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著作權行為名詞解釋
A. 名詞解釋
(1)後履行抗辯權
後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對方當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權利。
http://bk..com/view/48805.htm
(2)不當得利
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http://bk..com/view/24595.htm
(3)名譽權
公民或法人保持並維護自己名譽的權利。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
http://bk..com/view/37600.htm
(4)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為版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
http://bk..com/view/26789.htm
(5)遺贈
遺贈是指自然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立遺囑人為遺贈人,接受遺增的人稱遺增受領人.遺贈是遺贈人死亡後才生效的單方\無償的民事法律行為.遺贈的標的僅僅是財產權利,遺囑人不得把債務轉移給受贈人。
B. 著作權名詞解釋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含義是right(版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
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2)侵權著作權行為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以作品的產生為條件自動取得著作權。對外國人而言或同一國際公約締約國之外的人,著作權則因作品在該國出版或以其他形式被使用而自動取得。人們通常稱這種做法為著作權自動取得原則,也稱無手續原則。在已經建立著作權法制的國家,大多數實行這一原則。
一般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
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特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著作權由單位完整地享有。
C. 著作權侵權解釋完整名稱,是哪一年頒布的
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內作權法,容2010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2013年修訂;
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2009年修訂;
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4年;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4年;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2011年;
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2年。
D. 版權名詞解釋
版權,亦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
E. 著作權 名詞解釋
著作權 名詞解釋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right(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於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於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F. 電子商務法律法規網路著作權的名詞解釋
電子商務中的網路著作權是指網路環境下的著作權,主要是著作人對其創作的網路作品所享有的人格權與財產權,從廣義上看,在計算機網路上發表的作品都是網路作品。隨著網路時代的發展,普通百姓從網上下載音樂、電子書,甚至對現有的作品進行惡搞等行為,似乎已被廣大百姓接受,但這些為往構成對著作權的侵害
G. 名詞解釋著作權
著作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作者基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著作權通常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著作權,是指作者及相關主體基於各類作品的創作依法享有的權利;
廣義的著作權,是指除了狹義著作權以外,還包括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和廣播電視組織在傳播作品的過程中,就自己的創造性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權利。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現代社會發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法律制度。現代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三百多年前源於西方,促進知識的積累與已交流,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的發展和個人為社會進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著作權保護不僅僅能夠促進文化事業的發展,同時版權產業也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動力。
著作權調整的范圍很廣,涉及到調整作者、國家、集體之間的利益問題平衡創作者和使用者的關系,即要充分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又必須給作者以限制,滿足公眾的需要。可以說,著作權(版權)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動每一個角落,但是包括許多人,乃至法官、律師對著作權法存在誤解,更多的老百姓缺乏著作權法律常識和版權意識。
H. 名詞解釋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就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通常是國家賦予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占權(exclusive right)。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知識產權分類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它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和作品登記。
工業產權則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和其他產業中具有實用經濟意義的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此看來「產業產權」的名稱更為貼切。主要包括專利權與商標權。
I. 知識產權法(名詞解釋)
知識產權法
知識產權法:是調整因知識產品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它是國際上通行的確認、保護和利用著作權、工業產業權以及其他智力成果專有權利的一種專門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