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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風險防範須知

發布時間: 2021-01-09 06:30:29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風險防範

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中的法律風險確切地說是金融風險的法律方面。凡是在貸款期問,足以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消失、轉移 或者擔保權無法實現的法律事實 都叫法律風險。其中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質物既存的瑕疵 另一類是質物或者擔保物在貸款期間發生的既發性的一些法律事件、法律事實或者法律行為,比如法律的變更 或者專利被他人申請宣告無效等 從而導致銀行拿到的質物變成空質,或者價值極劇減少。這兩類法律風險具體表現為以下方面:
(一)借款人 出資人資質方面的風險
這方面風險除涉及現行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外,也涉及到一些其他的法律法規,比如民法 公司法,包括借款人相關的重要法律文件缺失,或者沒有履行必要的年檢、登記、變更手續,從而無法符合銀行的申請條件等。
1、法律文件缺失有一些是權利憑證的缺失 以至從根本上無法確立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作為一項權利 應該是有權利憑證的 一旦一些權利憑證缺失 或者能夠證明權利的既授關系的法律文件缺失 會導致無法查證 或者無法確立這項權利的歸屬。
2、我國規定知識產權,特別是專利 要履行一些必要的年檢、登記、變更等手續。有些公司沒有履行也會造成無法貸款。
3 當借款期,或者借款申請的時間跨了年檢的年度 例如某公司4月份貸款,6月份應該年檢 貸款期到第二年的4月份到期,這個期間就要求由律師和銀行的客服經理督促其進行必要的年檢 否則會帶來金融風險。
4、出資人不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出資人是設定擔保的人 可以是貸款人,也可以是擔保人,但必須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如果出資人沒有國家正式授權文件證明其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肯定會造成金融風險。
(二)質物存在瑕疵帶來的風險
1、質物(商標或者專利)沒有取得國家商標局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授權包括正在申請過程中的和已經過期失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能取得貸款。
2、質物的權屬不清。首先質物必須是借款人或者出資人的 否則它的權屬問題可能涉及到很多公司法的問題。可能導致發放貸款以後由於權屬問題借款人、出資人或者相關的第三人之間發生爭議、糾紛或者訴訟以致質物被凍結、被查封或者無法變現,也可能直接造成借款人不還款。
3、質物存在侵權糾紛,或者提前終止 或者被申請宣告無效等法律風險。按照我國專利法 專利權可以在任何時候被申請宣告無效,因此這種法律風險不是質物本身的瑕疵 而是一種繼發性。這就需要在事前做一些法律上的防範,從而保證借款的安全。
4、其他法律瑕疵。
(三)現行行政管理體制導致的風險
1、權屬有爭議,權利存在不穩定性。公眾對專利或者商標權屬有爭議 均可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或者商標評審機構提出,一經核審,就有可能推翻原來的權屬狀態。這樣就使知識產權的權屬處在一個相對不穩定的狀態,不利於保護質權人 以及相關受益人的權利。
2、知識產權質押要進行登記。國家知識產權局或者商標局是專利權或者商標權質押登記的法定行政部門。由於工商局和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及國家商標局沒有聯網.如果出資人的工商登記有變化,但沒有到國家專利局或者工商局做相應權利人的變更,有個別企業會通過不正當的手段辦理登記手續,影響質權人的權利。
3、公示。商標質押後 應該如何公示7對此 現行的法律法規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 公眾很難通過一些便捷的方法查詢。這樣就使商標的質物權屬在審查上有一定的難度。
4、相關信息的披露。知識產權的權利上存在的有些權力限制信息,有關行政部門並不主動向公眾披露。公眾無法通過便捷的方式查詢。
5、自由裁量。國家商標局辦理質押登記部門要求提供質物,要將與質物是 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一並質押。如何評判是 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主觀性太強 導致商標局審查人員的自由裁量權很大 加大了質物審查的難度。
(四)其他風險
1、銀行貸款規程不完備的風險。銀行的操作規程和基本政策規定可能不完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從而帶來法律方面的風險或者漏洞。
2、質物處置的風險。國內還沒有形成成熟的、統一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因此,知識產權變現相對困難 也就存在一些處置風險。
3、法律和價值評估的交叉風險。法律負責的是質物的質的方面,而評估主要是對其量的規定性做評估,兩者之間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交叉部分。在這些交叉點上需要律師和評估機構配合。存在法律瑕疵的質物,即使有較好的市場前景 亦會導致其價值評價失真;反之法律上符合要求但沒有價值的質物是沒有意義的。 由於存在上述風險,交通銀行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採取了以下對策:
(一)律師事務所參與模式、流程的設計和設置。律師運用其專業知識,參與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模式的策劃、設計與流程制定工作。從制度上預防風險的發生,並且一旦發生風險,也可以有效的控制。
(二)律師參與貸前審查、貸後管理、質物處置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經銀行認可其資質的律師事務所介入金融服務,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對借款人資質、借款用途、質物權屬、出質人資質及借款人借款用途、還款來源、經營狀況等方面進行調查、見證、評審。貸後管理主要是對重大的經營變化進行貸後的監控 例如質權的變化 或者公司的關停並等。而擔保機構主要對它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進行貸前監控。如貸款期內出現法律風險要及時應對 要做好質物處置的法律准備。律師服務要跟蹤到質物處置完畢 做好正常還款和對質物做處置兩方面的法律准備。同時 資產評估機構在前期評估時 也要考慮將來的處置問題。
(三)建立由銀行、律師、評估、擔保等中介機構參加的金融平台。風險不是孤立存在的 也不是靜止的,在貸款之前和貸款期間都是互相聯系的 —個風險和一個法律事實都會和其他的事實相互聯系 所以僅僅有銀行,或者僅僅有律師,或者僅僅有評估師,從防備風險這個角度來說都是不完備的。這幾個中介機構同時提供這些服務需要以下條件:各自獨立,不互相串通,但是最後要達成共識。
(四)參與相關行政部門對一些管理辦法的起草、修訂的工作,從源頭上解決風險的防範問題。

