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產業知識產權
Ⅰ 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幾個專利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A、發明、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Ⅰ類知識產權1件以上;B、實用新型專利、軟體著作權等Ⅱ類知識產權5件以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2016年》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Ⅱ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為什麼必須有知識產權
首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定義中,明確指出:
高新技術企業就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可見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是必要條件。
其次,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章認定條件對知識產權的規定中的第二款,也明確指出: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Ⅲ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包括哪些
申報高企時,知識產權被分為Ⅰ類知識產權和Ⅱ類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葯、國家一級中葯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體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且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
大部分企業知識產權以專利和軟著為體現,如果相關知識產權不夠,是需要提前做好准備進行申請的。當然也可以直接通過轉讓獲得相關知識產權。
1、搞清知識產權的范疇,明白Ⅰ類知識產權和Ⅱ類知識產權的區別。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採用分類評價方式,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葯、國家一級中葯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體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與Ⅰ類知識產權來說,Ⅱ類知識產權的含金量小,所以落實到評分機制上就是得分少,且只能使用一次。
2、搞清高企認定對知識產權的時間限制條件
企業所用的知識產權必須是申報當年的的近三年獲得的,如:2017年申報高企的話,必須是14, 15, 16這三年獲得的知識產權。
3、搞清高企對知識產權的取得方式的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知識產權的取得方式有明確的要求,必須是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4、注意高企認定中對知識產權的其他要求
a 知識產權所有權人,必須是企業自身。有些企業,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人是發明人、工程師或者企業法人企業老闆等,這種情況必須要把專利轉讓、授權給企業本身,才有效。
b 知識產權是企業的核心知識產權,需要跟企業的主營業務密切相關,是企業的核心收入來源。
c 知識產權授權書必須是中國知識產權局頒發授權的。在外國、或者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獲得的都不符合條件。
d 知識產權的數量。根據工作指引規定,發明專利數量是一個,其他的都需要6個以上。
e 加分項注意事項。
Ⅳ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知識產權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二、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哪些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三、申請材料
企業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二)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有五個環節,包括自我評價、注冊登記、准備並提交材料、組織審查與認定、公示及頒發證書。申請企業要完成的是前三項,其中材料准備是最重要的一項工作。
五、後續管理
(一)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二)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後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六、發生哪些行為會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Ⅳ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對知識產權數量有什麼要求
是的,必須是近3年申請的知識產權。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出具高新技術企業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審計報告;
2、出具高新技術企業三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經費專項審計報告;
3、出具高新技術企業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出具高新技術企業三年研究開發項目的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備案,並由認定辦公室重新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Ⅵ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企業知識產權有什麼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首先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回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答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其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以及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軟體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從數量上看,管理辦法規定中對知識產權的要求是專利一項,其他的專利需要提供六項以上,含六項。
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知識產權有什麼樣的要求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企業知識產權採用分類評價方式,I類知識產權可以在下次認定時重復使用;II類知識產權僅限使用一次。其中:
1.Ⅰ類知識產權包含:發明
(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葯、國家一級中葯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這類知識產權普遍獲取時間較長,但在申請評分上價值也更大。
2.Ⅱ類: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體著作權等,其中商標被明確規定不納入考慮。
以上知識產權必須申請在企業名下,在法人或股東名下的不能使用;同一個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的,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其他企業則不能再用了。
1、企業自主研發獲得的
2、企業受讓受贈取得
3、通過企業並購、合並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
三、在申請中的知識產權可以用來申報高新嗎
高新認定時,知識產權主要統計的是已獲得授權或取得知證書的知識產權。以發明專利申請為例,可大致劃分為:提交申請文件-獲得受理通知書-初步審查通過(保密審查)-公示階段(知識產權申請公告)-實審通過-授權階段-專利繳費-領取證書-定期繳納年費(20年保護期內)-專利失效(轉為公有)等10個階段;高新認定評分只能用「專利繳費」階段到」專利失效」以前階段的專利,其他階段如申請受理、實審階段、授權未繳費階段均不計入評分,因此企業在准備高新知識產權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計算和關注知識產權審批和授權時間,合理規劃,提前申請。
高新認定只判定在中國境內授權,且在有效保護期內的知識產權。PCT國際申請不被納入知識產權數量統計。如果企業有這類知識產權,建議您作為其他證明資料附上,增強申請材料的證明力度。
Ⅷ 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幾個專利
高企申報需要多少個專利?
輔導機構 A
1 個發明 或 5 個實用新型即可申報高企,那些讓客戶一下子申報十多個專利,就是在坑錢。
小疑問
高企申報需要多少個專利?
輔導機構 B
高企申報需要 15-18 個專利,只擁有 1 個發明或 5 個實用新型就去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是對政策條件的膚淺認識,是在讓客戶冒險,看似給客戶省錢,實際得不償失。
而的這兩種說法的依據分別是什麼?哪種說法更為合適呢?下面我們來拆解分析。
輔導機構 A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只要 1 個發明專利或 5 個實用新型
這個說法是明確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准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我們常說的打分系統中,總分 100分,其中知識產權部分為 30 分。
而知識產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產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產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
其中知識產權數量里的量化標准為 1 個發明專利或 5 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
這里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產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為評判標准,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 1 個發明專利或 5 個實用新型。
輔導機構 B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 15 - 18 個專利
其實這種說法不完整。
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 3 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 - 18 個專利,而成立3 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 * 5。
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 2 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於 10 個專利,若企業成立 1 個年度,則需要不低於 5 個專利。
Ⅸ 2018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知識產權嗎
符合《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劃定高新技術范圍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企業符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第四條 根據世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和我國的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劃定高新技術范圍如下:
(一)電子與信息技術;
(二)生物工程和新醫葯技術;
(三)新材料及應用技術;
(四)先進製造技術;
(五)航空航天技術;
(六)現代農業技術;
(七)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
(八)環境保護新技術;
(九)海洋工程技術;
(十)核應用技術;
(十一)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科學技術部根據以上高新技術范圍制定頒布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並根據世界高新技術的發展對高新技術范圍和高新技術產品目錄適時進行補充和修訂。
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
(一)從事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 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高新技術產品目錄進行認定。
(二)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四)企業每年用於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五)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60%以上。
(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並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Ⅹ 2020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知識產權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您好,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過程中,知識產權上需要重點注意這些問題!
一、一票否決制
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兩級分層制
擴大了知識產權的范圍,將國防專利、國家新葯、國家一級中葯保護品種等納入進來,更為合理,利好於涉農、涉醫葯等特殊行業的企業。而兩級分類的模式,也充分考慮了不同知識產權的價值、創造性要求、授權審批嚴格程度等方面,這有利於相關行業的企業充分利用其知識產權、合理維持其高新資質。兩級區分的意義在於I類知識產權在有效期限內可以無限制使用,而II類知識產權則只能使用一次。
三、排他性權屬要求
要求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並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且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同時,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期間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這表明,不少集團企業內的關聯公司已經不能通過共享的方式分別申請高新資質。
四、核心性要求
知識產權相關技術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所謂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其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
五、有效性要求
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並能提供繳費收據為准。該要求明確了專利等有效性的認定標准——書面證明資料。雖然授權通知書專利有效性的證明力較授權證書弱,但是繳費收據提供了強有力的輔助。
六、弱化時效性要求
考慮到知識產權獲取的難易程度等因素,《工作指引》弱化了時效性的要求。具體來說,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而對於I類知識產權則沒有次數限制。較於舊《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內取得」而言,其時效性限制弱化。從時效性限制改為次數限制,Ⅱ類知識產權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為一次高新認定的有效期為三年),而I類知識產權則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為限制。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