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合同糾紛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46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2〕31號
為了正確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就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第三條 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該行為人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已經過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當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審查。
第四條 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第五條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第六條 依法成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條 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
在作品或者製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第八條 當事人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以定購、現場交易等方式購買侵權復製品而取得的實物、發票等,可以作為證據。
公證人員在未向涉嫌侵權的一方當事人表明身份的情況下,如實對另一方當事人按照前款規定的方式取得的證據和取證過程出具的公證書,應當作為證據使用,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第九條 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公之於眾」,是指著作權人自行或者經著作權人許可將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開,但不以公眾知曉為構成條件。
第十條 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第二款所指的作品,著作權人是自然人的,其保護期適用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著作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保護期適用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十一條 因作品署名順序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則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確定署名順序;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創作作品付出的勞動、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筆劃等確定署名順序。
第十二條 按照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委託作品著作權屬於受託人的情形,委託人在約定的使用范圍內享有使用作品的權利;雙方沒有約定使用作品范圍的,委託人可以在委託創作的特定目的范圍內免費使用該作品。
第十三條 除著作權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外,由他人執筆,本人審閱定稿並以本人名義發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著作權歸報告人或者講話人享有。著作權人可以支付執筆人適當的報酬。
第十四條 當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經歷為題材完成的自傳體作品,當事人對著作權權屬有約定的,依其約定;沒有約定的,著作權歸該特定人物享有,執筆人或整理人對作品完成付出勞動的,著作權人可以向其支付適當的報酬。
第十五條 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題材創作的作品,作品的表達系獨立完成並且有創作性的,應當認定作者各自享有獨立著作權。
第十六條 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傳播的單純事實消息屬於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時事新聞。傳播報道他人采編的時事新聞,應當註明出處。
第十七條 著作權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轉載,是指報紙、期刊登載其他報刊已發表作品的行為。轉載未註明被轉載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載的報刊出處的,應當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第十八條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
2. 軟體著作權合同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著作權的訴訟費用成本高,訴訟時間長,許多被侵權的原作者維權困難。那麼軟體著作權合同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著作權合同糾紛1、調解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能予以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調解協議執行的,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2、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3、訴訟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以及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時效期間的起算日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製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八戒知識產權特別提醒,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這樣的規定有利於對著作權人利益更好的保護,使著作權人責令停止侵害的措施更加有效。
3. 什麼是著作權糾紛
著作權糾紛是發生在著作權擁有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間,有關著作權行使權的糾紛。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下什麼是著作權糾紛,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什麼是著作權糾紛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權的行使而發生的爭執。著作權糾紛包括著作權侵權糾紛和著作權合同糾紛兩大類。前者是指爭議各方就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是否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何種責任以及由誰承擔等問題而發生的爭議。後者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的爭執。
4. 出版社著作權糾紛類型有哪些
作者圖書想要出版就需要經過出版社來進行出版,那麼出版社著作權糾紛的類型有哪些呢?下面八戒知識產權為您帶來相關知識的了解。出版社著作權糾紛類型1、出版社侵權(1)單獨侵權。單獨侵權是比較典型的出版社作為作品使用者,未經許可行使用了應當由著作權人行使的權利,從而侵犯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權益的侵權行為。(2)共同侵權。在此類侵權糾紛中,出版單位既是侵權人,同時也是作者或供稿人侵權行為的受害者。2、出版社被侵權(1)侵犯專有出版權糾紛。侵犯專有出版權糾紛是指出版社通過合同取得的獨家出版作品的權利被侵犯從而產生的糾紛。(2)侵犯版式設計專有使用權糾紛。版式設計是出版者在編輯加工作品時完成的勞動成果。出版者對其版式設計享有專有使用權,即除了出版者自己可以隨意使用其版式設計外,其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按原樣復制。侵犯版式設計專有使用權糾紛指因未經許可使用、模仿出版者所創作或合法取得的版式產生糾紛的案件。(二)合同糾紛1、專有出版權合同糾紛專有出版權的合同權利性質決定了出版者與著作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需要通過合同、也只能通過合同進行約定,合同以外的權利均由著作權人保留行使。比較典型的有沈家和訴北京出版社出版合同糾紛案。2、稿酬糾紛出版社經常會遇到另一種合同糾紛那就是由於稿酬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對於稿酬分配問題,一般由出版社與著作權人以訂立合同的方式約定,合同約定不明確及合同當事人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都會引起合同糾紛。
5.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幾種
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著作權侵權糾紛涉及的范圍很廣,對方的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要承擔怎樣的責任、如何對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等,都要經過仔細商討。一旦著作權侵權行為發生,雙方會產生著作權侵權糾紛問題,我們來看一下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幾種。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現實中,圍繞著作權侵權而產生的糾紛很多,但很多人都不清楚該如何來解決著作權侵權糾紛,以下這些方式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一:調解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能予以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調解協議執行的,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三:訴訟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以及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時效期間的起算日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以上關於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6. 著作權糾紛處理方法
一、調解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能予以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調解協議執行的,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三、訴訟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以及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時效期間的起算日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復製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
7.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怎麼處理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第三條對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該行為人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已經過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當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審查.
第四條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復製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復製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製品所在地.
第五條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8. 著作權合同糾紛一定是合同糾紛嗎
您好,著作權合同糾紛是指當事人之間就著作權和鄰接權的歸屬、轉讓、許可使用等事宜所訂立的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因此,如果是著作權合同糾紛,那麼屬於合同糾紛。
如果關於著作權其他方面,並不只是合同方面的,例如侵權等,則不一定屬於合同糾紛。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9. 著作權侵權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著作權侵權糾紛應該如何處理,著作權侵權糾紛是指爭議各方就行為人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承擔什麼責任,以及由誰承擔等問題而發生爭執。著作權侵權糾紛應該如何處理?著作權侵權糾紛著作權侵權糾紛應該如何處理?著作權人和鄰接權人發現自己的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時,可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的方式解決侵權糾紛。一、調解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群眾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能予以強制執行。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調解協議執行的,調解協議即失去效力,當事人可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二、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三、訴訟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以及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時效期間的起算日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著作權侵權糾紛應該如何處理?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