❷ 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法律風險防範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一、 規范經營,避免陷阱。 (一)合同陷阱。
據中國司法部門統計,法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常見的方式有:1、假冒他人名義簽訂合同,主要是利用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等與他人簽訂合同,或盜用、偽造公章與他人簽訂合同。1、惡意磋商,偽造簽約。有些不法商家為了排擠、打擊競爭對手,與對手惡意磋商,偽造簽約,使對方喪失商機。3、惡意串通,欺詐第三人。如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故意找同謀簽訂合同,以便轉移財產。4、簽訂"釣魚合同",引對方上鉤。就是與對方簽訂合同,讓對方償到甜頭,再簽訂更大的合同引對方上鉤,以騙取更多的錢財。5、在格式合同中訂立不平等條款,使對方自覺或不自覺落入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五花八門,在此不能一一列舉。我們在經營活動中必須認真學習《合同法》,提高識別合同真假的能力,同時把好合同三關:第一關是審查關,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審查對方作為合同主體是否真實、合法,是否有履行能力,是否有良好資信。第二關是簽約關,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謹慎行事,務必使合同內容無懈可擊。第三關是監督關,合同簽訂後要加強監督,看對方是否真實、全面履行合同,一旦對方有違約行為,立即採取措施,如有證據證明對方經營狀況惡化,立即中止履行合同,並要求出具相關證明或提供擔保,以避免損失擴大。
(二)聯營陷阱。
聯營是企業開拓市場,擴大經營,獲取利潤的一種方式。一些不法商人利用人們急於發財的心理,借用聯營的名義騙取錢財。例如無錫市新興公司以合作經營醫療器械為名,與他方簽訂聯營合作協議,另一方不用參與經營,到期按出資額穩拿5%至9%的月息分紅。這是一個極具誘惑性的經營協議,從協議上看,不管企業盈利還是虧本,投資者每月都有豐厚的月息,一點風險都沒有。中國先後有368家企業和31名個人與新興公司簽約,新興公司非法集資32億元,投資者把資金投進去後,才發現這是一個陷阱,案發後造成各方損失達12億元。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聯營一方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風險,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回固定利潤的,是名為聯營,實為借貸,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可見,新興公司的聯營是違法的,新興公司利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對法律不熟,把368家企業拉進了精心設計的陷阱之中。
防範聯營陷阱,必須熟悉法律,知道什麼樣的聯營是合法的,什麼樣的聯營是非法的,從而趨利避害,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三)掛靠陷阱
掛靠是目前不少企業採取的一種經營方式。有些企業為貪圖掛靠費、管理費,往往掉入陷阱。比如一家知名旅遊公司下屬的一家掛靠單位,以旅遊總公司名義收取旅客五十萬元費用後,負責人攜款潛逃。結果旅遊公司被旅客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其承擔全部責任。
因此,我建議企業不要輕易與他人簽訂掛靠合同。如果要簽訂掛靠合同,最好請法律專業人士把關,完善合同,加強管理。
二、 保護知識產權
企業必須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使企業的一切知識產權都及時取得國內外的保護,形成市場競爭優勢。而保護知識產權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我國有《商標法》、《專利法》等現成的法律可運用。
企業要用好《商標法》,按照商標注冊在先原則,及時申請注冊商標,以取得商標專用權和在先權,一旦發現侵權現象就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如果商標雖然沒有注冊,但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企業可以用法律手段對惡意搶注者進行斗爭,以維護合法的商標權利。對於馳名商標,中國新的《商標法》、WTO《知識產權協議》對馳名商標採取特殊保護,企業應當運用這些法律武器來保護馳名商標的專有權。
企業還要用好專利法,維護專利權是保護知識產權的核心內容之一。
用好專利法要解決好幾個問題:
1、先對專利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再開發新產品。如果別人已申報了專利,一般就不要再開發,避免花了不少人力、財力研製出的產品,一投放市場就成"侵權產品",當了被告又被罰款。
2、及時申請專利,取得法律保護。要佔領世界市場,還要向外國申請專利。
3、遇到他人侵權或其他糾紛案件,要依法維護,依法抗爭。
三、 應訴反傾銷
反傾銷是一些企業用作將外來競爭對手排擠出本國市場的殺手鐧。中國目前已成為世界上受反傾銷傷害最大的國家之一。1997年,中國制定《反傾銷條例》,為國內企業反傾銷提供法律依據。
但是,中國很多企業或者膽怯,或者怕麻煩,或者不懂得如何應對反傾銷,總之,真正勇敢地站出來應訴反傾銷的企業不多。1999年,美國企業對我國出口的小龍蝦提出反傾銷起訴,眾多中方出口企業竟然鴉雀無聲。唯獨浙江一家默默無聞的企業--寧波鄞縣南聯食品有限公司欣然應訴。他們請律師據理力爭,結果,南聯公司在美國打了大勝仗,用扎實的證據證明小龍蝦價廉物美的根源並不在於低價傾銷。去年,南聯公司不僅打了個零稅率,還成為唯一一家能進入美國市場的國內生產商。美方在對南聯公司生產全流程調查後,增加了進口單,美國海關也將小龍蝦出口商中唯一"免檢"待遇給了這家中國企業。據浙江省外貿廳的負責人介紹,面對國外的反傾銷案件,20世紀90年代以前基本上處於打不還手的狀況;1994年外經貿部發布"誰應訴,誰受益"的規定後,浙江企業應訴率有所上升;最近10年應訴率100%,其中75%的案件通過應訴大大降低稅率,無稅和無損害結果也達到37.5%。如果不應訴,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以上事實說明,面對反傾銷,絕對不能打不還手,任人宰割,必須勇敢面對,奮起應訴。
四、 發揮法律的戰略功能。
有人說:以前,企業有事找上級,今天,企業有事找律師;以前企業要用足政策,現在企業要用足法律。
用足法律對企業有幾個方面的功能:
1、預防功能,即把問題、糾紛防範於未然。
2、治療功能,發生糾紛、麻煩後,及時妥善處理。
3、戰略功能,為了使企業獲得最大的利益,在決策和操作過程中靈活運用法律知識及合同技術,在保障企業利益方面發揮作用。

