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年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⑴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年限是什麼意思。
建設用地也有區別的,1988年1月3號之後,凡通過有償方式與國土局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它用地50年
⑵ 房產證上的權屬性質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房產證上土地國有是指開發商是通過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這種土地一般是住宅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於耕地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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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哪些
1、土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有拍賣、招標和協議三種方式。
2、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如出售、交換、贈與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構成土地使用權流轉的一級市場,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構成土地使用權流轉的二級市場。
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目前情況比較復雜,在法律中並無系統的規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從原則上講,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建設。因此,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目前一般是指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承包和轉包。
通過土地劃撥及建設用地程序取得的使用權是無限期的,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取得使用權的,按照土地的用途不同,使用權的年限也不同。
3、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租。
⑶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住宅使用期是多少年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住宅70年
⑷ 什麼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國家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時,與土地使用者約定,土地使用者可以使用土地的年限。
⑸ 什麼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 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者可以使用專土地的最高年限。國有屬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實際出讓年限,可以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內確定,但不能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
⑹ 什麼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年限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年限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經轉讓後,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可以繼續使用土地的年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年限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土地的年限。
⑺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如何起算
土地屬於不動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這一物權的行使時間從何起算,十分重要。根據2008年國土資源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示範文本規定,出讓年限按合同約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承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⑻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是多久
建設用地也有區別的,1988年1月3號之後,凡通過有償方式與國土局簽訂了《土地使用專權出讓合同屬書》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最高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它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