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借閱
發布時間: 2021-01-12 22:02:14
軟體登記檔案查詢方式包括:
(一) 通過中心網站公告欄查詢;
(二) 軟體登記電子檔案查詢;
(三) 軟體登記紙質原始檔案查詢。
按照下述規定辦理查詢手續: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辦理查詢的,應當填寫《查詢申請表》,並持身份證件、工作證或單位介紹信辦理。軟體登記人查詢和復印自身登記文件的,還應當提交軟體登記證書原件。
(二)司法機關因執行公務查詢、復印和借閱登記檔案的,承辦人應當填寫《查詢申請表》,持單位介紹信或公函及工作證辦理,復印和借閱登記檔案的,應當經中心軟體登記部負責人、中心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
(三)中心軟體登記部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借閱登記檔案的,應當填寫《借閱檔案申請表》,經過軟體登記部負責人簽字同意後辦理。
查詢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查詢人應當在檔案管理員陪同下在登記大廳查詢窗口區域閱覽或摘錄登記檔案。復印紙質原始登記檔案和列印電子登記檔案應當由檔案管理員完成。
(二)查詢紙質原始軟體登記檔案的人員,禁止在檔案材料上修改、塗抹、標記等。
(三)查詢人違反上述規定的,檔案管理人員應當予以制止和糾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絕提供查詢;造成損失的,查詢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對於符合查詢規定的申請,中心應在受理查詢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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