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專利所有權
專利所有權
(一)所有權的含義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產權是一個較大的概念,產權包括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只是房地產產權中主要的一種.
(二)所有權的特徵
所有權具有以下的特徵:
第一,所有權是絕對權.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加干預,所有人自己便能實現其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所有權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負的義務是不得非法干預所有權人行使其權利,是一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
第二,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的性質.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於其行使權力的干涉,並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而不能並存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並不是絕對的,現代各國法律的所有權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權是最完全的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於其所有物進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內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權,它不僅包括對於物的佔有、使用、收益,還包括了對於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最完全的物權,是他物權的源泉.與之相比較,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他物權,僅僅是就佔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對於物的直接支配的權利,只是享有所有權的部分權能.
第四,所有權具有彈力性.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等權利,雖然佔有、適用、收益甚至處分權都能與所有人發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離,但只要沒有發生使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如轉讓、所有物滅失),所有人仍然保持著對於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並不消滅.當所有物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的負擔除去的時候,所有權仍然恢復其圓滿的狀態,即分離出去的權能仍然復歸於所有權人,這稱為所有權的彈力性.
第五,所有權具有永久性.這是指所有權的存在不能預定其存續期間.例如,當事人不能約定所有權只有5年期限,過此期限則所有權消滅.當事人對所有權存續期間的約定是無效的.
第六,所有權具有觀念性.觀念性,是指近代以來,所有權的存在已具觀念化,即所有人不以對所有物的現實支配為必要,發生了重要的從所有到佔有"所有人支配觀念"的轉化——把所有權行使帶來的利益看得比所有物的控制更為重要的觀念,比過去任何時候都要強烈,屬於"所有人實現利益觀念"的范疇.第七,所有權具有平等性.所有權作為私權,其法律地位應當無差別給予保護的物權屬性.在我國《物權法》第3條、第4條的規定,體現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所有權平等原則.
⑵ 專利所有權
你和你們老闆是共同專利權人嗎?如果是的話,參照《專利法》第十五條。如果專利權為你個人的話,你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呢,參見《專利法》 第六條第三款:如果你是職務發明有沒有和公司簽訂合同,對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了,如果沒有這事就麻煩了,如果簽了公司是不能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行使你的專利權的,專利權是你的,無論你在職和離職都是你的,專利具有獨占性,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賠償期權費。如果是非職務發明創造那就更是你的了。
根據《專利法》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根據《專利法》 第八條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根據《專利法》第十五條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⑶ 專利申請人為個人,怎樣變成可以給公司使用,但是所有權不歸公司
專利申請人為個人,可以採用由專利申請人個人與公司之間簽訂許可協議的方法將專利申請所描述的技術給公司使用,此時,專利申請權仍然屬於專利申請人個人,公司僅僅是在許可協議規定的時空條件下具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
專利發明人、申請人 、專利權人的關系:
1、專利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可以是同一個人(自然人),其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申請人則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礦企業、大專院校、事業單位。
2、專利申請人是專利權人(自然人、工礦企業、大專院校、事業單位),專利發明人不一定是專利權人,也不一定是專利申請人。
(3)企業專利所有權擴展閱讀:
分類
一般情況下,發明人、設計人與專利申請人為同一人。但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專利申請人則為發明人、設計人以外的其他人:
1)他人通過合同從發明人、設計人那取得了發明創造得專利申請權,並申請專利的。應當注意,發明人、設計人在提出專利申請後轉讓其專利申請權的,應當將轉讓合同交專利局備案,且經專利局登記合同後生效。
2)發明創造的繼承人通過繼承取得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對於正在申請的專利權利的繼承問題,必須向專利局提出變更申請人的請求。
3)法律直接將專利申請權賦予發明人、設計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職務發明創造的申請人為發明人、設計人所在的單位。
發明人、設計人一定為自然人,如李四。
⑷ 專利技術入股是否要轉移專利所有權
股指的是股票持有或員工持股,即員工成為所服務企業的股東。那麼在專利方面的入股指的又是什麼呢?專利入股後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呢?首先,我們了解一下專利技術入股的定義:
專利技術入股是指以專利技術成果作為財產作價後,以出資入股的形式與其他形式的財產(如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相結合;就是說入股、融資的手段不只是說只要金錢房產,可抵押的物品,也可以通過技術,確切的說是專利,但是前提條件是這項專利能為企業帶來市場的價值,或者是本身就具備價值憑證。
以下是專利入股需要了解的一些事項,這些事項關繫到該專利是否能夠成為技術項目的重點,以及獲取專利需要怎樣進行公司融資入股的方式。希望可以幫到大家:第一,首先須對專利的價值進行評估,然後專利權人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辦理專利權轉移於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專利權轉移的手續確定以專利技術入股的股東的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第二,注意專利入股的必須是專利的合法權利人。並且在我國法律對能進行股權投資的主體是有規定的,無論是國有企業,法人內設職能機構還是個人進行專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第三,在使用專利技術入股時,還必須注意技術資料的交接和權利的移交;專利入股方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後續改進成果的權屬和各方的違約責任。第四,對於專利入股需要特別注意專利技術的可靠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提出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一旦被宣告無效就不具備財產權的屬性,就不能作為入股的技術。所以對專利進行必要的審查檢索及在合同中約定無效後的處理辦法是非常必要的。第五,還有一個特別需要強調的問題,就是入股後涉及到的公司治理問題,我國原有的《公司法》規定無形資產的出資金額不能超過注冊資本的20%,但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對無形資產的比例可提高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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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專利所有權人最多能有幾個
1,專利權人和發明人都可以是多人。
2、專利權人為多人時,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權利都一樣,有約定從其約定。
無約定的,舉例:專利權人A B C;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專利賺錢歸專利權人;比如,A自己生產專利產品,收益全部歸A。
三個專利權人都有普通許可他人生產的權利,比如B把專利普通許可給了Z,Z交納的專利使用費,要在A,B,C三人之間平均分配。有約定的除外。
