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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開放的音樂

發布時間: 2021-01-10 16:55:41

1. 如何正確看待音樂獨家版權

在中國音樂正版化進程中,除了國家層面的政策指導,數字音樂平台青睞獨家購買版權內容形成版權庫,再通過分銷的方式將內容轉授權給第三方平台,即「獨家版權+轉授權」的中國轉授權模式。
10月26日,《人民日報》刊發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接受采訪的內容「音樂版權不應搞獨家授權」引起熱議。

國家版權局提出網路音樂作品應全面授權、避免采購獨家版權,是為了中國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著眼於這一點,我們必須正確地看待「獨家」。
如何看待「獨家版權+轉授權」的中國版權模式?
與歐美音樂市場成熟的行業環境不同,中國音樂行業長期處於不完善不健全的版權環境下,比如監管缺位、用戶版權意識不強,意味著中國難以像歐美那樣採取全平台授權方式,實際上,幾年前中國音樂市場某種程度上正處在這種方式下,然而尷尬的是,「每個平台所有的歌都能聽,但很多卻是無授權的盜版音樂」。
因此,在中國音樂正版化進程中,除了國家層面的政策指導,數字音樂平台青睞獨家購買版權內容形成版權庫,再通過分銷的方式將內容轉授權給第三方平台,即「獨家版權+轉授權」的中國轉授權模式。
一方面,獨家版權模式,解決了音樂權利人授權和收取版權費用渠道分散的問題,通過授權一家信譽較好、市場影響力較大的平台獨家使用、進而通過該平台的分銷渠道來擴大市場,不僅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有助於提高權利人獲得版權費用的可能性,授權主體唯一讓其維權更加容易也更有針對性和目的性。
另一方面,良性的競爭能夠促進音樂市場的有序發展,獨家版權+轉授權模式使各音樂平台自身競爭力不斷提高,優質資源得到合理分配,用戶得到高品質的音樂享受,付費習慣慢慢養成,音樂人也有了如今的價值體現。
在中國數字音樂行業,如今轉授權已經是行業常態,獲得優質音樂作品獨家授權的平台,往往都會考慮通過合理價格向其他平台開放授權,而不是只會緊緊攥在自己手中,也沒有任何一家版權公司希望自己辛苦打造的音樂內容封閉在某單一平台中,分享、傳播才是最好的結果。自從2015年QQ音樂與網易雲音樂達成版權轉授之後,已經有多起行業轉授案例,比如今年初滾石唱片的版權也轉授給了網路音樂、以及9月份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的相互轉授權。另外,雖然沒有新聞,但網易雲音樂、太合音樂的獨家音樂內容也都有轉授。
在阿里應用分發平台的調查中,96.7%的用戶會因為尊重音樂版權而願意付費下載版權音樂。國內音樂市場逐漸形成良性發展趨勢,音樂付費時代已經來臨。在「獨家版權+轉授權」模式的推動下,開啟了中國音樂版權開放共享的新時代。

2. 有誰知道有哪些開放版權,無版權的外語歌

這個去相關音頻平台查看就可以了!有些平台可以無版權聽外文歌,比如QQ,網易等這些音樂平台都有免費版權的歌單!但作為新世紀的我們,應該學會接受版權和尊重版權!

3. 求確保開放填詞版權的古風歌曲...一定確保開放版權的.

其實吧,,一般只要能搜到伴奏的歌一般都可以填詞,,,原創肯定不行。。。就算是有消音的伴奏原創也不能填詞。。。
比如香香的《三月》、《泉水》
純音樂《點紅塵發成霜》
《銀瀑雲榭》、《畫心》就都可以填。。
神馬神馬的。。。。。。多去聽聽別人的古風填詞作品,說不定有合適的曲子,另外要留心各種音樂,有些流行歌也很適合古風詞,,比如《我的眼淚不為你說謊》神馬神馬的
我說的那幾首都是比較大眾的填詞歌曲。。。重要的還是你自己留心吧~
望採納~~

