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版權推動產業發展

版權推動產業發展

發布時間: 2021-01-07 01:25:59

版權制度:為動漫產業發展護航試卷2 (2012年) 答案。。。。。跪求。。

老王獨立開發了一種漢字輸入法軟體,後老王於1999年3月5日去世,該軟體的著作權保護回期應當截止於答2049年12月31日。原因:《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從2000年開始計算,第50年就是2049年。

Ⅱ 東方衛視跨年被指侵權!為何現在的創作人這么注重版權

每次到了跨年的時候,各個衛視都會舉辦跨年演唱會來和廣大的觀眾一起度過元旦這一天,送走舊年,迎來新年。東方衛視作為上海的一個地方衛視,每年也都是會辦跨年演唱會,東方衛視跨年演唱會的主題是夢圓東方,在這次跨年演唱會上,東方衛視邀請了非常多的嘉賓像鍾漢良、Sunnee、楊紫、肖戰、阿雲嘎、印小天等等明星。東方衛視今年的跨年演唱會的收視率也非常的高,是各家演唱會收視率的第二名,可見大家對東方衛視跨年演唱會節目的喜愛。楊芸晴和鍾漢良表演的節目也是給觀眾帶來了很大的視聽盛宴。

Ⅲ 卡拉OK收取版權費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影響

我是搜的,你隨便看看
卡拉OK收費 誰在偷笑?
卡拉OK收費之爭,各方都把各自的理由擺出來了。我想追問一下,卡拉OK收費之後,誰是真正的受益者?誰會在這場收費之爭的背後偷笑不止?

從表象上看,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與他們宣稱的最終受益者歌星應該為塊「餡餅」偷著樂。兩大協會不再像從前那樣整天閑坐辦公室,而是數著大把大把的鈔票。雖談不上全部的剩餘控制權,但怎麼也有一部分吧!而歌星呢?很有可能由於火爆的點擊率而一夜暴富。但是,所有這些都是「畫餅充飢」的理想狀態而已,背後留有眾多的懸念,比如全國統一收費標准如何制定、20%的管理費是否合理等,都還需假以時日才能釐清。且不說這些收費規則的繁瑣,光是20億「畫餅」就已讓文化部和國家版權局深深扎入到激烈的利益與權力漩渦之中。

最按耐不住的是歌廳老闆,雖然這些收費計劃還遠遠沒有實施,但這些老闆心裡早已盤算起如何利用這次機會好好地賺一把。在這一游戲開始的時候,全國各大娛樂公司都紛紛表示不會因為此收費政策漲價。管理協會也表示,即使漲價也只不過是幾毛錢的玩意,根本談不上飛漲。不過,這些只是煙霧彈而已。北京錢櫃已暗渡陳倉,價格悄悄地上漲了50%,細心的讀者一定能發現:歌廳此時漲價是最為輕松的,所有的輿論都已經被吸引到政府管理部門和那些看似「含冤受屈」的歌星身上。稍早時候,各大銀行的跨行查詢收費就因為公眾的強大輿論壓力而舉棋不定,但此時歌廳漲價的公眾輿論壓力恰好被政府職能機構的標准之爭化解。歌廳老闆心中自然竊笑,暗暗為接下去的漲價做著准備。

「幾家歡樂,幾家愁」。一場游戲註定是要有輸有贏的。有了卡拉OK歌廳的「偷笑」、管理協會的「冷笑」,也自然會有最大的輸家。最哭笑不得的還是那些處於相對弱勢的消費者。盡管他們是這場游戲數量最龐大的群體,但因為沒有共同的利益,也沒有訴苦的渠道,只能忍受圈錢的切膚之痛。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機會。如果在這種博弈過程中形成一種共識性目標,那麼這一分散性的利益集團可能會形成一股不可估量的力量直接影響政策決定。我總覺得,轉型中的中國社會,在長期社會博弈過程中形成的共識性目標和經驗格外稀缺。或許這回收費圈錢正是形成共識性目標和經驗的良好契機。最讓人擔心的還是強勢集團有可能在共識性目標和經驗形成之前將其扼殺。

