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怎麼更換不動產權證
㈠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需要什麼材料手續
房產證更換不動產登記證需要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4)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1)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怎麼更換不動產權證擴展閱讀:
1、舊的房產證並非一定要換新證。只要市民沒有辦理抵押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換證,原來的房產證繼續有效。沒有規定要在一定期限內換證,也不需要在沒有發生產權變更時自行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以後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將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2、新的不動產權證比現在的房產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房產證上寫有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土地狀況,而不動產權證對比房產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編號、使用期限等內容。
3、申請不動產登記時需提交材料有登記申請書,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㈡ 房產證怎樣換不動產證
房產證換不動產證流程:
辦理的流程是權利人提出申請、到指定經辦機構提交材料、有關部門進行實地查看和內部審核、審核通過後即可辦理登記並核發不動產權證書。
依申請的不動產登記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相關的機構完成不動的登記後,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申請人證書或者證明。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
(2)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怎麼更換不動產權證擴展閱讀: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為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反映的權利狀況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是一致的。
我國《物權法》第17條是這樣規定的:不動產權屬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以上可以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證明力強於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
㈢ 原有的房產證需要換不動產證嗎
不需要。
早在2016年年底,全國大部分地區就已經不再頒發房產證,而改發不動產權證。據國土資源部官網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頒發新證、停發舊證」地市已經達到100%,除西藏部分縣外的所有省(區、市)的縣,全部實現「頒新停舊」。
根據2015年2月發布的《國土資源部關於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對此,房地產相關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新證、舊證同時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選擇換或不換。若不動產權利發生變更、轉讓,會為新的產權人頒發不動產權證書;若不動產權利不發生變更、轉讓,舊證依然合法有效,效力與不動產權證書相同,仍然可以辦理各種手續。
(3)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怎麼更換不動產權證擴展閱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傳房產證下崗作廢 國土部門:仍然有效無需更換
參考資料來源:山西省自然資源廳-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㈣ 舊房產證換新不動產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復制舊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4、 審批;5、 繕證;6、 收費;7、 記載於登記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
㈤ 房產證一定要換成不動產證嗎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區別: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回草原、林地等多個部答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原本,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登記。「房產證」將逐漸換發成「不動產證」,如果全國全面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將對樓市進行全面摸底。其實除了《房產證》,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以後都不再頒發,將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㈥ 怎麼辦理不動產權證
一、依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二、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㈦ 房產證必須換不動產證嗎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區別: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回、林地等答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原本,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登記。「房產證」將逐漸換發成「不動產證」,如果全國全面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將對樓市進行全面摸底。其實除了《房產證》,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以後都不再頒發,將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㈧ 舊房產證換新不動產權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舊房產證換新房產證流程:1、 申請;2、 詢問並受理;3、 初審;4、 審批;5、 繕證;6、 收費版;7、 記載於登記權簿;8、 發證。二、受理條件:1、《私有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2、《房屋所有權證》,有共有人的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3、房屋平面圖。4、 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委託書原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單位換(驗)證的需委託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無法人資格的單位需提交上級法人授權書。5、土地、房屋有抵押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換(驗)《房屋所有權證》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