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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路版權維權

發布時間: 2021-01-10 23:33:27

Ⅰ 在網路上如何避免侵權

越來越多的人在網上看視頻、玩游戲、讀小說、聽音樂,傳統文化產業也正在積極擁抱互聯網,加快數字轉型。在此情形下,網路版權產業也得到快速增長。

據國家版權局日前發布的《中國網路版權產業發展報告(2018)》顯示,去年我國的網路版權產業的市場規模為6365億元,較2016年增長27.2%。網路視頻用戶付費市場規模同比增長翻番,網路游戲市場規模達2355億元,網路直播異軍突起,網路音樂、網路新聞資訊、數字閱讀等產值都有所增長。

不過,有關著作權的案件也大幅增長。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7年,在我國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中,著作權案件達137267件,同比上升57.80%,而商標專利案件分別為37946件、16010件,同比上升39.58%、29.56%。

如擅自修改甚至篡改他人作品並重新傳播,可能會侵害作者的修改權或保護作品完整權;將他人作品中的署名去掉重新傳播可能會侵害他人的署名權;個人在直播網站中演唱某首音樂作品賺取「打賞」的,可能會侵害音樂作品著作權人的表演權等。

Ⅱ 目前我國涉及到數字版權方面的法律都有哪些

加入曲投投共享歌曲收益
維護音樂版權的難度也日益增加。盡管目前我國數字音樂版權保護方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但由於當前網路虛擬市場尚不規范,網民的守法意識還未完全形成,執法力度、執法環境都還有待改善,在數字化技術的巨大沖擊下,部分消費者淡忘了知識產權規則,從而產生一系列的侵權行為。

Ⅲ 有了版權登記證書怎麼維權呢

有了版權登記證書怎麼維權呢?版權登記之後我們就具有這個作品的版權,版權所涉及到的權利有很多,這個時候其他的人不能夠進行侵權,如果侵權的話我們是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權利的。有了版權登記證書怎麼維權一、作品的底稿、原件(一)攝影作品對於攝影作品,傳統照片的原件一般為照片底片,數碼照片的原件主要為RAW、TIFF、JPEG等格式文件。1、RAW格式(尼康稱為NEF格式)文件,證明效力最高,其未經處理與壓縮,不僅記錄了數碼相機感測器的原始信息,同時也記錄了由相機拍攝所產生的一些原數據,包括Metadata,如光圈、快門、焦距、ISO等,因此被形象地稱為數碼照片的數字底片。2、TIFF格式,證明效力其次,其不會受到處理軟體的限制,是目前大部分數碼相機都支持的格式。3、JPEG格式,證明效力排名第三,是三種格式中體積最小的格式。其是一種有損壓縮格式,在壓縮的過程中丟掉了原始圖像的部分數據,對圖像元素進行了取捨,造成了圖片信息的損失,而且這些損失的數據在後期是無法恢復的。對於數碼照片,還有一個判斷原始照片最為直觀的方法,即照片容量越大,內容越完整,其為原件的可能性越大,證明效力也就越高。這是因為數碼照片相對傳統照片而言,更易修改和傳播,在反復使用之後,照片參數會發生變化,但是照片的容量和完整度只可能減少不可能增加。此外,同一被拍攝物不同角度拍攝生成的照片,可輔助證明作者的權利。(二)美術作品對於美術作品,傳統美術的原件一般為紙質繪畫原稿,現代美術(也可以稱電腦美術)的原件則主要為JPEG、BMP、PSD、AI、CDR、MAX等格式的電子源文件。通常情況下,文件記錄的原始數據越多,其證明效力就越高。例如,有詳細分層的PSD格式文件較無分層文件具有更高的證明效力,未轉曲的CDR格式文件較已轉曲的文件也更具證明效力等。對於現代美術,若使用了照片、字體、圖形等素材,則素材原件可輔助證明作者的權利。二、合法出版物目前可載有圖片的出版物既包括報紙、雜志、圖書等傳統出版物,也包括電子圖書、數字報紙、數字期刊、網路原創文學、網路動漫、網路游戲等數字化出版物。上述出版物若依法發表、使用了有關圖片,可作為證據證明作者的著作權。三、著作權登記證書著作權登記證書,是指由圖片作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向國家版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作品及其權利刊登載於登記簿,後由國家版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一種證書,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但需注意的是,在我國,著作權是自動產生的,作品一旦完成,不論發表與否,作者都依法享有著作權,故著作權登記證書僅為一種能證明著作權的證據,非著作權產生的條件。目前,著作權登記,也可以通過在線方式進行。較權威的官方版權登記網站例如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網站(http://www、cright、com、cn/cpcc/index、jsp)。四、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在圖片領域,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主要分作品公證書、作品備案證書兩類。這兩類證明,均由公證機關或其它第三方機構對作者身份、完成時間、作品內容作出證明,形成一份客觀、完整、公正的證書,該證書法律效力僅次於著作權登記證書。1、公證書隨著互聯網路的普及,許多作者都會在作品完成後,及時上傳分享。為證明自己的權利,作者可向當地公證機關申請公證,作成一份客觀完整的公證書,證明其作品在何時何地發表的事實情況。2、作品備案證書為作品生成一份擁有唯一編號的電子證書,證明自身依法享有的著作權。五、取得權利的合同與圖片有關的權利合同,一般包括著作權轉讓合同、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著作權授權書等文件。其它相關合同,主要如下:1、若圖片系委託他人創作的,有關證據可為委託攝影合同、委託設計合同等。2、若圖片系單位員工為完成單位任務而創作的,有關證據可為單位的任務書、單位的物質資金投入憑證、作者與單位的協議(如有知識產權約定的勞動合同等)等。3、若圖片系與他人合作而成的,有關證據可為合作創作的協議等。4、若圖片著作權為繼承或贈與而來,有關證據可為遺囑、遺贈協議、贈與合同等。六、其它著作權證據其它能證明圖片作者權利的證據,有確認作者權利的法院判決、仲裁裁決,作品較早發表的鏈接及其網頁,無水印的圖片文件等,但前者證據效力及於著作權登記證書,而後兩者證據效力相對較低。此外,需注意的是,若圖片源文件為電子格式文件,而作者僅提供源文件的屬性截圖,未提供源文件,則其提供的證據可能會因電子文件數據易被修改,而無法得到確認,因而不足以作為證據。

