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犯罪偵查
A. 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案件來源有哪些
從中國知識產權刑事保護論壇上了解到,當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呈現出七大特點:
一、案件總量上升,涉案金額增大。2002年至2004年上半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數量比前些年有所下降,但個案造成的損失卻越來越大。
二、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最為突出。1998年至200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此類案件近5000起,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立案總數的80%,涉案金額超過12億元,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案總額的64%。其中通過假冒馳名商標獲取暴利成為一個顯著特點。
三、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增長較快。有些企業人員將自己掌握的原單位商業秘密提供給新單位;有些企業不惜以重金收買有關人員,將他人商業秘密據為己有;甚至還有不法分子以應聘方式竊取核心商業秘密後,另起爐灶。1998年至2003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侵犯商業秘密案超過500起,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立案總數的9%,涉案金額6億元,占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案總額的32%。
四、部分地區犯罪情況較為嚴重。從全國范圍來看,東部沿海地區比中西部地區情況嚴重;從局部地區來看,也是經濟發達地區比經濟欠發達地區嚴重。
關鍵詞:廣州知識產權調查,深圳知識產權調查,佛山知識產權調查保護,中山知識產權調查保護,珠海知識產權調查保護
五、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涉及面廣,專業化、科技化趨勢日漸明顯。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涉及面廣,並正在向電信、技術市場、人才市場、電子商務等新興經濟領域滲透。現已出現利用網路侵犯商業秘密、侵犯新型科技產品、假冒液晶屏、仿冒激光全息標志等智能化、科技化水平較高的案例,表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正在向專業化明顯、科技含量高的犯罪形態發展。
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隱蔽、狡猾。作案很少是在「小作坊」中進行,而是成員等級分明、分工明確並形成「產、供、銷」一條龍,化整為零、流動生產、遙控指揮、組織嚴密、裝備精良,反偵查意識越來越強。
七、跨國(境)犯罪突出。一些境外不法分子通過向境內不法分子下定單或者自己在內地開辦工廠的方式,生產假冒商品後,再運送至境外銷售。
B. 侵害知識產權類犯罪應由公安哪個部門負責偵查
各地不盡相同,但大多數地方,假冒注冊商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假冒專利、侵犯商業秘密,由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侵犯著作權和銷售侵權復製品,由治安管理部門管轄
C. 深圳公安局網警支隊:如何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工作
一、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特點 當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主要呈以下特點:一是商標侵權犯罪(包括假冒注冊商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突出,品種繁雜,涉及面較廣。近年來,隨著科技不斷進步,市場競爭的加劇,假冒產品不斷增多,假冒的品種也從原來的單一性發展為多樣性,從生活資料發展到生產科技資料,從勞動密集型向高科技型領域發展。如假冒名煙名酒,假冒高檔化妝品等等。二是犯罪分子結伙作案多,身份特殊,難於偵破。絕大多數經濟犯罪行為人都有合法的經濟活動身份,為其實施經濟犯罪活動作掩護。為逃避法律的追究,行為人一般反偵查能力強,行動詭秘,不留痕跡,事先巧妙偽裝、事後善於應變,給偵查機關破獲案件帶來極大的難度。三是犯罪分子向高學歷發展,手段專業。以前往往以小批量生產,技術含量低的假冒產品犯罪為主,現不少犯罪分子具有高學歷文化,且一部分犯罪分子是高科技的專業人員,他們在其自身熟悉的經濟活動領域進行犯罪,犯罪的智能化傾向較高。四是作案手法隱蔽,成點狀分布,犯罪分子預謀性強。隨著打擊經濟犯罪的力度不斷加大,經濟犯罪行為人精心設計、千方百計隱瞞事實真相,周密部署,往往將制售造假窩點向管理相對薄弱的農村轉移,使其犯罪行為不易暴露。五是數額較大,影響正常社會經濟秩序。此類案件涉案金額數額越來越大,不僅給商標注冊企業帶來利益損失,而且銷售假酒行為還侵犯購買消費者權益,嚴重危害市場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二、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對策 一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侵犯知識產權犯罪之所以如此猖狂,關鍵是群眾對加強維護自身或他人知識產權法律意識不夠強烈。因此,加大保護知識產權的宣傳力度,喚起公眾對知識產權的廣泛關注,使公眾認識到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提高全社會尊重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促使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深入人心。 二是及時發布預警,加大對轄區排查力度,強化對此類經濟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經偵民警要不斷通過閱讀瀏覽最新經濟情報及時發布預警,強化對轄區侵犯知識產權等經濟犯罪等問題的排查,主動發揮服務、參謀作用。要以偵破大要案件為主線,加強情報信息的收集,及時發現犯罪線索,深入開展偵查經營;對證據確鑿的侵權案件,應當迅速深入收集和固定證據,及時抓獲犯罪嫌疑人,鏟除犯罪窩點,使制假者無處藏身、假冒品無處落腳。 三是組織開展針對性培訓,提高經偵民警的業務素質。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知識侵權犯罪由傳統的簡單制假造假向復雜的科技智能型轉變,犯罪人員也向具有專業技術的高端知識分子發展,為有效打擊這類高科技新型知識產權案件,及時維護相關企業合法權益,就要適時組織開展針對性培訓,加強民警對知識產權業務知識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提高辦案民警辦案水平和能力。通過系統培訓和在工作中的應用,著力提高執法業務基礎和辦案技巧,盡快適應新形勢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需要。 四是通過內外借力,創新打擊工作機制。經偵工作要做到"打防結合"、"標本兼治",注重深挖源頭,力爭從根本上遏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發生。一方面要主動與當地知識產權、工商、質監、稅務、銀行等部門聯系,收集經濟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動態信息,構建聯合打擊長效機制,加大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打擊力度。另一方面,還要高度重視基層派出所經偵聯絡員建設和秘密力量建設工作,提高發現、控制、防範和打擊此類經濟犯罪的能力,力爭及時准確提供打擊和預防的信息資源,"早發現、早控制,早打擊"。 五是樹立服務意識,強化企業配合。深入企業內部宣傳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意義,把服務企業、保護品牌作為工作目標,建立以公安為龍頭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信息共享網路。
