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屬於租賃合同。
一,地下車位一般情況下有二種:一種是人防工程規劃面積(普通都是這種);另一種是除人防工程以外的地車位(常見於大型專用停車場)前者不可以轉讓或贈與,只可以出租。後者是楞以轉讓、贈與、出租的。
二,《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1)租賃使用權轉讓協議書擴展閱讀:
《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範,保護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租賃房屋,是指旅館業以外以營利為目的,公民私有和單位所有出租用於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條 公安機關對租賃房屋實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條 城鎮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治安保衛委員會,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租賃房屋的安全防範、法制宣傳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條 出租的房屋,其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規定;危險和違章建築的房屋,不準出租。
❷ 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有效。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物權法》承認了小區車位可以作為獨立交易的客體。由於本例中第5號停車位屬於規劃審批的停車位,開發商有權通過協議出售、出租。因此,甲乙之間簽訂的《車位使用協議》合法有效。
(2)租賃使用權轉讓協議書擴展閱讀:
一般小區的車位是列入公攤面積計算的,即不歸任何單獨個人所有,而是歸小區里所有業主共有。因此,是不能辦理產權證的。小區的地上車位及地下車位只可以出租,由物業公司進行管理。如果是新車位,直接與物業公司簽訂租憑協議。
一般租賃合同期是10年至20年。物業公司有詳細的樣式的文件。按流程簽署。如果是從其他私人轉來的,買方應當讓出讓方提供當初其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租憑協議,買方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這張協議與雙方新簽訂的協議。如果可以,雙方到物業公司進行轉讓登記。
簽訂的協議一定要寫清楚車位的具體位置,出讓方要給出車位使用權的證明。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注意:根據《合同法》,租憑期最高不能超過20年,所以寫協議時不能寫超過20年的使用權出讓期。所以寫協議時,不要寫有超過20年的期限,超出20年的使用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的。個人之間簽訂協議時,最好要找一個第三方的見證人或公證人。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❸ 請問:我在甲方租了一塊空地,自建了廠房(合同上註明了:租賃期不得將使用權轉讓,那可不可以轉租呢
按照道理應該可以轉租吧。
aqui te amo。
❹ 小區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 是否合法
第一,這種情況下使用權轉讓的問題,到底能不能受到保護,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法院可能會認可,但是不能保證法院一定認可。因為除了土地使用權可以如此轉讓並有相關部門登記備案之外其他所有權的轉讓在我國都是由租賃的形式作出的。
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認定為是租賃合同,你也知道是明顯超過了租賃期限的,因此20年後的期限就不會受到保護。三、因為沒有產權,只有合同,如果開發商與第三方另外簽訂這樣的轉讓合同,那麼就會產生糾紛糾纏不清。
你的個人認為是正確的,即使是租賃,你也可以轉租,當然你要繼續承擔你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的義務。
綜上,你應當認識到以下問題:
1、這個車位是國有的,國家可以隨時無條件徵用;
2、如果這個車位的建設者是開發商,那麼開發商有權利用它獲得利益;
3、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很可能被認定為是變相租賃,20年以後的租賃期是無效的;第四,如果無良開發商多次出售該車位,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
車位是有產權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國有的,都是有產權證的。
(4)租賃使用權轉讓協議書擴展閱讀:
物權法中的第六章第七十四條規定: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❺ 租賃合同與轉讓合同的區別
租賃協議是指出來租人將租賃物源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轉讓協議是轉讓人轉移標的物的權利一般為所有權於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對價的合同。
兩者區別在於租賃合同的訂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賃物,由承租人對其使用、收益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僅是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非租賃物的所有權。而在轉讓合同中出賣方轉讓的是標的物的所有權,受讓方支付對價的目的也是為了獲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因為轉讓一詞的多義性,轉讓合同不是一種基本合同類型,其包括的范圍遠遠大於買賣合同,甚至可以包括租賃合同,例如在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向次承租人轉讓經營的店鋪。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隨著各種交易形式的出現和實踐,比如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的界線也不再那麼涇渭分明。
❻ 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屬於租賃合同還是買賣合同
你的車位有產權登記證的或尚未辦理以後可以辦理產權登記的,屬於依法有效的買賣合同。
你的車位沒有產權登記證的或無法辦理產權登記的,屬於無效的買賣合同,也不屬於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