Ⅳ 我知識產權在網上被侵犯了,我改如何維權呢

四川未知律師事務所答:知識產權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回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答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一般認為它包括版權和工業產權。
當你發現自己所享有的知識產權受到侵犯時,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並申請行政查處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二)向報社、網路等新聞媒體曝光。
(三)搜集、保存對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識產權的證據,有必要的話可以咨詢律師,請律師對侵犯知識產權事實進行調查、取證、委託公證。

Ⅳ 2019網路著作權侵權如何打擊盜版

網路文學的保護近期收到知識產權行業的高度關注,網路侵權嚴重,那2019網路著作權侵權如何打擊盜版?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2019網路著作權侵權如何打擊盜版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和移動通訊技術的飛速發展,各類版權作品開始轉向更為廣闊的網路平台,得到更為快速、廣泛的傳播,並催生了新興的數字創意產業蓬勃發展。但是,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日益突出。日漸猖獗的網路侵權盜版不僅損害了作者的權益及網路平台的直接利益,也給整個數字文化創意產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害。《中國網路文學版權保護白皮書》顯示,2014年全年,盜版網路文學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計價,PC端付費閱讀收入損失將達到43.2億元,移動端付費閱讀收入損失達34.5億元,合計77.7億元。此外,文化創意產業還損失21.8億元的衍生產品產值。IP在知識產權領域使用方法或者本身含義不太一樣,它更像是一個負載有知識產權的成果。一個大IP,這個IP怎麼去開發時,說的是作品成果本身。為什麼著作權侵權賠償不足,是因為在侵權責任承擔過程中需要證明因果關系,要證明盜版導致的損失,這恰恰在網路當中最難證明。據了解,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盜版侵權模式變得更加復雜及隱蔽。目前網路文學領域主要的侵權模式包括:網路站點侵權模式、文檔分享平台侵權模式、雲儲存侵權模式、應用軟體(APP)侵權模式等幾大類。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韜奮基金會理事長聶震寧與其他32位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呼籲加強網路版權保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該提案就打擊網路侵權盜版行為,規范網路版權秩序的具體建議。關於維權這個事,作者本身這方面能做的很有限,即使很想維護自己的權益,但很難,主要是找不到維權的對象、缺乏維權的渠道、維權跟付出不成對比。這一系列的問題使得在網路文學領域,低廉的侵權成本與高昂的維權成本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完整的盜版產業經濟鏈條也給予盜版行為以巨大的經濟扶持。當前,網路著作權領域侵權認定的原則之一便是伺服器原則。根據今天互聯網傳播的事實情況需要做一個調整,只有這樣,才能使平台方把作家的作品更好地集合在一起做商業化,將其權利切實地保護起來。網路侵權盜版危害,最關鍵的是破壞了網路的版權秩序,破壞了幾十年正在逐漸建立起來的版權生態,損害了公共利益,很多情況下網路侵權盜版案件都可以去適用行政處罰。如何打擊網路盜版:總結過去的經驗,應對互聯網侵權盜版,可以將防禦性策略和進攻性策略相結合。對於出版社來講,在防禦性策略上,首先要控制數字授權,尤其是對小、微、新公司的授權;其次要嚴格控制載有圖書內容的電子文檔流通和使用范圍,電子文件必須可以追根溯源,責任落實到人,不可外泄;再次,給數據加密,加大破解難度也很重要;最後,如果可能的話,電子書尤其是文學類電子書,能連載的就連載,避免一次性發布或提供下載。而進攻性策略,則主要針對侵權行為人,建議出版社要善於藉助第三方機構、消費者等社會力量,反擊分散性的、小型的侵權人。例如京版十五社反盜版聯盟里的出版社,都可以提供對於盜版書的鑒定,支持消費者投訴。借鑒阿里知識產權投訴的程序,建議出版社發現淘寶、天貓有銷售盜版圖書的情況時,應及時投訴,這樣有助於快速遏制盜版圖書的銷售。為了提高通過率,投訴時要注意言簡意賅,一次不要提交太多。

