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版權答案
① 勞動法案例 急求答案.....!!!!!!
1、雙方簽來訂勞動合同,並張某自實際為印刷廠工作,應當認定雙方存在有勞動關系。屬於勞動法調整的范圍。
2、勞動合同其他條款有效,免責條款無效。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如未繳納相關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故此條款因違法無效。從另外一個角度,根據合同法,對於有關人身損害的免責條未無效。
3、張某要在工作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經認定、傷殘等級鑒定之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工傷賠償。
如果時效沒有問題的話,本案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參照工傷保險待遇的賠償。
② 原創音樂版權問題!不懂的請勿解答
您的問題在於:
1.您希望知道您的作品是處於一種怎樣的版權狀態及如何維護您的版權權益。
2.您希望能夠有更多的人關注您的作品,您願意讓人免費欣賞您的作品,但是不願意他人未經您的允許使用您的作品。您希望知道怎麼處理這種情況。
3.您害怕有人濫用或冒認您的作品。
以下對您的問題進行解答。
1.您擁有您作品的完全權利。並有權對侵犯您版權的任意法人或者個人提起訴訟。您的作品版權時刻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保護之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節著作權歸屬
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您的作品是您通過自己的勞動,獨立創作的。那麼,根據上述條例您天然擁有您作品的著作權。您有權利對任何侵犯了您著作權的個人或法人提起訴訟,無須其他手續(您狀告侵權者是您的權利,與音著協沒有必然聯系,只不過音著協有專業的律師團隊來為您服務,幫您打官司)。
但是請注意2點。
a。請您一定要在您的作品上署名,
一般網站上傳作品的時候,應該會有作者標簽,您需要在作者標簽里放入您的ID。說明您本人就是作者。
鑒於您是在網路上上傳資料,並非正式出版物,網站上的署名不一定可靠。因此您還需要保留證據證明您確實是作品的原創者,以備不時之需。您需要保留的證據主要有:
a1您一定需要在網站上聲明您對作品擁有版權。保存好您的網站ID及注冊資料,以證明上傳作品的是您本人。
a2您需要保存您進行音樂創作時的資料,比如素材,編輯工具,工作手稿等材料,以證明,您上傳的作品是您原創。
b。您需要在您的每一個作品的標簽上都註明,「本作品著作權歸屬XXX(您的ID)所有。任何人未經本人同意,嚴禁轉載。否則需承擔法律後果」
如此一來。您在法律上,已經無懈可擊。
2.詳見上面的b。只要您有「本作品著作權歸屬XXX(您的ID)所有。任何人未經本人同意,嚴禁轉載。否則需承擔法律後果」這句話,那麼只要有人未經您的許可,將您的作品用於商業目的,您就可以起訴他要求向您支付版權費用。
3.詳見上面的a。保留證據的目的,就是為了證明您是作品的唯一合法創作者,擁有作品完全的版權。
不知道您對回答滿意么?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給我信息,可以為您更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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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回答
您好!
看到您的信息了。以下進行解答。
從簡單的開始吧。
首先是ID。
您在網站上傳音樂是需要注冊的對吧,那個注冊帳號就是您的ID,ID是英文IDentity的縮寫,是您在網站注冊的唯一標識符,表示您的身份的。
然後是所謂的「作者標簽」
我本人並不玩網路音樂,因此「作者標簽」這個概念是從喜好網上音樂的朋友那裡聽來的,如果由此對您造成了困擾非常抱歉。
其實,我引用這個概念的目的,主要是希望您能夠在您音樂的顯眼位置做一個標識,讓來欣賞您音樂的人,都知道音樂的原創作者是您。
那麼,接下來講一下解決辦法。
我去了一趟myspace,發現音樂是這樣的形式(見圖)。從圖上我們可以看到,音樂的名稱叫做《喜歡做自己》,作者的ID是蟲蟲。
想必您是熟悉這些標題是怎樣添加的。
那麼,最後總結您需要做的:
就是按照這樣的形式將您的音樂上傳。在添加「蟲蟲」的地方換上您的名字並聲明,「本作品著作權歸屬XXX(您的ID)所有。任何人轉載使用須經本人同意。否則需承擔法律後果」
我解釋清楚了嗎?
③ 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語文習題冊(第六版下冊)答案
1、
①×
②×
③√
2、這些事物可以形容日出色彩的濃郁、變幻和奇麗,把光的專色彩表現得更加強屬烈而鮮明,更能引起美的想像。
3、用這些動物來比喻,顯示了一種極其活躍、而又變幻莫測的日出動態過程,更好地描寫了日出時候景色的奇麗。
4、
(1)排比
(2)比喻
(3)擬人
(4)反問
5、
(1)創造社、沉淪
(2)秋盡江南草木凋
(3)歐陽修、秋聲賦
(3)勞動版權答案擴展閱讀
學習語文的重要性:
語文是思維的工具。葉聖陶先生認為:「語就是口頭語言,文就是書面語言。把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連在一起說,就叫語文。」通過學習,把朦朧的思想變為清澈的思想,把不清不楚的語言變為有條有理的語言。
語文是交際的工具。語文是人與人交流和交際的必不可缺的工具。在所有的學科中,語文是一門基礎學科,一個人只有具備了一定的語文知識,有了一定的語言積累,掌握了必備的語法知識,才能有條件去學習其他學科。
語文學習重在積累,無論是字詞、古詩詞或者古文等都需要平時的記憶背誦。(要學會整合知識點,把需要學習的信息、掌握的知識分類,做成思維導圖或知識點卡片,會思維條理清醒,方便記憶、溫習、掌握。)
④ 有沒有2017年智慧樹大學生勞動就業法律問題解讀的答案
⑤ 勞動法的概述答案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其他社會關系的法律規內范的總稱。勞動容關系就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為實現。勞動過程而發生的,由勞動者有償提供勞動力給用人單位用於同其生產資料。相結合的社會關系。
⑥ 求勞動法相關答案,謝謝
一、. 5000/21.75/8*10*1.5+5000/21.75/8*8*2+5000/21.75/8*6*3=1408.05元
一、2 8000/21.75/8*10*1.5+8000/21.75/8*8*2+8000/21.75/8*6*2=1977.01元 (帶薪休假加班工資300%是包括原正常工資的,所以實際增加的加班工資是200%)
二、1. 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支付工傷相關待遇。
二、2. 如果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了曠工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那麼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勞動合同法只規定了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但是並未規定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二、3. a.蔡某與原公司的勞動合同在30日通知期內尚未正式解除,蔡某到新單位工作不合法,應當立即解除與新單位的勞動關系,並回到元單位繼續工作至30天通知期滿為止。
b.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經過單位同意,只要法律規定的提前通知期結束就可以離職。
c.原單位要求蔡某退還2007年度的年終獎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這是對蔡某2007年的工作獎勵,而蔡某是在2008提出辭職的。對於原單位給蔡某的住房,需要看當初是否還有其他附加條件,比如必須在原單位做滿5年,而實際未滿5年的,蔡某應當退還房子。
d.原單位對蔡某和新單位的經濟賠償要求需要原單位提供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證據,有證據的可以要求蔡某和新單位賠償,沒有證據的不需要賠償。
二、4. 與二、2案例完全相同。
⑦ 【高分】關於勞動法和版權的問題
首先,必須認定的是,你和公司之間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公版司違法,根據《中權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付雙倍工資。
其次,你所設計的方案、圖紙及效果圖等的著作權歸屬,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規定,即:「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
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體、地圖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從一般情況來看,完成單位交辦任務的圖紙等的著作權,大都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著作權應歸屬於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