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人證明書
❶ 房屋所有權人證明書
在出租房屋人無行政主管機構頒發的房產證原件的時候,工商登記、衛生許可、葯店開辦過程中會遇到要求房東開一個房屋產權人證明書。這個證件一般由有權機構開具。大致格式如下;
房 屋 所 有 權 人 證 明 書
茲證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的商品房一套,房屋情況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間(套),結構________層,實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特此證明。房屋於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王威,王威同意轉租魏長波。
證明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❷ 房產證明怎麼開
在開無房證明時,需帶上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婚姻證明(如是提供結婚證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分別查詢兩人名下的房產,如是一個人去必須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開具的單身證明或離婚證)。去當地房管局專門的無房產辦理窗口開無房證明,50元一張。
❸ 房屋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❹ 藍本房產證是怎麼回事
藍本房產證是指房表示房屋在某些地方享有一定的政策優惠,產權人在補交了國家規定的土地使用稅等稅費之後可以轉為紅本。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4)房屋所有權人證明書擴展閱讀: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❺ 《訂購房屋協議書》可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人嗎
如果開發商已經辦理了預售許可證,你交了首期後可以要求簽定正式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拿到首期款的發票,並在30日內要求開發商到房產登記中心辦理預購登記(你可以看預購證),辦完了這些,這套房子基本上就是你的了。當然了,要是發展商爛尾(就是不能交樓),那就是另一種說法了。不過就算開發商爛尾了,按照法律規定,你還是可以以第一順序人要求賠償的。(當然,前提是已經在房產登記中心辦理了預購登記)。
❻ 房產過戶都需要帶什麼證件
過戶時,賣家需要提供的資料:
身份證原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未成年另需提供父母的監護公證(父母雙方共同監護)、父母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出生證原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婚姻證明原件;
非業主本人到場辦理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公證委託書原件;
如需減免個人所得稅,需攜帶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婚姻證明原件(龍崗不動產登記中心需業主配偶本人到場)。
❼ 房產證明怎麼寫啊怎麼開具房產證明
一、房屋所有權人證明書範文如下:
茲證明坐落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地方的房屋情況如下:座向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間(套),結構________,層次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實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分別填寫身份證號)上述房屋的房屋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二、開房屋證明的方法:
如果需要開具房產證明,可以直接攜帶房主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產局產權科進行查詢,房產局在受理你的申請後會出具蓋章的證明文件。
拓展資料如下:
一、房屋證明的辦理流程
1.預約。預約時需要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查詢。應該以家庭為單位,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的需本人到場,不能代辦,代辦時需持委託《公證書》。
3.需攜帶的材料有。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簿的主頁和本人頁的原件、復印件一份;集體戶的需開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戶口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結婚證的原件、復印件一份;單身(喪偶、離婚、未婚)需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單身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查詢應該以家庭為單位,夫妻之間可以代辦,但是其他人不可以代辦,夫妻雙方只需一人就可以辦理。
二、開房證明注意事項
1、證明的辦理一般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夫妻之間可以代辦,其他人需要代辦則必須出示委託公證書,要求相當嚴格。
2、房證明的開具機關必須是縣級以上的房管部門。如果購房者是在城市購房,但是卻是農村戶口,那麼首套房證明也要在農村的村委會開具,然後到鎮、縣相關部門依次蓋章證明。
3、證明需要填寫本人所在地房管部門的組織機構代碼以及開具證明的辦理人的聯系電話等,屆時購房者購房地的房管部門會進行檢驗核對,所以在開具證明的時候一定不要忘了這些重要信息。
❽ 房屋產權轉讓需要些什麼手續和費用
好!
一、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續?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夥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二、更名費等如何計算?