如今,誰也不會否認轉型中的中國正處於改革發展的深水區,很多的社會經濟政策在此時此刻都需要重新的調整和發展,從國有企業改革的微觀領域,到收入分配製度的宏觀領域都是如此。政府的這些改革初衷是希望能在和諧的社會結構中得到深度的發展,但我們卻常常看到這些政策不僅沒有得到原有的效果,反而偏向了相反的方向。卡拉OK收費就是一個顯例。它本意是試圖利用日益完善的現代管理技術來彌補改革初期對音像製品的知識產權規范管理,從而進一步促進中國的知識技術創新,也想通過這一政策來調整社會日益尖銳的財富分配水平。不料,偷笑的恰恰是當初希望管制的歌廳老闆,他們通過不同的市場轉嫁方式將得到比原先更多的財富。(陳宇峰 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

卡拉OK收費又起波瀾 滬娛樂業協會提議每天1元

「一個包房一天2毛錢,難道他們是在施捨乞丐?他們把權利人當成了什麼?」9月20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舉行的「卡拉OK版權問題研討會」上,一家唱片公司的人士情緒非常激動。

當天是國家版權局公告的KTV(卡拉OK)版權收費標准「徵求意見期」的最後一天。一個月前,國家版權局公布了12元/天/包房的KTV收費標准,並確定8月21日-9月20日為徵求意見期。

該標准公布之後,國內KTV產業的利益各方進行了激烈的博弈。上述唱片公司人士說,在過去的一個月中,各地方一些KTV從業者針對國家版權局公布的標准,提出了大相徑庭的意見,有些價格簡直低得像賣白菜,令他匪夷所思。

「雙方的差距太大了。」中國唱片總公司總編室副主任程瑞麟表示,「對於唱片公司來說,收費是有益的進步,但是KTV使用者認為這個標准還是太高了,我們不是很理解。」

「權利人覺得收費標准太低,KTV從業者覺得太高,有爭議、有討論都是正常的。」出席研討會的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說,「國家版權局並非標準的制定者,收多少合適,由大家來共同商定,各方都應該講出自己的道理。」

他表示,「最後的標准還需要產業各方來共同制定,但是有一條原則——合理性。」

據悉,國家版權局將在9月21日召開包括各地娛樂業協會在內的徵求意見會議,至於具體的標准實施日期,王表示還沒有最終的結果。

12元還是1元?

王自強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版權局收到有關KTV收費標準的意見共500多條。目前收到的15家省級娛樂業協會意見中,有8家沒有提出異議,2家明確對12元/天/包房的收費標准表示反對,而有兩家表示贊同,3家表示可以適當降低。

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是12元標準的堅決反對者。從8月21日起,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卡拉OK專業委員會代表大約1000家KTV從業者,向國家版權局提出了自己的收費建議,即「每間包房每天1元」。

9月1日,南京市歌舞廳聯合南京17家規模較大的KTV商家,召開第二次內部聽證會,提出了「南京KTV僅能承受0.2元/天/包房」的收費意見,並已經上報國家版權局。

9月15日,100多位深圳卡拉OK歌廳負責人在MTV版權收費座談會上提出了MTV版權費「深圳方案」——0.086元/平方米·天,即1-2元/包房·天。9月21日,作為深圳KTV行業代表的羅湖區歌舞娛樂業協會秘書長張效坤,將攜帶由卡拉OK經營者簽名的這份文件上京,與國家版權局有關領導面談。

而廈門KTV行業的從業者認為,國家版權局公布的收費過高,最好按照歌曲的點擊率收取版權費;杭州文化娛樂業協會也在9月中旬起草了「0.5元/間/天」的建議書;重慶當地的娛樂業協會9月中旬也表示,同意上海文化娛樂業協會提出的KTV收費1元每天每包房的標准。

「國家版權局對於這個標准慎之又慎。」王自強表示,國家版權局確定徵求意見期,目的也是更多地聽取各方的意見。現在看來,各方意見的不統一必將影響收費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一些KTV業者表示,由於KTV目前管理屬於娛樂經營范疇,國家對其收取的稅收收入高達25%,如果以12元為標准,每年上交的版權使用費幾乎讓他們難以承受。

