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資產所有權登記程序
『壹』 如何進行固定資產所有權審計的取證
必須取得購貨發票、買賣合同或協議、產權登記證、房產證、車輛證等書面證據。盤點只能證明其存在,不能證明其所有,但也應做為證明其所有的輔助證據。
『貳』 企業對經營租入和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均不擁有所有權,故租入時均不必進行賬務處理,只需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不對。
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版資產所提權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經營性租入是臨時租入,資產所有權不屬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仍屬於租出單位。
簡單的說就是看所有權是否轉移,未轉所有權的就是經營性租賃,轉移所有權就融資租賃。
『叄』 資產所有權一定是屬於公司的嗎
不是的。所有權不屬於公司,但是能被公司所控制的,也是公司資產。
資產是指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作為資產,是企業的權利。
資產是企業、自然人、國家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來計量收支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收入、債權和其他。
資產是會計最基本的要素之一,與負債、所有者權益共同的構成的會計等式,成為財務會計的基礎。
拓展資料:
1、資產按照流動性可以劃分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其中,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1年內或者超過1年的1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待攤費用、存貨等。
長期投資是指除短期投資以外的投資,包括持有時間准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不能變現或不準備變現的債券、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長期投資。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商品或者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其他資產是指除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外的資產,如長期待攤費用。
2、資產的兩個要義:
資產的經濟屬性即能夠為企業提供未來經濟利益,這也是資產的本質所在。也就是說,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要成為資產,必須具備能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這是資產的第一要義。
資產的法律屬性即必須是為企業所控制,也就是說,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能可靠地流入該企業,為該企業提供服務能力,而不論企業是否對它擁有所有權,這是資產的第二要義。
參考信息來源:網路-所有權
網路-資產所有權
『肆』 農村廢棄小學的資產所有權歸全體村名嗎當初籌建時國家出錢還是村名出錢要確定並權威的答復!謝謝!!!
農村廢棄的小學資產當屬於這個村集體的資產。我國農村小學以往大都是村集體出資興版辦的,並不是權哪一個村民出錢。如果當時全村都出資出勞動建設,也屬於全體集體成員也就是全體村民所有。即使是哪一個人出資建立學校的,其行為與視為對該村集體的贈予。(其性質與鄉鎮企業相似)。屬行管理義務的責任應該由村委會來承擔。如果村委會不聞不問任由其受他人損害,任何村民都可以要求當地政府出面干涉,也可提出法律訴訟。
相關依據可以參考《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八條…………
第二款: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第三十六條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村民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責任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村民委員會不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伍』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資金管理辦法
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
【頒布單位】 江蘇省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 19991108
【實施日期】 19991108
《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已經1999年11月
8日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章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保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和經
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國家法
律、法規對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鄉(鎮,下同)、村、組應當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行使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尚未建立集體經濟組織的村,由
村民委員會行使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職能。
第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其所有的集體資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
、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有獨立進行經濟
活動的自主權。
第五條 農村集體資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侵佔、哄搶
、私分、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村集體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
政區域內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
國土、水利、林業、漁業、鄉鎮企業、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按照
職責分工,依法做好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章名】 第二章 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
第七條 農村集體資產包括:
(一)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其他自然資源;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投勞(不含國家建設中使用的義務工
)以及國家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形成的生產性設施和公益性設施;
(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或者兼並的企業資產,在聯營企業、股
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和集資建設的項目
中,按照投資份額擁有的資產及相應的增值資產;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現金、存款、有價證券等流動資產;
(五)依法屬於集體所有的其他資產。
第八條 農村集體資產與國有資產以及農村集體資產不同所有者之間
應當明晰產權,禁止平調。
第九條 農村集體資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
記。集體土地、林地的登記造冊,核發證書,以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
使用權,依照有關土地管理、森林、漁業、水利等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條 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由當地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處理,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集體土地、林地以及水面、灘塗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的處理,分
別適用有關土地管理、森林、漁業、水利等法律、法規。
【章名】 第三章 農村集體資產經營
第十一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
的雙層經營體制。
第十二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
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
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
同意。
第十三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水、荒灘,可以
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經營,也可以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有償轉讓
其使用權,用於農業生產。轉讓收取的資金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第十四條 在不改變集體土地的權屬關系,不改變農業用途的前提下
,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採用轉包、轉讓、互換、入股、租賃或者其
他形式進行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第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依法自主決定經
營方式,可以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資、合
作經營及獨資經營等方式經營。
第十六條 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應當採取公
開招標的方式確定經營者,並依法簽訂承包、租賃合同。禁止利用職權壓
價發包或者出租集體資產。
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經營者應當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承包
款和租金。
第十七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辦聯營、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獨資企業的,應當依法行使投資者權利,保證
投資的安全和合法收益。
第十八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組建集體資產經營組織,通過
