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譜著作權糾紛案
與被侵權事實相關聯的事件、通訊記錄、票證以及出版發行方面的相關協議等等,只要能夠印證侵權行為的依據,都可以作為證據。
一【證據的價值】
作為證據,最重要的就是能夠說明問題,能夠印證某一事實的存在性,與客觀事件的發生有著必然聯系。這其中包括直接證據和旁系證據。直接證據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證相關聯,直接就可以說明問題、證實事實。旁系證據則需要與相關其他證據並聯、串聯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種輔助證據的作用。如果不能與事實本身相關聯,則沒有證據價值。
二【《民訴法》規定的證據范圍】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三【證據的「三性 」要求】
所謂證據的「三性 」指的是證據的客觀真實性,證據的關聯性,以及證據的合法性。必須同時具備「三性 」,方可作為證據使用。
最高院關於民訴證據的《若干規定》有如下具體的規定:
第六十六條:審判人員對案件的全部證據,應當從各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程度、各證據之間的聯系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判斷。
第六十八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貳』 話劇《長河落日》著作權糾紛案
答:趙某未經李抄某的許可襲,將其作品以公演的方式公之於眾,侵犯了作者的發表權;同時,又在作者的後面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還未經許可對作者的原作作了修改,侵犯了李某的修改權,如果歪曲了作者的原意,還可能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此外,趙某還侵犯了著作權人的著作財產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叄』 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應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一、著作權侵權訴訟管轄法院
1、級別管轄: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的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該條體現的是人民法院的級別管轄,即關於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的第一審在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在高級人民法院。
2、地域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適用地域管轄。即侵權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網路著作權糾紛的訴訟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條的規定,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仍然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9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實施網路侵權行為必須通過計算機設備的特點,司法解釋規定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侵權行為地的界定是確定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難點,以往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涉及網路的侵權案件的地域管轄問題沒有作出具體規定。網路服務與對網路的使用具有無國界性等特點,使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侵權行為地的界定非常復雜。不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中已經多次遇到了這一問題。例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審理瑞得(集團)公司訴宜賓市翠屏區東方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過程中,被告以北京市海淀區並非侵權行為地為由提出管轄權異議,一、二審法院以被告實施侵權行為必須接觸原告所在地的伺服器為由,認定北京市海淀區是侵權行為地,駁回了被告的管轄權異議。對此信息產業界和知識產權界意見紛紛。
本司法解釋第一條結合網路的特點對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的管轄作出了規定。首先,此類案件的管轄,仍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9條關於地域管轄的規定,這是確定管轄的一般原則,任何類型的案件都不宜突破;其次,根據實施網路侵權行為必須依靠計算機硬體的特點,對侵權行為地作出規定,即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此外,鑒於網路本身的特點,在網路上經常會遇到難以找到侵權行為人,或行為人的住所地和侵權行為地均在國外等情況,如僅規定上述兩點,對保護著作權不利,因此進一步規定: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望採納
『肆』 知識產權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1)葉與影視公司簽署的免責條款應屬無效。按照著作權法相關版規定,葉是《商賈將軍權》一書的著作權人,《商賈將軍》的內容侵權,應由作者承擔侵權責任,影視公司只是提供創作素材,不是作者,不承擔侵權責任。
(2)出版社出版抄襲書籍的行為構成侵權,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出版合同是相對葉和出版社之間的,不能因合同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免責。出版社可以根據著作權保證的條款主張葉違約。
(3)葉的抄襲行為是侵權行為,承擔主要責任,出版社出版抄襲他人的書籍,承擔次要責任,書城雖然銷售行為屬於侵權,但如能證明書籍是來自合法來源,並且自己不應當知道書籍為侵權書籍,可以免除侵權責任。
案例二:
(1)有效。A網站是著作權人。根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委託開發的雙方可以約定著作權歸屬。
(2)不成立。甲不是著作權人,屬於無權處分。根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B網站使用A網站的著作權,應當取得A網站同意並支付報酬,B網站公開讓網友下載而未告知A網站支付報酬,已經構成侵權。