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負責人王化鵬認為,KTV娛樂業是暴利行業,收取一定比例的版權使用費,並不會影響這些營業場所的正常營業,「要看到,12元究竟在KTV的總營業中佔多大的比例?」

王自強認為,卡拉OK廳不是交不交的問題,是應該交多少的問題,但是交多少,卡拉OK廳和權利人要達成一個共識。「我個人認為,收費的多少,應該看版權費用在整個收入中的比例是多少,而不應該看絕對數字。」他說。

「12元是上限,並不是一刀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會變化,如不同地區標准會不一樣,即使同一個地區,不同的規模也不是一個標准。在公布標準的時候,這些理念和原則肯定會加進去。」王自強表示。

實施期未定

按照國家版權局關於KTV收費標准公告的程序,在徵求意見期結束之後,會由制定機構對各方面意見進行協調,在統一意見之後正式向社會公告。

王自強表示,國家版權局在21日將召開KTV各方會議,這個會議將是正式標准公告之前,國家版權局為產業利益各方提供的再一次公開交流和發表意見的機會。但是,王表示,這次會議的結果還不好說,「沒有具體的實施日期,結果還需要等會議結束才能做出」。

這意味著,此前盛傳9月底將正式實施12元的KTV收費標准,將無法確定具體的實施日期。

「是否實施,還得看各方達成意見的程度。」王自強表示。按照程序,國家版權局在收到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對於KTV收費的正式標准之後,面向全社會正式公告,並且正式實施。

他示,「KTV應當交費,這是各方都毫無異議的,如果各方沒有統一的意見,對於卡拉OK的版權保護實施時間就會有影響,對於權利人來說這是個損失。」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兵表示,「如何平衡權利人、消費者、經營者三方面的利益要花許多時間。」許多法學界專家也表示,能夠盡快地實施KTV的收費標准,對於今後的司法實踐和對權利人的保護都有意義。

「政府、協會、權利人應該在這其中發揮協調的作用,價格是高還是低,應該還是要考慮到中國國情。」知識產權專家程永順表示。

「我們不能因為兩邊有爭議,這個事情(KTV收取版權費)就停下來。因為使用作品和權利人之間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支付報酬是使用者承擔的法律義務,不能不支付,但如果有爭議的話,可以先執行然後再談標准。」王自強表示。

目前,一些KTV業者在明確反對這個「過高」的標准同時,表示如果強制執行這個標准,意味著KTV必須漲價。王自強認為,收費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這是KTV必須履行的責任)

Ⅳ 產業集群與區域發展研究的版權信息

作者: 張明龍等著
出 版 社: 中國經濟出版社
出版時間:回 2008-10-1
字數:答 858000
頁數: 614 開本: 16開
紙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501787814
包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經濟 >> 經濟理論
定價:¥88.00

著名的版權公司有哪些 我國有幾個版權公司 這個行業前景怎麼樣 謝謝 有關版權的回答都可以 !

是知識產權事務所吧?申請量比較大的是集佳、貿促會!

Ⅵ 請教一下 內容產業 的概念以及如何發展內容產業謝謝!

歐盟的「Info2000計劃」中對內容產業的定義是:那些製造、開發、包裝和銷售信息產品及其服務的企業,其中包括在各種媒介上的印刷品(報紙、書籍、雜志等);電子出版物(聯機資料庫、音像製品服務,以傳真及光碟為基礎的服務以及電子游戲等);音像傳播(電視、錄像、廣播和影院),還有一些定義把部分軟體業(包括課程軟體)也放進去了。

以日本為例說明如何發展:

一、政府制定內容產業振興政策

日本在二戰之後確立了文化「內容不幹預原則」,走上文化國家的道路。1995年確立了日本在21世紀的文化立國方略。2001年全力打造知識產權立國戰略,明確提出10年內把日本建成世界第一知識產權國。2003年日本政府組建了由總理大臣掛帥的「知識財產戰略本部」,下設「內容產業專業調查會」。