❸ 生產企業的「知識產權風險防範體系」制度應該有哪些內容呀

知識產權方面的抄風險防範應該從商標、專利、技術秘密、防止不正當競爭幾個方面去考慮。
從專利方面舉個例子吧:
檢查企業的產品是否侵犯其它人的專利權?
新產品上市前是否做了不侵權專利檢索?
自己企業有哪些新技術還沒有申請專利保護?
具體操作事宜,應該聯合企業的市場、法律部門結合企業的戰略來進行。
有問題也可以郵件咨詢。z13199#sina.com

❹ 在知識經濟時代如何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進行知識產權的風險防範

分析一些老字型大小商標被侵權的情況,還有專利對一個產業的巨大作用,有很多可說的,搜一下四川力久,上面有很多資料

❺ 如何防範新媒體平台帶來的知識產權風險

(一) 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打鐵還需自身硬」,目前知識產權立法嚴重滯後於日新月異的互聯網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自2011年啟動修改以來至今未正式修繕完成,而我國現行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自2013年修改實施以來已滿3年,但尚未有任何啟動新一輪修改的跡象。由於立法滯後,司法實踐中侵權行為的賠償標准也相對滯後,低於應有水平,造成侵權成本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夠。因此在目前較為寬松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下,防範知識產權風險首先得加強運營方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就防範知識產權風險而言,首先,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助於規避運營中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運營中的侵權行為實際上是對於互聯網信息的甄別不夠仔細造成的,在心理因素上也受到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夠強的影響。在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下,新媒體運營者在甄別知識產權權利人時會更加細致,避免因錯誤或遺漏造成侵權。其次,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助於在司法保護不足的情況下為權利人樹立起一道保護知識產權的無形屏障。這是因為在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下權利人會對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行為保持最低限度的忍耐並積極採取維權行為,進而增加侵權人侵權的成本,並由此構建起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的無形屏障。
(二)熟悉運營平台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
當發生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以後,最快的維權行為會使權利人的損失降到最低,而運營平台的干預最直接、快捷。熟悉所在平台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可以幫助被侵權人高效的向平台投訴,盡最大可能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以微信為例,目前微信已經設立了侵權投訴系統和相關規則,明確了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投訴條件,熟悉這些規則對於更高效地維護權利人權益有著積極作用。
(三) 授權知識產權維權平台代為維權
向平台投訴雖然快捷、簡便,但其缺陷在於:一是只限於運營者主動發現侵權行為時方能適用,對於互聯網上尚未被發現的侵權行為則「鞭長莫及」;二是對於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平台方無法滿足權利人在經濟賠償上的訴求。而由於我國目前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較弱,權利人自行維權成本高、收益低,目前,互聯網上已經出現了「維權騎士」等代為維權的平台。這類平台有著先進的全網檢測技術、專業的法務人員,能夠對互聯網上的侵權行為進行監測的同時保證高效、專業的維權。授權此類維權平台能夠降低權利人維權的成本的同時增加侵權人的侵權成本。

❻ 重慶是如何防範知識產權風險

鼓勵知識產權信息服務機構向創新創業人員提供免費國內外知識產權信息和低成本項目立項、產品研發、市場開拓等知識產權分析預警導航服務。 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審查快速通道,優先審查小微企業亟需獲得授權的知識產權申請。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知識產權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引導企業及時申報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增強維權意識,減少和降低因侵權造成的損失。

