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費用
Ⅰ 國有土地出讓過戶有哪些費用
1、一級市場土地出讓主要是契稅,稅率為%,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4%。
2、國有土地出讓和轉讓不同,轉讓需要交納的費用有營業稅5%,城建稅2.5*當地稅率,印花稅萬分之五。
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按下列公式進行:土地增值稅=出售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
4、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50%。
拓展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在我國土地所有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首次從國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者集體將其土地使用權以有償方式在一定時期內出讓,租借給他人的經濟行為。
2、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一是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佔用、收益及處分權進行保護。二是對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這些權利進行限制和調節。
3、由於中國法律禁止土地買賣,國家土地所有權一般不能流轉,因而國家對國有土地的處分權主要是對土地使用權而言,劃撥、出讓或者確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權利,都可以理解為對土地的一種處分。
來源:網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Ⅱ 什麼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 受讓人為獲取一定年期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而向出讓人所支付的貨幣總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數額和付款方式由雙方通過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
Ⅲ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印花稅嗎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所以政府出讓土地要交合同印花稅,按所載金額0.5‰貼花。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
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擴展閱讀
一、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對方單位名稱、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Ⅳ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約申請保證金是否有法律依據
您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約申請保證金有法律依據。各地出台的規定大同小異。以上海市為例,《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須知》第六條就有「競買保證金的繳納」條款。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規定。謝謝閱讀!
Ⅳ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是什麼,和土地出讓金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新增建復設用地土地有制償使用費:是指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在批准農用地轉用、徵收土地時,向取得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設用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純收益。
1、概念不同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是政府在批次報地(把農民手裡的地報給上級批准收為國有土地) 的時候給上一級政府或省級政府交的土地款項,交了後這些土地才能當地政府使用。
而土地出讓金是當地政府把已經得到省政府批準的土地出讓(即拍賣)給開發商或工廠時,受讓人(開發商或工廠)交給當地政府的土地使用費。
2、資金流向不同
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地方政府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全部繳入地方國庫,支出一律通過地方政府基金預算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實行徹底的「收支兩條線」管理。在地方國庫中設立專賬,專門核算土地出讓收入和支出情況。
土地有償使用費30%上繳中央財政,70%上繳地方財政。縣、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建設用地後,應依法向用地者供應土地。
3、繳納時間不同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在報批階段繳納,土地出讓金在用地階段繳納。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是由縣市級人民政府上交,相當於買國家的建設用地指標,土地出讓金是由拿地者(開發商等)交給縣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Ⅵ 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什麼區別
一:參考答案
1.含義上的區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國家的土地的,而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使用者向國家交付費用後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用途主體的區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國家的土地之上的物權,使用集體土地來進行建設的,而國有土地權的主體則是政府。
3.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保存建築物或者其他工作物的,而國有土地權是在法律允許的條件下便可以使用,無目的而言。
二 拓展資料: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利用土地營造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同農用地使用權相區別,是對土地進行非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而從事建設的權利。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讓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協議、招標、拍賣。
三 具體請參考網路:
建設用地使用權
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
Ⅶ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底價如何確定
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擬出讓地塊的情況,按回照《城鎮土地估價規程答》的規定,對擬出讓地塊的土地價格進行評估,經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集體決策,合理確定協議出讓底價。
協議出讓底價不得低於協議出讓最低價。協議出讓底價確定後應當保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
Ⅷ 什麼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劃撥
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主要為有償出讓方式,包括招標、拍賣、協議等方式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無償劃撥,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1、國家機關、軍事用地。2、城市基礎設施、公益事業用地。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項目用地等。
商業開發的建設用地,不得以劃撥方式取得。
Ⅸ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和出讓的區別是什麼
國有土地使用權包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特指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只能在規劃局的審批下進行建設用地的開發,一般多在城鎮進行土地建設開發時涉及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其中還包括農業用地使用權。
Ⅹ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違約金比例是多少
土地出讓違約金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約定的千分之一--千分之三出讓金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