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化時期我國土地所有權
A. 建國後的土地改革與三大改造時期的農業合作化的顯著區別
土地改革是將封建土地所有制制度變成農民土地所有制制度。三大改造則是將農民土地所有制制度變成集體所有制和國有。
B. 在農業合作化時期人們怎樣進行糧食分配
那個年代,糧食的分配是按著國家指示來執行的。
首先是按勞分配。
其次就是按需分配。
再就是表現突出,有優異成績的,或者是被評為模範突擊隊等獎勵。
C. 中國土地改革時期文化與時代發展的關系
新中國建立後,我國農村在農業發展道路上經歷過許多重大的變革,經過土地改革、農業合作化運動,人民公社化運動,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又進行了農村改革。對於土地改革,經過歷史的檢驗,認識上沒有什麼分歧。而對於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人們就有不同的看法。對於這一段變革和近13年農村改革的關系,說法也不一。這是關系黨在建國後的歷史的一個重大問題。我想就這個問題提出一些意見,就教於對黨史有研究特別是對這個問題有研究的同志。
農業合作化的基本方向是正確的
我國在土地改革後,要不要引導農民走合作化的道路,解放初期曾有過爭論,現在也還有不同的看法。從歷史的發展來看,我認為土地改革後積極引導農民發展互助合作,在大方向上是正確的。
1951年《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一開頭就指出:「農民在土地改革基礎上所發揚起來的生產積極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是勞動互助的積極性。」【注:《農業集體化重要文件匯編》上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第37頁。】這個估計是符合當時的農村實際情況的。個體農民是小私有者,又是勞動者。自然希望鞏固這種私有權,在此基礎上發展私人經濟,特別是較富裕的農民,這種趨向更加明顯。作為勞動者,他們又願意在黨的領導下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特別是當時的貧農、下中農,生產、生活方面存在許多困難,希望通過互助合作克服困難,發展生產。據統計,1949年每百戶農民只有大牲畜64頭,舊式犁50部,水車9.7部,大車6.6輛。這表明很多農民生產要素殘缺不全,不能形成生產能力,難以抵禦災害,只有互助合作,才能克服困難,有效地進行生產。黨適應這種情況,以互助合作的形式,引導農民組織起來,發展農業生產,是必要的、正確的。
建國以後,為了保證國家的獨立和富強,為了實現現代化,必須發展工業,使國家工業化,而當時在整個國民經濟中農業占優勢,發展工業需要從農業方面積累資金,需要農業提供食物和原料,需要農村提供工業品市場。如果農業是分散的小私有經濟,就很難滿足這種要求。只有使農業合作化,才能順利推進國家工業化。
要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也需要把小私有農業改造成合作化的農業。如果廣大的農村全部是小私有經濟,城市的資本主義經濟就有廣泛的根基,城鄉私有經濟結合起來,很容易興風作浪。農村實現了合作化,就割斷了城市資產階級和農民的聯系,把資產階級孤立起來,便於徹底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
總之,我們要走社會主義道路,便要引導農民走合作化的道路。
農業合作化、集體化的幾個階段
我國農村的合作化、集體化運動的發展,在1978年以前,經歷了四個階段:從1951年到1955年7月為第一階段,即農業合作化的初期階段;從1955年7月到1957年為第二階段,即合作化的高潮階段;從1958年到1962年為第三階段,即農村人民公社化的發展和變動階段;從1962年到1978年為第四階段,即農村人民公社經濟調整後較為穩定的階段。
在農業合作化的初期階段,黨中央制定了兩個綱領性的指導文件。即在1951年12月制定到1953年2月正式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和1953年12月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在這兩個文件的指導下,農業互助合作運動逐步發展。1952年全國參加互助組的農戶占農戶總數的39.9%;1954年增加到58.3%,其中多數是臨時互助組。1952年全國有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3600多個,參加的農戶只佔農戶總數的0.1%;1955年上半年增加到67萬個,參加農戶約1700萬戶,占農戶總數的14.2%。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0年只有1個;1955年發展到500個,參加農戶4萬戶。這一階段的特點是:
(一)領導上採取積極而又謹慎的態度,認真貫徹執行自願、互利原則及說服、示範與國家幫助的辦法,不挫傷農民發展個體經濟的積極性,不歧視、打擊單干農民。
(二)有領導地分批逐步發展,由臨時互助組、常年互助組到初級社(土地入股、統一經營、有較多的公共財產)再到高級社(土地集體公有、按勞分配),逐步過渡。分別不同地區、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步驟和形式,使農民逐步適應,不發生劇烈的震動。