多種形式使農村集體資產合理流動,搞活資本經營。
【章名】 第四章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第十九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本組織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決議和決
定;
(二)制定和執行集體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保障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和增值;
(四)維護本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五)向本組織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六)負責集體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資產管理活動中的下列事項必須經其
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一)本組織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二)集體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和重大變更;
(三)重大的投資活動;
(四)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五)主要資產處置和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
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以及投資責任、集體資產佔用和經營責任、集體
資產收益和產權管理、內部審計等制度。
第二十二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佔有、使用集體資產的單位應當嚴
格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實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三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興辦的企業實行資產重組等涉及
產權變更時,應當充分尊重社區農民和企業職工的意願,嚴格按照規定的
程序進行。
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加強對集體貨幣資產的管理。對
農村集體資產的承包款和租金、集體股金分紅、出售農村集體資產回收的
資金以及征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當專戶儲存,主要用於發展
生產或者安置被征地的農民,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條 農村集體資產轉為國有或者其他單位所有時,國有或者
其他單位應當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補償集體經濟組織所投入的資產價款
。集體土地被徵用的,按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進行補償。
第二十六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並、分立或者轉入其他集體經濟組
織時,應當按照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投入和創造的資產在全部資產中所佔的
份額,將農村集體資產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轉入新的集體經濟組織,不得
私分。
農村村、組等行政建制由於土地被徵用等原因按照規定予以撤銷後,
該社區的集體經濟組織剩餘土地按照規定收歸國有,其他資產按照國家和
省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佔有、使用農村集體非經營性資產的單位和個人,應當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責任合同書,不得擅自改變資
產的所有權性質。
【章名】 第五章 農村集體資產評估與審計
第二十八條 農村集體資產通過轉讓或者由於實行租賃經營、股份經
營、聯營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等方式而發生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轉移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第二十九條 評估農村集體資產必須由具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
進行。評估結果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確認。
第三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農村集體經濟
組織和農村集體資產佔有、使用單位的經濟活動和其主要負責人離任,必
須接受審計監督。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審計工作應當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
和監督。
【章名】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侵佔、哄搶、私分、破壞或者非法查
封、扣押、凍結、沒收農村集體資產的,由鄉人民政府或者農村集體資產
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賠償損失;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
建議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
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
行為之一的,由農村集體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賠償損失;拒
不改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建議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
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改變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
(二)不按照規定進行資產登記或者資產評估的;
(三)低價處理農村集體資產的。
對涉及土地管理的違法行為,按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進行處
理。
第三十三條 農村集體資產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
,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其任免機關或者行
政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
任。
【章名】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陸』 外購固定資產所有權認定最常用的實質性程序
你也是正在自考的吧?!外購固定資產所有權認定:檢查購貨合同、發票、保險單、內發運憑證、容財產稅單等所有權文件。存貨存在認定:從存貨明細賬、存貨盤點記錄中選取項目追查至存貨實物,測試存貨明細賬和存貨盤點記錄的正確性。原材料轉讓業務截止認定1)檢查12月31日前後若干天的賬簿記錄追查至記賬憑證,檢查發票存根與發運憑證,證實已入賬收入是否在同一期間已開具發票並發貨,有無多記收入。
(2)檢查12月31日前後若干天的發票存根追查發運憑證與賬簿記錄,確定已開具發票的貨物是否已發貨,並於同一會計期間確認收入。(或從12月31日前後若干天的發運憑證追查至發票與賬簿記錄。確定相關業務收入是否已記入恰當的會計期間。)
『柒』 凡是資產其所有權一定歸企業
凡是資產其所有權一定歸企業,這句話是錯的。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所謂擁有和控制,並不一定是要擁有所有權的。比如說「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符合資產的定義,它是屬於資產的,但是在租賃期結束前企業並無它的所有權。
勞權經濟學的基本范疇之一,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它表現為資產管理權和資產分配權(即按資分配權利)兩個方面,前者通過體現資產所有權的管理體製得到實現,後者通過體現資產所有權的分配體製得到實現。
(7)村級資產所有權登記程序擴展閱讀:
資產特徵
1、資產是一項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資源。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資產,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這里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項。
2、資產必須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產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資產必須具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沒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
『捌』 有形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如何區分
有形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區別:
1、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
2、使用權,釋義為不改變財產的本質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權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願而轉移給他人。如我國國家財產的所有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的授權,對其所經營管理的國家財產有使用權
從民法關於所有權的相關原理來看。完整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而使用權是實際利用的權利。所有權人與使用權人並非必然是同一主體,因為通過一定的契約,非所有權人也可獲得使用權,比如房主可將房屋租給他人使用。因此,樓宇屋面的使用權經全體業主同意,可以讓給開發商來使用。
(8)村級資產所有權登記程序擴展閱讀
有形資產產權是人們對實物形態的物品的使用權,而無形資產產權是人們對非實物形態的信息、知識等的處置權、擁有權。在人類歷史的不同階段及各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存在過許多不同的產權制度,從而產生了不同的創新激勵效應。
由上面分析可知,在西方國家,產權經歷了由原始公有產權向排他性公有產權繼而向排他性私有產權的轉變。在原始的公有產權制度下,任何財產、資產都是公共性質的,誰都可以佔有和使用它們,因此,人們毫無創新動力可言。
『玖』 如何進行固定資產所有權審計的取證
檢查銀行付款憑證,外購固定資產的發票(可以將發票在網上核對)、購買合同、公司重大固定資產購置會議決議記錄,保險、公證、主管機關登記備案(如有)等;自製固定資產或需建設的固定資產(如房地產)需要檢查項目預決算報告、監理合同和監理報告、施工合同、項目許可、規劃許可等,還有就是需要項目竣工結算、付款憑證等一類可能涉及的合同、報告等(其中可能部分與所有權審計並不直接相關)。
『拾』 集體資產所有權
根據你陳述的情況,應是將店裡變賣後該單位所有職工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