土地置換方式的,換取的土地使用權如何稅務處理

政策性法規,希望採納

9. 土地置換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應該雜個做,請萬能的老師給予指導謝謝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會計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科專目
1.與該資產有屬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資產最基本的特徵是產生的經濟利益預期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是資產確認的一項基本條件。
無形資產的構成:
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10. 土地使用權置換後可變更土地性質嗎

置換的土地使用權不能隨意變更土地性質。置換的土地只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持相關申請用地證明材料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組卷上報審批後,才可以將農用地等變更為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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