經濟適用房:
滿五年:
補交土地出讓金:成交價*1%(賣方繳納)
營業稅:成交價*5.5%(賣方繳納)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當年購入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商品房:
滿五年: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成交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當年購入價-裝修費-契稅-印花稅....)*20%
未滿五年:
營業稅:成交價*5.5%(賣方繳納)
交易契稅:成交價*3-5%(買方繳納)(不同的省市自治區不同的稅率,普通住宅減半)
印花稅:當年購入價*0.05%(買賣雙方各繳納)
交易費:成交價*0.5%(買賣雙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證件工本費:80元
個人所得稅:(成交價-當年購入價-裝修費-契稅-印花稅....)*20%
註明:120平米(地方政府可以上浮20%,得到144平方米)
已購公房:
1,成本價房:
土地出讓金:成交價建築面積*1%(買方繳納)
其他稅費同商品房
2,標准價(優惠價)房:
補齊成本價:成交價*1%(買方繳納)
另外和原單位按產權比例分成
轉 移 登 記 ·
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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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材料
(一)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網上列印的原件)
(二) 申請人身份證明:
1、單位申請人:
(1)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批准該法人、其他組織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負
責人身份證明;
(2)法人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委託辦理的無需核驗原件)
(3)委託辦理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2、個人申請人:
(1)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委託辦理的無需核驗原件)
(2)委託辦理,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原件)
(三) 轉移登記分別應提交的證明文件
1、新建商品房買賣(首次)
登記條件:開發項目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有償用地)。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核驗兩本加貼印花稅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提交網
上簽訂的預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提交網上簽訂的現房買賣合同;
(2)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原件);
(3)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1999年1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
(7)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購買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購房文件。
2、新建經濟適用住房買賣登記條件:開發項目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劃撥用地);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核驗兩本加貼印花稅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提交網
上簽訂的預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後簽訂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提交網上簽訂的現房買賣合同;
(2)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審核表(2001年5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3)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1999年1月1日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
(6)超標部分補交綜合地價款的收據(土地部門收取);
(7)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房價結算的確認書(原件)。
3、已購公有住房買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原公房購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證中沒
有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補交土地出讓金的證明;
(7)已購央產房出售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交清證明;
(8)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9)"O二六"單位的房屋,提交"O二六"單位的批准出售證明。
4、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含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
(5)補交綜合地價款證明;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7)已購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不足五年出售的,還需提交買房人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審核表;超標部分補交綜
合地價款證明(買房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面積超標的)。
5、存量房屋買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
(5)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或已發土地證的房屋);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7)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購買房屋的,
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經批復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8)外國駐華大使
館、領事館購買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文件。
6、房屋繼承、遺贈申請人為外省市居民的,不提交暫住證或居住證。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3)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4)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遺贈)。
7、房屋贈與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贈與(受贈)公證書(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贈與的,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其中已購成本價央產房贈與
的,還應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結清證明;
(6)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受贈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次贈與的,不再提交;
(7)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8)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8、房屋交換
(1)換入方的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換出方的房屋所有權證;
(2)房屋交換合同(原件);
(3)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交換的,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證明;其中央產已購成本價公有住房
交換的,還應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物業費、供暖費交清證明;
(6)雙方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7)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8)外國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組織交換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項目國家安全審查批准文件;已
經批復的房屋再交換的,不再提交。
9、企業改制、作價出資、合並、分立、注銷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改制出資、合並、分立的文件、合同;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准許繼續使用原劃撥用地的批准文件(劃撥土地);
(7)企業注銷的,提交清算組的清算報告。
10、房屋調撥(機關、有隸屬關系的全民所有制單位)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房屋調撥文件、調撥雙方的房屋產權移交協議(原件);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劃撥土地)。
11、房屋拍賣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據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證書的注銷登記;
(2)房屋轉讓合同(原件,法院判決的除外);
(3)委託拍賣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6)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7)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
(8)單方申請的,提交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9)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12、法院判決、仲裁機關裁決房屋轉移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據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證書的注銷登記;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仲裁裁決書;
(3)單方申請登記的提交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
(4)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原件);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6)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7)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文件(整宗劃撥土地)。
13、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
(1)原房屋所有權證;
(2)離婚證;
(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或生效的法院判決書(法院判決離婚;權利人一方申請的)或經公證的離
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的);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二份(房屋所有權人欄空白;原房屋所有權中沒有
附圖、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注 意 事 項
★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同時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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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移登記時限
符合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工作。登記部門認為需要公告的,公告時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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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及相關表格
1、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及 填寫說明
2、授權委託書
3、房屋狀況附表 及 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