2004年,日本知識財產戰略本部內容專門調查會,發表內容政策重要報告《內容產業振興政策——軟實力時代的國家戰略》,將振興內容產業作為國家戰略重要支柱,將內容產業定位於重要支柱產業。《內容產業振興政策》針對內容業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十項改革措施:1.支援業界現代化、合理化;2.資金籌集手段多樣化;3.對內容製作採取稅收上的優惠條件;4.加強人才培養;5.支援新技術開發研究;6.發掘、表彰人才;7.完善教育機制;8.拓展海外市場、強化盜版對策;9.完善寬頻等基礎設施建設;10.強化具有地域魅力的內容的保護與對
外傳播。

2009年6月24日,日本內閣官房知識產權戰略推進事務局宣布了「知識產權戰略方案2009」。該計劃詳細說明了5項優先政策,內容如下:
1、加大戰略實施力度,提高創新能力;
2、強化全球化知識產權戰略;
3、促進軟實力產業增長;
4、確保知識產權的穩定性,並保持對知識產權的預見能力;
5、建立針對用戶需求的知識產權系統。

上述第3條中的「軟實力產業」包括漫畫、電影、戲劇、音樂、游戲軟體和其他內容產業,以及和日本原創品牌相關的產業,如食品、時裝和設計等。

第3條優先政策源自知識產權戰略推進事務局內容和日本品牌戰略專家研究委員會在2009年4月6日發布的《日本品牌戰略:將軟實力產業轉化為增長動力》。該報告提出,日本漫畫、動畫、時裝等深植於日本文化土壤,盡管在海外被高度認同,可本國人民對其潛力和魅力還缺乏足夠的認識。因此為了重新確認日本的軟實力價值,必須將「轉化軟實力為拓展海內外市場的驅動力」作為國家戰略。

二、建立和完善內容產業法律法規

為促進內容產業發展,日本不僅在政策上予以鼓勵,而且還積極立法,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和有效的法律體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1970年頒布的《著作權法》。該法經過20多次修改,於2001年更名為《著作權管理法》並實施。與內容產業有關的法律還有《著作權管理法實施令》和《著作權管理法實施細則》、《知識產權基本法》等,這些法律對內容作品相關的知識產權的保護做出了具體規定。2001年制定和頒布的《文化藝術振興基本法》是日本政府的一項重要法律,該法共3章35條,它確立了振興文化藝術的基本理念,明確了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權責利,具體規定了與振興文化藝術有關的基本政策。

2004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了《內容促進法》(全稱是「關於促進創造、保護和活用內容的法律」)作為振興內容產業的根本政策依據。《內容促進法》(以下簡稱「促進法」)第二章提出了關於內容製品的創造、保護和活用的一般性政策措施:(1)內容作品作為創意作品,其發展是以大批的優秀人才和高技術為基礎的。因此,促進內容的創造和產業發展必須以人才培養和促進新技術開發為先導。「促進法」明確提出了相關尖端技術的開發和人才培養等問題。(2)「促進法」鑒於創意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和互聯網等傳播媒體的多樣性對知識產權保護帶來的沖擊,提出了「必須謀求有效保護內容作品相關的知識產權,採取對內容作品的適當使用和調整權利內容等措施」。(3)促進內容作品的順利流通和適當保存。內容作品的流通越來越多地依賴於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其技術和法律等社會條件完全不同於其他的流通方式。因此,「促進法」規定政府有義務在相關方面完善內容產品的流通基礎,如促進互聯網認證技術、保護性技術手段等的開發和使用等,建立資料庫保護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權利。

「促進法」的第三章概要地闡述了振興內容產業的政策措施:(1)內容產業的發展同其他產業一樣,也存在著發展資金的籌措問題。所以,振興內容產業具體對策的首要問題就是建立內容產業的融資體制。「促進法」規定,國家必須採取多種對策,保證內容製作者能夠多渠道地籌措施到資金,以保證業者的資金供給。(2)要建立防止侵害內容作品和知識產權的體制及採取必要的措施。(3)通過擴大對外宣傳,促進內容作品的海外出口,增進國外對日本文化的理解和促進交易。(4)建立公正、平等的交易關系,確定保護製作者、承包者的利益和委託、代理之間、大企業和展銷企業之間的公平交易。可操作性強是日本內容產業法律法規的特點,這些法律從各個方面為內容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