(3)B是侵權行為人,甲將A網站的著作權擅自交由第三人使用,A網站的賠償由甲和B網站承擔連帶責任。
『伍』 在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中,被告提出原告主體不適格的常見抗辯理由有哪些
您好,首先,原告必須是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享有人,否則無權提起著作權侵權之訴。在這個問題的解析上,著作權侵權案件比合同案件復雜得多,具體分析如下:
1.作者
作者通常是著作權人,有權提起侵權之訴。但是,作者與著作權人身份發生背離的情形也不少見。在這些情形下,如遇著作權侵權發生,作者無權起訴。比如:
(1)委託作品、職務作品等特殊作品。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由委託人或者作者所在單位享有權利的,作者不是著作權人。
(2)著作權轉讓。著作權人依法轉讓著作權後,其著作權依法由受讓著作權的人享有。如著作權侵權行為發生在轉讓前,則由原著作權人起訴;如著作權侵權行為發生在轉讓後,則由受讓人起訴。值得一提的是,司法實踐中遇到一些未轉讓著作權、只轉讓訴權或維權權利的情形。大陸法系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訴權是派生於實體權利的,不轉讓實體權利,只轉讓訴權或維權權利是無效的。
(3)著作權許可使用。根據許可使用的類型不同,有權起訴人的身份相應不同。
《商標司法解釋》第3 條規定,《商標法》第40 條規定的商標使用許可包括以下3類:①獨占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②排他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③普通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第4 條規定,《商標法》第53 條規定的利害關系人,包括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注冊商標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
在發生注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提起訴訟;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
2.著作權人授權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中國音樂 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國文字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中國電影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等,根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規定和著作權人的授權,以信託方式管理著作權人的權利,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3.著作權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取得著作權的人
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其中的財產權部分可以繼承或者遺贈。在著作權保護期內,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著作權的人有權對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提起訴訟。
『陸』 《知識產權》著作權案例分析二
1、是。甲的題字元合著作權的客體的全部三個構成要件。即作品必須是一種智力創作成果、作品必須具有獨創性、作品必須具有可復制性。
2、乙構成侵權。根據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美術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美術作品包括繪畫、書法、雕塑、建築等作品。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歸原件所有人享有。
旅行社不構成侵權,因其不知乙未獲得甲的授權,屬於善意取得。
回答者: 鄭庄公 - 副總裁 十級 11-28 18:03
本人自己引用自己的答案。
『柒』 著作權糾紛案
一、出版社來的答辯無任何法律依源據。
二、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及《刑法》等規定,周某某獨創了《日記》,是該小說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權,其被法院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未剝奪他的財產權利,未沒收他的財產,故其在死之前仍然對小說享有著作權,其死後,該權利作為遺產,由周某某後人繼承。
三、出版社沒有得到周某某的後人同意的情況下出版該小說,侵犯了作者周某某的發表權,侵犯了後人周某的復制權、發行權等相關權利。司法機關對此也應承擔相應責任,比如在許可某出版社復制手稿時,對侵犯復制權的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等。
法律依據就是《著作權法》
『捌』 著作權案例分析
《著作權法》第13條規定:「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專享有。本案中,屬《生物遺傳學》一書是周某和石某共同創作,周某和石某一樣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權法》第19條規定: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實施條例》第20條規定:作者死亡後,某著作權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增人保護。根據上述規定,周某對《生物遺傳學》一書的財產權由其繼承人按繼承法規定繼承,其人身權由其繼承人保護。石某僅享其作為合作作者所應享有的著作權的人身權和部分財產權。所以,周某子女的起訴理由是合法的。
『玖』 著作權糾紛案件的管轄怎樣確定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1、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2、網路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該域名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4、著作權權屬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著作權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