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版權產權 » 房屋使用權登記

房屋使用權登記

發布時間: 2021-01-07 10:12:16

A. 房屋土地使用權的問題

前邊幾次房屋買賣,應該沒有房屋所有權證,也沒有到房管局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版登記。
1、《物權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房屋作為不動產,其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除法律規定外,必須經登記才能發生效力。因為沒有辦理房屋產權登記,那麼產權應當還在供銷社名下。
2、國家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和房屋所佔范圍土地使用權權利人必須一致,不得分割。因你取得土地使用權,所以可以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將房屋產權登記到你的名下。
3、前幾次買賣,因為沒有產權登記,按照民法來說,只是債權關系,可以按照民法規定處理,不外乎退還購房款及賠償損失。

B. 房屋使用性質變更如何辦理,如果土地使用權證與房屋使用權登記為不同人時如何處理

二、1、房屋改變規劃用途需建設主管部門批准。

2、規劃許可辦下來後,再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變更。
3、帶上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買賣合同 ,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土地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C. 樓房不動產登記和使用權60年有什麼區別

1、原先在沒有進行不動產登記的時候用的是兩本證,一本是房產證,一本是土地證,現在為了操作和查詢方便,實質上就是兩者合一
2、原來土地證上有個土地使用年限,一般說來住宅是70年,商鋪40年,其實這里有個矛盾,那就是樓底下是門面,樓上住宅,到期了怎麼辦,總不能直接把一樓全都敲了吧,這時候不動產證就出現了,其實它解決了很多的尷尬。而且住宅70年指的是開放商拿地起計算,實際等到房屋造好,那麼這個時間肯定是不滿70年了,原來國家有關部門的說法是如果房子到期了就以磚頭瓦片的價格來進行補償,但是這個非常容易產生居民與政府的糾紛。當然百分之90的房子其實際建築規劃壽命可能才四十到五十年,根據政府規劃不斷的改變和更新,早拆遷了。
3、從兩者的對比來講「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
4、根據相關部門的內部人員講「不動產登記是和《物權法》一體的,《物權法》明確了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至於怎麼續期還需要討論。」也就是說實際改變的是房子有可能成為實際上的私有,這個說法有可能觸碰紅線,但理論上把相當於70年的房屋使用權變成了永久性使用權,不過還需要後期國家相關規定的出台。

D. 房屋只有使用權,無房產證且登記使用人去世了,現國家徵收可有補償嗎

為了避免糾紛,國家補償只對房屋登記人進行補償,登記人去世的,應由其配偶和子女繼承,使用人如果當初跟原房主簽訂了買賣合同,則依合同條款處理。

E. 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人不同,如何處理

在物權立法中如何處理土地與建築物的關系,有兩個方案:其一,僅規定土地為物(不動產),建築物被視為土地的構成部分,不是獨立的物(不動產)。採取這一方案的物權法,不動產只是土地,不動產登記只是土地登記。其二,土地與建築物,分別為獨立的物(不動產),即土地是一個物(不動產),建築物是另一個物(不動產)。採取這一方案的物權法,不動產包括土地和建築物,不動產登記分為土地登記和建築物登記。

我國實行土地國有和集體所有的基本經濟制度,私人可以享有建築物所有權,但宅基地所有權仍屬於國家或者集體。因此,我國物權法採取以上第二種方案,規定土地是一個物(不動產),建築物是另一個物(不動產)。在規定土地和建築物是兩個物(不動產)的前提下,為避免建築物和宅基地分別歸屬於不同主體造成法律關系的復雜化,創設建築物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同歸一人,並且建築物與宅基地必須一並抵押的強制性規則,即所謂「房隨地、地隨房」原則,規定在物權法第146條、第147條、第182條。
按照第146條的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著於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一並處分。按照第147條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處分。這兩個條文規定,建築物所有權與宅基地使用權一並處分原則,即權利轉讓情形的「房隨地、地隨房」原則。
按照物權法第182條規定,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並抵押。抵押人未依照此規定一並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並抵押。本條規定建築物與宅基地一並抵押的原則,即設立抵押情形的「房隨地、地隨房」原則。
物權法上述條文,對「房隨地、地隨房」原則的規定,十分准確,並無產生理解歧義之餘地。關鍵在登記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可能是因為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統一,房產登記機構專管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和房屋抵押登記,土地登記機構專管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和土地抵押登記,相互之間難於協調配合,造成現實中存在「房地分離」,即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屬不同主體,房屋抵押權與土地抵押權分屬不同主體,的不正常現象。要徹底解決房地分離問題,有待於登記機構統一。但現實中存在的房地分離問題,並不難處理。
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屬不同主體,各權利人均受限制,房屋所有人不能出賣房屋,土地使用權人既不能使用土地也不能出讓土地。解決辦法是:或者房屋所有權人受讓土地使用權,或者土地使用權人受讓房屋所有權。
現在回答問題:房屋與土地分別抵押情形,往往其中一個抵押權擔保債權先到期,所擔保債權先到期的抵押權人,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抵押權,而此時另一個抵押權擔保債權尚未到期。解決辦法是:法庭一經受理其中一個抵押權的執行申請,即應視為另一個抵押權擔保債權同時到期,法庭應一並執行兩個抵押權,就該房產(對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不加區分)委託拍賣。拍賣所得價款金額,如果超過兩個抵押權分別擔保的兩個債權的總額,則執行比較簡單,只須分別足額清償兩個債權(本金和利息),然後將剩餘金額返還抵押人即可。
如果拍賣所得價款金額,不足清償兩個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總額,其執行要稍復雜一點,建議法庭類推適用物權法第199條第(1)項條文後段:「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額比例清償」。假設房屋抵押權擔保200萬債權,土地抵押權擔保100萬債權,兩債權額比例為2比1,拍賣所得價款金額為150萬,則清償房屋抵押權人100萬,清償土地抵押權人50萬。按照民法原理,二抵押權人未清償部分債權並不消滅,還可以作為無擔保債權,向債務人求償,自不待言。

F. 以房屋的使用權出資也要進行過戶登記

不需要過戶登記。可以在合夥協議中註明,以房屋租金作為出資份額,享受權利,承擔債務。房屋所有權還是房主自己的。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G. 使用權房產是否可以交易買使用權房發生哪些費用

只有使用權的房產不可以買賣過戶。需要房主取得住房產權之後,才可以辦理過戶交易。
《物權法》規定: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H. 甲乙丙打算設立普通合夥企業,如果乙以房屋使用權出資,需要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嗎依據是什麼

需要。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六條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第十七條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由於不動產採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 所以房屋產權理應過戶,不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8)房屋使用權登記擴展閱讀:

普通合夥企業設立條件

1、有二個以上合夥人。

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注意: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的人數沒有上限。

2、有書面合夥協議。

合夥協議是合夥企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確定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依據。

合夥協議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

注意:①用勞務作為出資是合夥企業特有的規定,並且只有對普通合夥人才適用。②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普通合夥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夥」字樣。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普通合夥企業設立

申請登記合夥企業,只要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企業登記機關能夠當場登記的,應予當場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不能當場登記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

合夥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夥企業成立日期。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