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軟體著作權登記
申請流程
1、填寫軟體基本信息採集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電子版):您提供該軟體的電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 和 後2000行,共計4000行,最後一頁為軟體退出部分代碼);
3、提供手冊(電子版):根據軟體的不同類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軟體使用操作手冊 或者 軟體設計說明書 ;
4、報送審查;
5、版權中心復審:初審通過受理後審查31-35個工作日,約45-50天左右出審查結果並公告;
6、公告發證;
軟體著作權申請材料有哪些
1、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應提交在線填寫的申請表列印件,請勿復制、下載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簽章應為原件。
2、軟體(程序、文檔)的鑒別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檔應提交前、後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體的鑒別材料。
註:申請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檔頁眉上標注了所申請軟體的名稱和版本號,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應標注頁碼,源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最後一頁應是程序的結束頁,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有圖除外。
3、有關證明文件
證明文件包括: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權利歸屬證明文件等。
(1)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登記申請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委託許可權范圍、委託期限等內容。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單位的需蓋公章)
4、其他證明文件
㈡ 軟體著作權國外登記流程是什麼
軟體著作權國外登記流程是什麼?在國內,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早在1991年就漸漸形成一個比較完備版的體系,而在國權外,尤其是在一些發達國家,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更是由來已久,因為發達國家更加看重知識產權的保護,那麼軟體著作權國外登記流程是什麼?國外登記流程軟體著作權國外登記流程:一是英文right、Copr或縮寫標志,代表版權。二是作品首次出版的年份。三是版權人的姓名或姓名的縮寫或指示版權所有人的其他方式。美國加入《伯爾尼公約》以後,因公約規定版權的獲得不以加註標記為條件,為此1989年美國頒布了《伯爾尼公約實施法》,以調整國內法律與《伯爾尼公約》的沖突。其中規定,加註標記是選擇性的,如果作者沒有加註標記,也不必然喪失版權。這就一改以前長期堅持的做法,實現了與國際公約的接軌。但是,法律仍然鼓勵作者加註版權標記。如果作者加註了版權標記,那麼在作品被侵權時,侵權人就不能主張自己是無過錯侵權,不能以這一理由向法院提出減輕自己賠償責任的請求。因此,為了在必要的時候切實、充分地維護自己的權利,作者往往會一如既往地加註版權標記。
㈢ 國際軟體著作權登記流程是怎樣的
國際軟體著作權登記流程是怎樣的?國際軟體著作權登記流程主要是提交申請、交納軟體登記咨詢代辦費、登記辦理期限、免費公示等。現在很多的公司都是和國外的商業夥伴共同研製了創新軟體進入市場賺錢的,但是因為是跨國的業務而牽扯到了國際上的軟體著作權的保護問題。國際軟體著作權登記流程是怎樣的國際軟體著作權登記流程是怎樣的?國家軟體著作權登記流程主要是提交申請、交納軟體登記咨詢代辦費、登記辦理期限、免費公示等。一、提交申請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必須提交的申請文件包括:1、《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在線列印1份(註:不要裝訂)2、申請者身份證明--選交一項1份(1)企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加蓋公章)(2)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3)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並簽字)3、源程序1份(註:不要裝訂)(1)源程序按正文前30頁和最後30頁提交,正文第1頁為起始頁,第60頁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結束頁可少於50行)。在正文的右上角通過電腦以阿拉伯數字連續標注頁碼。除第60頁外,每頁不能出現半頁。源程序須添加頁眉,頁眉處務必寫清軟體的名稱(與全稱或簡稱一致)及版本號。(2)源程序中作者應是著作權人。(3)源程序中日期須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4)源程序中的名稱須與申請表中全稱或簡稱一致。4、文檔1份(註:不要裝訂)(1)設計說明書、用戶手冊、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等(任選一種)。(2)文檔按正文前30頁和最後30頁提交。正文第1頁為起始頁,第60頁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頁中有插圖或結束頁可少於30行)。在正文的右上角通過電腦以阿拉伯數字標注連續頁碼。除第60頁外,每頁不能出現半頁。文檔須添加頁眉,頁眉處務必寫清軟體的名稱(與全稱或簡稱一致)及版本號。