Ⅵ 據說網上有盜版了,大家要不要給版權局打投訴電話

要打,可以給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打電話進行維權。
維權中很重要的第一內步是確權。通過容著作權(版權)登記,可以有效確權。
線下傳統方式,需要到雍和宮版權登記大廳提交以下資料並繳納登記費用。
辦理步驟: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製作發放登記證書—公告
現在也出來了線上方式。通過版權保護中心與雲萊塢合作的線上平台--「版權保護」,目前線上申請時間在10分鍾左右,審核時間為7-10個工作日。無需再跑到登記大廳,也沒有登記費和代理費。

Ⅶ 網路侵權的侵權行為

一、問題的提出
自2007年底開始,激動網陸續發現土豆網首頁推薦的視頻內容中,有激動網獲得獨家版權的視頻內容,遂求其刪除盜版內容,並賠償損失。2008年5月,激動網將土豆網告上法庭,在法院將做出最終判決前,土豆網主動要求庭外和解,賠償因盜播《放逐》、《雙食記》等5部電影而對激動網造成的經濟損失。就侵權指控事件,土豆網發表聲明:視頻網站為注冊用戶提供信息網路儲存空間服務,除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不負責內容合法性的判定和處理,在傳播層面適用「通知—刪除—免責」的「避風港」原則。搜狐網近日組織的相關網路調查結果顯示,
支持打擊網路盜版行為的網民佔43. 26% ,認為網站提供盜版視頻應受處罰的網民佔42. 95%,兩項指標都沒有超過半數。為求生存,視頻網站只好在政策與法規中尋找「避風港」。開放和共享是網際網路的生命,近年來隨著網路的普及和網
絡多媒體技術、網路傳輸技術的提高與發展,特別是P2P技術的廣泛應用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網路生活,網路內容由單純的文字、圖片到聲音,再到影像,這些網路技術的運用對傳統版權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戰,如何調整權利人、網路服務提供者和
最終使用用戶之間的關系,如何協調版權人權利和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利益平衡問題已成為互聯網發展必須認真加以解決的問題。
二、網路著作權的概念分析
網路作品是指在電子計算機信息網路技術的基礎上出現的作品,有別於傳統作品的紙張等物理表現形式,藉助數字化技術產生並在網路上運行,擁有二進制數字編碼形式,具有獨創性並能夠復制的文學藝術和科學智力創作的成果,這種版權人所享有的新型著作權人們稱之為「網路著作權」,它是指著作權人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在網路環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權權利。有學者將之定義為「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合法權利人將作品上載到網際網路,並許可他人使用作品,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人們認為這一概念並不全面,因為網路著作權是動態的,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網路著作權被賦予各種新的權利內容,諸如網頁作品,整體網站作品,網路小說,網路電子音樂等網路作品的權利人和所有權的網路著作權利,當世界各國普遍承認網路作品是受著作權保護的客體。中國新修改的《著作權法》在關於著作權具體權利形式中作出了「信息網路傳播權」的規定,承認了傳統著作權在網路等電子環境下所享有的受保護地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 2004 ]1號)規定:「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的各類作品的數字化形式。在網路環境下無法歸於著作權法第3條列舉的作品范圍,但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其他智力創作成果,人民法院應當予以保護。」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作品的數字化形式和新的數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媒體,不論是傳統媒體,還是網路媒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也不符合法定許可的條件,擅自復制、轉載、傳播他人作品的,均構成侵犯著作權,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每一項重大的科技成果的問世,都會對人類的生活帶來巨大的影響,網際網路就是這樣一種科技成果,正如《數字化生存》一書的作者尼葛洛龐蒂所說的:「大多數法律都是為原子世界而不是為比特世界而訂制的。」而與技術聯系密切的知識產權法更是在這場變革中首當其沖,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和內容也不斷擴大和深化,互聯網為代表的新經濟成為一個利益巨大的經濟部門,傳統著作權人之於傳統作品的權利自然延伸到網路里,網路著作權的糾紛也隨之而紛紛涌現。