轉讓專利所得利潤也應該在三人間平均分配。
3、發明人享有名譽權,對專利權本身沒有權利。但是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如果是職務發明,則有得到企業獎勵的權利。
⑹ 什麼是專利所有權類型,分那幾個類型
專利權(Patent Right),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我國於1984年公布專利法,1985年公布該法的實施細則,對有關事項作了具體規定。
專利權的主體即專利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人。專利權主體包括以下幾種:
發明人
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試驗員、描圖員、機械加工人員等,均不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其中,發明人是指發明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完成人。發明人或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集體或課題組。
發明創造是智力勞動的結果。發明創造活動是一種事實行為,不受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因此,無論從事發明創造的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發明創造,就應認定為發明人或設計人。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包括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和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兩類。非職務發明創造,是指既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也沒有主要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對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對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
單位
對於職務發明創造來說,專利權的主體是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所在單位。職務發明創造,是指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這里所稱的「單位」,包括各種所有制類型和性質的內資企業和在中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從勞動關繫上講,既包括固定工作單位,也包括臨時工作單位。
職務發明創造分為兩類:
1.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三種情況:(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在第(3)種情況中,只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才構成職務發明創造:第一,該發明創造必須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從原單位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第二,該發明創造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聯系。
2.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一般認為,如果在發明創造過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這種利用對發明創造的完成起著必不可少的決定性作用,就可以認定為主要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如果僅僅是少量利用了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且這種物質條件的利用,對發明創造的完成無關緊要,則不能因此認定是職務發明創造。對於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在的單位。發明人或設計人享有署名權和獲得獎金、報酬的權利,即發明人和設計人有權在專利申請文件及有關專利文獻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設計人;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向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發給獎金;在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後,單位應根據其推廣應用的范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發明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可以通過書面聲明放棄。
受讓人
受讓人是指通過合同或繼承而依法取得該專利權的單位或個人。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之後,如果獲得了專利,那麼受讓人就是該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轉讓後,受讓人成為該專利權的新主體。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雙方約定發明創造的申請專利權歸委託方,從其約定,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如果單位或者個人之間沒有協議,構成委託開發的,申請專利權以及取得的專利權歸受託人,但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技術。
繼受了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之後,受讓人並不因此而成為發明人、設計人,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也不因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而喪失其特定的人身權利。
從專利實施權的角度講,受讓人還保護專利實施權的受讓人,也就是指通過合同約定,獲得專利實施權的法人或個人,包括獨占實施許可人、排他實施許可人和一般實施許可人。
外國人
外國人包括具有外國國籍的自然人和法人。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享有與中國公民或單位同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可以申請專利,但應當委託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此處在最新修改的專利法中有改動,待最新修改專利法實施後,須以新修改專利法為准。
⑺ 專利的發明人為兩個人,專利所有權人是公司,其中一個人是否可以申請終止專利還是必須由專利權人申請
專利權屬於專利權人(即,公司),不屬於發明人。
因此,只有專利權人(公司)能夠對專利權進行處置(例如轉讓、終止等),發明人無權處置。
⑻ 專利所有權,如何界定職務發明創造和非職務發明創造
第一,根據你的描述,不屬本職工作或安排工作,如果僅利用「一些」單位資源,而不是「主要」利用單位資源,則不屬於職務發明。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特別是最後一項,你可以仔細對照下。
第二,關於專利歸屬,還要看是否與單位有合同或協議約定。
第三,如果都無問題你可以自行申請專利,單位如果沒有異議也就OK了。
⑼ 公司名稱變了,專利上的所有權人怎麼變更,需提交哪些資料
需要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是專利權人變更,要說明理由),並且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題目所說情況是屬於單位的組織形式的變化,不是專利權轉讓,不需要專利權轉讓協議。
具體變更手續:
1、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首頁左邊的「辦事區、表格下載」一欄中有《100016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下載)。
2、提交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文件:申請人(或專利權人) 是單位,因其合並、分立、注銷或者改變組織形式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3、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
1、2項的材料可通過郵局掛號信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 100088)。
著錄項目變更費可通過郵局匯款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 100088),注意,在匯款單附言欄中寫明: 「專利號,(變)200元」。
(9)企業專利所有權擴展閱讀:
專利權與專利保護: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根據中國專利法,發明創造有三種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被授予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對該項發明創造擁有獨占權,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當然,也存在不侵權的例外,比如先使用權和科研目的的使用等。專利保護採取司法和行政執法「兩條途徑、平行運作、司法保障」的保護模式。
⑽ 委託設計的產品,所有權或者專利權,歸誰
你是委託那家設計公司的,你是甲方呀,產品設計完畢以後,你要申請專利和所有權,申請通過了,產品相關的設計和專利那就是屬於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