文檔可以不要封面,但必須在文檔的正文第一頁標題中寫清楚文檔的種類。(比如:微軟操作系統使用說明書;微軟操作系統設計說明書;微軟操作系統用戶手冊;微軟操作系統操作手冊)。(3)文檔中作者應是著作權人。(4)文檔中的日期須在軟體開發完成日期之前。(5)文檔中的名稱須與申請表中全稱或簡稱一致。二、申請者如果存在以下情況,要選擇提交下面文件:(1)源程序按正文前30頁和最後30頁提交,正文第1頁為起始頁,第60頁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結束頁可少於50行)。在正文的右上角通過電腦以阿拉伯數字連續標注頁碼。除第60頁外,每頁不能出現半頁。源程序須添加頁眉,頁眉處務必寫清軟體的名稱(與全稱或簡稱一致)及版本號。(2)源程序中作者應是著作權人。(3)源程序中日期須在開發完成日期之前。(4)源程序中的名稱須與申請表中全稱或簡稱一致。4、文檔1份(註:不要裝訂)(1)設計說明書、用戶手冊、操作手冊、使用說明等(任選一種)。(2)文檔按正文前30頁和最後30頁提交。正文第1頁為起始頁,第60頁為結束頁。不足60頁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頁中有插圖或結束頁可少於30行)。在正文的右上角通過電腦以阿拉伯數字標注連續頁碼。除第60頁外,每頁不能出現半頁。文檔須添加頁眉,頁眉處務必寫清軟體的名稱(與全稱或簡稱一致)及版本號。文檔可以不要封面,但必須在文檔的正文第一頁標題中寫清楚文檔的種類。(比如:微軟操作系統使用說明書;微軟操作系統設計說明書;微軟操作系統用戶手冊;微軟操作系統操作手冊)。(3)文檔中作者應是著作權人。(4)文檔中的日期須在軟體開發完成日期之前。(5)文檔中的名稱須與申請表中全稱或簡稱一致。選擇提交的申請文件:三、申請者如果存在以下情況,要選擇提交下面文件:1、合作開發軟體--提交合同書或協議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1份2、委託開發軟體--委託開發合同書或協議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1份3、下達任務開發軟體--下達任務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1份。4、著作權人是自然人,有單位的,須填寫非職務開發證明書(須加蓋所屬單位公章);無單位的,須填寫非職務開發保證書(個人簽字)。5、繼承取得軟體--提交遺囑證明(需公證)或者法院相關判決。6、版本號若高於1.0版本是前期版本升級版的,需提交新增功能說明。是原創軟體的,需提交原創版本說明。四、以上各份申請材料上的軟體名稱必須一致。五、交納軟體登記咨詢代辦費。六、登記辦理期限七、申請登記軟體者的情況在國際互聯網上免費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軟體登記號、軟體名稱(簡稱)、著作權人、版本號、軟體完成日期、登記日期。同意公示者必須簽字,否則將不予公示。所以,根據最近統計情況,綜合考慮一般取得著作權證書時間為8周左右。綜上所述,與外國的公司合作首先就得保證法律程序上的合法才能夠讓自己的著作權利不會受到本國以及國外社會主體藉由國家法律不同的理由隨意侵犯,而登記國際軟體著作權的時候還需要時刻注意自己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國際上的要求。
㈣ 軟體著作權國外登記流程有哪些
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是對任意一個軟體開發者對自己軟體進行保護的重要步驟,在國內,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早在1991年就漸漸形成一個比較完備的體系,而在國外,尤其是在一些發達國家,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更是由來已久,因為發達國家更加看重知識產權的保護,專利制度也有些很悠久的歷史,那麼軟體著作權國外登記流程有哪些?讓我們去了解下吧。軟體著作權國外登記流程有哪些一、首先說軟體著作權,依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4條的規定,外國(美國)公司跟中國公司一樣,直接到中國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就行了。如果經審查沒有問題,2個月內就可以拿到登記證書。相關程序見《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很簡單。其次說專利申請。一般的軟體進行著作權登記就好了,不需要申請專利權。但其中有一些與硬體有關的計算機軟體也可以申請專利,使保護更加充分有效。例如,應用於工業化生產的自動化設備,需要通過計算機軟體加以控制,那麼科研人員設計了一套新的計算機軟體,使其控制精度得以提高,自動化設備的運行效率也大為提高,從而有效地提高了生產效率,產生了良好的技術效果,這類計算機軟體就可以通過申請專利的形式加以保護,使保護更有力度。要申請專利,這就復雜了,不像著作權登記一下就好了。根據《專利法》第19條的規定,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託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具體詳情請咨詢相關專利代理機構。二、堅持以加註版權標記為獲得版權的前提條件的制度。版權標記由三部分組成:一是英文right、Copr或縮寫標志,代表版權。二是作品首次出版的年份。三是版權人的姓名或姓名的縮寫或指示版權所有人的其他方式。美國加入《伯爾尼公約》以後,因公約規定版權的獲得不以加註標記為條件,為此1989年美國頒布了《伯爾尼公約實施法》,以調整國內法律與《伯爾尼公約》的沖突。其中規定,加註標記是選擇性的,如果作者沒有加註標記,也不必然喪失版權。這就一改以前長期堅持的做法,實現了與國際公約的接軌。但是,法律仍然鼓勵作者加註版權標記。如果作者加註了版權標記,那麼在作品被侵權時,侵權人就不能主張自己是無過錯侵權,不能以這一理由向法院提出減輕自己賠償責任的請求。因此,為了在必要的時候切實、充分地維護自己的權利,作者往往會一如既往地加註版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