(三)組織形式主要是互助組和初級社。這種組織是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農民私有財產的基礎上)的集體勞動,還不觸動農民的土地所有權。
從總體上來看,這一階段互助合作運動是適應當時農村情況的,發展是比較健康的。
農業合作化的高潮階段,以1955年7月31日毛澤東所作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為轉折點。指導這一段運動的重要講話和文件還有:《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擴大)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毛澤東的《農業合作化的一場辯論和當前的階級斗爭》、《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的序言和大部分按語。這一段運動發展得很迅猛,一下席捲全國,農民紛紛入社,很快實現合作化。據統計,到1956年底,參加農業社的農戶達1.18億戶,佔全國農戶總數的96.3%。其中參加高級社的農戶達1.0742億戶,佔全國農戶總數的87的%,約有80%的農戶是在這一年內入社的。這一階段的特點是:
(一)以批「右傾」、搞運動的方法掀起全國合作化高潮。
(二)絕大部分合作社沒有經過什麼過渡步驟,連續升級。運動缺乏思想准備、組織准備和幹部准備,制度不健全,工作混亂,所採用的高級農業合作社的組織形式,不適應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低和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
(三)把農民的生產資料一下變成公有,以後雖說作價償還,但沒有按等價原則真正兌現,事實上變成對農民的剝奪,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在合作化的高潮中,廣大農民出於對黨的信任和擁護,積極響應號召,敲鑼打鼓地加入合作社,似乎沒有什麼不願意。合作化的迅速勝利,又使人們只注意輝煌的成就,轉移了對問題的認識。熱潮過後,各種消極現象便陸續暴露出來。
1958年開始的人民公社化運動,是在當年開始的「大躍進」的基礎上進行的。當時,認為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業生產的規模已超越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范圍,在「大躍進」中大兵團集中作戰的行動已使農民的共產主義覺悟大大提高。幾十戶、幾百戶的單一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需要建立規模更大、集體化程度更高、工農商學兵合一的人民公社,以提前建成社會主義並逐步過渡到共產主義。指導這一段工作的基本文獻是:1958年8月29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和1958年12月10日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人民公社若干問題的決議》。中央發出號召以後,運動發展得比合作化還要快。從7月開始,8月普遍規劃、試辦,9月進入全面高潮,到9月底,全國建立起人民公社23384個,加入農戶1.12億戶,佔全國農戶總數的90.4%。1958年底參加戶數增加到1,2億多戶,佔全國農戶總數99%以上。有不少地方建立起萬戶以上的公社。從1958年到1962年這一階段總的特點是:大運動、大變動、大混亂、引出大困難。具體來說是:
(一)把人民公社看成是加速社會主義建設和過渡到共產主義的一種最好的組織形式,並將發展成為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基層單位。
(二)強調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將小社並為大社,實行大隊所有制或公社所有制,盲目提高公有化程度,不僅把農民的生產資料變為公共財產,甚至把一些生活資料也變成公共財產。刮「共產風」、「平調風」,放棄等價交換和經濟核算;強調「只算政治帳,不算經濟帳」。
(三)人民公社化和「大躍進」結合在一起。高唱「一天等於二十年」,集中勞動力以大兵團作戰形式,大辦水利,大煉鋼鐵,大砍森林,大辦「大學」,大放「衛星」。瞎指揮、浮誇風到處泛濫。
(四)在上述情況下,經濟受到巨大的破壞,從1959年開始,全國陷入空前的經濟困難,生產下降。1960年農業產值比1958年下降19.26%;1962年全國社會總產值比1958年下降15.81%。物資匱乏,供應短缺,很多地方發生餓死人的現象,因營養不足而引起的浮腫病很普遍。
(五)嚴重的動盪和困難,促使中央領導重新考慮農村經濟體制和政策,逐步實行調整。確定了人民公社為集體所有制,收縮過大的社,制止無償平調和「共產風」,對平調財產實行退賠,逐步下放核算單位,取消公共食堂,改變供給制和工資制相結合的分配製度,實行按勞動日分配,允許農民有自留地和家庭副業,恢復農村集市,完善公社的經營管理制度。直到1962年1月召開了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七千人大會),局面才轉變過來。
從1962年開始,人民公社進入較為穩定發展的階段。指導這一階段的基本文獻是:《中共中央關於改變農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單位問題的指示》和《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六十條)。這一階段的基本特點是:
(一)經過幾年的調整後最終確定以生產隊所有制為基礎的三級所有製作為人民公社的基本制度,「至少三十年不變」。生產隊成為基本的所有和核算單位,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直接組織生產,組織收益分配。
(二)這一段雖然發生過有些人和有些地方急於實行「窮過渡」(即由生產隊所有制過渡到大隊所有制),並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四清」運動),給農村以至整個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造成巨大的影響,但人民公社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基本上還穩定不變。
總觀這四個階段的情況,只有第一階段發展比較健康;從1955年7月以後,合作化、集體化運動便受到「左」的思想的嚴重影響,不適應農村的實際情況和廣大農民的要求。
農業合作化、集體化的成就
我國在1978年以前的農業合作化、集體化,雖然經歷了種種曲折,但也取得歷史性的成就,主要是:
(一)把個體農民的土地私有制改變成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消滅了產生剝削制度的根基,避免了出現兩極分化。
(二)在全國紮下了合作社的根基。涌現了一批辦得較好的合作經濟組織,如江蘇鎮江的華西大隊、河南新鄉的劉庄、北京房山縣的竇店等等,至今還有近7000個村、組的合作經濟組織堅持以統一經營為主。目前農村有統有分的雙層經營,村、組一級合作經濟組織,基本上是前段合作化、集體化的成果。
(三)在相當多的地方發展起集體經濟。不少公社、大隊和生產隊辦了社隊企業。全國積累的集體公共財產估計在800億元左右(不算水利工程和供銷社、信用社的財產)。這些企業和財產對當地農村經濟發展在不同程度上起了積極作用。
(四)促進了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農業機械化。農田灌溉面積由1952年的29938萬畝增加到1978年的67447.5萬畝,增加了1.25倍。同期農機總動力由18萬千瓦增加到11750萬千瓦,增加了651.77倍。
(五)在低水平上保證了城鄉人民對農產品的需求。從食物、原料、資金等方面為國家工業化作出了貢獻。有利於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六)加強了農村基層組織,培養了一批基層幹部。
有些人完全否定農業合作化、集體化的成就,顯然是不妥的。
農業合作化、集體化存在的問題
從上述農業合作化、集體化的發展過程中,可以明顯地看出,這一改造過程,特別是在第二階段及以後的發展中,存在著突出的問題。
(一)忽視我國農村生產力落後,缺乏現成的社會主義物質前提和發展極不平衡的基本特點,忽視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的基本原理,幻想一下就能在我國農村建立起全面的、純粹的、完全按理想的社會主義原則辦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而且設想這種制度具有無條件的優越性,越大越公就越有優越性,極力追求大規模,追求純粹的公有,集體經濟的體制上基本上採取蘇聯的集體農庄模式。
(二)忽視我國農村發展商品經濟的歷史需要。恐懼和排斥商品經濟。這種思想對我國處理農村人民公社的生產與交換問題有重大的影響。把我國越過資本主義社會的歷史進程同越過商品經濟的歷史進程等同起來。
(三)把階級斗爭的作用絕對化。彷彿只要不斷開展階級斗爭,不斷進行各種運動,就能不斷推進歷史,直至提出「階級斗爭,一抓就靈」和「以階級斗爭為綱」,人為地製造和擴大階級斗爭。
(四)對當時的形勢作了不正確的估計。過高估計了廣大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和農民的共產主義覺悟,採取了許多超階段的措施。與此同時又過分誇大農民的自發資本主義傾向和農村的兩極分化現象,把農村的階級斗爭和兩條道路的斗爭看得過於嚴重。
(五)過分強調農業為國家工業化服務、農業為城市的需要服務,忽視農民和農村自身發展的利益,使農村長期處於貧困落後狀態。
在上述思想指導下,1955年下半年以後,農業合作化、集體化在發展過程、經濟體制和生產上便出現一系列問題。
(一)運動不健康,發展過急、過粗。用批「右傾」搞運動的辦法掀起合作化高潮,缺乏普遍的經濟基礎、思想准備和幹部條件,而且實行了許多超階段、超現實的措施,造成極大的混亂和破壞,造成經濟上的空前困難,不得不用幾年時間實行後退和調整。