三、文化和市場深入結合推動內容產業發展

在日本,企業是文化產業發展的主體,不僅大型文化活動要靠企業的參與和贊助,更重要的是,日本擁有一支成熟的知名文化企業隊伍。比如,演出界有四季劇團、寶歌劇團,電影界有松竹公司、東映公司、東寶公司、角川公司,動畫界有東映動畫、吉卜力工作室,出版界有大日本印刷公司、凸版印刷公司,票務界有琵雅公司,廣告界有電通公司。此外,日本還擁有一批綜合性的文化公司,如吉本興業公司、藝神公司等。這些企業都有各自的發展規劃、獨立的市場及營銷體系,特別是強烈的市場意識和競爭意識。它們通過市場化運作謀求發展,從而推動日本文化產業發展。

凡是可以市場化的文化,都應通過市場運作方式來發展,這是日本促進內容產業發展的重要經驗。日本的文化產業不是由政府「包辦」的,文化產業項目都進入市場操作。即使是個性化、小眾化的文化活動,日本也依靠市場化運作。圍繞同一題材開發不同的內容產品是文化和市場深入結合的一個典型。一部小說出版後,改編成電影,同時發行電影音樂專輯,這是日本文化的一種綜合經營模式,也是內容產業中較為成功的做法,由此可產生綜合經濟
效益。2001年,我國影片《那山那人那狗》在日本推出時,採用的就是這種模式。這部影片在東京岩波電影廳上映,近40萬人次觀看了影片。在影片上映前,同名小說先由日本出版社出版發行,已先後再版8次,共銷售7.6萬多冊。這部電影的營業額達到3億多日元,小說銷售額為1.2億日元。

四、興辦日本國際內容節

經過經濟產業省和各相關民間社團的積極努力,自2007年起,多項重要文化主題節展被整合成為日本國際文化產品展(JAPAN INTERNATIONAL CONTENTS FESTIVAL,簡稱CoFesta)。這是一個以介紹日本游戲、動畫、漫畫、卡通商品、廣播電視、音樂、電影、出版等文化產品為主的貿易展銷系列活動,被認為是全世界規模最大的綜合型文化產品展之一。迄今已經成功舉辦了三屆。

該活動結合了各種相互影響的日本影視娛樂文化,並與負責傳播的媒體業合作以創造出新的可能性,同時廣泛地向海外宣傳,讓世界各地的相關工作者能夠同時接觸到多種日本影視娛樂產品,還提供一個全新的機會和場所,使以亞洲為中心的全球影視娛樂以及相關工作者得以互相交流切磋,促進國際共同製作以及國際事業交流。

五、創設機構,藉助代言,加強海外推廣

日本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由文化外交帶動的公共外交、軟實力的重要性等不斷受到重視,日本的動畫、漫畫、游戲等流行文化也作為日本軟實力與公共外交的一部分在國際上受到關注。

2002年8月,日本經產省與文部省聯手促成建立了民間的「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並撥專款支持該機構在海外市場開展文化貿易與維權活動。該機構由17個社會團體和19家企業組成,主要目的是促進日本內容產品的出口,管理海外市場的反盜版活動,代表日本內容產業界參加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論壇,參加海外市場的訴訟關聯活動。

日本2004年公布的《內容產業振興政策——軟實力時代的國家戰略》提出,內容作為軟實力的重要源泉,能夠從公共外交層面為提升國家形象、國際關系做出貢獻。

為了擴大對東南亞地區的文化影響,日本耗時兩年在新加坡建立了日本創意中心於2009年亞太經合會議期間,由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和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聯合主持了開幕式,從此,該中心正式肩負起日本在亞洲及東南亞推廣其軟文化和創意產業的重要使命。

「面對未來」是日本外交政策的主旋律,利用日本動漫在全球的深遠影響,日本外務省於2009年先後將kitty貓、機器貓等卡通形象命名為「觀光大使」和「動漫大使」,將三個十八九歲的少女命名為「可愛大使」。日本外交發言人指出,「可愛大使」是動漫迷們最欣賞的日本形象,選她們為親善大使可擴大日本的文化號召力,代表日本年輕一代與外國建立新橋梁。