三、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分析
網路技術發展之迅猛,使作品的傳播、輾轉和變異都變得異常快捷簡便,傳統的著作權保護論,已明顯地不能適應甚至阻礙了互聯網業的發展。人們有必要對網路著作權和傳統著作權做出比較研究,以此來指導中國相關立法和執法情況。
人們認為極有必要對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進行特徵分析。 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權地域廣。人們生活在一個網路的時代里,現如今每一個國家、地區、城市,無不被網路所包圍著和環繞著,互聯網真正的將地球世界變成一個地球村,一旦在世界的某一個角落裡出現了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這種侵權行為被不當的復制,侵權行為會被無限制的傳播和推廣,很容易造成不可收拾的場面和後果。網路著作權的保護具有地域性,往往超越國界有關的權利就不再有效,就不能再受到這個國家或地區法律的保護,甚至在一國范圍之內對於權利人的保護就會產生差異,而互聯網的無國界性特點,使得在確定糾紛管轄法院和選擇適用法律等問題上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諸如網路作品無法確定其原始發表國,應在哪個國家地域內有效。電子商務業務的開拓,利用版權的地域性進行的「平行進口」等等都大大地拓寬了侵權地域,削弱了著作權的專有性。種種不確定因素都阻礙了對於網路著作權的保護,加之現存法律、國際合作協議不能及時跟進與更新,往往造成了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的泛濫,使得一旦出現侵權行為,侵權地域迅即超出一個地區、國家,呈現蔓延全球之勢。有專家認為網路作品著作權地域性的消失是「計算機網路的全球性與傳統知識產權的地域性之間的總沖突」。 網路著作權的損害後果更加嚴重。由於網路傳播的迅捷性,往往一項網路著作權被侵權之後,被迅速的重復侵權,相應的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害後果極其嚴重,較之傳統著作權的侵權行為來講,波及面更廣,造成損害更加巨大,侵權行為在更短的時間內就會造成更加嚴重的損害後果。諸如近年來的一些網路著作權糾紛中,出現了被告「通過計算機網路定時播放他人作品」而引發的新類型侵權糾紛,這種行為的特點在於,他不是一種點對點的交互性傳播行為而是一種一點對多點 的傳播行為,網路用戶只能定時收看影視作品,而不能在其選定的時間進行觀看,也不能通過其他方式影響播放進程,在某種程度上來講,這和電視傳播行為沒有什麼兩樣,一旦出現侵權行為,後果不堪設想。 網路著作權侵權行為具有隱蔽性。由於網路技術的發展,尤其是鏈接技術的發展,使得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具有極強的隱蔽性,較之傳統著作權的侵權行為的物質表現形式來講,網路著作權的侵權方式往往具有非物質性的表現形式。 鏈接可分為外鏈和內鏈,外鏈又稱普通鏈接,即直接鏈接到其他網站首頁(主頁)的鏈接。它鏈接的對象是網站的首頁,這時屏幕上顯示的是被鏈網站的全部內容。內鏈又稱深層鏈接,即繞過網站主頁鏈接到分頁的方式。它與外鏈的區別是:
鏈接標志中儲存的是被鏈接網站中的某一頁而不是該網站的首頁,這就導致使用者對網頁作者的所有權產生誤判,並破壞了網站內容的完整性,削弱其宣傳力度和影響面。在商業網站中易引起網路鏈接糾紛的就是這種鏈接方式,相較於傳統的侵權行為方式來講,網路鏈接的這種侵權方式更加具有隱蔽性而不易被人察覺。 網路著作權侵權客體拓寬。網路作品是以數字0和1為代碼的形式存在並以網路為載體在網路計算機之間流動的作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進入計算機網路前存在於紙張,磁帶等傳統媒體,只是通過掃描等電子化數字化方式轉化為計算機 能識別的數字編碼,然後經由計算機的組織、加工、儲存,並在需要時把這些數字化了的信息重新以文字圖像聲音等形式表現出來,這種網路作品稱為數字化作品。另一種則是從其被創作之時起就直接以數字的形式存在於計算機並在網路上傳輸,之前根本沒有在傳統的載體上存在過,這種網路作品稱為數字式作品。網路作品只要能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並具有獨創性,可復制性和一定的客觀表現形式則應享有版權,這也符合著作權保護的理念和精神。較之傳統的網路著作權客體范圍來講,人們可以看到網路著作權的客體大為拓寬了, 諸如網頁作品、整體網站作品、基於web2. 0產生的博客文學作品,網路文學、藝術、美術、音樂、影像等以計算機電子存貯方式存在的作品。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和提高,網路著作權的客體范圍不斷得到擴大,這也使得網路著作權成為一種動態的權利。1999年4月28日宣判的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社侵權案就是被告電腦商情報社在未經原告陳衛華的同意將陳衛華於1998年5月以無方為筆名在其個人網頁《3D 芝