D. 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哪個部門管治安還是經偵
民事案件,需自行起訴
E.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偵查途徑的共同特徵
當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主要共性特點有四個方面:
——案件在類型分布上不均勻,侵犯商標權和著作權的案件比較集中,其中侵犯商標權案件尤其突出。
——與其他案件相比,案件技術含量比較高、專業性強、查處取證難度非常大。特別是一部分假冒產品與真產品高度接近,在查處認定、鑒定方面難度很大,一定程度上影響案件查處。
——案件往往表現為團伙犯罪,涉及人員眾多,呈現出多元化、規模化特點。許多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形成產、供、銷「一條龍」,化整為零、遙控生產、裝備精良、組織嚴密,犯罪分子反偵查意識越來越強,犯罪隱蔽性很強,很多採取單線聯系,頻繁變換手機和窩點,很難抓到主犯,而且使用假名、做假賬(不做賬)情況普遍,造成此類案件發現難、立案難、偵查取證難、司法認定難。
——利用網路侵犯知識產權是一個新動向。侵犯行為人利用網路銷售客戶不能及時驗貨、相關部門監管難等,使網路成為侵犯知識產權的重災區。
針對查處取證難,萬春認為,公檢法機關還有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要研究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一些常用證據,特別是網路侵權、網路售假案件裡面的電子證據,對電子證據如何收集、固定、採信、運用,要形成共識和規則,這才有利於對這類案件的打擊。
相關法律規定有待進一步細化
「在法律層面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規定得比較抽象,比如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入罪門檻、量刑標准,需要進一步完善細化,涉及網路侵權的電子證據也需要研究確定具體標准。還有一些知識產權案件存在民刑交叉問題,有時兩者界限難以區分和把握。」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韓耀元說。
據介紹,近年來最高檢針對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中的法律適用、證據採信等問題,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先後出台了《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多個涉及懲處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司法解釋文件,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
「我們認為,一方面要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強調查研究,對有關案件進行具體分析研究,適時制定有關司法解釋或者司法解釋性文件,增強法律適用的操作性。另外也適時發布指導性案例,指導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
F. 微信上侵犯知識產權警察管么
有的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必要時版,可以由犯罪嫌權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權產品製造地、儲存地、運輸地、銷售地,傳播侵權作品、銷售侵權產品的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接入地、網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權作品上傳者所在地,權利人受到實際侵害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對有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公安機關對管轄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需要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G. 公安機關依法打擊食葯環和知識產權領域犯罪,體現了法律的什麼特徵
行政案件肯定不是公安機關管轄的,如果是行政處罰,食葯環行政案件版都有對應的權管轄機關比如市場監管局什麼的。嚴格來說公安機關那個都不算管轄,因為他們行使的是刑事案件偵查權,不是行政案件的管轄權。法律依據都在刑法裡面寫著呢,觸犯刑法才會讓公安機關去偵查。
H.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如何取證
「證據是訴訟的靈魂」。在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中,最為重要的問題就是對行為人被控「侵權行為」的認定。但由於知識產權的特殊性,使得侵權證據極難獲得或者即便取得卻被認定為無效,無法作為定案的有效證據。就司法實踐中在取證過程中應請注意的問題進行總結如下。
一、取證方法
1、自行取證和委託律師調查取證。因當事人較為了解自身權利及產品特點、技術特徵及行業所涉及的范圍,所以自行取證目標性較強。而律師調查取證則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更專業,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因此建議兩種基本方法應相互結合,相互補充。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經過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應當確認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保全的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效果是相同的。因此,當事人如能在訴前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應是一個做好訴前准備的有效措施。
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及訴訟中申請法院調取證據。
申請法院調取的證據通常分為三類:第一,保全被控侵權產品;第二,調查被控侵權單位的財務賬冊,以便確定賠償額;第三,調取被控侵權人存在侵權的證據。法院通常採取的措施是對易拍照的被控侵權產品採用拍照的方式,或採用記錄下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的方式,對易於調取的書籍、商標實物等採用扣押、提取等手法,而對於被控侵權人的財務賬冊往往採取對財務辦公室突然查封的方法,責令其交出帳冊。
