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版權
⑴ 中央電視台播出的電視劇版權屬於中央電視台嗎由哪個部門分管電視局版權問題的
不屬於吧!找製作公司,不過你可以聯系電視台,讓他們幫你聯系製作公司就應該可以了!
⑵ 中國買了國外動畫片的版權嗎,中央電視台播放外國的動畫片算侵權嗎
電視上正式播放的一般都是買了播放權的(怕被起訴嘛),新聞或是其他節目中出現片段什麼的那不算侵權。當然大多數電視播放的是經過篩選的(適合的年齡段偏低,劇情弱智),其他絕大部分動畫還是通過網路傳播的,而且都是民間盜版,尤其是小日本的動畫。不得不說,盜小日本的版還是很得民心的,支持。更希望以後能人異士也可以篡改一下小日本的歷史與文化,讓大家爽爽。
⑶ 中央電視台播放NBA有沒有買版權
中央電視台播放NBA有買版權的
望採納
⑷ cntv上面CCTV5顯示「版許可權制,無法播放!」怎麼解決
因為該時段播放節目央視只有電視直播權,沒有網路直播權,如NBA,網路直版播有騰訊和百視通,央視權並沒有網路直播權。
版權不僅表示復制權,而且表示對作品本身及其載體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有時也與文學藝術產權交替使用。
與英語版權一詞相對應的法語是droit d'auteur,德語是Urheberrecht,西班牙語是derecho de autor。這些名詞直接指明了權利的受益人,譯成漢語為「作者的權利」。
(4)中央台版權擴展閱讀: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對象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像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台、出版社等等。
⑸ 金庸為什麼一元錢把<天龍八部>的版權賣給中央電視台啊
在世紀之交,根據金庸小說改編的電視劇,也在各大電視台長期熱播,以致一輪一輪地播起來。金庸的小說,早被港台的媒體多次改編成影視作品,但是金庸都很不滿意。金庸評價這些改編作品的時候說:「看到這些電視劇,就好像看到自己的孩子給人家打一樣。」金庸偶然看到了中央電視台拍的《三國演義》、《水滸傳》這些影視作品,他覺得很滿意——其實大陸觀眾對這些作品還是不大滿意的——金庸說如果自己的作品能拍成這樣就很滿意了。所以,金庸以一元錢——一個象徵性的價錢,把版權賣給了中央電視台,這是非常空前的一個舉動。對大陸拍的這些電視劇,金庸的評價還是比港台電視劇高,但是大陸的觀眾仍然充滿了意見。比如說《射鵰英雄傳》、《笑傲江湖》,大家都是很不滿意的,尤其是對那些主要的演員。在演金庸作品電視劇的時候,暴露了中國演員的文化素質是何其之低。在電視劇中背誦起碼的古文都背錯,背《岳陽樓記》都會背錯,笑話迭出。盡管電視劇水平如此低劣,收視率卻仍然很高,這充分說明金庸小說的影響和震撼力。
⑹ 中央電視台某節目未經允許使用別人的音樂 構成侵權么
不盈利的話,就是不構成侵權的,我們知道在廣播中的歌曲,都是公開播放的,但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就是不構成的,這是在許可限度內的
我覺得這個問題還是不涉及所謂「合理使用」的,因為合理使用是不支付報酬,不告知作者,但是要屬作者姓名,作品名,比如文學作品在50字以內,那麼是屬於合理使用的
我們就是以最簡單的盈利與否來認定即可,在一些廣告中,話劇,晚會中使用,必須經過作者同意支付報酬
我還有一點補充,我感覺您的意思好像在說的是著作人身權的問題,從這一點來看,即使不盈利也是構成侵權的
我認為如果是綜藝類節目,就好像是同一首歌,肯定要支付報酬的,或者至少是要有署名權的
⑺ 中央電視台播電視劇要買版權嗎
當然
電視劇的投資人、發行商就是靠這來賺錢的,如果不收版權費,意味著他們之前的投資不能取回分毫,就算是CCTV,也一樣要付費購買版權,然後通過賣廣告來賺錢。
⑻ CCTV(中央電視台)侵犯版權了嗎
嚴格來說是侵權了,我國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了著作權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但是近年來央視加強了著作權保護工作,很多使用著作權的行為也爭得了著作權人的同意。
⑼ 電視上中央電視台第五套節目版權受限,電視上看不了第五套節目怎麼辦
裝廣電有線就能看了。如果是智能電視,自己裝個電視家之類的軟體試試。
⑽ 為什麼ipad上看不了中央五台nba直播,提示是版許可權制,電腦上就可以看啊。
appstore 沒有cctv的軟體 沒授權 就是有版許可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