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著作權使用許可權
『壹』 什麼是職務作品的種類及著作權歸屬
什麼是職務作品的種類及著作權歸屬?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下面來看看職務作品的特徵和職務作品的種類及著作權歸屬。什麼是職務作品的種類及著作權歸屬職務作品的特徵1.創作作品的公民與所在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存在勞動或聘用關系;2.創作完成作品是公民的工作任務,即屬於公民在該單位中應當履行的職責。工作任務有時是具體的,明確指示公民創作一部作品;有時是籠統的,由勞動合同、崗位責任制、聘用手續等作概括性規定。職務作品的認定與公民創作作品是否利用上班時間沒有必然聯系。什麼是職務作品的種類及著作權歸屬?一、單位作品即根據《著作權法》第11條第3款的規定,由單位主持、代表單位意志創作並由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單位被視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權。二、一般職務作品除單位作品外,公民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作品,稱為一般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作品完成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三、特殊職務作品這是指根據《著作權法》第16條第2款規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特殊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人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貳』 職務作品著作權歸作者享有的情況下
A
職務作品著作權歸作者享有的情況下,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享有二年優先使用權,該優先使用權期限的起算日為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
『叄』 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
著作權法中規定了多種作品形式,其中兩種作品形式與企業關系最大,並且經常被人誤解,這兩者作品形式是: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下面我們就來給大家詳細講解一下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以及兩者的區別有哪些?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一、法人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一條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組織意志創作,並且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組織就會被視為作者。二、職務作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了本條第二款的規定的以外,著作權都是由作者享有,但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務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是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是可以給予作者獎勵的: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且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的區別?(1)創作者的身份法人作品的創作者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成員,而職務作品的作者通常就是該單位的職員。(2)反映的是誰的意志法人作品 反映的是法人或者組織的意志,而職務作品反映的是則作者個人的意志。(3)署名主體是誰法人作品一般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進行作品署名,而職務作品一律都是由個人進行署名,即使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一樣不得在職務作品上署名。(4)由誰承擔責任法人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當然也由其享受相應權利,個人是不得基於作品本身享有任何權利。但是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個人享有,但是除了法律特殊規定的范圍外,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限期優先使用。關於著作權職務作品與法人作品分別是什麼?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於版權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肆』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誰所有
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專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據此我們可以得知,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包括兩種情況:第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單位。這主要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當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單位的時候,作者只有署名權和獲得獎勵的權利,沒有權力將作品許可他人使用。第二,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完成該職務作品的作者。在這種情況下,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也就是說,在作品完成兩年內作者可以許可第三人以不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是如果允許第三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就要經過單位同意。
『伍』 職務作品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權
職務作品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權?著作權,又稱為版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職務作品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權一、如何認定職務作品職務作品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為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其中的工作任務是指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認定職務作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即作者與該單位具有勞動關系,作者有權從單位定期領取勞動報酬,享受該單位為工作人員提供的工作條件,同時就接受單位在勞動合同范圍內安排的任務,並接受單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監督和指導。(2)創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單位的性質而提出的工作任務。(3)創作作品應當屬於作者的職責范圍,單位在作者的職責范圍之外並在單位的正常業務之內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雙方有新的約定,不屬於法定的職務作品。(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創作,而不是依單位意志創作。如果是按照單位的意志創作的作品,不是職務作品,而是單位作品,即應視單位為作者的作品。二、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如何確定我國《著作權法》第16條及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14條對職務作品的權利歸屬作了明確規定,即:除依《著作權法》第16條第2款的規定外,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著作權法第16條第2款所規定的情形包括: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歸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陸』 如何決定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問題
如何決定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問題?按照著作權法及新頒布的實施條例,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那麼如何決定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問題?決定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問題如何決定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問題:在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對於以下職務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而著作權的其他權利(例如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改編權等)則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柒』 如果是職務作品,匯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權是誰的
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
作品完成2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作品完成2年內,如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單位同意由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 作品完成2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的報酬,由作者和單位按照約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2年後,單位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繼續使用 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屬於該法人。
但是現在對這個版權歸屬有沒有改變,你還是需要去版權局或麥積知產這些專業機構去查詢下最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