(二)採取規模過大、高度集中、純粹公有、平均主義的體制和單一的組織形式。在合作化運動中建立起來的高級社是按蘇聯的集體農庄的模式建立起來的,人民公社經過調整後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基本上回到高級社的形態,只是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隊,加上一個三級所有和政社合一。這種經濟體制有如下的特點和弊病:第一,規模從幾十戶到一百多戶,不適應大多數地方的生產水平和幹部狀況,不利於發揮人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第二,純粹公有,不允許有私有,否定家庭經營,甚至連社員的自留地和家庭副業也要作為「私有制尾巴」加以割掉,事實上形成對農民的剝奪,嚴重損害農民的利益,並造成破壞與浪費。第三,高度集中。實行政社合一,用管理國營企業的辦法管理合作社;生產計劃由國家以指令形式逐級下達;生產隊內部普遍實行統一計劃、統一調度、統一核算,實行集體勞動;主要產品由國家統購派購;分配也按統一規定實施。合作社(生產隊)不能按集體經濟原則自主經營和從實際出發按排生產。社員毫無權利,變成完全被動的勞動者。第四,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公社、大隊、生產隊之間,很多財產常常實行無償平調。各集體單位之間生產資料和產品的流通也往往不講等價交換。很多生產隊內部帳目不清,沒有經濟核算。除了在生產領域中,實行了純粹公有的體制外,在流通領域中,只有一個供銷合作社(後來變成全民所有制的經濟組織)。在金融領域中,是唯一的信用合作社(後來變成農業銀行的附屬物)。在合作社以外,基本上消滅了個體經濟,不允許私人經營企業。以上這些和我國農村發展極不平衡的情況很不適應,不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發揮各方面的優勢。
(四)把合作化、集體化和商品經濟對立起來。在實行合作化的同時,實行主要農產品統購、派購和統銷制度(這在當時有其必要性,但程度和范圍都過於擴大),把合作社、公社作為限制商品經濟、實行產品交換的組織形式。禁止合作社、公社和農民涉足商業,限制甚至封閉農村集市。這樣就不能通過發展商品經濟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並促進生產力的迅速發展,使農村經濟停留在商品經濟前的封閉落後狀態。
D. 城鄉集體經濟
我覺得你的概念應該分開描述:(我把它分為四點,因為沒有單獨的城鄉集體經濟組織這個概念)
1、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生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它是為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改造,在自然鄉村范圍內,由農民自願聯合,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土地、較大型農具、耕畜)投入集體所有,由集體組織農業生產經營,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農業社會主義經濟組織。它在歷史演進中,經歷了三個主要時期,即合作化時期(從初級社到高級社);人民公社時期(生產隊、生產大隊、公社三級所有,生產隊為基礎);經濟合作社時期(農村改革撤銷人民公社、設立鄉村建制後原來的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相應地變更為鄉、村和村民小組,為適應生產隊的經濟職能,又更名為經濟合作社,村民小組和經濟合作社兩個名稱同時存在)。合作化時期,農民對社會主義改造成的熱情比較高,自願入社,生產積極,合作社對經營管理的自主性也比較強。因此,這一時期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經濟比較正常。人民公社時期,實行政社合一,強調一大二公,搞一平二調,嚴重地侵害了農民的利益,傷害了農民的積極性。雖強化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行政化管理,卻脫離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性質和發展規律,嚴重地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搞得農村經濟幾近崩潰。經濟合作社時期,普遍實行了以家庭土地承包經營為主要形式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機制,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適應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搞活了農村經濟。但也造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能力和集體經濟的弱化。這些變化,雖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但都尚未改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基本屬性。
2、集體經濟:
A含義:集體經濟,亦稱集體所有制經濟,是生產資料歸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的一種公有制
B具體形式: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集體工業企業、集體商業企業、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資本為主的股份合作企業等
3、屬於集體經濟的企業:
集體企業:指企業資產歸集體所有,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經濟組織。(但並非國有)
各種形式的合作社、集體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等,街道、鄉鎮、村辦的廠一般都是集體經濟。
