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
『壹』 沈陽市東陵區農村宅基地買賣紛爭打官司到哪個法院
沈陽市東陵區人民法院
『貳』 我想請問一下大家,我是沈陽市於洪區農村的,我家有一個宅基地,有集體土地證,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不會吧?
我戶抄口也是於洪區農村的。
也有宅基地和種大米的地。
因為我在城裡有房。
所以種大米的地,我已經租出去了。
宅基地我還沒有起房。
不過當初給宅基地的時候已經給了規劃圖了。
是25米X30米。
有了規劃圖,不管蓋不蓋房子,以後動遷都會按照地數給你動遷費的。
只是沒有起房子的話沒有裝修亂七八糟的補償。
如果起房子的時候會考慮XX元一坪的補償。
你那個村長不給你報,是因為給你報了以後補償下來了是給你的。不給你報的話就是集體的。當然不願意了。
只是我想問一下,你當初蓋房子的時候沒有規劃圖以後,自己起的房子?
我記得當初都是申請以後給我批下來的宅基地位置和大小。
你既然已經是這種狀況了。我估計你已經向村長孝敬孝敬。當然你不能忘記村書記。村書記在村裡比村長大的。這只能算是曲線救國了。
(順便說一下,你那個村是不是民風特強悍阿?還不給你辦。1。你沒孝敬。2。就是橫。)
『叄』 沈陽市農村宅基地問題
1.根據你斜述的情況,對你來說,沒有什麼好處,比如,征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你無法分到。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上均有相關規定。
2.你名下的宅基地被徵收了,你宅基地上的房產的補償費一定是你的。因為房產是屬於你的私人財產,屬於你的所有權。對於宅基地的補償,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你不是該集體組織的一員,按現行的政策和法律,你不能分攤以上補償費。
3.2007年12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07〕71號)文件中明確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所以,你看還有什麼好處。
補充回答:
你補充的問題中以明確了你戶口以從城市戶口轉為農村戶口了,並在該村盡了該村民應盡的義務,你的宅基地被徵收後,其補償的費用完全屬於你的。因為你以是該組織的成員之一,你享有其村的其他成員的有關待遇。
以上回答跟前次為什麼不一樣呢?這完全取決於戶口是城市或農村的問題。
補充提問的回答:
如果還是「非農業戶口」的話,其宅基地被徵收了,你還是只得到宅基地上的房產的補償;至於村裡每年發給你「田園補助費」,只要他發,你盡管領好了,不要問為什麼?至於宅基地今後被徵收是否得到補償,新的支持即將出台,按新的政策規定辦即可。
『肆』 我沈陽農村的沒宅基地,老婆錦州的可以把戶口遷入沈陽農村嗎
1、在配偶符合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如:結婚年限等),並且當地的集體及戶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配偶可以在不改變戶口性質的前提下,把戶口遷入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掛靠(與是否已經申請宅基地,無關的)。
一,婚遷戶口的程序、需要的證件及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帶上當事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
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3,戶口接收地村(居)委會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4,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領取戶口「准遷證」;
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