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所有權人租賃合同
1、如果房屋的出租方是房屋的所有權人,那麼在簽訂合同之時,承租人最好看到其房屋產權證和身份證件,只有這樣才能夠證明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合同中的出租房,保障權利無瑕疵。
2、出租人為轉租人時,在實踐中,大部分房屋租賃合同都會約定未經出租房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房屋。但是,也不排除承租方可以轉租的情形。因此,在承租方可以轉租的情形下,次承租方就沒有必要看房屋的所有權證,只需看現在的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即可。這里一定要注意看租賃合同中應當有承租人享有轉租權條款。
3、也有存在房屋所有權人委託他們進行簽訂租賃合同的,一般要附委託的補充協議
B. 請問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出租方合法擁有」是指甲方必須有是所有權嗎非專業請勿亂答。
一般情況下說的是所有權,房屋所有權屬於不動產物權,但是擁有使用權的話也可以租啊,這並不違法法律的規定。
如果你懷疑是轉租的話,合同完全可以寫出租房的合法房屋,即當時你要求看房產證和身份證明不就成了。
單純的出租的話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都可以的。
想明確的話直接寫在合同里就可以的,當然可得記得看下相關的證和身份證明。
C. 房屋所有權證和出租人不一致實際所有人能起訴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嗎
應該是可以的,具體的你可以去網上查查,然後看情況,實在不行你就去問問吧,凱諾。。律所。。
D. 某公司3年前與該寫字樓所有權人簽訂了租賃合同,租用其中500m2,約定租賃期為10年,
低於 市場價25% 了 1、承租人在3年前與寫字樓所有權人簽訂租賃合同事 有沒有拿到轉讓權,。 如果有 就可以 在次 出租 以市場價租出去 你每個月 就有25% 的收益 。
E. 房屋所有權是兩人,租賃合同只有一人簽字,租房者可以要求以此解除合同嗎
不行吧!這個只是租房,不是賣房,合同不需要兩個人一起簽字的吧。所以不想租的話,還是要找其他理由,或者按照合同賠償所預定的條款。
F. 租賃期屆滿以後,拒不返還租賃物,並擅自轉租他人財產的,所有權人有哪些請求權
房屋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房屋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房屋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人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系,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企法網 http://www.enterlaw.net/index.htm
G. 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專效力屬。這就是法律上所謂「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房屋租賃合同也是一樣的,不受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影響。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H. 非航舶所有權人可以簽暑船舶租賃合同嗎
當然可以的!比如說在背靠背合同中,大租家將船舶轉租給二租家,大租家沒有船舶所有權的,但是根據上一個他和船東簽訂的租船合同而再和二租家簽合同,甚至還有二租家租給散租家。
I. 房屋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限內變更後 原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是否有新權屬人繼受
1、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房屋租賃合同仍然有效。
2、不能要求解專除合同,如果侵犯了承租人屬的優先購買權,那麼可以要求承擔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見》119條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損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J. 在租賃期間所有權發生了變動的,是否影響租賃合同的
依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所有權發生變動時,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不受其影響。
在租賃合同存續期間,租賃物所有權發生轉移,租賃物的新所有人要尊重租賃物上的承租人的使用權的原狀,即租賃物的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地位而成為新的出租人。
新所有人取得出租人的地位後,可以向承租人主張權利,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履行義務,其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內容全部依照原租賃合同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