4、個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稱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分為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私營獨資企業: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僱傭勞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E. 如果在農業合作化時期,農民不組織起來會有那些影響
1 無法組成有效的生產,農業生產力低下,影響農業基礎的形成.進而影響國家建設.
2 無法使用專當時來說掌屬握在國家手裡的較為先進的生產工具,影響農民的溫飽.
3 可能不利於共產黨團結農民階級,因為當時的國內仍然還有資產階級,他們依然擁有財富優勝,造成貧富分化.
4 間接的共產黨不能對戰後高敏感時期的低文化農民實行統一管理,所以借合作化組成大隊,便於對基層的管理.
5 不利於共產黨軍隊招募士兵.當時國際形式復雜,中國仍需保證充足兵源.
F. 土地改革、農業合作化運動、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生產關系是怎樣改變的
土地改革是1950年開始,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即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農業合作化是1952年開始,國家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主要是把分散的個體農民組織起來,引導他們參加農業合作社,走集體化和共同富裕的道路。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在實行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實行分田包產到戶,自負盈虧。
第一次是民族主義時期,中日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一致抗日,全國一致反抗日本侵略。
第二次是階級斗爭時期,中國人民與國民黨反動派的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實行有階級區分的土地政策,聯合貧下中農對抗資產階級。
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措施,所以保留了富農經濟,減少生產力發展過程中的阻力,為經濟恢復建設提供穩定的保障。
(6)合作化時期我國土地所有權擴展閱讀:
土地改革通常存在爭議的社會安排或改造,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夠管理土地的佔有和使用。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產商發起並重新分配,改革目標一般為耕地。有時土改會變為一種更具有革命性的計劃,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強行拆除或接受。
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和搞好新農村建設,主要課題有三個:投入問題、組織問題和土地問題,新型合作化是農民為探索解決這些問題自發進行的制度改革探索。
由農民創造的各種新型合作組織,各有其不同的產生背景和發展特點,經過不斷的發展進步,很可能成為解決當前三農難題和謀求未來長期發展的一個新體制基礎。
農村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發揮了集體的優越性和個人的積極性,既能適應分散經營的小規模經營,也能適應相對集中的適度規模經營,因而促進了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以及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提高了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
為了進一步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中國將繼續長期穩定並不斷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依法保障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各項權利。
G. 農業合作化時期的電影有哪些
記得小時候看過農業合作化時期的電影很多,比如巜喜盈門》、《咱們的牛百歲》、《月亮灣的笑聲》等等,很受歡迎。
H. 高分1!!!歷史題
過渡時期:49~56年
農業合作化運動屬於一化三改造之一即農業改造;(一化三改造是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農業合作化運動是屬於過渡時期
土改是50~52年。
土改時變地主土地所有制為農民土地所有制;農業合作化運動是變農民土地所有(私有制)制為集體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