基於數字化進程引發的內容市場變化、海外對日本流行文化消費需求的增加等動向,日本內容業界近年來將產業發展的前景寄希望於數字化進程中新市場領域尤其是國際市場的開拓。2006年12月,日本經濟產業省召開「內容全球戰略研究會」,構築「內容全球化戰略」,旨在強化內容產業國際競爭力,實現內容產業的全球化。2007年,日本政府明確提出將內容產業海外展開戰略作為內容政策重要支柱。

六、中介組織發達,作用明顯

日本文化行業協會很多,幾乎每個行當都有自律性的組織或機構。這些行業協會都是社團法人,負責制定行業規則,進行行業統計,積極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經常有計劃、有步驟地展開一些活動。

日本文化行業協會的作用十分突出,一是承擔文化產品的審查和收取著作權的使用費等職能,被看作是政府職能的延伸,促進了行業的有序發展;二是政府的產業政策很多方面通過協會來執行和完成,行業協會在促進內容產業發展進程中非常活躍。日本的文化企業很看重行業協會,不僅積極參加,而且遵守行規。

日本文化產品的審查,通常不是由政府直接負責,而是由行業協會把關。比如,影協下設的電影倫理管理委員會負責電影審查,該委員會由5位管理委員及電影業各領域的8位審查員組成,每年約審查500部開發公司每開發出新產品必須送審,否則將會受到協會的懲處。

日本動畫協會成立於2002年,是一個以動畫產業整體的持續性發展為目標的組織。協會目前主要致力於動畫製作新技術的開發、市場信息的收集、各種附加價值的創造、著作權維護的研究與實踐、人才的培養,以及各團體間的協調、與動畫相關的各類合作研究等,在將日本的動畫文化介紹給海外、推進技術層面的合作等國際交流方面也有著引人注目的成績。(

Ⅶ 盜版泛濫,版權問題不被重視是不是制約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最大因素之一

當然不是,是很多人對盜版司空見慣,有時候連作者被抄襲甚至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有部分作者表示被抄襲作品很憤怒要去起訴,而且以前的時候都有相關規定。版權問題不被重視不是制約,而是大多數人想法不夠理想上的創新

Ⅷ 《晴雅集》被下線,在這背後是怎樣的版權斗爭

之所以說道歉風波後,《晴雅集》直接被下架是必然結果,是因為道歉不僅僅是一種形式,更是一種對結果負責的呈現。也就是說郭敬明既然已經對自己的行為進行道歉了,那麼認錯就不能僅僅是在口頭上,而是要從根本上對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必然的代價。如果一邊道歉,另一半出品的作品還在博取相應的利益,那麼就矛盾了。因此,郭敬明在口頭道歉的同時,必然要在實際中也同時承受相應的結果。



電影中有兩條感情線,一條情感線,是晴明和博雅從相識到相知,最後生死相與的友情線。另一條,是女皇與晴明師父的愛情線。這兩條線都有說服力,有真摯的情感被表現出來了。這裡面女皇的演員王子文的表現可以說是諸人中最好,她對愛人深情,但愛人也是世界的禍害,在二者之間糾結,最終選擇與愛人同歸於盡。從劇情上看,這段很有說服力,這個選擇可以讓我們相信她有真心實意為世間生靈著想,不惜放棄愛人和愛情。

Ⅸ 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的發展對整個數字版權行業有什麼影響

拿ZJDC來說,以"文化+技術+金融"融合為核心根源,有利於推動數字版權交易的改革,規范數字版權秩序,構建健康的數字版權生態,推動我國數字版權行業的發展。

Ⅹ 版權的作用是什麼

上述的版權版法及著作權法,《著作權法》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現代版社會發權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法律制度。現代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三百多年前源於西方,促進知識的積累與已交流,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的發展和個人為社會進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著作權保護不僅僅能夠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時版權產業也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著作權法》是一種無形的權利,同時是用有形物體現的,包括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因此著作權也是人權,又是一種財產。侵犯他人著作權如同偷盜他人錢財。盜版就是盜竊。保護知識產權不僅是保護著作權人的個人利益,同時也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維護國家利益,維護國家經濟秩序,促進社會的發展。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