❼ 如何識別和防範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並且提出相關的建議

知識產權法律特徵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過國家專門立法專直接規定。屬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
(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的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❽ 大小企業在注冊公司前需要防範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一、 規范經營,避免陷阱。
(一)合同陷阱。
據中國司法部門統計,法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常見的方式有:1、假冒他人名義簽訂合同,主要是利用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等與他人簽訂合同,或盜用、偽造公章與他人簽訂合同。1、惡意磋商,偽造簽約。有些不法商家為了排擠、打擊競爭對手,與對手惡意磋商,偽造簽約,使對方喪失商機。3、惡意串通,欺詐第三人。如債務人為了逃避債務,故意找同謀簽訂合同,以便轉移財產。4、簽訂"釣魚合同",引對方上鉤。就是與對方簽訂合同,讓對方償到甜頭,再簽訂更大的合同引對方上鉤,以騙取更多的錢財。5、在格式合同中訂立不平等條款,使對方自覺或不自覺落入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五花八門,在此不能一一列舉。我們在經營活動中必須認真學習《合同法》,提高識別合同真假的能力,同時把好合同三關:第一關是審查關,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審查對方作為合同主體是否真實、合法,是否有履行能力,是否有良好資信。第二關是簽約關,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謹慎行事,務必使合同內容無懈可擊。第三關是監督關,合同簽訂後要加強監督,看對方是否真實、全面履行合同,一旦對方有違約行為,立即採取措施,如有證據證明對方經營狀況惡化,立即中止履行合同,並要求出具相關證明或提供擔保,以避免損失擴大。
(二)聯營陷阱。
聯營是企業開拓市場,擴大經營,獲取利潤的一種方式。一些不法商人利用人們急於發財的心理,借用聯營的名義騙取錢財。例如無錫市新興公司以合作經營醫療器械為名,與他方簽訂聯營合作協議,另一方不用參與經營,到期按出資額穩拿5%至9%的月息分紅。這是一個極具誘惑性的經營協議,從協議上看,不管企業盈利還是虧本,投資者每月都有豐厚的月息,一點風險都沒有。中國先後有368家企業和31名個人與新興公司簽約,新興公司非法集資32億元,投資者把資金投進去後,才發現這是一個陷阱,案發後造成各方損失達12億元。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聯營一方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風險,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回固定利潤的,是名為聯營,實為借貸,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可見,新興公司的聯營是違法的,新興公司利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對法律不熟,把368家企業拉進了精心設計的陷阱之中。
防範聯營陷阱,必須熟悉法律,知道什麼樣的聯營是合法的,什麼樣的聯營是非法的,從而趨利避害,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三)掛靠陷阱
