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通過著作權的國家是
『壹』 國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怎麼使用
國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的使用,由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管理。
一。 著作權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許可權制機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條件下,法律允許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不必徵得權利人的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的合法行為。「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從著作權人方面來看,是對其著作權范圍的限定;從著作權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來看,則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項權利。」
二、【著作權 合理使用范圍】《著作權法》主席令第26號第二十二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10)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11)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12)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貳』 謝天謝地你來了版權是從哪個國家來的本來的名字叫什麼
版權,又叫著作權 , - 世界最早著作權法——1709 年英國《安娜女王法》 中國最早著作權法——1910 年《大清著作權律》
『叄』 1709年通過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權法,即《安娜法》的國家是
1709年,英國的安娜女王頒布了一個法案,以保護出版商和作者的利益,後來的人們就將這部法律命名為《安娜女王法》。該法全稱為:《為鼓勵知識創作而授予作者及購買者就其已印刷成冊的圖書在一定時期內之權利的法》。這部法律成為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權法,也算是最早的知識產權法律。
『肆』 國家軟體著作權登記有效期為多少年
國家軟體著作權登記有效期為多少年,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諸多領域廣泛使用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在發生軟體著作權爭議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是主張軟體權利的有力武器;那麼國家軟體著作權登記有效期為多少年?國家軟體著作權登記有效期國家軟體著作權登記有效期為多少年?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也就是說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就自動產生,其間不存在開發完成日到首次發表日這個間隔,其保護期限為作者有聲之年再加50年。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其保護期存在開發完成日到首次發表日這個間隔,而50年的保護期是從首次發表後開始計算,其實前面開發完成到首次發表這段時間也是保護期。某軟體的首次發表日期是2008年12月22日,那麼其保護期為2058年的12月31日。理論上,這個證書的有效期同軟體的保護期。
『伍』 世界各主要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期限是多少
世界各主要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期限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25年或作品首次發表之後25年,中國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50年。
《世界版權公約》是1947年由聯合國教育、世界版權公約科學及文化組織主持准備,1952年在日內瓦締結,1955年生效。1971年在巴黎修訂過一次。中國於1992年7月30日遞交了加入《世界版權公約》的官方文件,同年10月30日對中國生效。
該條約提出對文學、科學和藝術作品給予充分有效的保護,各締約國自行決定保護范圍;對作品的保護期限定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25年或作品首次發表之後25年;要求在出版的作品上有一定版權標記。該公約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管理,成員國不必繳納會費。但是,該公約未明示保護作者的身份權,不具有追溯力,且不允許締約國對某些條款予以保留。
著作權保護期限是指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界限。在著作權的期限內,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著作權期限屆滿,著作權喪失,作品進入公有領域。這也是著作權作為知識產權具有時間性這一法律特徵的體現。
作者為公民的期限,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50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期限,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特殊作品的期限,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j攝影作品,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品首次發表後50年。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筆名、化名或者未署名發表,難以確定作者確定身份的情況。如在50年內確定了作者,則其著作權的保護期按所述之規定。
『陸』 國家是否能成為著作權主體,舉些實例
國家或政府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例如:美國政府規定,美國政府的公開文件一經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再比如,希特勒的《我的奮斗》的著作權在二戰結束後歸巴伐尼亞政府所有,歷經70年,著作權失效,進入公有領域,得以重新出版面世。
不算。發明專利必須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通過後才能取得。版權和專利版是兩種不同的知識權產權保護形式,專利保護的力度遠遠大於版權保護的力度。版權針對計算機程序保護的是源代碼。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方案,嚴格意義上說純軟體的是沒辦法申請專利的(受到專利法及相關細則的限制),
『捌』 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的軟體著作權怎麼歸屬