4、申請行政機關調查取證。從事管理工作的部門在查處案件的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依職權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可以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採用測量、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勘驗。涉嫌侵犯製造方法專利權的,管理部門可以要求被調查人進行現場演示。涉及產品專利的,可以從涉嫌侵權的產品中抽取樣品。
5、申請海關調查取證。根據二OO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可請求海關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如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以向貨物進出境地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藉助海關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所進行的調查及認定來保留相關證據。
6、利用偵查機關調查相關材料作為證據。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並適當降低了知識產權犯罪定罪量刑的標准,這就擴大了偵查機關的辦案范圍。所以,在偵查機關辦理涉嫌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過程中也可調查出許多對訴訟有利的證據。
二、取證的主要內容 在侵犯專利權案件中原告應當調取的證據主要包括:(1)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即侵權行為的直接證據。對該產品的取得方式和過程最好進行公證,並將侵權產品交由公證處封存備查。(2)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權產品,則可以先取得可向法庭提供諸如被告在報刊上刊登的銷售其產品的廣告,與他人簽訂的買賣合同等間接證據,再通過法院保全措施獲得侵權的直接證據。(3)查找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和使用者明知該產品是侵權產品而仍然進行銷售和使用的證據。(4)原告應就被控侵權產品與原告專利權利要求書進行的對比,說明其技術特徵如何落入了原告專利的保護范圍,從而構成對原告專利權的侵犯。最好為書證、鑒定結論、視聽資料等客觀證據,而不是證人證言。因為證人證言受主觀因素較大且對技術問題向法庭難以口頭講清楚。提交該組證據的目的在於證明被告實施了侵犯原告專利權的行為,是判令被告承擔侵權民事責任的事實依據。 在侵犯商標權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交的證據主要包括:(1)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外包裝、產品說明)。(2)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發票、買賣合同、視聽資料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侵犯商標權案件中,由於商標的保護范圍不僅包括構成該商標的文字、圖形,也包括文字的發音、字形、圖形的含義等,故在原告不能獲得被控侵權產品時,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發票、合同也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3)企業目前使用的網頁、企業產品廣告、企業名片等。提交該組證據的目的在於確認被告以何種形式侵犯原告的商標權及侵權行為發生的范圍等。 在侵犯著作權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交的證據主要包括:(1)被控侵權作品、復製品,包括書籍、報刊、宣傳畫冊、掛歷。(2)載有侵權作品的其他載體,如網頁、戶外廣告、向公眾散發的印刷品、載有侵權作品的其他有形產品、商品說明書等。同時原告在提交上述證據時應當說明該侵權作品是以何種形式侵犯原告著作權的,如復制、抄襲、未經許可改編等。提交該組證據的目的在於證明被告開始實施侵權行為的時間、侵權行為的方式、實施侵權行為所達到的程度(如侵權出版物的發行量、印刷次數)等。
三、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取證時應注意「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法律根據當事人對證據的接近程度和取得證據的難易程度對該類案件特別規定了舉證責任倒置。
四、知識產權的訴前證據保全 《關於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關於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及《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在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侵權案件中,均可以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可見,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中是大量存在的。保全實施後,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應在法定時間段里提起訴訟。如果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則此種保全措施應當予以解除,或者將有關證據予以銷毀或發還,同時申請人還將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在訴前證據保全的過程中,特別是計算機軟體侵權糾紛案件中,如從計算機上保全證據應注意:(1)從計算機上保全證據時,法院應先向被申請人了解與該計算機連接的出戶網線及區域網其他計算機台數,以便切斷該計算機與其他計算機的連接或同時停止使用,防止計算機遠程式控制制及修改。(2)在保全證據時,雙方當事人最好均到場,由法官操作或雙方均無異議人進行保全操作。(3)所保全的證據應儲存在法院器材上或當事人提供的經雙方檢查無內容的器材上。(4)保全的證據載體應由法官當場封存。(5)將上述全過程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章。(6)在可能的情況下最好將上述過程同時進行全程攝像。
I. 侵犯知識產權警察管么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必要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權產品製造地、儲存地、運輸地、銷售地,傳播侵權作品、銷售侵權產品的中國站伺服器所在地、中國絡接入地、中國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權作品上傳者所在地,權利人受到實際侵害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對有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管轄。多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地的公安機關對管轄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需要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