麻街》上發表的《戲說MAYA》一文下載並登載於自己的報刊上,最終被法院判決為侵犯原告網路作品版權的行為。 網路著作權的侵權行為類型 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凡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的行為,即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對於現實中出現的各種侵權行為人們進行歸納概括可以知道有以下幾種類型:
未經許可,擅自將網路作品通過傳統媒體進行傳播
這種侵權行為最為常見,也是侵權行為較為嚴重和泛濫的領域。通常指的是侵權行為人在沒有得到網路作品的著作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網路作品整篇幅或者大篇幅的通過傳統媒體這種媒介傳播出來,諸如將在網路上的學術論文、博客文章下載下來,稍作整理或東拼西湊混合而成文之後發表於刊物、報紙等媒體。上面人們提到的陳衛華訴成都電腦商情報社侵犯其網路著作權一案便是這種侵權類型。
未經許可,擅自將傳統媒體上已發表的作品通過網路媒體進行傳播
此種侵權方式和前一種侵權方式在順序上呈現出逆向的一個過程。即網路傳播者未經過作品著作權人的同意和許可,擅自將已經在傳統媒體上發表的作品通過網路媒體傳播出來。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網路普及,尤其是網路傳播的迅捷性,使得網路媒體在傳播商業信息上的價值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和推廣,更有一些居心叵測之人利用此特點來達到傳播非法信息的目的,諸如網路廣告,網路營銷,電子商務等等。由此,這種侵權方式成為近年來迅速崛起,越來越多被大量利用的侵權方式,它侵犯的是傳統作品著作權人的著作權益。王蒙、張潔等六作家狀告北京在線未經其同意而將其著作權作品《堅硬的稀粥》、《漫長的路》等登載在其網站的主頁上,從而被法院判為侵權。
未經許可,擅自將他人網路作品通過網路媒體轉載、傳播
也有的學者將之稱為網頁作品著作權侵權,網頁設計的好壞以及整體網站的布局、美工、配色對於各大商業網站來說至關重要,一個製作精良的網頁會迅速提升網站的訪問率,
進而提升網站的知名度,帶來更多的廣告收益,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更富有設計人創新與思想,其他的網路作品亦是如此,諸如網路音樂,網路電子作品等等。由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權利意識不強或者其他原因,往往權利人的網路作
品擅自被他人轉載,即使做出不得轉載的權利要求,由於網路著作權的維權存在著諸多困難,加之網路侵權行為的泛濫,網路作品權利人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2006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再次修訂後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規定已在報刊上刊登或者網路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上載該作品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的委託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網站予以轉載、摘編並按有關規定支付報酬、註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網站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范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
網路鏈接隱形侵權
網路鏈接是一種網路技術,它能夠使用超文本標記語言HTML編輯包含標記指令的本文件,在兩個不同的文檔或者是同一個文檔的不同部分之間建立聯系,從而使得訪問者可以通過鏈接來達到訪問和瀏覽被鏈接
在中國,中國音樂作家協會起訴著名的搜索引擎公司網路就是因為網路公司在設計其搜索引擎時涉及到對音樂資源的深層鏈接問題而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訴訟。

Ⅷ 視頻版權應如何維權

需要先取證,將對方的侵權證據存儲下來進行公證,建議使用公證雲旗下的見回證實錄,答證據直接保存在公證處伺服器中,方便後期訴訟出證。若維權量很大或擔心取證不專業,也可以在公證雲電子數據平台或中國知識產權公證服務平台提交維權取證需求,會有專業取證、公證人員幫助您維權

Ⅸ 網路游戲版權維權打假協會能否成立

難度太大。怎麼操作。怎麼找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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