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使用權房要鄰居同意
Ⅰ 我的使用權房子,鄰居不讓我出租和出售,我該怎麼辦
你想賣只管賣,多叫上幾個朋友,恐嚇你,你就讓朋友們當見證人,只要你家裡人出了事,那都是他們做的,和他們拼了
Ⅱ 我的"使用權"房子,鄰居不同意我出租和出售,我已經空關十年了,我該怎麼辦
你的房子允許上市交易嗎?如果可以話,他無權阻撓你,因為你們之間有地役權關系
Ⅲ "使用權"房子,鄰居不同意我出租和出售,我已經空關十年了,我該怎麼辦
1、你的房子的性質是無法出賣的。只能打擦邊球。
2、建議你還是請相關資深律師幫你出主意。
3、我在上海律師事務所工作,點擊我的名字可以看見聯系方式。
Ⅳ 農村宅基地出賣,要不要鄰居簽字同意
宅基地實行發放政策,政府不承認買賣行為,買方是外村人,不可能取得合法使用權
Ⅳ 我的老房子出售是否要徵得鄰居家同意法律上有什麼規定
可以賣!!沒問題。你已經擁有單獨的所有權證明就可以賣房子,只要權力內沒有瑕容疵,房子不是共有的,你就可以賣,不用經過鄰居同意。通過他家是相鄰權的問題。根據《物權法》,相鄰的權利人必須為相鄰建築物的所有人提供必須的幫助和條件,就是說,如果你出入只能走他家,那他必須無條件讓你通行,如果你可以從別的地方走就是遠或者不方便,那他可以阻止你通過,或者收取一些錢。明白沒?有問題再問我。那個,共有的部分他不同意不能賣的。
Ⅵ 農村造房是否一定需要鄰居簽字才能審批
農村造房不一定需要鄰居簽字才能審批
一、農村新舊宅基地均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造冊,由縣級人民政府發給《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並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
二、所謂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經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廚房、禽畜圈舍、廁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三、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四、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
2、農村村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
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
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
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
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
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
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
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入當地的;
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六、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佔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後再張榜公布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七、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
1、審批程序及要求。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Ⅶ 房子賣了鄰居同意書幾家同意才行啊
只要和你家的不動房產有公共建築部分的鄰居同意就可以,因為他們享有相鄰權.
Ⅷ 農村建房需要鄰居簽字才可以獲得批准嗎
不需要鄰居簽字,需要向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同意後才可以同意建房。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條件和審批程序中並沒有提出需要鄰居簽字。
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後,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四、農民宅基地審批程序
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村民,應向本集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8)賣使用權房要鄰居同意擴展閱讀:
自建房(農民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並通過僱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築。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規劃區以外或建設用地以外建房。
自建房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 自建房要選擇好的建造團隊,要有建築草圖。
二、自建房要監工保障,保證建房質量,要准備鋼材,磚瓦,水泥等材料。
三、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佔用公共道路的問題,要處理好鄰里關系。要寫一張建築合同,這樣在結算的時候才能有據可談,避免結算出現問題。
四、自建房要設計好地下管道到問題,一勞永逸,要不然麻煩大了。
五、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線路鋪設。要保證牆體垂直。
六、自建房要准備門窗,好預留門窗大小。
七、自建房如果是樓房建設要注意給鄰居的遮蔭問題,處理好自己樓房的面積和結構合理。
八、自建房要准備動力電源。
九、自建房要選擇好建房季節,最好是正月過後就建。
十、自建房地基一定要處理好。
Ⅸ 關於房屋買賣及使用權的問題。
你家的房主或戶主起訴鄰居相鄰權糾紛即可解決。在相鄰權糾紛里舉示內以前的協議,證明過容道是留給後面的房屋的,不僅僅是留給你家人使用,任何取得後面房屋的人均可使用。其實問題還是出在當初不應該這樣賣房,應全部賣掉;要部分賣,就要考慮買受人的人品。
Ⅹ 關於建新房時,需要鄰居簽字,具體的法律依據在哪裡
涉及到的法律知來識是《物權法》自當中規定的「相鄰權」。
相鄰權,通俗講也就是相鄰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設施時要充分考慮相鄰的居民的通風權、採光權、排水權等問題,盡量避免影響到鄰居房屋的採光、通風等。
因此,你要考慮你加蓋房屋的行為會不會明顯的影響到周圍居民的通風、採光、排水等。
如果不影響或影響不明顯,那麼你不需要徵得周圍鄰居的同意,如果確實影響,那麼你必須徵得鄰居的同意,具體講,可以採用協商、補償的方式取得同意。
(10)賣使用權房要鄰居同意擴展閱讀
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