掛靠是目前不少企業採取的一種經營方式。有些企業為貪圖掛靠費、管理費,往往掉入陷阱。比如一家知名旅遊公司下屬的一家掛靠單位,以旅遊總公司名義收取旅客五十萬元費用後,負責人攜款潛逃。結果旅遊公司被旅客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其承擔全部責任。
因此,我建議企業不要輕易與他人簽訂掛靠合同。如果要簽訂掛靠合同,最好請法律專業人士把關,完善合同,加強管理。
二、 保護知識產權
企業必須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使企業的一切知識產權都及時取得國內外的保護,形成市場競爭優勢。而保護知識產權最有力的武器是法律,我國有《商標法》、《專利法》等現成的法律可運用。
企業要用好《商標法》,按照商標注冊在先原則,及時申請注冊商標,以取得商標專用權和在先權,一旦發現侵權現象就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如果商標雖然沒有注冊,但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企業可以用法律手段對惡意搶注者進行斗爭,以維護合法的商標權利。對於馳名商標,中國新的《商標法》、WTO《知識產權協議》對馳名商標採取特殊保護,企業應當運用這些法律武器來保護馳名商標的專有權。
企業還要用好專利法,維護專利權是保護知識產權的核心內容之一。
用好專利法要解決好幾個問題:
1、先對專利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再開發新產品。如果別人已申報了專利,一般就不要再開發,避免花了不少人力、財力研製出的產品,一投放市場就成"侵權產品",當了被告又被罰款。
2、及時申請專利,取得法律保護。要佔領世界市場,還要向外國申請專利。
3、遇到他人侵權或其他糾紛案件,要依法維護,依法抗爭。
三、 應訴反傾銷
反傾銷是一些企業用作將外來競爭對手排擠出本國市場的殺手鐧。中國目前已成為世界上受反傾銷傷害最大的國家之一。1997年,中國制定《反傾銷條例》,為國內企業反傾銷提供法律依據。
但是,中國很多企業或者膽怯,或者怕麻煩,或者不懂得如何應對反傾銷,總之,真正勇敢地站出來應訴反傾銷的企業不多。1999年,美國企業對我國出口的小龍蝦提出反傾銷起訴,眾多中方出口企業竟然鴉雀無聲。唯獨浙江一家默默無聞的企業--寧波鄞縣南聯食品有限公司欣然應訴。他們請律師據理力爭,結果,南聯公司在美國打了大勝仗,用扎實的證據證明小龍蝦價廉物美的根源並不在於低價傾銷。去年,南聯公司不僅打了個零稅率,還成為唯一一家能進入美國市場的國內生產商。美方在對南聯公司生產全流程調查後,增加了進口單,美國海關也將小龍蝦出口商中唯一"免檢"待遇給了這家中國企業。據浙江省外貿廳的負責人介紹,面對國外的反傾銷案件,20世紀90年代以前基本上處於打不還手的狀況;1994年外經貿部發布"誰應訴,誰受益"的規定後,浙江企業應訴率有所上升;最近10年應訴率100%,其中75%的案件通過應訴大大降低稅率,無稅和無損害結果也達到37.5%。如果不應訴,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以上事實說明,面對反傾銷,絕對不能打不還手,任人宰割,必須勇敢面對,奮起應訴。
四、 發揮法律的戰略功能。
有人說:以前,企業有事找上級,今天,企業有事找律師;以前企業要用足政策,現在企業要用足法律。
用足法律對企業有幾個方面的功能:
1、預防功能,即把問題、糾紛防範於未然。
2、治療功能,發生糾紛、麻煩後,及時妥善處理。
3、戰略功能,為了使企業獲得最大的利益,在決策和操作過程中靈活運用法律知識及合同技術,在保障企業利益方面發揮作用。

❾ oem企業如何防範知識產權風險

知識產權一般涉及有專利、商標、版權、不正當競爭等。企業應該各方面都有涉及,但要結內合公司的實際情容況有所側重:就專利方面既要注重培養申請專利的意識,又要善於分析同行避免落入其保護范圍;商標主要是品牌意識的培養,檢索類似商品服務的商標注冊情況;商業秘密注重意識的培養和管理制度的形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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