由國家機關下達任務開發的軟體,著作權的歸屬與行使由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規定;項目任務書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確規定的,軟體著作權由接受任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玖』 著作權登記的著作權登記各國情況
從各國的情況來看,著作權的取得是否必須以登記為條件,立法上的態度不冬相同。有的國家採用注冊取得著作權制度,規定只有經過登記才能取得著作權,未經登記下能獲得著作權,如哥倫比亞、賴比瑞亞、馬里等拉丁美洲國家和非洲;—些國家即採用此種立法主義,而美國和中國台灣地區也曾一度採用過此種制度;與此相反,另一些國家則采自動取得著作權制度,作品—經形成,作者即自動取得著作權,登記不是著作權產生的法定條件。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了著作權自動保護主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西歐各國和日本。此外,有的國家或地區(如阿根廷、巴拿馬等)也規定了著作權登記,但是這種登泛並不是取得著作權的條件,而是作為延續著作權的條件,或者作力提起侵權之訴的前提(如美國),或者作為著作權歸屆的證據(如日本).或者作為著作權轉讓、繼承和設定質押過程中對抗第三人的條件(如中國台灣地區)。至於著作權保護的有關國際公約,—方面規定自動保護主義,另一方面又照顧到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注冊登記取得制度,承認其在該國或地區范圍內的法律效力。
中國《著作權法》採用自動保護主義,該法第2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的作品首尢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車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這一規定說明,對國內的作者,著作權自作品完成時起自動產生;對外國作者,著作權自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時起自動產生,並不需要辦理著作權登記。但是,中國的著作權立法及相關法律,一方面並未排除自願登記;另一方面,對特殊作品的著作權(如計算機軟體),法律要求辦理登記才能獲得實質性保護,對著作權中的一些特殊權利(虹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質押),法律則要求必須辦理登記,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拾』 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如何查詢著作權
一、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無法查詢著作權,可以登錄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查詢其登記信息。軟體著作權的代碼是查詢不到的。
二、著作權屬於作者,著作權法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3款規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三、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四、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五、委託作品。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10)世界上最早通過著作權的國家是擴展閱讀
一、著作權的取得
(一)、實質條件。實質條件是指法律對作品的要求
1、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賦予一定的文學藝術形式,這種形式無論是作品的全部還是其中的局部,也不問該作品是否已經採取了一定物質形式被固定下來,都可以依法被認為是受保護的作品。
2、另一種標準是,除了具備作為作品的一般條件,即表現為某種文學藝術形式外,還要求這種形式通過物質載體被固定下來,才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按照這種標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興創作的舞蹈、音樂、曲藝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
3、對未以物質載體方式固定下來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權法保護,由各國自行決定。我國著作權法採用第一種標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為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因此,所謂實質條件,是指法律以文學藝術作品的產生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惟一的法律事實。
(二)、形式條件。形式條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後,是不附加其他條件就享有著作權,還是附加一定條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才能獲得著作。
1、以作品的產生為條件自動取得著作權。對外國人而言或同一國際公約締約國之外的人,著作權則因作品在該國出版或以其他形式被使用而自動取得。人們通常稱這種做法為著作權自動取得原則,也稱無手續原則。在已經建立著作權法制的國家,大多數實行這一原則。
2、除了作品創作出來以外,還須履行登記手續才能獲得著作權。但是,登記的時機和辦法,實行登記制的國家又各有區別。我國歷史上《大清著作權律》以及後來的《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和我國台灣地區的「《著作權法》」,都曾實行過登記制。
3、有些國家雖然實行登記制,但並不以登記作為獲得著作權的條件,而是分別作為確認著作權的條件,方便著作權確權訴訟的手段和國家有關部門有效收藏作品的措施。《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都沒有關於作品登記才能獲得著作權的規定。
4、所以,這兩個公約的某些實行作品登記制的成員國,有關要求登記的規定,其法律效力只及於本國作者。對公約其他成員國的作者的著作權保護,不得要求以登記為前提條件。
5、以加著作權標記為取得著作權條件,此外,無需再履行其他手續。這是一種有條件的自動保護辦法。比如,美國法律就要求作者在作品的復製件上加註著作權標記。《世界版權公約》也認可這種辦法。著作權標記通常包括三項內容:
①、「不許復制」或「有著作權」等一類的聲明,或將這種聲明的英文縮略字母C的外面加上一個正圓,如果是音像製品,則為字母P並在外面加上一個正圓。
②、著作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及其縮寫。
③、作品的出版發行日期。由於《世界版權公約》有此要求,而且加註標記的方法簡便易行,故這種辦法被廣泛採用。
6、我國著作權法採用自動保護原則。作品一經產生,不論整體還是局部,只要具備了作品的屬性即產生著作權,既不要求登記,也不要求發表,也無須在復制物上加註著作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