4. 現在的古風圈哪些歌開放翻唱版權

西瓜JUN的《狂野想鄉》,有點難度哦

5. 音樂共享版權何時開始

因為國家版權局《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轉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限定的緩沖期到期,各大數字音樂平台日前對自身平台版權不明歌曲進行了清理。不過,雖然同樣是積極擁護正版音樂版權,不同音樂平台在應對版權清理前的布局和舉措還是不盡相同,騰訊系、海洋系和網易雲音樂都選擇了抱團共享版權,阿里系則不帶任何人「玩」。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體現了雙方對音樂版權獨家化和去獨家化的不同態度,也彰顯開放與閉門單干兩種不同的心態,當然也是兩種不同發展思路的博弈。 強強聯合的QQ、酷狗,關起門來單乾的阿里 經過多次版權更迭,騰訊、海洋、阿里國內三大主流互聯網音樂平台今年的版權格局已經基本確定。其中,騰訊系的QQ音樂獨家代理了華納音樂、索尼音樂、傑威爾音樂、福茂音樂等200多家版權方的內容,擁有1500萬首歌曲版權;以酷狗音樂代表的海洋系和太合麥田、海蝶、豐華、種子音樂等海內外600家版權方達成合作,現有歌曲版權達到2000萬首;阿里則擁有滾石、華研、寰亞、BMG等公司的版權,版權歌曲數量目前無官方統計,但應該超過250萬首。 從版權公司陣容上對比,三大陣營可謂各有特色、難分高下;從數據上看,海洋系的酷狗和騰訊系的QQ音樂曲目數量遙遙領先。在國家版權局「劍網行動」的激化下,曲庫實力雄厚的QQ音樂和酷狗音樂反而選擇了相互抱團轉授權,數量上相對弱勢的阿里系卻選擇獨善其身,甚至發出「雙APP時代」的論調。結果自然可想而知,前兩者雖然清理了部分非版權歌曲,但由於占曲庫比例較小,整體影響較小。而據不少媒體報道,阿里音樂「蝦米音樂、天天動聽受到沖擊較大,曲庫幾有被清空的趨勢」,可謂是傷筋動骨。 那麼QQ音樂、酷狗音樂為什麼會選擇抱團,阿里卻寧願傷元氣也要選擇關起門來單干?其實,這源於兩種不同的發展思路。 騰訊、海洋的大布局和阿里的小算盤 早在此前和網易雲音樂達成合作的時候,騰訊相關負責人就表示,雖然和其他平台合作會造成一定程度的用戶流失,但仍希望和其他平台共同將市場做規范,形成新的生態,將整個市場做得更精細化。言外之意,版權共享對平台的影響微乎其微,產品體驗做得好,根本不用懼怕用戶流失。這種天之驕女式的灑脫和快意,無疑源於騰訊強大的社交產品體系如QQ、空間、微信的支撐,也預示了QQ音樂未來將走的社交為王、體驗為主的道路--內容並非QQ音樂最關心的最終旨歸,而只是聚合流量的一種手段。 擁有7億用戶、但沒有強大社交產品支撐的酷狗音樂敢於選擇抱團這條路,既有用戶體驗的考慮,但更多的,也是行業生態的考量。在酷狗音樂有關負責人看來,行業新趨勢應該是用戶、音樂人、音樂網路公司多方共贏的局面,作為連接音樂人和市場的互聯網音樂平台有義務倡導「去獨家化,相互授權」的共贏機制,共同建立健康的網路音樂生態圈。相互授權的模式,不僅可以避免用戶下載多個APP的困擾,提升用戶體驗,也方便每個音樂人的作品擁有更多為人所知的機會,這對平台也是一種良好的促進,進而形成一種良性生態循環。 相比較而言,阿里音樂的態度則顯得有些自我和任性。抱定關門單干理念的同時,新晉CEO宋柯甚至發出「雙APP時代」的評論,認為「兩個陣營你各選一個,基本上就能完成你的聽歌需求了。雖然有點麻煩,但下兩個APP也沒多大事兒。只是為了未來能讓大家更好地享受到音樂服務。」這段話不僅矛盾,聽起來怎麼都感覺有種當初360逼QQ用戶二選一的味道。 作為一名普通消費者,你會接受阿里的這個算盤嗎?作為一個蝦米資深用戶,筆者還是挺不能接受的,近期確實有對很多歌都聽不了的蝦米棄療的打算了。在就這個問題采訪網友時,不少網友第一反應也是,「如果功能有很多不同七八個都不成問題,別說兩個。關鍵我就聽個歌,幹嘛要下這么多?」有的網友則直言:「有時間糾結站隊問題,不如把產品做得更獨特一點,別抄來抄去。」 移動互聯網時代,音樂版權是否該獨家化? 移動互聯網時代,音樂版權是否該獨家化?從互聯網音樂平台的角度來說,因為有各自利益的考量,都各說各理。但若從消費者角度和行業角度看呢? 移動互聯網時代消費者APP使用習慣和PC時代不同,PC時代有「瀏覽器+搜索引擎」的組合就可以包打天下,而移動互聯網時代,一個APP幾乎就等同於一個生態圈,退出一個音樂APP再轉去另一個APP的時間、習慣和社交成本都太高。用戶渴望的,往往是「一站到底」、包打天下,讓用戶做「選擇題」的做法,既矯情又不明智。 有自己的發展思路無可厚非,但開放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在音樂行業已經步入正版化發展階段的情況下,致力於打破平台與平台的藩籬,以開放的姿態擁抱版權合作,給用戶更多選擇權,才是大勢所趨。產品體驗的優化和創新,最終還是要回歸到用戶的需求本源,如果一項創新要建立在用戶忍耐各種不便的基礎上,本身就是對提升產品用戶體驗初衷的背離,也是對移動互聯網開放精神的背離,即使承諾再美,無疑也會令人生疑。

6. 為什麼現在的音樂版權非得要搞獨家

加入曲投投共享歌曲收益
有利有弊,不少音樂人在通過商演賺錢的時候,也多數疲於版奔命。不少樂權隊或者歌手一年中有大半年是在全國巡演,用於創作的時間其實很少。

如果音樂人能通過音樂付費提高自己的收入的話,那麼他們將有更多的時間用於音樂創作,這對於整個中國音樂環境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幫助。

而且目前國內侵權現象嚴重,很多歌曲明明音樂人沒有授權,但卻被莫名冒用。

7. 版權局叫停音樂版權大戰,看看主流媒體都說了什麼

9月12、13日接連兩天,國家版權局相繼約談BAT、網易等網路音樂服務商,以及環球音樂、內華納音樂等境內容外音樂公司,核心關鍵均在「獨家版權」四個字。此前,阿里音樂、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三家陷入版權糾葛: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以下簡稱「騰訊音樂」)與阿里音樂達成版權互相轉授權合作;而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因為版權問題正面臨互相起訴的尷尬。除此之外,用戶逐漸培養起付費購買數字音樂的同時,卻逃不開「聽個歌要下載好幾個APP」的煩惱。

8. 有沒有商用無版權音樂

一般國外的音樂網站,如FreePD、Audionautix、Jamendo、Musopen、Freeplay Music都可以找到不要版權的音樂。

1、FreePD

公共領域音樂資源網站(公有領域的作品由於沒有專屬權利人,因此公眾有權自由使用它們,即CC0協議)網站可以單獨下載任意一首音樂,也可以花10美元一鍵下載全站800多首MP3格式音樂。

(8)版權開放的音樂擴展閱讀:

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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